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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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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食》最新章节

    通常一个姑娘对求爱者说出了“我有男朋友”的话,完全有可能击退那个求爱者。但是,冯禄没有被明萱击退。

    冯禄不但老于世故,他还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乖巧哥儿,很短的时间,他就利用小恩小惠把宽素坊的几个人都给收买了,就连试图与他做情敌的涂师傅也莫类外。世上事就是这样,有的人也许能抵住千金收买却不会在意小小笼络,所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几乎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他还说那天从明萱的眼神判断就知道她十有七八在撒谎,结果果然,这帮“关心”老板的员工一致指证她没有男朋友。也就是说,他还有机会。冯禄喜形于色。

    中午,明萱骑着电动三轮车送餐去。她刚一走,冯禄满面春风地进来了。小丁老远就招呼:“冯老板,干吗这么高兴啊,是不是我老板跟你飞了一个?”“那呀,还没到时候。昨天体彩本人中了个小奖,运气差那么一点点,就中三百块钱。”“呵,请客请客。”两三个人的声音。“好!”冯禄大大方方地掏出一张百元钞,笑道:“在宽素坊请客那是荣幸。小丁,劳驾你去买,哎哎,你们要吃什么跟小丁说哈。”此时店里只有一桌客人,小丁便飞奔而去。一会儿工夫,小丁买回来大堆烧烤和水果。涂师傅率先拿去一只大的火龙果,他说他最近上火。桂姨紧随其后,掰了几只大香蕉说是给她孙子留着。此时有顾客过来,小丁忙去接待客人。冯禄则拿手捏着猕猴桃,好一会才捏出一个全软的,蹲在那里撕皮儿。

    小丁把菜单递给涂师傅,跑过去与吃猕猴桃的冯禄说悄悄话儿,接着两人又在那打情骂俏。桂姨搁下菜刀,笑着说:“你俩要是再敢暧昧,我就告诉老板。”小丁爽朗一笑:“我巴不得你告,老板要是吃醋,我这个红娘就当成啦,嘿嘿。”她又拍打冯禄的背说,“老板,事成之后怎么谢我?”“说吧,要什么?”小丁指着他的太阳镜说:“我要你给我买个万宝太阳镜。”冯禄一笑:“万宝算什么,我给你万宝路。”“去你的,过河拆桥我可不饶你!”“那能呢,笑归笑,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他对桂姨一笑,“小丁给我出点子。”桂姨说:“她呀,读初中就谈恋爱,情场老手,肯定有好点子。”

    晚上,冯禄带着他的表妹来到宽素坊。他下午就和明萱约好晚上一块儿去看电影。冯禄怕她店里忙,抽不开身,所以特地把表妹带来帮忙。表妹在幼儿园当老师,粗细活儿她都会做。

    此时月亮还没有升起来,街面上却早已灯火阑珊,车水马龙,人头攒动。江城只有一家电影院,巨幅的霓虹灯显示:三楼是大厅放映,四楼五楼都是包厢。冯禄领着明萱走进观光电梯,冯禄按了个“4”字,直走到售票窗口,明萱才对冯禄说话:“小冯我们到下面去吧,包厢里有人吸烟,空气不好。”“好吧,听你的。”其实她从来就没有进过包厢,哪知道有烟无烟?看起来老实人撒谎比调皮人更有优势——连演都不需演。

    今晚四楼五楼放的是爱情片,三楼放的一部抗战故事片。人不多,他们买的中间靠后的位子。打仗打得最激烈的时候,无心观影的冯禄却忘情般的抓过明萱的手。手被他抓,明萱没有反对;冯禄却感概良多!说实话,他只接过一次婚,却谈过多次恋爱,交往过n个女孩子,握过多少女孩的手根本无法统计,唯独这次令他震撼!之所以震撼,一是他比以往认真。二是由于这双手。明萱这双手在所有那些女孩当中,算不上大却也不是最小,但还算纤细好看的那一类;然而,若论粗糙程度,那可真是前所未有的!明萱手不仅与她容颜不相称而且跟一般女孩手也大相径庭,几乎完全失去了少女的柔软。他想起读小学时候一句话,“劳动的双手”。明萱或许真的沉醉在电影里,似乎对冯禄的抚摸浑然不觉,当然冯禄是否想入非非,更不关她的事儿。

    两人走出电影院,已是皓月升空,一轮圆月挂在造船厂的龙门吊顶端。冯禄走向一烧烤摊,又回头问明萱:“来点儿什么?”“鱿鱼吧。”二人一个吃着香辣的凤爪,一个品着鲜香的鱿鱼,惬意浪漫地朝江边漫步。

    刚好路过母校,他们共同的母校。冯禄讲了他读体育特长班时的许多恶作剧,明萱也讲了她读高中时的一些轶事与花絮。二人都绝口不谈高考的事。但是,明萱的伤感却难以掩饰的。在低头上堤坝的那一瞬间,明萱这才发现,只有哥才能觉察到她的伤感。由此,她有理由推断:除开父亲,这世上真心关心自己的男人,只有哥!

    其实,莫说是细微伤感,她此刻就是悲情落泪,冯禄也全然不知。因为他完全陶醉在新一轮的幸福快乐中。

    迷离的月色给江面洒下万点金星,此时柳叶因抵挡不住秋风而纷纷脱落,月光透过稀疏的枝叶投下谜一般的倩影。冯禄牵着一只美丽而又有点硬糙的手儿缓缓前行,这里曾是他童年嬉戏的地方,也留下了他跟邻家少妇偷情的美艳回忆,望着长高长粗的杨柳冯禄又想起了他一人在外飘泊多年,不禁心头一热,忽然他感觉自己成熟许多,因为他已经意识到这双并不怎么柔软的手,才是最踏实最耐牵的手!

    明萱时而看看江水,时而望望圆月,尽量观赏些美好的东西,也尽量迫使自己不要去瞎想。她试图使自己快乐起来。然而就像一个不好的梦一样,无论怎样使劲也挣脱不了梦境。同样,她无论怎么样努力,也找不回真正的快乐。一块乱石差点绊了她一跤,冯禄急忙扶她并乘机紧紧搂着她。她很礼貌很分寸地移开了他。这时,她在不经意间得到了一份快乐:对了!就是这棵树根隆起的地坎下面,她掐了一朵好看的兰花儿“红颜知己”“难道不是”

    “你,笑什么啊小王?”冯禄对她的举止感觉莫名其妙。

    “啊,啊不好意思,”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再演上一次老实人的谎,“我想起读小学在这里捉迷藏。”

    关系又贴紧了一层似的,接下来冯禄与她勾肩搭背的继续向上游溜达。冯禄问了她许多,家人亲友以前是否相过亲等等,她也问过冯禄的家庭情况以及在哪打工等,但是关于婚恋情况她却不沾边儿,这点让冯禄百思不得其解,也让他多少有点不安,终于按耐不住:“小王你怎么不问我以前的亲事?”她莞尔一笑:“这有什么好问的,都是过去了的事。”

    两人立在江边,默默地注视月光下的江流如逝。冯禄扶着她并将她转动180度,让她面对月光,又用手轻抚她那俊俏的脸蛋儿,说:“萱,你真美。”

    “你也是。”

    他于是很适度地拥过她。她依旧没有反对,却显得木,很被动那种木。这在冯禄的经验里,是一种很珍贵的羞涩,少女特有的青涩。拥抱了一阵子,冯禄凭他的直觉觉得:火候到了。

    以他的经验,已是接吻的绝佳时候,而且以往屡试不爽,100无一例外。

    已经感受到温暖的异性气息,荷尔蒙也在快速升腾,男人和女人的两片唇即将贴合,突然她低头一触,亮上光溜的马尾辫。

    挣开了冯禄,她这才急中生智的给出理由:“不不不,对不起,我做的餐饮职业”

    “哈哈哈。”冯禄笑得大度又爽朗,“没事呀,我每年也得两次体检的,真的。”

    其实她的脸已经红得发紫。她,没法不红,因为她内心正在一场前所未有的剧烈战斗:不错,如果初吻是宝贵,那么,这个宝贵根本就不该属于他!如果这个宝贵对于男人来说,真的很愉悦很幸福,为什么有的人唾手可得而不取?!

    冯禄毕竟闯过江湖也不愧经过大都市的陶冶加上对明萱的认真,他原谅了这种不解风情的“无礼”,笑过之后他很绅士地搀着明萱继续漫步,好像刚才那一幕不是索吻而只是扶了她一把。

    月光下的两个影子已经不是那么长了。明萱毅然转身往回走,并且加快了步伐,也加大了步幅。

    一天早上,天空飘洒着濛濛细雨,明萱踩着湿漉漉的梧桐树叶走向菜场,转了一大圈,菜篮已经装满,正要往回走,猛然想起蒜头用完了,她又走向干菜摊位。突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她面前擦身而过,那边地上躺着一位头发斑白的婆婆,有好几个买菜的女人从婆婆身边走了过去,旁边买菜的卖菜的也都装着视而不见,明萱提着沉重的篮子走上前,她放下篮子,去搀扶婆婆。婆婆起身后冲她一笑:“谢谢你哈。”然后扑打身上的泥土。明萱一听外地口音还有点面善,仔细一看,喜得一惊:“方姐!”婆婆惊诧地看她,说:“没错,我是姓方,你是谁?我不认得你。”“我和小兰是同学,罗小兰,记得啵?”“啊,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好美啊。”“您却老了好多。”“快六十啦,怎么不老。你看你,那时候小淘气,现在都长成大姑娘啦。”“方姐你住哪里?”“老开关厂宿舍,不是原来那栋,原来那栋拆了,这栋靠港边是以前的办公室。小罗家?罗家早搬走啦,他们的女儿发财买了大房子。好,有空去我那里玩。”一老一少分别提着篮子又走了一段路。

    此后,明萱找到了方姐那处破旧的通房,室内却收拾得很干净。

    今天是她第二次来,而且是因为买清洗球洗洁净等顺路过来的,因这里紧靠邱家巷小商品市场。老少二人聊天,自然又聊到罗小兰,谈到近几年的罗家,方姐一脸的不悦。口口声声说他们一家人都变了。开始明萱以为是富的原因,现在有些人一旦爆发财大气粗便不认得从前的患难伙伴,这都很正常。这一回明萱忍不住多问几句,方姐说,小兰妈自从儿子没了过后,人一直很消沉,四处敬香求神而且最信那些巫婆马脚。老公与她同年,下岗多年一直做点小生意,后来女儿挣了大钱,老公就只玩玩麻将,无所事事身强体壮。女人身体却每况愈下,先怀疑得了子宫癌结果是子宫肌瘤,年纪不算老却不能行。她跑去问马脚,不料弄出一桩奇案:病,明明在她身上,马脚却说她女儿有妖气,说她女儿前世是员外家小姐,美若天仙却守身如玉,辜负了很多痛她怜她的男人,说是欠了大堆风流债。前世冤孽,今世偿还。方姐最终道出了一个惊天奇闻,明萱听了唏嘘不已,惶恐多日。

    这天跟往常一样,一家人吃完晚饭各行其事,父亲洗完了碗去外面溜了一圈,吹着口哨进门,问老伴儿衣服,然后他拿着衣服进到浴室洗澡。这时母亲对女儿说:“给你爸擦擦背去,要做啥给他做就是,去吧。”由于此前母亲就有过暗示性铺垫,二十多岁的乖巧女儿懂的。听了母亲使唤,女儿先去房里整理了一下自己,然后拿着一条毛巾走向浴室,浴室门是虚掩的。女儿进到雾气蒙蒙的里面,父亲见到她有点吃惊。“我来给你擦背。”女儿红着脸说。父亲扭头一看,又一笑:“傻瓜,衣服淋湿啦。”女儿只穿一件碎花睡裙,是对襟的那种,她说:“衣裳可以拖的。”“嗯?那就脱吧。脱吧脱吧。”女儿只拉了两根带子,她正面就已经完全果开了,紧接着整个睡裙落在水哗哗的地板上。在这一刻之前,她面前站的还是一个健壮的男人,这一刻过后,雾气笼罩的已经是一头疯狂的野兽!

    这个女儿不是别个,正是罗小兰。马脚说,父亲的前世是员外家仆人,他暗恋小姐并救过小姐的命,却直到死他也没能摸到那位小姐一下。她欠了他的风流债。今生还债,即便都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最令小兰妈相信的,是马脚的另一句话,“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你女儿和你男人的四处都长有一颗痣。”此两处,她当然有权观瞻并检验,结果果真如此!

    明萱与冯禄正在热恋中,准确地说,是冯禄对明萱的热恋。明萱,与其说她是热恋,倒不如说是挣扎。在理智方面,她找不出逃避冯禄的理由,冯禄是独生子,他父亲是客车司机,母亲退休前在粮食部门工作,家境普通,可配她明萱绝对没问题。冯禄本人自不必说,更难得的是,他以往跟女孩拍拖从来都是玩世不恭,这回与明萱却一本正经,(当然也有明萱的原因)他明显变了。

    但是,从感情上,明萱却无论如何说服不了自己。她不是个蠢人,也并不迂腐。早过了法定婚龄的她,找个男朋友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而她却把自己弄得既郁闷又纠结,总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昧良心的事。说穿了,她就是放不下她长期暗恋的哥(尽管她一直不承认“暗恋”)。人的感情有时候是扭曲的,有时明知是一条不该走的路,却偏偏要往前走。有时候明明前面没有路,有人却甘愿冒粉身碎骨的风险楞往前闯。更何况,爱,不需要有理由。

    今日天气回暖,秋高气爽,艳阳高照。吃完午饭的恨水,又在看电视。他近期的行为习惯改变很大,越来越不喜欢上网。百家讲坛正要开播,突然手机进来短信,他抹开一看:“来家修电。”是明萱的手机号。他纳闷儿:家里电坏了通常都是她父亲直接打电话。疑虑归疑虑,他还是立刻起身去了。

    外门是虚掩的,他进去便给关上了。东边房是她父亲的,走近门边就听到了鼾声。老头睡着了。他轻轻地走到西边房,房门敞开着,明萱躺在床上冲他一笑,手指门外小声说:“门闩了吗?”

    他点头:“闩啦——哪处电坏了?”

    明萱诡异地一笑,手指向被窝里:“这里的电坏了——我,我打摆子(疟疾)”

    他这才仔细打量她,姑娘虽说脸儿通红,从那饱满欢实的精神状态和嬉皮笑脸的神情,那有一点像病的样子!便嗔怒道:“你又在捣什么鬼啊。”边说边撩起她的被子。被子一掀开,他脑子“嗡!”的一下,惊得目瞪口呆:

    那是一个美艳的赤条条一丝未挂的明萱!

    他慌忙扯回被子盖住她的酮。

    他的神经性耳聋再一次突发,这回已经不是动车了,而是飞机起降般的轰鸣。

    面对呆若木鸡的哥,还是她先开口:“哥你来吧,我把我给你,我愿意给你,我应该给你,我只能给你,我”

    “别说啦。小妹,小妹你冷静点,我,”他早已潸然泪下“不能!哥明白哥真的明白,你的一生才刚刚起步”

    情到浓处,语言早已苍白无力!

    情窦初开的明萱靠在床上,心潮激荡的他倚在门框上,两双泪眼对视良久。他缓缓转过身去,然后悄然离去。

    明萱没有呼喊,也没有阻止,只是默默地淌眼泪。

    他去到门外,刚下了几级台阶,突然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过于鲁莽和草率。因为他想起了刘局讲的故事,据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刘局在上海当高射炮兵,驻地附近新村都是窗对窗的楼房建筑。那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年代,在公开放映的电影中,只有一部苏联片中有接吻的镜头——这已经是最“黄色”的画面。某天,一位花季少女独自坐在房里看书,忽然从对面楼传来嬉笑声,少女抬头一看:只见一对青年男女(夫妻)在爱。少女一时间意乱情迷,不能自持,她跑到楼下对卖混沌的大伯说她母亲叫送一碗混沌去她家。彼此都是熟人,大伯就煮了一碗混沌送到楼上。进门一看,女孩已经赤身果体,朝他y笑。大伯茫然,只叫声“姑娘你赶快把衣裳穿上”就退了出去。之后,那女孩在家里自缢身亡。混沌碗上无疑有指纹的,混沌大伯死不“供认”。末了有一位侦探打破常规思路,分别提审了对面楼那对夫妻,结果是:那男的是个采购员,出差刚回便与妻子在没拉窗帘的情况下爱。最后夫妇俩均以流氓罪入刑。

    所幸如今科学发达,他急忙拨通了明萱的电话:“小妹你没事儿吧,快快起来,店里一定很忙。”“嗯,我知道,你,你有空过来吃饭,来看我。”“我会的,拜!”“我爱你!”“傻瓜!”

    再说恨水的老婆庭芳。

    那夜酒后红杏出墙,她给自己惹下了不小的烦恼。她这个人,可不像小万苏丽那样“看得开”,更不像罗小兰那样是一个“随性”的人,她其实是个很传统的女人。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情,大药房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上上下下议论纷纷。社会上的事往往都是这样,像万菊香这样爱玩的人就算天天有花边新闻,人们也不拿她当回事;而一向正儿八经的人偶然失足,便成了重大要闻,争相传播,而且乐此不疲。

    按说,这种事情本来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却为何惷光外泄?究其原因,一小半怪庭芳自己,多半怪那位曲老板。

    庭芳有个坏脾气或者叫坏习惯:脸红。自打那日出轨之后,她只要一见到曲老板就面红耳赤。这算什么呀?这不等于做贼心虚不打自招嘛。

    另一多半也有点怨她生理独特。据说曲老板是酒后失言才把“黄银毛”的事儿给抖了出去——姑且相信他是酒后吐真言,因为他对付女人的招儿很多,用不着出此下策。当然,也有相反议论,说是曲老板自以为窗户纸捅破便可以轻车熟路,不曾想在庭芳这里他连连吃闭门羹。

    也许以上两者兼而有之。

    这件事情,别人听了也许只是一笑了之,李霞听了却心里不是滋味,因为她们的关系非同一般。邻居外加上夫妻双方都是同事,这让李霞觉得丢人是庭芳而自己脸上也无光,有点切肉连皮唇亡齿寒感觉。另外李霞在心里对老实厚道的恨水抱不平,于是就把这事儿跟老公说了。小蒋虽然有点爱拍马屁,却也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恨不得马上告诉恨水。但是转念一想,这种事非同小可,没有真凭实据是不好乱说的,况且一方还是李霞的老板。于是小蒋就利用各种机会旁敲侧击地“提醒”恨水,其中一场麻将下来他说他暗示过五次。

    恨水聪明而且也比较精灵,他如何不懂得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何况他俩的私房事儿也有一些反常。

    庭芳是一个率真的女人,就跟她的“脸红”个性一样,生来就不善掩饰过错,夫妻间的事儿当然只有他们自己知晓,想必恨水的猜测自有他的道理。

    恨水是个有血性的汉子,但苦于没有逮到把柄,手里无任何证据,因此充其量也只能用语言来讽刺挖苦或者叫警告;挖苦也只是出出气而已,警告就更是隔靴挠痒。即使这样,庭芳还老是针锋相对反唇相讥甚至于倒打一耙,结果又是不了了之。

    早上天气晴好。吃过早餐的庭芳,拧着袋子去超市买菜。昨夜她有过求爱的暗示,遭到了恨水的拒绝,今日恨水便多了个心眼儿,他佯装睡懒觉,等到外门关上了,他便快速穿上衣服,赶去跟踪庭芳。

    事有凑巧,庭芳从超市出来刚走到苏丽家楼下,遇见多日未见的手指哥。庭芳只当他是一般熟人,手指哥却喜出望外,硬拉着她问七问八。两人站在街边聊了好一阵子。

    庭芳回到旧楼,恨水嘴里嚼着还手里拿着馒头在她后面。

    “我做了早餐,你没看到么?”

    “我怕你下药,我是顾二,我可不想做武大郎。”

    “说什么呢?神经病!”

    “你才神经病!你一大早干吗去啦?”

    “怎么?老子伺候你伺候错啦?”庭芳气得把菜往地上一扔。

    “光是买菜?”恨水歼笑,“就没有顺便搞点儿副业,比如约会?”

    这件事要搁以往,肯定一笑了之,今天庭芳却摆出一副架势:“顾恨水!你个王八蛋,你竟然跟踪老子,你今日不说清楚我跟你没完!”

    “笑话,自己跟小白脸儿眉来眼去卿卿我我,还要我说清楚。”

    “放屁!那只是一般顾客,我要是知道他姓什么我就不是人!”庭芳理直气壮。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营业员跟顾客有什么好扯的?还敢说不暧昧?”

    “你无聊,你放屁!”

    “你才放屁!”

    接下来庭芳噼里啪啦地砸开了。好久没砸,业务仍不显生疏,快速地麻利地挑一些不很贵重的物品猛砸。

    恨水却若无其事地点上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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