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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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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清风斋后,被老先生问起晚来的缘由,袁诫之就对沈先生隐瞒了一半事实,只说是昨夜隔壁家的王婆婆生了病,他带王婆婆求医的时候碰到一位神仙道士,后来治好了王婆婆,他就待着照料了整夜,精神难免有些不足,故而来得晚了些。之所以不说出小侯爷谢岂前来寻仇的另一半真相,主要还是怕这位老人担心。

    老人也没有多问,就让袁诫之先练习今天的功课。

    沈先生这些年除了教导袁诫之圣贤诗书之外,还会教习手谈c书法之类的名士风流。今日袁诫之的功课便是练习书法,书写帖子是礼魁老爷所著儒家大典《观止》中的内容。但老人可不是让少年对着《观止》来一笔一划练习,而是让袁诫之准备两张熟宣,整整齐齐铺在面前,然后左手写楷书,右手写草书,还得分别书写不同内容。

    普通孩子别说是同时练习两种书法,便是专心致志写一种,都得至少练上个一年半载,还得如履薄冰,生怕记错所写内容。但袁诫之偏偏得心应手,左手楷书下笔古拙劲正,质朴方严,刚劲峻拔;右手草书则笔飞墨舞,线条流走,张扬肆意。

    左正楷,右今草。

    袁诫之之所以不写狂草,是自认为还没达到那般龙奔蛇突的意境,所以一直只练今草。

    昔年贵为两朝阁老的沈栖支站在袁诫之身后,看着少年奋笔疾书,默默捻着白须笑而不语。

    老人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这孩子的父亲。

    与那位儒雅先生的初次相识,似乎还是九年前,老人那时觉得有些疲累,因为在学塾分别教授好几批不同年龄的孩子,着实有些力不从心,再加上确实年纪大了,故而老人准备另寻一位良师来代替他授学蒙童。

    那位温醇儒生前来求见的时候,沈先生心里还存了点文人相轻的念头,薪火相传,自然不能随随便便找个不知学问事功为何物的草包货色,但他身为昔日北檀阁老,被无数人赞誉为屈指可数的饱学之士,自然不会仗势欺人,所以他只是问了那位始终面带温暖笑意的儒生,一个很简单却又很不简单的问题。

    “何谓君子?”

    儒生只是略微沉吟片刻,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当时老人听到的回答是:“君子以果行育德。君子以惩忿窒欲。君子以非礼弗履。君子以致命遂志。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不用继续解释太多。

    那一刻,曾经有望死谥文贞的北檀阁老肃然起敬,对着儒生轻轻一揖。

    第二天儒生就成了学塾里的新任教书先生,授课至今。

    前几日沈栖支之所以要对谢广邗举荐那位儒生,除了是真的有惜才之心,不愿明珠蒙尘之外,也存了一点小小私心,因为老人觉得,如果真能让袁先生成为王爷麾下的谋士,复国之事,说不定真有希望。昔日沈阁老虽然精通庙堂经纬,但北檀灭国之后,老先生越发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兴许是真的老了吧,黄土都快埋到脖子上了,这位饱学之士的一颗热枕忠心,随着时间的消磨也逐渐清淡了许多。但是这位读书人的出现,却让老人觉得,兴许很多事还是可以满怀期待的。

    天色渐晚时,袁诫之想起早些时候王婆婆的嘱咐,便告诉沈先生,说是王婆婆的儿子今天也赶回明城,王婆婆身子已经痊愈,便想做一桌子好菜待客,婆婆说沈先生曾是她那孩子的授业恩师,必须得请回去好生款待。

    沈先生思量一番,倒是没有拒绝这番好意。不过念及当初学塾里那个顽劣的孩子刘文乐,老人倒是有些唏嘘不已。

    那孩子一家子都是南樾国人,南樾先于北檀被大蓟所灭,除了国力确实相对孱弱之外,更因为当时的南樾君王整日耽于享乐,荒废朝纲,还特地建了一座酒池肉林以供淫乐,名副其实的荒淫无道。有骨鲠刚正的言官以逆耳忠言上疏奏柬,却被直接拖下去当庭杖杀,此等自掘坟墓自断根基之举,弄得朝堂之上,更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后来大军压境,大蓟兵马的铁蹄兵临城下之时,那胸无大志只知享乐的帝王还在宫中醉生梦死,浑然不觉国难当头。南樾被大蓟所灭,而且灭亡得如此之快,其实半点都不冤枉。

    倒是苦了那无数的南樾国百姓。

    刘文乐的爹本是南樾军伍中一名普通小卒,没捞到什么军功,倒是战死在那乱世当中,死时籍籍无名,无人知晓,可悲可叹。剩下的孤儿寡母便成了大蓟的俘虏。

    在北檀也灭亡之后,刘文乐的娘亲刘王氏,便和儿子一起成为无数流民中的一员,被遣送到明城。亏得走马上任的臬台薛晋安宅心仁厚,对待那十五万流民并不苛刻,娘儿俩便好歹在明城中得了虽贫困却相对安生的日子。

    昔年刘王氏生下刘文乐时已经三十过半,所以夫妻俩算是老来得子,喜不自胜。那孩子当初被他爹特意请了测字先生,取名为文乐,其实本意是想要儿子以后成为一位读书人,以文为乐,不求光宗耀祖,平步青云,只是不要像他一样目不识丁就好,只能凭着一膀子力气入了兵伍上阵杀敌,赚取微薄兵饷养家糊口。

    但刘文乐终究还是没有成为他爹期望中的读书人。

    在沈先生的学塾内厮混几年后,十三岁的少年毅然离开明城,拜入当时如日中天的烙云禅宗门下,修炼了七年武道,又在江湖上独自闯荡磨砺了三年。

    一走便是十年期,刘文乐也从少年变为青年。

    今日他终于归来明城,虽然不算重返故土,想必刘王氏依然开心得紧。

    老人在心中长叹一声,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

    袁诫之和沈先生来到自家院子门口时,垂丝海棠树下已经站了一位青衫儒士,见到一老一小,儒生面带笑意,向老先生行了一礼,温声道:“小儿观海顽劣,有劳沈先生多多费心了。”

    老人摆摆手,笑眯眯道:“袁诫之,字观海,老夫倒是更喜欢直呼‘诫之’。诫之这孩子乖巧懂事,老夫还真算不上操心,而且你我早就说好平辈论交,不必如此多礼。”

    袁长煜微微点头,没再说话,这大概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于是三人就站在院子里观赏那株疏妍盛开生机勃勃的垂丝海棠,颇为诗情画意。

    游侠儿刘文乐换上一身崭新衣裳,嘴里也没再叼着稗草,整个人看上去清爽顺眼许多,来到隔壁院子门口,一眼看见当年授课的恩师沈先生,顿时如鼠见猫,有些嚅嚅喏喏,不敢发声,毫无清晨时一人对阵三十多名甲士的豪迈气魄。

    记忆犹新的他以前可是没少吃过这位老先生的戒尺滋味啊

    游侠儿战战兢兢,听闻脚步声转过头来的沈先生,倒是一脸和蔼可亲之色,老人只是轻轻开口道:“回来啦?”

    刘文乐身子绷紧,不由自主躬身行礼,大声道:“学生不肖,在外十年未归,未曾给娘亲和恩师尽孝,学生罪该万死!”

    老人忍俊不禁,笑道:“行了行了,什么千死万死的,你这顽劣孩子,当初就没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一心想要当那身负绝艺的侠客,老夫也从没责怪过你,你也别学读书人那套文绉绉的说辞了吧,好好说话便是。”

    刘文乐抹了把额头汗珠,吁了口气,朗声道:“文乐恭请恩师c袁先生,还有观海小兄弟,一起来家中饮几杯薄酒,聊表谢意。”

    老人点点头,和身后笑意温醇的袁长煜,以及憋着笑的袁诫之,一起走出院子。

    刘文乐如释重负,正要一起跨出院子,冷不丁听见当年恩师撂下一句话,“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这孩子一走十年,老夫倒是没什么,可真是苦了你娘了,一位老人家在风烛残年还孤苦伶仃的,日夜盼你归来!十年未尽孝道,估摸着是忘了戒尺滋味,待吃过饭后,老夫便要好好教诲你一番,好让你记得生而为人,最是应当百善孝为先。”

    青年游侠儿目瞪口呆,有些欲哭无泪。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他哀叹一声,这才跟着出了院子。

    王婆婆当真做了一桌子好菜,鸡鸭鱼肉样样都有,每道菜都香味扑鼻,让人食指大动。除了一桌子琳琅满目的佳肴,老太太还特意叮嘱儿子,去集市上搬了两坛上好花雕,用来款待客人。老人虽然没读过书,对这些读书人却当真是毫不吝啬,丝毫没有寻常市井妇人的锱铢必较,更何况这三位读书人,一个是儿子的昔日授业恩师,一个是温文儒雅的现任学塾先生,还有一个是救了她一命的淳朴好孩子。老妪觉得自己眼瞎心不瞎,再怎么以礼相待都不为过,而且她现在重见光明,实在是一份意外之喜。

    一群人就此落座,把酒言欢,好不惬意。

    王婆婆说起自己眼睛重新见物的事,问及少年,袁诫之只好在饭桌上,又把救了王婆婆的过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说到那俊雅道士制作符水相救时,老太太顿时老泪纵横,连声说必定是神仙下凡赐福治病,这才使得她药到病除,双眼能够再见光明。当然,如果没有袁诫之这好孩子相助,估计她老婆子也是难逃一死。

    刘文乐听到娘亲这般说,当即站起来连干了三碗花雕酒,以示谢意,喝酒时倒是豪气干云,但重新坐定的游侠儿已经有些摇摇晃晃,满面通红,显然是酒量不佳,众人见他窘态,都有些忍俊不禁。

    一向奉行食不言寝不语的袁长煜,今天也破例说了些学塾趣事,都是些授课过程中蒙童们的恶作剧,童心童趣,心有灵犀的沈先生自然深有体会,两位读书人相视一笑,青须敬白须,皆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小酌怡情,大醉酩酊。今日似乎喝得有些酩酊的游侠儿,在桌上也只是说了一些修行之时的趣闻,对于一些险象环生的时刻,绝口不提,儿行千里母担忧,他刘文乐自然报喜不报忧。但是只要想起那位追杀了他整整两旬时光,犹自死死不放的魔头,刘文乐的心里就有些难消的郁闷,于是喝酒就喝得更快更急了,鲸吞牛饮一般大口饮酒。

    青年游侠儿就此成为桌上率先醉倒的那个人。

    沈先生见他醉得不省人事,倒是老怀开慰,打消了再把他拉起来教诲一番的心思。

    宾主尽欢。

    ——

    距离明城百里开外的一片小树林里,有一位身穿猩红大袍的俏丽女子,正在高高的枝桠间不断跳跃,如蜻蜓点水般疾速前进,身影飘摇,长袍沁色如滴血,衬得这位女子愈发妖冶诡异。

    女子肤白胜雪,唇上一抹猩红之色,与所穿的宽敞大袍倒是相得益彰。

    女子在赶路途中,脸上竟忽然荡漾起妩媚无比的笑容,“刘郎呀刘郎,你这无情负心郎哟,这次还能跑到哪儿去呢?奴家这便来寻你,咱们从此做一对快活眷侣,只羡鸳鸯不羡仙,好么?”

    在距离明城还有十里路程时,女子忽然停下身形,以袖遮面,长袖猛然一挥,随即竟摇身一变,化作一位身穿白色锦缎长袍,头戴儒冠,腰悬美玉,手拿折扇的翩翩佳公子。

    这位由女子变化而来的俊俏书生抬起袖子,转了一圈,看了看自己崭新装束,眉眼含笑,这才心满意足,整整衣冠,施施然走向远处的那座孤零零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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