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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2章 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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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不知从何时起,每天一到早上六点钟,家中的座机电话铃声都会准时响起,而在当时,我和妻子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百无聊赖地不想结束一晚的美梦。

    母亲照例起得早,不论春夏秋冬。自从父亲去世后,她的生物钟发生了变化,睡得晚,起得早。

    我们千方百计地想从医药等环节上关爱母亲,但她每每扔掉了我们买来的一切现代化保健商品。

    母亲跑到电话跟前,并不接,看到了来电显示后,便急匆匆地下楼。

    母亲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谁不愿意自己的母亲笑容满面呢

    但我却担心起来,主要是对那个电话的担心。

    “妈不会黄昏恋了吧”妻子怀疑着。

    我瞪了她一眼,表示不可理喻,电视电影中有无数这样那样的画面与剧情,但一旦真的发生在自己家中,无论如何是无法接受的,我们可不想让自己背负一个对不起先父的骂名。

    因此,在平常的言行举止中,其他任何事情,我对母亲都是顺从,唯独说起哪家哪位老人梅开二度时,我便一言不发,绷紧了脸,尴尬的气氛往往惹得母亲一直沉默着。

    二

    我决定侦察早上六点的电话铃声,它在每天早上准时响起,似乎是催人奋进的号与鼓。

    铃声只响三次,便骤然挂断,母亲听到铃声后,便迎着朝阳下楼。远处,晨练的音乐准时响起,一帮老头老太太们,在晨钟中锻炼身体,舒展筋骨。

    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妻子道:“是邻家的老人,叫妈一起锻炼身体的。”

    我盲从,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了一个秘密,叫醒母亲的竟然是邻楼的一位老爷子,精神焕发c鹤发童颜的。那是一个雨天,老爷子站在楼道下面迎接母亲出去,被正好下楼的我撞了个正着。

    我没有破坏现场的气氛,我不是个不明事理的孩子,我更不能在现场大吵大叫的,这样对瘦弱的母亲不尊重。

    因此,我选择了沉默到底,而母亲则依然故我。

    我们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约定:你不言,我不怪,我更不会追究到底。

    三

    是妹妹率先打破了沉默,当她得知母亲要恋爱的消息后,风风火火地从郊区赶了过来。电话中啰唆着,进了家门,更是不可一世地数落母亲,母亲云里雾里时,她便吵着要去找那位老爷子。

    傍晚时分,我回家时,母亲讪讪的,一脸落寞,我责怪妹妹言语过重。

    妹妹果然去找了人家,据说是堵在楼道里,妹妹的脾气随父亲,说话时气贯长虹的,现场的环境一度冷若冰霜。

    从第二天早上起,电话铃声再也没有响起过。母亲起晚了,望着早已经结束的晨练一脸怅惘,我与妻子承诺早上六时准时叫醒母亲。母亲开始时坚持,直至后来,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

    我觉得自己的表现差到了极点。母亲有再爱的权利,我与妹妹,涉于颜面,涉于尊严,便草草扼杀了母亲的幸福,我于心不忍。

    因此,我背着家人找到了那个老爷子,无他,我不能破坏或者促使,我只是恳请老人家,在每天早上六点时,打一个电话给病中的母亲。

    得知母亲有病的消息后,老爷子一脸悸动,他不发言,只是认真得像个孩子似的点了点头。

    四

    电话铃声依然准时响起,母亲恢复了康健,飞快地下楼,太阳照常升起。这样的情况坚持了三年时间,我与妻子觉得这样维持现状的状态最好了,不前进,也不后退,有利于母亲的身体健康,也不会破坏家中的祥和。

    母亲始终没有将他们的故事讲出来,她只是在听到电话铃声后,便若有所思地下楼。似乎这个电话铃声,只是叫醒她的一个信号罢了。

    一天,我居然接到了老爷子家人的电话,老爷子病危。

    我无可无不可地上了他们家的楼,病床前,家人无数。

    老爷子在交代遗言,最重要的一条,竟然是叮嘱自己的儿子,每天早晨六时,一定坚持准时给我的母亲打电话,并且在他逝世后,向母亲隐瞒这则消息。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他的儿子带着对老人的不理解,认真地点头。我感谢老爷子与他们家人的良苦用心。

    电话铃声果然如期响起,震得我耳膜发颤,似乎整个神经瞬间被凝固起来。

    母亲下楼,半个小时后回来,一脸木然。

    老爷子爽了约,她在猜疑,想去看他,却未能成行。

    但那以后,母亲的脸上始终有笑容:电话铃声便是希望,便是互相康泰的信号,这是互相牵挂的证明,更是爱的印证。

    五

    母亲于三年后病逝,在这三年中,她没有踏进老爷子家一步,她坚信每天早上六时响起的电话铃声,便是互相安慰的号角。

    听人说,母亲曾经无数次地站在三岔路口上徘徊过,但她始终未能成行。而我们,一直认为准时响起的电话铃声足可以安慰母亲受伤的心灵,因此,我们选择了逃避c遁世与原地踏步。

    而老爷子的儿子,每天早上,总会拨通我家的电话,这成了一种约定。

    如果时光倒退,我们宁愿自己迅速地长大成人,理解天下父亲母亲的良苦用心,成全他们的爱。

    给喜欢的女孩子选礼物绝对不比选对象简单。

    有天重温老港剧,有个叫阿旺的傻子拼命追赶着美女叫嚷小媳妇小媳妇,然后砸碎了自己最心爱的小猪扑满,取出金币给喜欢的女孩当出国留学经费,在电视里哭了。

    你也哭了,你被感动,变为抽纸狂魔。看到你感动的样子,我忽然觉得,也许我该从礼物入手。

    秋天,学校已经变得寂寥起来,大家都抱着厚实的外套,帽子c围巾纷纷出街。

    我在想选一个什么礼物,才能够达到阿旺那样的效果。

    是的,我暗自喜欢你,徐楷慈。我在学校宿舍里,趁着周末不断电,寻找可以让你惊喜的礼物。你的生日就要到了,机会一旦错过,我找不到更加适合的时节,除非再等一年。

    这世上有没有一样礼物,可以媲美阿旺的小金币

    给你最棒的礼物。我想,这样也许足够你在我和裘山之间,再选择我。

    裘山同学,我该怎么描绘这个情敌住我隔壁宿舍,很干净。在一大群臭男生中,有点出淤泥而不染。

    有洁癖的裘山在那个教授还没来的早上,轻轻对你说,同学,吃完鸡蛋饼记得要擦干净嘴巴,不然看着很脏的。我坐在后面两排的位置上也听见了。我看见你转过头,不看他,但是你的面孔通红通红。

    世界很奇妙,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裘山,让你印象深刻了。女孩子太奇怪了。

    你是电影社的副社长,我是干事。所谓干事,就是纯粹跑腿办事的。

    但我没有想到,在我没来得及告白之前,你对裘山告白了。

    “其实你,算漂亮啊!我是这样觉得。”裘山看着你,停滞了一下才回答,再说吧!

    这不是拒绝,也不是同意。

    你的告白也很诚实,就在西方哲学史下课后,没什么人的走廊上。我靠在后门那里,听得一清二楚。

    那天又在放电影。

    我说,副社长啊,不是说戏如人生吗,你看了那么多电影,不知道有没有一部电影,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你反问,是什么问题

    我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了,她是我们学校的,可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觉得,心里充满了悲伤。

    你就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的说法,够诚实,我喜欢。怕什么呢去追啊,追她啊!

    我觉得我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你的话,像一个天大的暗示。

    在你这样说过后不久,就是你的生日。我不知道,你究竟喜欢裘山有多少,但我想争取。我开始费尽心思找礼物,希望找到足够让我横刀夺爱的法宝。

    我找到了。

    这是你在大学里过的第一个生日。裘山却不在你的身边,他被派出国做交换生了。

    你看起来不在乎,面上笑嘻嘻,招呼大家都来吃蛋糕。花红柳绿的蛋糕,衬托得你很可爱。我拿出了我的礼物,我包裹得很精美,你说谢谢,你收下了。在场的人太多了,这场面无比热闹。

    所有人一起嚷嚷,许愿,三个愿望,前两个大声说出来,第三个自己保留。说了就不灵了。

    你就许了,你说,第一,小伙伴们,都有对象。

    大家哄笑。

    你开始许第二个,大家将来都有钱。大家哈哈大笑。你也笑,忽然闭上眼睛,神情满是思念。

    有人拿你逗乐,说,第三个许的是不是赶紧投入某某的怀抱!这个时候若裘山出现,你一定喜不自禁。你下意识地看一眼包厢的门。大家都看过去,门外一无所有。

    你开始拆礼物,你拆到了我的,眼睛闪亮了一下,然后塞进你的大提包里。

    那是一条短裙。

    关于短裙,有个典故。

    那次我们一起看电影,我听见你嘀咕。“乖,不要再长了,你再不听,我就不给你买小短裙了。”

    我明白了,你在和你的肚皮说话。你吃胖了,紧张了。

    你的语气,有一点点的哀伤。

    我特意要求了老板,尺码标号是小号,实际上,是中号。

    回学校的路上,你忽然说,谢谢你!

    我说,又不贵。我的胆子大了起来,还说,你一定要记得穿,那是我的心意。你说,一定。你大概也啤酒喝多了,很爽快。我送你到你的寝室门口,你说,快回去啦,我回去就穿。再见哦。

    我的礼物里,还附加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我爱你,有小肚皮的女生也很可爱哦!

    白日我再度在教室遇见你,你的神色表情,和从前没有区别。我明白了。你拒绝我了。

    楷慈,你是真的喜欢裘山吧。所以,即使我按照你说的,加油了,仍然得不到你的心。

    我们照旧是副社长和干事关系。

    裘山从德国汉堡回来了,带了礼物给你作为补偿。

    裘山再度出国做一年的交换生时,你的活动热情一如既往,电影社被你管理得风生水起,被学校奖励,号称十大最佳社团之一。你站在大礼堂里接受奖杯。

    你变成了社长,你大三了,你不再是副的了。

    新来的副社长,是我们的学弟。他有着白净的面孔,以及斯文的微笑,还有斯文的语调。

    徐楷慈,大概你自己也没想到,你会先变心。你喜欢上了你的手下,年轻的副社长。

    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你和学弟之间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那个黄昏,我看见裘山在准备出国的行李。

    我问他,这次去多长时间,他说学校安排的是半年,但是,我自己想申请一年。到时候看情况吧!然后,他还说,我想争取带一个女孩子一起去。

    是哪个女孩子我问,是徐楷慈吗

    裘山摇头。

    裘山叹了口气说,我和她呀,可能不是相互喜欢,只是相互看对方不顺眼,很强烈地想改造对方。很莫名其妙,对吧

    我不觉得莫名其妙,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爱情不是死板的教科书,只有一二三四五

    好在裘山走了,带着外语系里的一个女孩子。

    你呢,徐楷慈,我们之间呢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故事。

    所以,似乎实在没我什么事情了。

    有的。

    还是有那么一些东西的。

    徐楷慈,在我们毕业的那年,我办了生日聚会,这是我唯一一次轰轰烈烈在大学里办生日聚会。

    你也送我礼物了,是一个漂亮的日记本,你说,虽然男生不大写日记,不过拿来记事情也好啊!

    我送给你的礼物,你究竟穿了没有呢我问你。

    你就认真回想,然后,面孔上浮现出不好意思的神情。

    你说,收到的礼物太多,你只看了一眼,你很喜欢那礼物啊!

    可是那已经是秋天了,那么冷,所以你丢到了一边。你的礼物太多了,堆放在寝室门口忘记拿了。小短裙就不知所终。

    你根本没看见过我的告白。

    我岔开话题,开始许愿了。

    我说,第一个愿望,男生都找到美女。第二个愿望,女生都找到帅哥,并且有钱不花心。

    第三个,我闭上了眼睛。据说,这个愿望不可说,说了就不灵验了。

    你似乎想起了什么,你说,对了,好像你问过我,你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哦!

    我说,是的。

    你问,追到没呢

    我说,没有,不过人生还长呢!

    你说是啊,加油啊加油,你不差哦!一定找得到美女,并且贤惠。哈哈!

    我笑了。

    你问我,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粉红小裙子的

    我说,我住裘山隔壁嘛!他偶然提到的。

    我说谎了,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用再提起来。

    秋天,我们的大学读完了,你和你的副社长会有什么结局,我不知道。因为我选择了去外地。裘山呢,据说不回国了。

    楷慈,你鼓励我在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勇敢地去追求这个人,不至于将遗憾收藏在此后的岁月。即使,你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许的第三个愿望那么简单,只有一句话:徐楷慈,祝你我都最终幸福。

    1

    他忘不掉墙上的那朵梅花和心中的那串电话号码。

    读大学时曾经有过一段离奇的遭遇。那是大二那年,某天我因感冒请假在宿舍休息,睡得昏昏沉沉之际忽闻桌上的电话响起,挣扎着爬起来去接电话,听筒那边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你好,我找一下xxx”他报了一个我没听说过的名字。

    我回答,“不好意思,你可能打错了,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哦”了一声,遂抱歉地匆忙挂断了。

    浑身酸软无力,我正准备挣扎着爬回床上继续睡,这时,电话铃声又响了,仍然是他。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几分令人心伤的寥落,“不好意思,请问这个号码是2047102吗你们宿舍的门号是荷园520吗”

    荷园520,是我至今为止听过的最温暖的宿舍号,没错,我就住在这个宿舍。

    心里有些吃惊和警惕,我的语气不自觉地就强硬起来,“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个男人在电话里有些慌张,赶忙抱歉解释,然后匆忙间对我讲述了他自己的故事。

    原来他是当地部队的一位年轻士官,他曾经的女朋友在毕业之前一直住在这间宿舍,算是我的师姐,他们原本打算今年结婚的,但女孩毕业后回到了家乡做教师,两地分隔,女方家庭也不同意,两个人最终无奈的分手了。

    在相恋的几年里,他曾经无数次的拨通这个熟悉的号码,与女友甜蜜的聊着爱情与未来,可缘分捉摸不定,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劳燕分飞。

    他在电话那端用低沉悠远的声音任性的回忆着他口中的爱情,我却心有狐疑。毕竟有些情场高手,泡妞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作为女生,我不得不防。

    他敏锐的感觉到了我的不信任,然后他说,“门口左手边床铺旁墙壁上,刻画着一朵梅花,不信,你去看看。我并没有说谎。”

    我迅速的爬过去仔细寻找,在墙壁上,竟然真的有一朵痕迹细致的梅花,那么小小的一团,干净光洁,仿佛盛开的青春,若不留意,真的无法发觉。

    他说,那是女友曾经为他刻的,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梅字。

    2

    他守着内心爱的痕迹,仿佛能与这些回忆度过孤独而漫长的余生。

    梅士官是个非常痴情的男人,在与女友分手的一年里,他做过很多努力,不断的打电话发短信和写信,力求挽回女友的心,但不是每个女孩对爱情都会那么勇敢那么义无反顾,现实阻隔的力量往往令人难以想象。偏偏部队的制度又相当的严格,他不能总请假离开部队亲自去找她。一段感情大概就是这样,在世俗的无奈翻滚中烟消云散的吧。

    但他仍保留着爱情里的那些小习惯,习惯拨下那串熟悉的电话号码,习惯收集着她喜欢的明星画片,习惯在深夜里想起她的宿舍号是荷园520,以及墙壁上的那朵盛开的光洁梅花。

    习惯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即便爱情不在了,深爱的人离开了,你仍然会无意识的延续着相爱时做过的那些事情,依旧守着内心的那些痕迹,仿佛你能与这些回忆度过孤独而漫长的余生。

    我对坚守爱情的人往往有种独特的欣赏。后来,梅士官曾经来过一次学校,那时他们连队里一位年轻的士兵生病了,他开着车送士兵来学校附近的军医院做手术,正好彼此有时间,我陪他在大学校园里走了一圈。

    他说,相爱的时候,他与她每年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他也只来学校找过她一次。故地重游,望着曾经一起走过的公园和甬路,梅士官的眼泪那刻掉了下来。一个男人是该有多心疼多放不开,才能在回忆的时候如此流眼泪呢,原来在爱情里,有时男人的伤痛会比女人更深呢。

    离开学校时,他送给我一个纸袋,里面全是她喜欢的明星画片。他说,“送给你吧,拿回荷园520,把这些东西留在她曾经住过的地方,这样,我会觉得心安。”

    我无法拒绝一个男人这般低到尘埃里的要求,同时也哭笑不得。他丢不掉心里爱情的感觉,固执的想用这种方式去祭奠去延续。可是我最喜欢的是纳兰容若般温文尔雅的钟汉良,真的不是留着偏分发型的郭富城啊。

    3

    你带走了爱情中所有的一切,却唯独把习惯留给了我。

    与痴情的梅士官相比,我们大多数人都能够拿得起放得下,但是与心爱的人分手以后,又有谁不曾保留爱情中的一些小习惯呢

    有位女孩说,她最喜欢穿赭黄色t恤的男孩,因为她曾经爱的那个人,在夏天只穿这个颜色的衣服,分手后,只要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男孩,她便会不由自主失心疯般的尾随着追出几条街。

    还有位女孩说,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她永远走在马路最靠边的安全地带,因为相爱时,男朋友每天都会嘱咐大大咧咧的她要注意安全,她不听话时他会强硬地大声呵斥,如今真的是一个人了,她反而更加听他的话了。

    有位男孩说,进屋时他一定会换上拖鞋,并把自己的鞋子规规矩矩的摆放在鞋柜里,因为他的前女友是个蓝色处女座,他因她而养成了难得的好习惯,而且如果身边人进屋不换鞋或者随便扔掉鞋子,他会马上去纠正,大家都说分手后他变成了强迫症患者。

    还有位男孩说,虽然自己是南方人,可吃粽子时他是蘸着白糖的,因为他心里深爱的人是个北方小妞,吃粽子必蘸糖。如今她已远渡重洋,定居在万里之外的地方,可从此后,白糖成了他的最爱与标配。

    你带走了爱情,可却把爱的习惯留给了我。这般残忍,这般无情,可我却偏偏怪不上你,因为这一切明明与你无关。

    有时你不得不承认哪,爱的习惯与印记已经深深刻在你的生活里,吃穿住行,没有什么能逃过爱的影子。甚至有时候,你尚且没有发觉自己深深的爱上某个人,可你的行为已经率先被改变了。

    在风靡全亚洲的偶像剧《来自星星的你》中,千颂伊搬离都敏俊的家,习惯独来独往的都教授一个人吃饭偏偏就别扭起来,总会无意识想起她的片段,“吃鱼时不要翻,否则海上会翻船。”

    他会无情地嘲笑她啊,“这是什么谬论!”可是他自己吃鱼时,筷子却不由自主的听了她的话。哪怕海上不翻船,想必他也不会去翻盘中的那条鱼了。

    遇到爱情,连活了不知多久的外星高智商教授都束手无策,你我这般凡夫俗子,又能奈何呢

    4

    你可明白,曾经相爱的习惯与温暖,是我流连世间的铠甲。

    我有一些隐秘的习惯,如果身边的人不刻意不留心,不会发现有任何不妥。比如我喝饮料时,只愿意喝蜂蜜柚子茶。这是因为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很是心灵相通的人,他在我最艰难的时刻鼓励我相信自己值得被爱,鼓励我去做真正的自己。那时候我们在寒冷的冬天一遍遍的漫步在校园里,实在禁不住冻便会钻进附近的奶茶店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柚子茶。

    虽然那个人如今早已远离了我的生活,但我却是真心的爱上了柚子茶那甜中有涩的味道,那不仅仅是味蕾的习惯,也是爱情的习惯。只要手心触碰到温暖的茶杯,口中是熟悉的甜酸,就仿佛即便人世间有再多再大的悲苦在等待着我,自己内心也是充满了莫名的底气与力量。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爱的铠甲。

    爱情千回百转,有些人在离别之后兜兜转转仍会重聚,彼此会更加珍惜,而有些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即便心里思念着,偶尔会有达达的马蹄走近,可那终究只能是个过客,不是你的归人。其实我们都会或多或少的保留着曾经爱的习惯,别人或许不知晓,但你一定会知道自己到底对曾经的爱情有多珍惜。

    但是我们也都明白,保留着爱的习惯并不代表我们仍然深爱着那个人,我们只是舍不得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与流过的泪,还有那回不去的爱情与青春。

    他们的相识只是一次偶然。

    她是个农村的姑娘,在一家餐厅打工,挣着微薄的工资,供养患病的母亲以及上学的兄弟。

    而他却有一个富足的家庭,父亲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他在一家银行工作,没有任何生活的压力。

    他第一次走进餐厅时,就被她的秀丽端庄吸引住了,还有她的气质,她与别的打工妹有根本的不同。

    他的眼光是对的,她在餐厅打工只是生活所迫,她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的本科自学考试将要通过了,专业是外贸英语。

    他尽一切可能帮助她。在她母亲病重住院的时候,他负担了全部的高额费用。

    她拿到文凭后,他四处托人为她寻找工作,她被招聘到一家效益很好的外贸公司。

    凭着她的努力,几年后,她成了主管出口部门的经理,而他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应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是,她却对他说:“你的人情我一定还。”

    他总是对她淡淡地笑,然后低下头,神情很落寞。他要的不是钱,而是爱情,他已经等了许多年。

    然而她却不能,产生爱情的原因很多,崇拜c喜欢甚至仇恨,惟独负疚不能。他为她做出了许多牺牲,她活在他的影子里,他给她的太贵重了,可以说,她现在的一切都源于他的帮助,这成了她的不能承受之重。

    冬天的时候,他对她说:“我要结婚了。”她很惊讶。

    他接着说:“你借我一些钱吧,我们即将置办酒席并外出旅游。”

    晚上,她拿钱来到他的住处,他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看电视,他说:“这是英子。”她对那个女孩笑笑。

    当她把一大沓钱交给他时,她觉得完全解脱了。后来,她顺利地恋爱c结婚c生子。

    多年后,有人偶然谈起他,说他都快40岁了,还一直单身。她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呢

    后来她知道,那个女孩是他的表妹,他是故意骗她的。因为他的爱只会给她造成痛苦,所以只好离开她,这是他送给她的最后一份爱。

    爱情在外人看来往往是有些荒唐的,因为爱情本身,便是一个“痴”字。即使岁月老了,人变了,但那份痴心永远都不会变,这就是真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