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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正文 36.我有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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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降温有些厉害, 连着好几天没有太阳, 窗台上的花茎都变得干巴巴的没有一点生气。阿弥仍旧给它们浇了点水。

    然后坐在桌子边摸着手边的药,分着类。纸包包着的就水合,中午和晚上各一次, 眼药水早中晚都要记得滴。还有一个瓶子装的,一天一粒知秋说是维生素,对身体有好处的。

    吃饭, 吃药, 睡觉, 和杯子说话。多数时候阿弥的日常就是这样, 除开这些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等着知秋来找她。

    如果没什么特别的事情, 知秋很少到这边来。阿弥坐在桌边勾着指头数了数, 已经六天。这六天都只能在电话里和知秋讲几句。知秋在电话里说,最近她除了上班,也在跑学校, 她说要了解一下学校的招生情况。

    “他们会不会笑我啊。”阿弥低头对手里的杯子呢喃了一声。她对学校的概念还是记忆里很多小屁孩的感觉,大家会跑来跑去,会相互挤在一起偷偷取笑她住在垃圾堆里。

    尽管是这样,阿弥也还是喜欢去学校,学校看起来很干净,很大又漂亮, 同学们虽然都不友好, 可大家都会嘻嘻哈哈的, 看起来很快乐,老师们也都很温柔。

    范小祝又打了场比赛,这次伤得不那么明显,只是嘴角和颧骨有轻微的痕迹。

    每次比赛后有一个康复期,也就是意味着可以休息不用去参加训练,想想就觉得开心,她浑身酸痛地瘫在床上,美美地从早上睡到了晚上,要不是肚子饿得难受,她还想再躺在一会。

    范小祝从床上爬起来,套了件卫衣,戴着帽子,踩着一双有些显旧的白球鞋跑来阿弥家。

    阿弥像平时那样,给范小祝倒杯热水,找来几包饼干:“你吃,我还有好多。”

    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个水壶,七个彩色的杯子都有了,阿弥最想的就是有每天有人来她家里坐坐,代替杯子跟她说话聊天。

    唐果来过一次,要走了好些吃的,千欢也来过,她总是推着烧烤车路过的时候,跑进来拿点她喜欢吃的零食。

    她们都没那个耐心坐下来陪阿弥聊天。

    范小祝有,主要是她每次刚起床肚子饿,嘴巴就有些馋,她会捧着水杯,坐在桌子边听阿弥说一堆有的没的。

    阿弥人长得很恬静,说话也很安静,吐字总是很匀缓,大概是每天在拳场里的叫嚷声里呆太久太麻木,范小祝反倒很习惯听阿弥的絮絮叨叨。

    每回说着说着,阿弥恬静的面上会忽然浮上一抹笑意,范小祝立马就就知道,阿弥又要开始提叶知秋这个人了。

    “知秋说在帮我找学校。”阿弥面上有难掩的欢喜:“她说让我去上学,学写字,读书。”

    盲人怎么读书写字。

    范小祝茫然了一会,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挺好的,你可以上盲校,现在有挺多这种学校。”

    叶知秋有说帮阿弥联系学校,不过因为事情没有定下来,她没有细讲,也没和阿弥说过联系的是盲校。

    范小祝这般一说,阿弥脸上的笑意便顿了顿:“那是怎样的学校啊?”

    “就是里边上学的人和你一样,都看不见,学的东西也和普通学校的不同,她们学盲文。”范小祝了解也不多,只能这样理解。

    一群瞎子啊。

    阿弥低头沉默了会,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好似已然对学校这个词有了自己的了解:“我知道了。”

    快餐店照样坐着许多相互认识的街坊,这些大人们聊天,无非就是关于房价还有儿女嫁娶之类的。

    昨天讨论过的事情,今天总能再听到一遍。

    这条街上没有不认识阿弥的,每天打的照面,大家都默认了这个小瞎子的存在,久了,也就把她当个普通的可怜看待而已,偶尔开开玩笑也就算了。

    范小祝虽然已经走进大家眼里有段时间了,可她实在过于特别,总能引起人群的注意和打趣。

    “阿妹,你又被男朋友打啦。”有人注意到了范小祝脸上的伤痕,调侃道。

    范小祝不太开口与没什么关系的人说话,像上次被问那样,她仍旧是老样子装作什么也没有听到,喊阿弥坐下。

    她们总是习惯性地坐在小餐馆的最角落里。

    阿弥默默地从桌子上拿了筷子,递给小祝一双,她耳朵灵,隔得远的那些谈话总也能隐约听见些许。

    “三天两头地被人打,也不知道究竟做什么的。”

    “总不是什么好人,看她那副打扮,哪里像个正经姑娘。”

    所以范小祝究竟是怎样的人呢,总有人说她不像个好姑娘,连知秋都有这样的意思。阿弥低着头小小地难过了会。

    小祝受伤了她都不知道,小祝还总也在受伤的时候陪她去买东西,还陪她一起出来吃饭。

    阿弥问小祝:“你为什么总跟人打架呢?”

    “我不是和人打架,我是打拳击。”小祝没有说大声,她的声音比较的生涩,比普通女孩子的声音冷凛些,话语听起来总是有点严肃。

    阿弥琢磨了下:“拳击是怎样?”

    “就。”范小祝有些词穷,手习惯性握了握,抿唇的时候嘴角边的嘴痕跟着紧了下:“就、就,是打拳,有目的性的去打架。”

    那还不就是打架吗,阿弥偏了偏头,很难懂的事情她往往不愿意去过多纠结,反正阿弥又不去打架。

    “你上班就是打架吗?”阿弥听见有餐盘放落在桌上的声音,是老板帮她把饭菜端过来了,她听见小祝说了声谢谢。

    老板呵地笑了下:“不客气,阿妹你骨头可真够硬,三天两头受伤还每天活蹦乱跳的。”

    小祝没笑,也只是脑袋往下点下,表示同意。

    “那不是打架,是比赛。拳击就是用拳头击倒对方的意思。”范小祝固执的继续向阿弥解释这个词,然后才回答:“嗯,我比赛都是晚上,所以训练也是晚上,等打职业级了就把时间的到过来。”

    阿弥全都没有听懂,仍旧觉得小祝总也去打架是件不好的事情。

    “那小祝,你可以不要去上打拳这样的班吗?”

    还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做,街上的便利店要招一个收银,唐叔要找一个帮工要是这些都不想做的话,也可以像千欢那样去卖烤串。

    为什么要去打架。

    小祝没有回答,她有点郁郁地让阿弥先吃饭。

    吃完饭后她们照旧绕着长勺街走一走散会步,通常都是走到街尾去。

    路过唐果家位置,阿弥习惯性地冲着门口方向问道:“唐奶奶,你在吗?”

    唐果奶奶腿脚不好,走不了路,每天从早到晚都坐在轮椅上对着旧街旧门户看上一天。听见阿弥的声音,唐果奶奶眼睛稍眯应了声:“你们吃好饭啦。”

    “嗯呢。”阿弥询声走上前,双手在空的地方摸了几下,在后就轻轻地落到了唐果奶奶干枯的手北上。

    唐果奶奶的手有些凉,每当这个时候就要给她盖上厚厚的毯子。

    “奶奶,唐叔呢?”

    “去帮人修炉子了。”唐果奶奶笑呵呵的,坐了一天,难得有个人理会下她,自然高兴,她转而看向还站在路那边的范小祝:“阿弥的新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站在路对面的范小祝没吱声,她不习惯在这种地方大声说话,隔着旧街的灰暗她看见阿弥摸进了屋里没多久就抱了床毯子给老人家盖好。

    “她叫小祝,租了银妈家的那个小房间,要六百块钱一个月。 ”阿弥替小祝回答说。

    “大银那个黑女婆娘,这么黑心。”唐果奶奶咕唧了下,便又嘱咐阿弥记得去屋里拿两个橘子给小祝吃。

    街尾桥边的梧桐树叶子掉了一地,树头露出干枯的枝丫。

    桥对面靠近新公路的地方有建一个小公园,算是政府的公益建筑。公园里各种声音都有,有老人的咳嗽声,有大人的吆喝,有小孩子的吵闹声。

    范小祝领着阿弥在一条长椅上坐下来,她们前边几步就曲折的先峰路,偶有车辆经过。从她们并排坐的位置放眼望去,大片的荒地那边就是一栋栋轮廓模糊的楼宇。

    天海城也在其中。

    夜灯亮起的时候,远处的楼宇都在似在一片明艳艳的宝石群中,独有天海城黑压压的,满是压抑的味道。

    小祝将剥好的橘子递给阿弥:“我一定要打拳,等我拿了冠军,我就不打了。”

    阿弥点点头:“那小祝以后要做什么?”

    “开个炸鸡店。”小祝笑了一下,很轻微的。

    往时小祝并不爱笑,只有特别开心的时候语气便显出几分少年心性的坦率。阿弥听出来了,她点点头,甚至带点崇拜和憧憬:“好啊。”

    阿弥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叶知秋今天九点多下的班,收拾洗漱过后,手里又是按着书便窝进了被子里。自打和阿弥打得近了,她看书的时间被缩减了许多。

    因为要应付考证,她和阿弥的通话不得不控制在二十分钟以内。

    “炸鸡店?”听到阿弥说以后要和小祝合伙开炸鸡蛋,叶知秋拿起手边的书盖在脸上,实在是笑得有些不能自己,身子都跟着在被子里抖了起来。

    叶知秋从小到大都处于一种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她往日的那些同学朋友如今个个都属于精英人士,即使在很小的时候,她们的梦想都是奔着科学家,企业家,明星,模特之类的词去的。猛然听见一个十七岁的青葱少女说她以后要做炸鸡店的老板娘,便觉得尤其好笑。

    阿弥不知道知秋为什么要笑,仍旧坚持:“小祝说开有十几万块钱可以开个小小的店,可以赚到钱的。”

    在先峰路边上,阿弥就算过账了,她出一半,小祝出一半就可以开个炸鸡店。

    这不是开玩笑。她和小祝拉了勾,小祝说让她当店主,小祝当副店长。

    叶知秋其实并没有当回事,她浅笑着在电话里敷衍:“好啊。以后我叫你成老板。”

    阿弥仍旧很认真,在电话那端细心讲着她心里的小计划:“开了店就能赚钱,那知秋也不要去医院里上班了好不好。”

    “嗯?”叶知秋有些猝不及防:“为什么呢?”

    “当医生太累了。老是加班。”有时候还没时间吃饭。上次去做检查的时候,旁边的护士们在那里悄悄谈论叶医生的事情,

    她们说叶医生最高记录一天连续参与十二台手术,最后出来就晕倒了,成了院里见著报端的历史事件。

    阿弥没把这些听到的告诉叶知秋,可她一直记着。

    她不想知秋这么辛苦:“等我开了炸鸡店,知秋就不要去上班了,帮我收钱吧,你要是不喜欢就什么事情也不用做,我会给你钱吃饭的。”

    知秋陪着阿弥就好了,阿弥开炸鸡店养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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