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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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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巫婆颤颤巍巍的退了出去。她这一生,也没见过这么多金币呀!她数了数,一共八个金币。这么多金币在琼山部落,可是够别人灭族的理由呀!金币虽然好,可是很扎手。不过老巫婆也知道小狐仙修为太高,根本不是对手,自己若不听从她的指令,自己的部落,恐怕也很难幸免。可是这么多金币,还是应该先绑起来再说。她迈着步履蹒跚的步子,紧张又激动的找到了那颗还没有被族人来得及吃点的狗熊的脑袋。她偷偷把金币藏了进去,只留下一枚金币。呼唤过来几个十几岁的男孩。

    “纳卡,巴万,莫那你们三个人,是我们琼山部落伟大的战士!上次对抗那些永夜部落的败类,你们都很勇敢!女巫娘娘对你们的勇敢非常赞赏!现在,有一项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们,你们三个有没有信心完成!”老巫婆蛊惑的说道。

    三个十几岁的男孩,手放在头顶,虔诚的说道:“我们是部族的勇士,我们愿意为部族赴汤蹈火!”

    “好!很好!你们现在行动,绕过永夜部落和深渊部落,去三百里外的黑水城堡,给三位尊贵的客人每人购买两套最贵的熊皮衣物,再购买一些虎骨,虎肉,雪原的牛肉和羚羊肉回来,再为部落购买一些盐巴和粮食!切记一定要小心!尽量晚上行动。不可张扬!速去速回!避开敌人!听明白了吗!”老巫婆嘱咐道。

    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回答:“明白!”

    老巫婆拿出那枚已经被她摩擦热了的金币。小心翼翼的交给巴万。:“这枚金币,就是我们琼山部落的希望!巴万你要完成任务!”

    叫巴万的男孩子,稚嫩的脸上,有两道明显的刀疤。个子不高,穿的破破烂烂。虽然是寒冷的冬天,只有一条漏洞的裤子和缺了一条衣袖的上衣。裸露在外的胳膊冻的发紫。脸上也生了冻疮。不过他目光炯炯有神,盯着那枚金币:“是那些尊贵的客人给的嘛!他们真是我们的活女巫娘娘!”

    老巫婆喝道:“不要多问!速去速回!”

    三个人答应了一声,起身跑着离开!

    老巫婆拿着熊头又转了一圈,族人们都已经躲进了冰洞和地窖里御寒了。这个部落,只有老巫婆等几个为数不多的老者,有一些木制的屋子。其他人连屋子也没有。只是简单的在冰上挖个洞,或者在地上挖个坑做屋子。

    老巫婆自己的屋子是这个部落最好的屋子。现在她自己回不去了。她转悠了会,找到几个藏在洞穴里的族人,吩咐他们去取一些木柴给李牧等人生火。最后,她来到巴万住的地窖,把熊头藏了起来。

    “活的女巫娘娘!”老巫婆不置可否。冰原生存艰难,她的信仰并没有带给她任何好处。除了连绵不断的争斗和战争。女巫娘娘只是教给她最简单的抵御寒冷的术法。她就成了琼山部落的女巫。那些游走在自己体内的蓝色的晶体,与血液融合,使得自己哪怕天气再冷,也不会有太多感觉。至于通天,通灵,老巫婆苦笑了一下。

    自欺欺人吧。

    人到了一定年纪,就看的通透。琼山部落本来怕是很难熬过这个冬天了。可是这些外来者赠予的金币。可以购买一些粮食和皮毛,够琼山部落能够这个冬天不饿死那么多人。

    可是,其他部落的欺辱,却时刻都存在。巴万和莫那都成了战士了,可是他们只有十二三岁。

    生存,生存。

    怎么生存下去,老巫婆还没有打算!她老了,似乎也应该找一个更年轻的族人,带领部落生存下去。

    前提是,熬过这个艰难的冬天。现在,老巫婆,看到了一点点的希望。

    帐篷里的慕容雪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天寒地冻对她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李牧其实也饿了,无聊的坐在床边,看着小萝莉。这小姑娘是真好玩,肯吃肯睡还不太胖,至于长相嘛,毕竟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开,只能用美人坯子来形容了。也不知道她那个爹,会不会能够管理到这里。这里的环境,令罗刹都很忌惮,按理说这么恶劣的生存环境,根本不适合修行,而这里的百姓也基本没有修行,可是偏偏这里真的有人们崇拜的真神。而且这神还是与天同寿的存在。真不知道那些神是怎么想的,不肯离开这里,去更温暖的地方生活。不过,神不应该是天上的嘛?怎么听罗刹的意思,他们反而生活在了人间!这个问题,李牧找不到答案,索性也只是想想罢了。小狐仙正站在不远处生着火,小心翼翼的烤火。

    木柴是刚刚老巫婆送来的,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一些熊肉。李牧笑了笑,那只熊也够倒霉的,作为老巫婆的坐骑,一巴掌被拍死之后,不仅肉被吃掉了,而盖在小萝莉身上的皮毛,也正是刚刚被清洗过后送过来的熊皮,小狐仙烤干之后,给小萝莉盖上了。这只熊,也只能算的上是死得其所了!

    “洛采蓉姑娘!你烤火都烤了有一阵了!真的很冷吗?”李牧笑着问道。

    小狐仙也不搭理李牧,小心翼翼的烤着在冰雪中湿透的衣物,冷倒是不冷,不过这衣服湿了确实很难受。主要是她的尾巴,都是积雪,冻成冰棒一样,尾巴是她心爱的。人类爱脸面,狐狸爱尾巴。像李牧这么不解风情的家伙,怎么会懂这些。难道我不冷,我的尾巴冻住了,我就不应该烤暖了,翘起来不是更好看吗?

    李牧百无聊赖。厚着脸皮问道:“这冰天雪地的,你穿的那么少,会惹人注意的!以后你要穿一件火红色的皮子,这样才能衬托出你出类拔萃的肤色!”

    小狐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要不要老娘现在给你变个身!变成狐狸精吓死你!我变身之后,都不穿衣服,不过我是白色的小狐狸!我不喜欢红色的狐狸!丑到家了!你这品味和思想都有问题!”

    李牧可不想看狐狸精,眼前的小狐仙多美。起码是个人形。如果真的变身了,一点感觉没有,还会很吓人。当下只能无奈的摇摇头走了出去。心想小狐仙不知道哪根筋这会出了问题,刚刚还好好的,突然就不好了。

    女人爱变脸。连女狐狸精,也爱变脸。

    李牧感觉很无聊。想出去走走。反正现在已经不那么冷了,他拿起盖在小萝莉身上的熊皮,嘿嘿一笑,小萝莉不需要这个,她的身体太好了,绝对不会感冒的。之后绕过小狐仙,走了出去。

    “你干什么去?”小狐仙问道。:“别乱跑,跑丢了被野人吃了!”

    “一群都没有修为的人类。能奈我何!我就出去溜达溜达,在屋里哦也不说话!我怪无聊的!”李牧回答着的同时已经走了出来。

    小狐仙却追了出来,给了李牧一把新的小铃铛。嘱咐道:“有问题,摇铃铛!”

    “要不咱俩聊聊人生吧!”李牧建议道。

    “没空!快走!懒得看你!”小狐仙一脸嫌弃的回去继续烤着自己心爱的小尾巴。

    李牧百无聊赖!走了出来。

    天地辽阔。

    皑皑冰雪间,风吹过的声音,仿佛鬼哭狼嚎。琼山部落的人们早就躲到洞里不肯出来了。李牧一个人独自走在这冰山之间,看着世界的不同。

    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琼山脚下。琼山是一座突兀的高山。周围只有百里,一座主峰。四周都是荒芜的冰原。琼山附近才有一些稀稀疏疏的树木。地上偶尔有一些小动物的脚印,让李牧很好奇。

    他记得那个老巫婆说过。琼山部落附近有永夜部落。不过具体在那里没有说过。她还说永夜部落的不允许琼山部落的人去琼山打猎,连砍柴都不允许。

    李牧倒是觉得无所谓。一群凡人聚集的部落,还是奈何不了自己都,况且,还有小狐仙送给的铃铛。好想爬到琼山顶上,去看看风景。

    李牧这么想着,信步登山。

    山间的雪并不太多,偶尔可以看见裸露的岩石。说明这里的夏天,应该也是温暖的。不过为何冬天这么寒冷,李牧则想不明白。冷风吹的李牧感觉浑身冷飕飕的。他裹紧了那张熊皮,向着山顶,慢慢走去。

    在不远处,两个猎人,正盯着这外来者,露出了轻蔑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