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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叙述性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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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腐朽的声音不会震耳欲聋,但会像夏日夜半的虫鸣,从耳蜗进入大脑,随着呼吸间血管收缩和扩张一直进入心脏,最后通往全身每一处。

    内在开始的腐烂,蠕虫一般无孔不入,逐渐粉碎和黑暗的内在,发霉的季节里跳蚤咬噬灵魂,最后面目也会变得可怕起来。

    每日每夜,春夏秋冬,此类感觉如影随形,从来不会完全消失,完全没有压力的写作,林然早就不再奢望,只是抱着人生总要吃一些苦,能够选择吃自己想吃的哭何尝不是一件甘之如饴之事。

    海明威为了写作,奔波于战场,在非洲大草原和狮群为伴,战争的极端经历和非洲最接近自然和原始的环境构成了他创作的巨大源泉。

    作为人类极端环境之一的战场,硝烟滚滚,枪林弹雨中,海明威在用生命写作。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男人,也无时无刻忍受着写作带来的痛苦吧。

    1961年的7月2日早晨,玛丽·韦尔什·海明威,海明威的第四人妻子正熟睡在楼上的主卧室里。突然一声像两只抽屉砰地关上的声音使她惊醒了过来······

    海明威曾经说过自己不能容忍自杀这种行为,他说:“别死。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毫无意义的事情。”

    没错,他热爱生活也相信生活,正如《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无论生活多么困难我们都拿出勇气永不言弃。

    矛盾也好,痛苦也好,林然已经不那么在乎了,他知道自己能够接受一辈子在这种挣扎的痛苦和不满意中度过,但是每一天,每一次,当这些烦恼爬上眉头,当浪费的时光好像自己死去的一部分在身体中腐烂时,他只想立刻回到书桌前,无论外面世界发生多么重要的事,他都不想被打扰,用尽全力写出一行行文字,哪怕语句不通,最后一个字也不能使用,都会让他不安的灵魂重新恢复,重新捏成完整的形态。

    绝不能。绝不能让时间在身体中死去。

    回到家中,林然一头冲向二楼,于夏也一句话不说,钻到沙发上。

    地上的衣服叫人脸红耳赤,但是现在的林然完全顾不上这一些,他已经容不得自己有片刻迟疑,也由不得任何人打扰他。

    他敢对上帝保证,要是这个时候于夏再给他添麻烦,他一定会不顾礼貌不理不睬。

    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

    他没有说,因为于夏比他更安静,两人好似彼此嫌弃一般各自回到自己的领地。

    门窗紧闭,只有空调在二楼的主卧室里发出低沉的声响。

    很好,不用打开音乐,也不用使用降噪耳机。

    窗外,傍晚的浅橘色光线照在本子上,令人赏心悦目的颜色,只要提起笔,很快就能将中午的故事继续下去。

    他正在试图创作一本叙事性轨迹的推理小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自命不凡的尝试。

    也需是因为太久没有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也许是很久没有感受到新鲜的力量。

    每一个故事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一天写作的过程中总有很多相似的部分,相似的语法,相似的人物说话方式,相似的环境描写,甚至是相似的故事走向。

    这是很可怕的,随时有江郎才尽的错觉,虚弱无比的感觉一直蔓延到手臂。

    没错,他是一个糟糕的作者,一个一无是处的糟糕写作者。

    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糟糕了。

    苏歌!

    方格本上的阳光流动成这个记忆中封存多年的名字。

    为什么会想到她,仿佛引路人一般带他走进写作世界的人,不愿意承认啊,总是想要找到更多开始认认真真写作的原因,不希望是因为一个女人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

    越是想要逃避,记忆越是像失控的打地鼠游戏一样,一串串记忆,一幅幅校园图景生动而鲜明。

    不是的,苏歌,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间闯入他的房间,跃然坐在他的本子上,占领了脑海中全部本该思考作品的神经元。

    “是因为舟雷。”林然恍然。

    几小时前,舟雷提起过苏歌的名字。

    当时在面料商场,林然的注意力也不是特别集中,再加上对签售会这件事有太多犹豫和自我怀疑——

    这些都是借口,舟雷确实提过苏歌的名字,这么说,有人向舟雷推荐自己,难道这个人会是苏歌?

    林然没有回到衣柜里取出手机重新翻看那份pdf计划,他对自己的镇静还算满意,但是苏歌的事情已经成了必须弄清楚的谜题。

    苏歌,大学期间,两人之间没有一次正式交谈,而且苏歌

    现在已经是一位畅销书作者,两本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视剧,不仅是一个成功的作者,而且还是一个多次再版的作者,还是一个卖出改编的有钱作者。

    曾经,林然和苏歌的距离是一排杨树的距离,是食堂用餐区和取餐区的距离,是大礼堂观众区和舞台的距离。

    现在是月亮和地球的距离,不对,是地球和太阳的距离。

    根本是遥不可及,连一点点热度都不可能蹭到的作者。

    一个作者成名了,肯定有很多人想要借他的名声蹭一些热度,这种时代,这样的事情总有人会觉得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林然不会,他从没有想过要蹭任何人的热度,更无法想象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以后,这位维纳斯还会记得当年有一个稚气未脱的傻男生将她的每一句话都记在本子上,她发表在校刊的每一首诗,每一个小故事,都珍藏在抽屉最深处。

    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秘密,因为苏歌是不可能靠近的存在。

    而且,这种近似于偷窥狂的行为林然只要想起就会坐立不安,好像犯过什么严重的罪。

    事实上,只是一种爱慕,一种崇拜,被文字吸引。

    苏歌的文字就是有这样的力量。

    另一个可以和苏歌联系起来的线索就是安明晴了,这个笔名是大学时候的,也就只有那个时候他使用过这个名字,而那段时期,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校刊,是安明晴最大的愿望。

    他每天写,在法律课上写,在自习教室的角落里写,在校园的人工湖旁冰凉的石椅上写,纸张被风吹走,他追到湖边,看到远处的苏歌正坐在石头上读书,他的视力非常好,能够看到书名,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读西方小说,小说之外,苏歌也喜欢散文和诗歌,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的文字如歌般流动,牵动着读者的心。

    大学期间都没有说过一次话,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湖边遥远的看到对方。

    神一般不可企及的距离,银河迢迢。

    她为什么会推荐安明晴呢?只有一种可能,虽然两人并不算相识,可苏歌认识安明晴。在担任文学社社长期间曾经留意到安明晴的文字?那些林然一直试图忘记的文字曾经被苏歌阅读过,是在怎么样的场合下阅读,并且于心中留下了记忆呢?

    啧——林然忽然厌恶起此刻的心情,这种存在于宅男脑海中的臆想,插上了文学的翅膀,轻摇慢舞,好像心中念及的理想和仅有一步之遥。

    摇了摇头,甩掉烦恼的思绪,只要能写出第一行字,之后就会进展顺利,无数次了,这样的经验已经无数次了。

    这一次也会成功的。

    叙述性诡计在于通过运用语言上的歧义,或者偷换文字结构的方式,以达到误导读者的目的。最早流行于欧美推理小说作品中,将动物c植物或无生命物体拟人化;混淆关键角色的身份c姓名或性别,例如被媒体称为“开膛手杰克”的凶嫌其实是女性,或者古龙小说中那种被称为“采花大盗”的坏人实际上是女人;侦探(第一主角)即为凶手;将倒叙或插叙伪装为顺叙;中途将主角的视角切换为配角的视角,例如故事第一章和第二章都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故事,但这两个“我”是不同人。推理小说中最有名的叙述性诡计当属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近年来日本推理小说作者也喜欢创作叙述性诡计的小说,林然最近也在做这种尝试。

    对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林然来说,能够创作一本自己的推理小说是心中埋藏的愿望,也正因为阅读过太多推理小说,每次在构思故事时总会遇到似乎这样的剧情已经有人写过了,是狄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还是岛田庄司的御手洗系列中的某一本?

    总之,好不容易最近想要动笔写推理故事,林然想着一定要认真写完,即使故事漏洞百出,修辞和语言也不够完美,至少能写一个一直以来想要尝试的题材,只要能顺利完成,就能重新燃起自信,相信写作之门也会有一些时候为自己打开。

    大纲已经初步成型,主角也已经登场,今天的任务是写主角从自己居住的地方移动到案发现场,主角需要考虑的是出行的方式c出门的装扮以及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

    按照平时的写作习惯,先把脑海中跳出的所有词语和句子以最快的速度写下来,这个过程既不要求字词绝对准确(错别字和拼音也可以接受),这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持思维流畅,也就是认知科学中一个广为人知的名词——心流。

    让心像流水一样流动起来,没有任何阻碍,笔尖追逐着纸张,一行又一行。

    等到一口气写下一千或两千字后,通读整理,进行第一次正是书写。

    这时候,这个故事也是不够好的,虽然有些了不起的作者常说,要相信自己第一感觉想到的那个词和那个设想,它们通常是最准确的,对现在的林然来说,这样的经验总结仿佛是一种嘲笑,怎么可能最先出现的词就是准确的呢?最多也就是一

    半一半吧。

    转眼两小时,磕磕碰碰写完稿子,林然伸了个懒腰,靠在椅背上望向窗外,云彩渐浓,夕阳散射的光将铺展的云扎染出水墨画般的色彩,夏日的傍晚总是很长,一直到夜晚七点半,霞光还未消散,刚落下的夜色,也只有几瓣靛蓝的云悄悄加入霞光的舞会,此时,白月早已在一旁安静地等待着。

    下楼,客厅已经收拾干净,看着如今空空的地面,林然怀疑起自己之前是不是出现过幻觉,地上那些蕾丝的衣服也许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但是当他的目光看到沙发上一个女人的脑袋时,整个神经都差点崩溃。

    女人紧闭双眼,八字刘海卷曲挂在额头两边,面颊上闪耀着星星点点的亮光,睫毛比普通人长出一些,更像是动画片里的娃娃。

    突然,脑袋睁开双眼,一双紫红色的瞳孔聚精会神地盯着林然。

    “这!于夏,你搞什么鬼。”

    神经高度紧张了两个多小时的林然,刚刚彻底放松下来,这时候他的心灵最为脆弱,最没有防备,哪怕一直蜘蛛都可能吓到他,更何况一个会自动张开眼睛的女人的脑袋。

    除了于夏,这房子里也没有第三个人会整出这种恐怖的东西。

    闻声赶来的于夏又换上了粉色睡裙,一手拿着叉子,一手拿着铲子,走进客厅时带进来一股悠悠的奶油味。

    林然皱眉,“什么味道?你在做晚饭?”

    “对啊,奶油培根意面配牛油果沙拉,还有红豆沙做甜品,你要不要一起来吃?”

    “先不说吃饭的事,这是什么东西?”

    “偶。”于夏无辜地回答。

    “人偶?人偶的眼睛会自己睁开吗?”

    “她自己睁开了眼睛吗?”于夏假装不知,躬身望去,摇摇头,要求林然再看一眼。

    刚才还睁着紫红色眼睛的脑袋,此刻却是安安静静双目紧闭。

    “这是我的人偶啊,一款很普通的仿真人偶。”

    “可是你不觉得诡异吗?这东西和真人也太像了吧。”与其说像,不如说和真人相比,这张脸因为十分像人类而显得有些恐怖,尤其是它突然睁开眼睛的霎那。

    林然第一次真实体验到了为什么机器人不能太像人类,恐怖谷理论并非夸夸其谈,太像人类的会动的东西却是有一种摄人心魂的恐怖感。

    “你再看一会,要是真的睁开眼睛了,你叫我。”

    于夏蹦蹦跳跳回到厨房,客厅里剩下林然一人,他将所有的灯都打开,这时候,沙发上的脑袋变得非但不可怕甚至十分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