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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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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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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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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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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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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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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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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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第3798章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