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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计划开始(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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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继,吃饭了没,一起吃吧?”

    “多谢二公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隋唐时期的尊卑本来就没有元明清时那么严重,再加上李世民又是罕见的,能跟手下称兄道弟的君主,所以曾继早就决定走兄弟路线,将自己绑在李世民的战车上。

    给长孙无垢见礼后,曾继被安排在下首的位置吃饭。

    席间,李世民看到了曾继拿来的那好几卷黄纸。

    “这就是你鼓捣出来的纸?看起来到是挺细腻的,但这颜色……”

    李世民拿起一卷,展开后仔细摸了摸,发现居然比宣纸还细腻,顿时惊讶不已。

    曾继决定试试对方。

    “颜色怎么了?二公子觉得这种纸不能用于书写吗?”

    “在摸到它之前,我的确觉得他不适合书写,但摸了之后又改变了想法,一会儿我看看这种纸的吸墨情况,如果跟宣纸差不多的话,就算颜色不好,也是能写字的。”

    曾继暗暗点头,发现李世民果然在接待受新鲜事物方面也不错,换成顽固的,可能连试都不愿意去试。

    至于说吸墨情况,当然没有问题,毕竟这种纸是用来擦屁股的,稀的干的都能擦,吸点墨又算得了什么。

    再说了,就算眼前这几卷不行,只要调整纸浆的粘稠度,就可以变成符合标准的书写用纸,这对于曾继来看根本不是问题。

    “二公子,这几卷纸我是准备送给小婵姐擦……擦口水用的。”

    “擦口水?”

    “是呀,李盛少爷现在还没断奶,而且小孩子一般都有吐奶流口水的毛病,如果用手帕来擦的话一来不卫生,二来清洗起来也麻烦,但用这种纸就没问题了。擦完之后直接扔,既卫生又不用清洗。”

    “卫生是……”

    “哦,简直来说就是干净,正所谓病从口入,特别是小孩子,如果用清洗不及时的手帕擦嘴的话,那么手帕上的一些细……赃东西就会从嘴巴进入体内,时间长了就会得病。”

    在场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小婵更是一脸紧张。

    “小季,用手帕真的会让盛儿生病吗?”

    “也不一定,如果手帕每天用开水煮一遍的话,到也没有问题,但一般来说根本做不到吧?”

    李家虽然是大户人家,手帕有专人清洗,但一般来说就是用水洗而已,而且十有八九还是与衣物混合在一起洗,这样就会造成交叉感染的情况,特别是跟内衣裤一起洗,那问题就大了。

    别说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很多人洗衣服都是内衣,袜子一起洗,如果袜子的主人有脚气的话,一旦清洗不干净,直接就会让你感受到什么叫烈火煎蛋以及爆炒肥肠。

    李世民也许不在乎小婵,但对于自己的长子李盛,他还是很关心的。

    长孙无垢见状,赶紧叫来丫头询问手帕都是如何清洗的,在得知只是用水洗洗而已后,也是一脸担忧。

    李世民见状立刻下令今后所有手帕,都必须用开水煮过之后再用。

    “曾继,病从口入你是在医书上看到的吗?”

    “哦,是呀是呀,我在未进李府前,曾经救过一个老道,他为了感激我,将自己毕生所学记录的一本医书让我看了一下,病从口入就是医书上写的,据上面所写,天下近八成的病,都是因为吃的不好引发的,特别是小孩子。”

    “小孩子的体质弱,本身对抗外邪的能力就差,再加上消化……也就是吃饭的能力也弱,三岁之前粗一点的粮食都消化不了,所以说就更加要注意干净,许多人家孩子之所以夭折,就是不注意干净导致的。”

    在场众人听完,全都大受启发,毕竟这个时代小孩的死亡率太高了,这也是为什么家家都尽可能多的生孩子。

    有钱人更是娶好几个老婆,然后像生育机器一样,不停的生。

    为的就是一旦有夭折的情况,还有替代品,不至于直接绝后。

    “那本医书……”

    曾继一摆手,满脸的嫌弃。

    “别提了,那个老道太小气,居然只让我看了一柱香的时间,就把书给收走了。也就是我记忆力还行,记住了三分之一的内容,换成别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全都忘了。”

    “除了病从口入的防病方法外,还有一些处理外伤的手法,只不过那些手法与传统医术不同,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施展,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机会用,也不知道行不行!”

    李世民一听,连连可惜,随后一众人边吃边聊,气氛很不错。

    特别是长孙无垢,更是不断搭话,仿佛在打听曾继的家世,曾继以父母很早就过世,许多东西都记不清为由搪塞了过去。

    很快,这顿饭就吃完了,曾继将那四个布袋拿了出来,李世民见状笑了笑。

    “曾继呀,这才是你让小婵约我们来的目的吧?打开吧,让我看看你口袋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哈哈,二公子果然已经看穿了,让您见笑了。”

    李世民轻指了曾继一下,一幅一切都逃不过我眼睛的表情。

    曾继打开其中一个布袋,从里面拿出一双毛皮靴,然后递给李世民。

    “这是我亲手做的皮靴,号码是从小婵姐这里得知的,应该很合脚,二公子试试看。”

    “皮靴,你小子还有这手艺?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咦?这两个绳子里干嘛的。”

    曾继朝小婵一使眼色,后者乘机走了过来,先是脱掉了李世民脚上的鞋,再亲手将新靴子给对方穿上,最后更是按照曾继事先教的方法,将鞋带系好。

    李世民在穿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种靴子的不一般,穿完之后走了几步,顿时就理解了这种靴子的不凡之处。

    “二公子,这是我新设计的靴子,鞋帮中间的名叫鞋舌,鞋舌外面的叫作鞋带,配合鞋舌与鞋带,可以将靴子牢牢固定在脚上,在不解开鞋带的情况下,哪怕用力去脱都很难脱下来,如此一来,就可以有效避免跑动之时鞋子自行掉落的情况。”

    “特别是在战场上,与敌人大战之时,这种靴子可以让主人完全没有掉鞋的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战斗之中。”

    说完,又将剩下的三个布袋打开,里面同样是三双靴子,其中两双小号的,是给长孙无垢与小婵的,剩下的一双大号的,则是送给李渊的。

    李世民又走又跳,第一次穿有鞋带的靴子,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随心所欲,小婵与长孙无垢也很喜欢,要不是碍于曾继在这里,她们都想现场试穿了。

    明明唐朝女人都能在街上穿露胸装,但脚却是不能随便露给外人看的,所以说只能先拿着,等回房之后再试穿。

    眼看火候差不多了,曾继又拿出了一双布鞋,同样是有鞋带的,但不论是用料,还是做工,都无法跟前面的四双靴子相比。

    “二公子,我这里有门生意,想跟您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