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分手费?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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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洞察技能的关系。
叶明知道,这个洪挺说的都是真心的。
虽然这也是个渣男。
不过那女的也不怎么样。
明知洪挺有老婆,居然还甘愿当小三。
已经敲诈了一亿一千万,还不满足。
这洪挺宁可身败名裂也不愿意玷污商业协会的名誉,也还算是有点气节。
男人啊!一旦忍不住某些事情。
总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特别是有钱的男人。
据说有个富豪,在美丽国为了两分钟的快乐,被坑到差点进监狱。
“洪会长,这个事情我可以出手,不过得按照律师业的行情价!”
“%!”
“也就是三亿!”
叶明淡淡的说道。
洪挺点了点头。
“我还有一个条件。”
“用这三亿成立一个基金会!”
“专门用来帮助青年律师,奖励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律师。”
洪挺一怔!
本来他还以为叶明是为自己要的三亿!
可是他居然自己一分不要,而是成立基金会扶持青年律师!
叶明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
自己是商会的会长!
可是自己因为包小三而陷入绝境。
叶明却是在考虑律师的长远发展!
相比之下,自己就是个垃圾!
“叶律师,我算服了你了!不管你能不能帮到我,我都拿出十亿!”
叶明淡淡一笑。
“在现实生活中,因一方婚外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分手时。”
“一般女方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要求男方支付分手补偿费、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补偿费。”
“或者要求打欠条、签补偿合同等。”
“否则,就要死要活,甚至以暴露隐私、死缠烂打、使用暴力等手段相要挟。”
“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触犯刑法。”
“我可以肯定的说,你的小三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涉及公私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能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处以治安拘留。”
“你的小三已经勒索了一亿一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日子有判头了!”
“而“分手费”并非法律上的概念。”
“是民间用于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补偿。”
“如果双方自由恋爱,均无配偶。”
“约定因恋爱终止而给予的“分手费”一般有效。”
“如果双方同居、恋爱,但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一般认定“分手费”的约定有悖法律和公序良俗。”
“不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一方系遭受“单身”欺诈,而有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该分手费系赔偿损失的,则合法有效。”
“洪会长的大名山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你的夫人也是商界人士。”
“小三根本不可能遭受“单身”欺诈。”
“所以,根本不存在分手费一说。”
“这就是敲诈勒索!”
叶明笃定的说道。
身上散发出来的无敌气势,让习惯了当霸道总裁的洪挺,也不由得低头。
“可是叶律师,我如果报案的话,会不会被人知晓?”
洪挺还是有些疑虑。
“这件案子涉及到个人隐私,你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我明白了叶律师!”
“可以我和她毕竟是有过一段感情。”
“我能让她少判一点吗?”
洪挺说道。
“写个谅解书吧!”
叶明淡淡的说道。
自古以来,男女关系都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叶明摇了摇头。
这样的结果,也许是最好的了。
出轨的男人和当小三的女人都得到了惩罚!
明天该去林之瑶那里接房了!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毕竟是靠自己的能力有了一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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