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 碧血丹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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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醒无从得知。
莫仇子也仅仅是了解墨兽来历,其余的守宫三兽如何降生,他没有得到传承,不过他给丁醒指出一条线索。
丁醒在白梅水府寻获的金角虫群,它们是以金阙石为巢穴,如果修仙界有哪种花果是依靠金阙石为土壤栖息生长,那么这种花果应该就是丁醒所需的灵种。
但是金阙石极其稀有,非常难以寻觅,要找金阙石的寄生花果,肯定更是难上加难。
就算让丁醒找到,孵化期至少也要几百年之久,须知莫仇子的墨妖能够出世,那可是经过数代祖师接力祭炼的结果。
丁醒要为此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孵化所需的灵虫与灵种数量也是天文数字,代价实在太高。
真比较起来,丁醒自行孵化金兽,远不如使用金阙阵进行遍地撒网,前去追踪那些已经降生的野生金兽,反而会更加省事省心。
总之丁醒会做两手准备。
他会定期开启金阙阵寻找野生金兽,同时也不会放弃自行孵化,但无论哪一项计划,他肯定是量力而行,绝不会为了金兽就不惜代价。
他目前已经有了三兽,即使最终集不齐金兽,也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反正他此时针对守宫四兽的看法就是这样。
此事也不能急于一时。
丁醒暂时放下,开始研究如何破解妖族血印。
已知血砚兽的天赋可以净化血脉,丁醒判断这种天赋来自血砚兽的妖血,于是他先行抽取妖血,并混入灵酒‘安魂曲’里,调配成一种新酒。
这是极其原始的酿造手法,新酒里蕴含了血砚兽的剧毒,任何一头妖兽喝下去,都必定要被血毒反噬,轻者重创妖躯,重者直接毙命。
即使丁醒拥有湛青泉水可以解毒,但假如饮酒后毒素扩散太快,丁醒仍旧要束手无策。
出于这个顾虑,丁醒并没有把新酒拿去给小墨妖饮用。
他准备先在其它妖奴身上做试验,等掌握了妖血入酒的火候与分寸,再给小墨妖饮酒也不迟。
他身上带有血印的妖奴可真不少,主要是虫奴,早前被血砚兽驱使的尸垂虫,有一部分曾被孟嫦君滴血祭炼过,拿来试酒非常合适。
这天。
丁醒在洞府中悬出了他的驱虫墨钟。
这口墨钟是丁醒在月醒酒庄时,从五琴婆婆手上换来的,专用于镇压与驯养妖虫。
自从年前丁醒离开酒庄,前往魔域寻找呼延萝下落,他先后捕捉了三种虫类,再加上墨钟内原本养育的震豸魔虫,他其实有四种妖虫可以用来试酒。
震豸魔虫是当年在墨九宫外,丁醒灭杀魔修司戎后的战利品,原本有数千的虫量,后来与五琴婆婆做交易,丁醒拿出三千魔虫交换了五琴婆婆的墨钟与灵酒天灵酪,只给自己剩了几百只。
这几百只震豸魔虫,都被司戎滴血祭炼过,丁醒无法驱使它们,日常就寄养在墨钟里,丁醒的这次试酒,它们都是首批的试酒虫奴。
此外,丁醒还有在白梅水府擒获的金角虫、在冰宫洞府擒获的书蠹虫、以及最近从孟嫦君那里缴获的尸垂虫,数量加起来有二三十万之众,丁醒把妖力深厚的一批妖虫挑出来养在墨钟里,其余全部丢进御兽袋。
等回到月醒酒庄后,丁醒会建造几座虫巢,长期豢养它们,让它们给酒庄看家护院。
其实丁醒很早就开始接触妖虫,但他几乎没有使用虫群斗过法,主要是让它们试酒,早在丁醒炼造‘夜白发’与‘八果花粥’时,书蠹虫就群承担过试酒任务。
所以如何让妖虫饮酒,并观察妖虫饮酒后的各种反应,丁醒是轻车熟路。
这次丁醒采集血砚兽的毒血,混入灵酒‘安魂曲’内,致死率相当高,起初他拿震豸魔虫做试验,毒死了上百头之多,他才掌握了毒血的混入分量。
但同时,他也遇到一个解不开的大难题。
毒血分量太多,会把虫奴毒死,毒血分量太少,起不到净化真血的作用,破解不了血印。
“采血的办法走不通!”丁醒大伤脑筋:“我必须加大毒血的分量,才能把墨兽的奴印解掉,但毒血越多,毒性扩散越快,墨兽被毒死的风险太高,我不能冒险!”
“如果把湛青泉水添加到毒血里,是否可行?”莫仇子在旁提议,他现在就是丁醒的助手,小墨妖本是他的妖奴,如果奴印解开,他就要永久失去此妖。
但他早就答应了丁醒,要把小墨妖交出来,当初在白梅水府内,他给丁醒献上金阙阵那一刻,已经预料到今日这一幕。
虽然心里有点惋惜,他却没有食言的打算,在他附身孟嫦君的肉身后,已经把小墨妖转交给丁醒,不再携带此妖,算是正式易主。
丁醒朝他摇头:“湛青泉水与毒血不能相融,否则血气会消失,喝再多都对破解奴印没有一点用处!”
而且使用采集毒血的办法也不是长久之计,丁醒目的是炼造一款类似‘安魂曲’的灵酒,但他总不能常年去抽血砚兽的妖血。
数天前丁醒使用湛青灵泉擒住了血砚兽,至今仍在使用禁制镇压,尚没有彻底驯服它。
即使丁醒让它归心,偶尔抽取一两次妖血无所谓,抽的太多它肯定要抓狂,并冒出反叛念头。
莫仇子沉思一会儿,又对丁醒说:“血砚兽是由血婴果孵化出来,丁道友你不妨找一找这种灵果,采集一批种子,培育成灵草后拿去入酒,说不定可以解决妖毒的问题,但炼酒需要漫长时间,万一没有效果,最终还是要返回到今天的法子上,进行采血破印。”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丁醒不会错过血婴果的果种,他肯定要采摘回来,炼酒试一试。
如此一来,丁醒需要暂时放弃采血破印之法,等使用血婴果炼酒以后,印证了效果再做决定。
想到这里,丁醒就把虫群驱回墨钟,一边询问莫仇子:“收徒振羽的事情,你有没有对他提过?”
丁醒从观海长廊回来后的第二天,方振羽跟随一尘小和尚还有几位心叶湖修士,结伴前往月廊绿洲解除虫灾,事后方振羽没有留在故乡,而是随着一尘小和尚返回清醇寺。
方振羽是想拜入丁醒门下,但是因为长廊变故,搞的整座心叶岛上风声鹤唳,他就不敢打扰丁醒,他是想巍国琼台派传来消息后,再求到丁醒门前碰碰运气。
如果丁醒不收他,他打定主意剃度出家,跟随长愿大师与一尘小和尚学佛。
有关他的安排,丁醒与莫仇子早就商量妥当,如果他愿意问道修行,莫仇子会把他收在座下。
这几天莫仇子的魂魄一直附身在孟嫦君体内,就仿佛操纵着一具阴尸傀儡,他觉得以这样的面貌,不合适与方振羽商议师徒之事。
他就说:“我魂魄还有彻底复原,等我夺舍了孟嫦君的肉身,到时再把他召到身边。”
当初在升腾河上,莫仇子尝试夺舍血窍老怪,结果魂魄被暗算重创,他在丁醒的守护下疗养数月,目前已经快要康复如初,但修仙界的夺舍有极大限制,魂魄不能带伤夺舍,一点损伤都不行,否则会有失败风险。
严格来说,只要修士的魂魄能够平安出窍,都能对其他修士进行鸠占鹊巢的夺舍行为。
但是自古以来,修仙界里常有修士死亡陨落,能够夺舍成功者,却是寥寥无几。
这是因为‘平安出窍’并不是任何修士都能办到,即使是金丹期长老与紫府期祖师,他们遭遇斗法时,也预知不了自己结局,控制不了自己的死亡时间,他们往往都是突然陨落,根本来不及让魂魄出窍,他们想夺舍却无能为力。
所以修仙界里的死亡事件,一大半人的魂魄都会跟着肉身一起被杀,普遍无法夺舍。
至于那些肉身被毁、魂魄幸存者,要么是出于偶然,要么是在斗法期间,准确预估到自己难以幸免于难,提前做了出窍准备。
莫仇子就是如此,他在白梅水府与恒庭老祖作战时,是主动舍掉肉身,他舍身前对自己的魂魄有了保护性安排。
不过这种安排其实也有极大风险,首先魂魄脱离肉身,如果没有特定的养魂之宝,很快就会魂飞魄散,其次夺舍之路非常艰难,修仙界里有许多类似莫仇子这种主动舍掉肉身的修士,幻想着自己能够夺舍一具新躯体,可最终全都魂亡于夺舍途中。
修士众所周知,夺舍必须满足两个先天条件,一是夺舍之躯必须是修士,且修为差距越低的肉身,夺舍的成功率越高,反之修为差距越高的肉身,夺舍的成功率越低。
莫仇子法力处在玄胎后期,他夺舍练气期小辈,几乎不存在失败风险,夺舍同阶的玄胎期修士,如果他能事先镇压住这名修士的魂魄,那么他十之也能成功。
他如今使用蛊虫控制了孟嫦君,等他伤势复原以后,夺舍几乎十拿九稳,但假如他事先不去制服孟嫦君,直接冲入孟嫦君体内,前去争夺肉身的所有权,那胜负难料的,别看他修为强过孟嫦君一点,可万一孟嫦君携带有诛魂宝,随便施一个法术,就能把他灭杀掉。
况且这具肉身先天属于孟嫦君,莫仇子夺舍起来也不具优势,有被孟嫦君吞噬魂魄的危险。
提前镇住孟嫦君,夺舍的安全性才最高。
而夺舍的第二个条件,同样非常残酷,修士一旦失去肉身,魂魄只能夺舍一次,如果第一次夺舍成功后肉身不幸再次被毁,那么魂魄将再也进不了血肉之躯,只能前去转修鬼道。
一剪道人转修鬼道就是受制于这个先天条件。
在升腾河时,莫仇子尝试夺舍血窍老祖,但他当时并没有占据血窍老怪的肉身,根本称不上夺舍。
他判断血窍老怪被白梅水府的自毁给重创,血窍魂魄已经消亡,谁知道血窍修有一部《血窍同参功》,在体内炼了一颗专门保护魂魄的心脏,他刚刚尝试侵入血窍肉身,就被这颗心脏重创。
等丁醒察觉到异常,擒住血窍魂魄时,血窍发狠自毁了肉身,莫仇子就此丧失夺舍机会,只能跟随丁醒赶赴天东漠,继续寻找新的夺舍目标。
假如没有丁醒帮忙,莫仇子早在升腾河时已经彻底完蛋。
其实‘形神皆灭’,也是大多数出窍魂魄的最终结局。
对比一下风险,修士在陨亡一刻,直接投胎转世,下场要强过出窍夺舍。
因为转世的话,假如今世修为够高,还有机会把前世记忆找回来,可夺舍失败,那自己的一切都要被彻底抹除,记忆不会再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如果莫仇子不是被逼无奈,他肯定不会兵行险招,舍掉自己肉身,放任魂魄孤零零的游荡于世。
万幸他遇上了丁醒,这才成功迎来了夺舍曙光。
他魂魄的伤势其实已经没有大碍,但是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再温养一个月,让魂魄痊愈彻底再进行夺舍。
丁醒接下来已经没有什么私事要处理,不过是在清醇寺内等候琼台派来人,就让莫仇子安心闭关养魂。
莫仇子自无不可,却是对丁醒建言道:“血婴果未必只在卷尘山才有生长,那孟嫦君驱使的尸垂虫群,全是从观海长廊内捕获而来,这条长廊内的鬼窟极多,应该存在不少孕化尸垂虫的巢穴,如果丁道友不着急前往卷尘山,不妨深入这些鬼窟里寻找一番,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莫仇子镇压了孟嫦君肉身,自然也继承了孟嫦君的储宝袖,他在袖中找到许多不知名的阴冥花草,显然都是来源于长廊,虽然其中并没有疑似血婴果的灵物,但他相信长廊的阴生花果不会少于卷尘山。
在整个天东地界,这条观海长廊称的上是孕化血砚兽的绝佳之地,故此他才建议丁醒前去寻访。小说阅读_www.shuoshu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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