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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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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大壮看着小娃娃可爱的模样,逗了又逗,越发发现小孩真真懂事又可爱,让他心里羡慕得很。

    也做活越发的卖力了。

    林汐喊了一声林颀,小崽子哒哒哒地跑过来,林汐递给他一小锅水。

    “来,你拿过去给他们喝,能拿得动吗?”

    一挺胸脯,林颀小脸严肃。

    “当然。”

    他可是男子汉了!

    迈着哒哒哒的步子跑过来的小孩看起来小模样还挺严肃的,只是才走到他们面前,就有些耐不住露出一口小牙笑了。

    “你们喝水吗?”

    他一喊,还在卖力干活的人又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喝!”

    “那必须喝的。”

    秦大壮更是带头喝了两大碗,期间林颀不得不拿着空的锅子跑去找林汐又添了一回。

    一小十几个大人就这样,居然还升华出了一段短暂的友谊来,后院里不断传出干活的号子,还有时不时的笑闹声,林汐在前屋里收拾着昨晚来不及收拾的东西,心里越发的发觉,小崽子果然还是喜欢和人打交道的。

    也是,哪有人当真会讨厌,被人喜欢的感觉呢?

    地窖挖起来一共费时了三天,比林汐想象中要慢,但是考虑到古代的工具比较落后,自然也不是不能理解。

    建好了地窖的时候,林颀已经能爬到秦大壮的肩膀上去玩了。

    他虽然个头不算非常小了,但是架不住秦大壮人如其名特别的壮实,扛着他在肩膀上基本就和玩似的。

    虽然林汐也能做到,但是她还真的不太敢和小崽子这么玩,就干脆看着小崽子在秦大壮肩头笑得开怀。

    和秦大壮他们结了工钱,林汐又去买了把挂锁锁上了地窖,这才开始正式的府城生活。

    这三天挖地窖的时候,后院里多出了小山一样高的土来,林汐让秦大壮他们帮着自己堆到了墙角那一块去。

    她琢磨着,这后院的空间真的算不上小了,除了地底下的地窖之外,实际上就是那口活眼占了大概两个平米左右的空间,那口活眼她试过了,比井水还来得好一点,这个小池子很干净,日常就从这里拿水用就行了,还省去在井里打水的功夫,也不怕林汐会出事什么的。

    而至于那些土,则是被她弄出了一小片地。

    这片地不是用来做别的,其实就是她为了方便后续做香皂便利,打算用来养竹的。

    这几天她也没有空闲着,到处去转了一下,收集到了一些竹子回来。

    不过这附近的竹子有归有,但是太远了。

    要出城不说,还要注意在关城门之前赶回去。

    所以总的来说,对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麻烦事。

    但是自己种一片竹林在后院里,既能观赏,又能省事。

    再加上,老实说,她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旁的能种的。

    解决了这些问题之后,林汐按照约定,在后院竹林几步之外的阴凉地里,给林颀做了一个新的秋千。

    顺便在后门那里给小狼崽子做了一个窝,她叮嘱小狼崽子没事的时候可以进去窝一下弄点住过的痕迹。

    不然到时候万一有人发现小狼崽子的真实身份闹起来,就不那么好收场了。

    忙了一通下来,林汐这才空出时间来,一边给那些订过香皂的大户人家传消息告知自己的新住址,一边琢磨着关于崽子上学这个事。

    说来也巧,那宋府里的宋丙也不知道是不是跟看见了似的,她才空闲下来,那宋丙就带了点心上门来拜访。

    林汐灵机一动,这宋丙是宋府的人,府上的公子哥肯定是要入学的?

    不妨问问他看看?

    林汐这个问题一问出口,宋丙脸上难免带了几分诧异之色。

    “怎么,难道有什么麻烦的地方?”

    林汐难得紧张起来。

    宋丙连忙摆摆手,想了想,还是耿直了一回。

    “也不是,就是没有想到,林小娘子你居然省得让林小公子去学堂。”

    嘴里说着,他多少是有点羡慕的。

    他是宋府里的家生子,也就是说,他是不能进学堂的。

    而就算是一般人家,有点家底的,未必就见得会让自家娃娃去学堂。

    毕竟,去学堂要花费的银钱,着实少不了。

    每一年的束脩不算,单单是说那平日里要买的书,要买的笔墨纸砚,就是一笔不菲的开销,一个无底洞。

    多少人家对学堂望而却步,不是没有道理的。

    倒是他真的没有想到,这林小娘子这么有胆识,竟然肯让林小公子去学堂,实在是让他钦佩。

    也莫怪,是老爷欣赏的人了。

    林汐这才反应过来,古时候大家还真的不一定都有小孩子就应该要去学校学东西这样的观念。

    她想了想,爽朗一笑。

    “说来这也没什么,我一妇道人家,整日又只是在家中忙活挣那银钱,当真是顾不上他太多。若是长久如此,还不如花点钱请那先生好好教他一些为人的道理也是好的。”

    她还真的不求什么要去考个秀才啊什么之类的回来,只要在书里学得到为人处世,有正确的三观,这样就可以了。

    宋丙羡慕着,也一一和她仔细说来。

    这南城里,一共有两处学堂。

    一处,名为明公学堂,顾名思义,是因为这个学堂的创始人被世人成为明公。而这位在当时,也是桃李满天下的大儒,所以这个学堂其实相当有名气,不少外地的学子甚至也会进来这里求学。

    只不过,这明公学堂也是不好进的。

    它招生的要求很高,第一点,就是要有举荐信。

    这个举荐信说起来简单它也简单,说难嘛,它也确实很难。

    它需要你在当地里找一个比较有名望的人作为你这个学生的担保,这信里写什么呢?

    其实就是要担保这个学生他的人品呢,是相当地不错,所以才会同意给他做担保,保证他在学堂里表里如一,不会给学堂带来什么麻烦,也是身家清白的人。

    这第二嘛,就是它作为一间学堂,每年却只在九月这个时候招收学生,为了方便统一教学,过时不候。

    眼下时间却还差上那么一个多月的,林汐既觉得有点庆幸,又有点头疼。

    这一个多月,她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找到人写这个举荐信。

    倒是宋丙没有想那么多,他心底早就将宋老爷肯定会关照林汐这个念头摆在那了,所以这个对他来说,还真的没想到是一个什么严重的问题。

    倒是另外一个,他特地提了一下。

    “那学堂,我们宋府里有少爷去过的,明公学堂里戒律很是森严,学子除了带那一年十两的束脩之外,身上是不得带任何银钱的,吃住都要在学堂里,据说当初明公认为,这样更方便他们专心在学业上。”

    他说到十两的时候,就差没明示林汐了。

    林汐反应了一会儿,才懂他的意思。

    估计是宋丙觉得她一下子拿了那二百多两出来,生活可能有点拮据了?

    “还好,若是那香皂生意做得长久,这束脩我还是给得起的。”

    她点头表态,宋丙这才点点头继续说道。

    “不过那明公学堂也不坑你,一年十两,只除了那花费的笔墨需要自带之外,其余吃住一并都会由他们供给,就是不能带小厮跟进去伺候,那脏了的衣物只能自己洗了。”

    说到这里,宋丙难免有些唏嘘。

    也就是因为这一条,他们宋府的公子哥才会在那明公学堂待不下去。

    毕竟哪家的公子哥洗过自己的衣物?那是绝对没有的。

    这个听起来倒像是有点现代住宿舍的感觉啊?林汐想了想,洗衣服嘛,多大事,可以的可以的。

    “还有吗?”

    她继续追问。

    宋丙沉思了一会儿,摇摇头。

    “那明公学堂也就这么多了。”

    林汐点点头,自己总结了一下。

    总之,就是这个明公学堂,等于像是什么重点全日制军事化管理学校差不多?不过估计升学率也是比较稳的?

    “那还有一处学堂是……?”

    林汐琢磨了一下,决定还是把另外一个也问了。

    宋丙表情有些古怪,但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

    另外一处学堂,就在离府城十里地的一个名为老虎沟的地方里。

    那里有一处学堂,名字叫做杂学堂。

    “杂学堂?”

    林汐有点错愕,这个名字,听起来不太像是古人会起的风格?

    乍一听她还怎么觉得有点,那什么有间客栈的味道?

    宋丙点点头。

    “对,取名杂学堂的意思名副其实,那夫子据说除了识文断字之外,还会教一些其他的手艺活。他要的束脩也不高,一年一两银钱,也无需住在学堂里,若是近的,每日自己准时去到学堂便是了。”

    “手艺活?”

    林汐愣了一下,这意思是?

    宋丙看她还是不懂,就干脆咬牙掰开来讲。

    “就是那不入流的一些吃饭技艺罢了。”

    “哦~”

    林汐看他这幅样子,忽然get到了点。

    她懂了,就是类似古代那种什么手艺人收学徒的意思咯?

    这个倒是挺有意思的。

    她还以为,古代的学堂,都是那种正儿八经教人读书识字考科举的地方呢。

    宋丙大概是看懂了她的表情,摸了摸头发解释道。

    “那杂学堂的夫子其实也是个有才的,只是我听说,他因为所学过杂,做官的时候被参了一本,后来就沦落到老虎沟那教书去了。”

    林汐一听,有点莫名地同情这哥们。

    她懂,古代嘛,那些清高的文人自然会觉得手艺活是九流的,是下三滥的东西。

    一个才子再怎么有才,他懂这些,就等于自动被降低了B格。

    那么在文人里面,他就是不高贵的,不清雅的,是要被排外的。

    越想越唏嘘,林汐一拍大腿,立马做了决定。

    “那就去明公学堂,我看看这一个多月,找人写封举荐信看看。”

    宋丙看她刚才那副长吁短叹的模样,还以为她是看中了那杂学堂呢,怎么忽然地,就又决定去那明公学堂了?

    被他盯着,林汐面无表情地说道。

    “怎么,很意外?”

    宋丙心底一毛,打了个哈哈,“哪里哪里,林小娘子自然是做了个好选择。”

    林汐心底切了一声,没吭啥声。

    没办法,她虽然不是个俗人。

    但是,崽子是要活在这个俗世的。那个杂学堂听起来就不受到别人的待见啊!她总不可能还让乖崽背负那么多小小年纪不该背负的东西的。

    再说了,作为一个俗人,以她在现代养成的消费观念就是一句话,只买贵的!就是对的!

    十两银钱你就给我稳住!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是在下的消费观。

    贵,自然有贵的道理。

    比如某夕夕我就从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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