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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会仙楼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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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因为,富贵逍遥乐,贫贱事事哀……

    前世的李亢也是吃惯了苦的,穿得破旧一点莫事,常常饿肚子也莫事,可是,如今他身后多了三个年幼的弟妹,眼看着他们也要跟着自己吃苦,他心里就非常不是滋味了!

    所以,去街坊家收“虎子”的事儿,他腆着脸做了;制备白磷时的刺鼻臭气,他也捂着鼻子忍了……只为早日摆脱这该死的穷困境地!

    直到李惕如旋风般冲进臭气弥漫的卧室把小箱子里的铜钱一股脑儿地倒在他面前时,他终于舒心地笑了。

    虽然钱并不多,却是个极好的开端!

    “哥!”

    李惕却已兴奋得声音发颤了,“四……四百文哩……他们加……加钱都要买哩!”

    虽然西大街南遇仙正店里的一角羊羔子酒要卖到八十一文,但于李惕来说,四百文绝对是一笔巨款!

    “干得好!”

    李亢赞许地拍了拍李惕的肩膀,“去买些包子回来……要带肉的!”

    “呃……”

    李惕一怔,笑了,“哥,带肉的叫馒头!”

    此时的馒头就是后世的包子,因此才有“孙二娘人肉馒头”一说……李亢自是明白这些的,只是觉得“馒头”不如“包子”叫起来顺嘴。

    “管它的呢!”

    李亢大手一挥,“快去!多买些回来……”

    想起那日小丫头将小半块饼捏了一上午,李亢就有些心酸。

    有钱了要让她吃个饱!

    “中!”

    李惕答应一声,麻溜地数起了钱。

    他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怎会不想吃肉?

    李惕数了四十文钱,步履匆匆地出了门。

    “大哥……”

    本来在灶房里糊火柴盒的两个小丫头前后脚便进了屋,满脸期盼,“卖掉了吗?”

    “喏,”

    李亢将几根掰好的枯枝添进了火堆,连忙指了指堆在面前地上的铜钱,笑容可掬,“钱在这里呢!”

    “啊……”

    大姐顺着李亢的手指望去,顿时一声惊呼,“咋恁多?”

    “好多钱!”

    二姐满脸惊喜地望了一眼地上的钱,连忙又眼巴巴地望向了李亢,“大哥,你说过要给俺买好吃的……”

    “买!”

    李亢连忙点头,“二哥出门去买了,带肉的!”

    秀水坊中中的胡麻子馒头虽不及西尚书省西门外的万家馒头有名,却实惠得多,碗口大的馒头,馅肉醇香,不过五文钱一个。

    李惕一口气买了八个,午饭的时候,四弟兄妹直吃得小肚溜圆,个个心满意足。

    饭后稍歇,然后继续忙碌,制火柴是个琐碎的活儿。

    直忙到日暮,云哥儿来了,在院门口便叫了起来,“惕哥儿呢?今日怎地没撞见他?该不会是病了?”

    “云哥儿,”

    正在卧室里帮忙搅拌树胶和磷粉的李惕连忙迎了出去,笑着解释起来,“俺今日在御街上。”

    “去御街做甚?”

    云哥儿一愣,摇起了头,“御街上可莫得俺们的买卖……”

    御街上店铺林立,自然不缺卖火寸的,如他们这般背着木箱的小贩只能走街串巷地讨生活。

    “云哥儿来了啊?”

    李惕正不知如何答对,李亢笑着迎了出来,“二哥儿卖的是火柴,在哪里都不会缺买卖?”

    既然是关系要好的街坊,李亢倒也有意帮他一把。

    “火……火柴?”

    云哥儿满脸疑惑,“火柴是甚物件?”

    “喏,”

    李亢将一盒火柴递了过去,“这就是火柴!”

    “倒比火寸小了些……”

    云哥儿接过火柴摆弄了起来,略显迟疑,“果真好卖?”

    “好卖着哩……”

    李惕连忙接过话,略显得意,“主顾加钱也买!”

    说着,李惕拿过火柴,摸出一根划燃了。

    “啊……”

    云哥儿稍一惊讶,赞叹起来,“如此稀罕物自然好卖……”

    哪怕是第一次见到火柴,但是稍有一点商业眼光的人都能看出它的价值来!

    云哥儿看到了,所以犹豫着补了一句,“亢哥儿……能不能分俺一些?保准给你个好价钱!”

    “中!”

    李亢的爽快让一旁的李惕大吃一惊,“每日分你十盒,挣了钱给俺六成便好!”

    “呃……”

    云哥儿一怔,有些赧然,“这怎地好意思……”

    “就这样定了!”

    李亢一挥手打断了云哥儿,“只是,俺估计这买卖也做不长久了!”

    “呃……”

    李惕和云哥儿都是一怔,变了脸色,“怎地做不长久?”

    李亢笑着摇了摇头,“不久便能见分晓……”

    大宋百姓何止千万户,其中虽有贫寒之家,却也不乏豪门大户,更兼海外贸易繁荣,如今出了“火柴”这么个独门生意,其中蕴藏的商机何等之巨,眼红的人还能少得了?

    倒不是李亢惯以险恶度人心,只是,他早已养成了敬畏人心的习惯!

    果然,不过三五日,李亢的担心就变成了现实。

    这天早上,李惕刚出门不久,李亢家的院门便被敲响了。

    院门是虚掩着的,街坊来串门基本上是不会敲门的!

    听得敲门声,正在卧室忙碌的李亢匆匆地出了房间,顺手拉上了门,冲刚从灶房里出来的大姐摆了摆手,“俺去吧!”

    大姐犹豫了一下,退回了灶房,李亢快步上前,缓缓地地拉开了院门,就见门外站着个精装短打的大汉,如果李惕在家,一定认得出这大汉正是那日在御街上跟着那锦衣少年的仆从。

    “大哥,”

    李亢并不认得他,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如何称呼?”

    “呃……”

    那大汉怔了,连忙赔笑,“小郎君客气了,小人不过是替主家跑腿的下人,此来正是奉了主家差遣――恭请小郎君至会仙楼一叙。”

    说着,大汉侧身一指停在院门前的马车,“车门已经备好,尚祈小郎君不要推辞!”

    虽然眼前的“小郎君”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虽然眼前的“小郎君”生得瘦弱,又兼衣着寒酸,但是,他既得了主家的吩咐,自然不敢有半点儿怠慢。

    这么快就打听清楚了,倒有几分本事!

    大汉一上来就认准了李亢,倒让他有有些惊讶,面上却是一脸客气的笑容,“贵府既然盛情相邀,在下随你过去便是,且稍侯,容在下稍作梳洗。”

    所谓入乡随俗,李亢虽是后世之人,却也应对得颇为得当。

    毕竟,他早已预料到了这样的事情,自然也做好了应对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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