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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章 ‘她’错过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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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先喜有些惊讶,没想到金誉想问的居然是这件事。

    还以为,他对她,是避之而不及的。

    她晕倒的事情不是秘密,但也只在她们班级里小范围的传播,金誉不可能主动去打听和她有关的事情。

    那么想来,送她去保健室的,估计就是他了。

    人倒也不坏。

    “……我那天没吃午饭,有点低血糖。”她半真半假的道。

    没吃午饭是真的,低血糖当然是假的。

    知道真相的白珍珍并没有拆穿她,心里还有点儿高兴,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渣男得意!

    可金誉是渣男吗?

    站在原主的立场,应该是的。可仔细想想,对方也从没有对她承诺过什么,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觉得在一起了就应该是永远。

    为了他一句无心的话而减肥这种事,听起来槽点太多,还是不要让他知道比较好吧?

    金誉没有怀疑。

    原主那段时间经常不爱吃东西,他其实是知道的。当然,他没有想到是因为自己无意中说的一句对她的评价,他甚至都不记得说过那样一句话了。

    可见,哪怕是同一份感情当中,每个人所看中的,却也未必是相同的东西。

    因为不对等,就会有落差。落差的存在,会让人觉得没有安全感。其实原主已经感觉到了,对方对自己的喜欢,压根没有她这样浓烈,只是她不想直视这一面,固执的相信他只是嫌弃自己胖,只要足够瘦的话,他一定会爱自己。

    结果因此送了命。

    解开了疑惑,仿佛解开了某种因果,她几乎已经确定原主应该是患有某种严重的心理疾病,真正导致她死亡的原因,是这个。

    面前的少年不能说是没有错,但渣男这个词,对还太过年轻的少年来说,并不该承受。

    “是这样啊!”金誉笑道:“那天吓得我还以为你要死了……”

    “喂,你到底会不会说话啊!”白珍珍怒目而视道。

    金誉闭了嘴,冲她笑笑,不说话了。

    少年的个子并不是很高,笑起来的时候,有个浅浅的酒窝,看着还挺甜。

    有那么一瞬间,郑先喜很想问问他,到底有没有爱过“郑先喜”呢?

    可想想,还是算了。

    “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上,追寻从前的答案,毫无意义。

    “我们走了,”她拉起白珍珍的手,深深的看了金誉一眼:“你以后,离那些人远点吧!”

    从今以后,你我两不相干,你……好自为之罢!

    金誉一愣,还没反应过来‘那些人’是谁,就见郑先喜已走出去几步远。

    “喂,你说的乱七八糟的是什么意思啊!”

    也不知她听没听见,只是将空着的手举过头顶,朝着他们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遇见金誉只能说是偶然,自行车还是要继续买的。

    看郑先喜很快将这件事抛到脑后,白珍珍有些相信她是真的放下了,因为她面上没有丝毫因为见到他而变得异样的神情。

    她认真的看着每一辆自行车,还仔细的问了参数——实际上,作为非赛事用的自行车,除了品质和价格上略有区分外,功能性并没有什么分别。

    那么如何选择一辆性价比高的车,就是她们此行的重点。

    白珍珍没在她询问各种车型的对比和价格之后发现什么区别,只是贵一些和便宜一些的差异。可郑先喜却从那一堆堆的数字中敏感的察觉到了区别,并牢记在心加以归类。

    而通过这个发现,她意外的察觉她似乎记忆力超乎寻常——原本通过上课她只觉得是学习能力方面很不错,听老师讲过的基本都能举一反三,可这会儿,不仅店员半个小时前给她介绍的车辆她记得一清二楚,连它的功能都明明白白的记得。

    要知道,她少说也看了几十辆车,其中大部分的性能还都是极其相似的,能够一点不差的记住所有的自行车的参数——在不动声色的问了白珍珍几辆车子的区别之后,郑先喜以为,她的记忆力,可以称得上是出类拔萃。

    白珍珍也是在班里能考的上前十的学生,她却办不到。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在排除了一辆价格虚高的新型山地车造型的自行车后,她选了一辆漆成深蓝色的老牌自行车。价格适中,但是性价比很高。

    “粉红色的多好看啊!”在她选定款式之后,极力推荐粉红和粉蓝两色的白珍珍觉得有些遗憾,她真觉得那两种更好看,而在这其中,她更喜欢粉红色的。

    十六岁的身子里装着的三十岁“老阿姨”表示:“我喜欢颜色深一点,耐脏。”

    ……大姐自行车到底有什么好耐脏的啊?

    白珍珍一脸懵逼,但最后付款的是郑先喜,她也只能随她去了:“算了,你喜欢就好。”

    选好了车,两人顺便还在商场里逛了逛,倒也没再遇上过金誉那两个人,想来他们应该是在那之后就离开了。

    买了两件符合她审美的衣服,又喝了杯白珍珍最喜欢的奶茶,味道竟然还不错,奶味很浓郁,显然并不是奶茶粉冲泡出来的那种速溶奶茶。

    郑先喜表示:果然,贵一点的东西都是有理由的。

    白珍珍:……

    可以随便花零花钱什么的,真是羡慕死了。

    不过她也很开心,因为郑先喜还买了个小巧精致的发夹作为礼物送给了她。虽然只是十几块钱的小东西,也令她乐开了花一样欢喜。

    郑先喜看着她的笑容,心里也是一叹。

    原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错过了这世上多少美好。

    回家之后,等过了两三天,假装已经让堂弟教过骑自行车的郑先喜,已经能和白珍珍一起并肩汽车去学校了。

    “你学东西真的好快啊!”白珍珍简直叹为观止!

    这几天,郑先喜在课堂上的表现可圈可点,在课后,两人一起做作业的时候,自己有不懂的,她还能帮着解答……要知道,在期中测验的时候,她还是拍在下游的那一拨啊!

    如今不仅仅是学习,就连骑个自行车,她都这么快。

    不仅快,还很稳当。

    想当初,她可是摔的七晕八素的,才在自家老爸的‘我没有放手’政策中,学会了骑车。

    就这,她也没敢立刻就上路,还是跟着爸爸联系了好多天,才敢肚子骑上上学路。

    对比之下,郑先喜当然就像是‘天才’一般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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