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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4章 无形的较量(庆贺书斋虫成为本书第一个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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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暗阴森的森林之中。

    林克缓缓踩踏着枯枝烂叶前进着。

    他一身简单朴素的猎装,左肩处破碎了一块,露出了下面坚实壮硕的肌肉。身上披裹的那件黑色罩袍被划出了多个口子,勉强还能遮蔽住身躯。

    在这片密林中行走了四天而没有获得任何补给,他此时已经非常狼狈了。

    林克手里默默把玩着那把奇异匕首,手指更是不时地厮摩着那颗镶嵌在匕首中部的紫色宝石。而他的心神则在与芯片默默交流着。

    “怎么样,芯片,探查出这把匕首的奥秘没有?”

    “滴,通过查询数据库进行比对,已经初步确认,这种一种特殊的血精宝石,能够吸纳持有者的血液和精神力,把它们凝聚淬炼成一种高纯度的血色能量激发出去”

    “吸收血液和精神力?难怪激发出来的能量丝线是红色的它的消耗程度如何?”

    “滴,激发一次需要03的精神力和50克血液”

    “嘶”林克禁不住暗暗牙疼起来。

    现在他才明白过来,那个叫山姆的黑袍使用这把匕首时为何如此谨慎,感情激发一次能量红线的代价那么大。

    不说别人,就以林克现在的体质和精神力,激发十次也就意味着3点精神力和500克血液。而他一共只有8点精神力和7000多克的血液。

    这把匕首简直就是一个吸血魔鬼,胡用滥用里面的力量迟早会把自己的精血吸干!

    不过林克正缺乏一把日常使用的护身武器,这把魔化匕首倒是恰巧适合他。毕竟冰晶长枪那件高级魔化物品虽然威力够猛,但是冷却时间太长,很难在战斗中当成常规武器使用。而他恶魔巫师职业带来的爆裂火球,也有每天三次的限制,无法像这把魔化匕首般撑持下全场。

    只是这血的发动条件,也太让人左右为难了!

    不过这把魔化匕首还算好的,而他缴获的另一件魔化戒指就非常尴尬了。

    那枚魔化戒指的发动条件竟然要求佩戴者拥有光元素亲和,就这一条已经足以堵死九成九的巫师学徒了。

    光元素亲和这么冷门的元素天赋都能拥有,那个叫艾莲娜的家伙能够遇到这枚戒指,也真够运气的!

    一想到对方能够随心所欲的驱动光元素,一会变成光矢,一会变成光盾,一会又能爆发强芒致盲敌人可这样的东西落入自己手中却成了废物,林克的心都有些撕裂了。

    他正在慢慢思索时,前方一阵怪异的振翅声传来,小木偶卡普拍打着翅膀穿透迷雾滑翔到了林克肩头。

    “前面东北方向15里外有一群食人魔,是个小族群,大概有四五十个东南边21里外,有一窝毒暮蜥人,数量不超过三十个我们想要平静通过,只能从这里往东走,那里有一条幽静小道,应该能够避过两个魔物族群”简单的汇报了一下前方的怪物分布,小木偶卡普忍不住提议道:“要不,我向来路探一探,看看有没敌人追摄过来?”

    林克摇头道:“不用了,肯定有。从3天前开始,我就察觉到精神上有种黏腻腻的异样感觉,应该是被人用某种巫术盯上了。上次我们侥幸杀死了两位猎杀者,那么这次追来的肯定要比他们强得多。要么是一小队的高级学徒,要么是”

    说到这里,林克语气有些滞涩起来,又回想起了在尖啸峡谷内见到的那位年轻准巫。

    准巫的实力可要比高级学徒强的太多太多了。

    基本上,高级学徒都还没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巫术体系。要么善于攻击,要么善于防守,要么精于辅助总之,攻守之间总有一些可供利用的巨大缺陷。而准巫却完全不同。

    能够提升到准巫层级的家伙,大多都已经成为了组织内部的核心,在知识和资源上绝不会匮乏。所以,攻击型巫术c防御型巫术c辅助型巫术,乃至各种强大的魔化物品,他们并不缺少,并藉此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个人战斗风格。

    与这样的家伙战斗,林克手里的底牌可是绝对不够的!

    所以,认识到了敌我间的巨大差距,林克只能偏离了大路,努力的在这片陌生森林里跋涉。他能够感到,后方正有可怕的敌人在追赶自己,而一旦被敌人追上,他能不能再像上次一样成功脱险就未尝可知了。

    正是因为不敢冒险,所以他才只能逃,拼命逃,尽力延缓着那个可怕时刻的到来!

    庞大森林的一角。

    一位光头壮汉也在茂密昏暗的森林里面艰难跋涉着。

    他身上穿着一件青铜打造的奇异甲胄,甲胄表面更是密布着锋锐的尖刺,上面似乎还残留着紫黑的积年血垢。而其左侧肩头的细刺上,更是穿着一个白森森的人类颅骨,大张着嘴巴,似乎在向这个世界呐喊着什么。

    这件厚重的青铜铠甲,只护住了光头壮汉那雄壮坚实的身躯,而其两条粗壮有力的手臂则露在了外面。他踩踏着松软的泥土一步步行来,在身后留下了一行深深的足印。

    别看他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迟缓清晰,可是行进的速度却并不慢。

    只不过每前行十里,他都需要拿出一颗水晶球来判明一下那个猎物的大致方向,因此,这番耽搁下来才让他在这片清冷孤寂的森林里多耗损了数日时间。

    啪一声清脆的爆响。

    雷蒙德一把拍死了一支巴掌大小的吸血蚊,用手揩掉自己头顶聚拢起来的浓重雾水,转而愤愤然的咒骂起了那个仍在前方遁逃的猎物。

    “混蛋小子,竟然有这么好的体力,能够不眠不休的逃遁了四天四夜哼,我就不信你的体质能比我雷蒙德的更好,等我抓到你,一定好好出出这口恶气!”

    啪

    又拍死了一支吸血蚊。

    “啊我讨厌这片森林,这该死的蚊子,这该死的学徒,你不要让我追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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