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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6:邪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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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妖喜欢在牛角蜂蜂巢附近做窝,因此会挡住牛角蜂的洞口,所以牛角蜂会偷偷蜇死飞妖幼崽。”

    “我去,看来真是世仇啊,但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何不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的方警官,你就别在那里悲天悯人了,这是自然法则,谁也更改不了的,有没有饿了,过来吃点蜂蜜吧?”

    方明还在那里感叹之时,我已经从掰开的枯树树干里取出了一块牛角蜂蜂蜜,津津有味地咬了起来。

    看着我拿着一块蜂蜜,吃得满嘴流蜜,那方明哪有什么心情去感叹,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我身边,也蹲在树干边,挖下一块蜂蜜便吃。

    那蜂蜜带着蜂巢,吃到嘴里又沙又甜,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这应该是我们这辈子吃到最可口的蜂蜜,方明忍不住赞叹到:“哇,这蜜太可口了,我差点咬到舌头了!”

    “牛角蜂的蜜,一般人还真吃不着,我这也是第一次吃到。”我边吃边说。

    方明不信:“你骗谁?”

    “我还真没骗你,牛角蜂如果不被灭群,你是别想吃到它的蜜的,因为一只牛角蜂足以送你去见上帝。”

    我吃得舔唇,方明也点了点头,说:“这个我相信,看样子今天能吃到这牛角蜂蜂蜜,还是中了头奖了啊。”

    “不错,如果不是飞妖帮我们灭了这群牛角蜂,我们这辈子也别想吃到这么美味的蜜。”

    “照你这话来说,今天飞妖还帮了我们大忙了?”

    “当然,我们的命都是它们救的,不是飞妖,现在后果不敢想象。”

    “看来飞妖还真是重感情的动物,它们是感谢你刚才的不杀之恩,现在来报恩了对吧?”

    “别贫嘴了,多吃点蜜,吃饱了好赶路呢。”

    我弯腰正想再掰一块,忽然几双穿着解放鞋的脚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来,看见了几张干枯蜡黄的脸,每个人眼里都很饥渴地望着装满蜂蜜的树干。

    看着这突然出现的几人,我和金合欢都有些意外,不过也很兴奋,因为总算看见有人出现了。

    我忙激动地对那几个人说:“老乡们,你们是附近的村民吗?”

    “是的。”

    那几个人点了点头,我和方明简直乐开了花,异口同声地说:“那你们能帮我们带路吗,我们出了车祸,迷路了,走不出去了。”

    “没问题。”

    那几人同时点头,我和方明喜出望外,正想说话,但那几人中有一个讲话了:“但是我们有一个条件。”

    我们对视了一眼,问:“老乡,说说吧,你什么条件?”

    “把你们这些蜂蜜,送给我们吧?”

    那几人看着树干里面的蜂蜜,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我和方明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这时天空中的飞妖已全部散去,我们总算遇到路人,走出山谷肯定是不成问题了。

    望着满地的蜂尸,有一种九死一生的感觉浮上心头,旁边那些老乡已经把树干里的蜂蜜全装好了,提醒该离开了,老乡们也把我扔到地上的眼镜蛇尸体捡了起来,看来要带出去。

    我们二人尾随着老乡们穿过山谷里的树林,寻着毛毛路往外走去。

    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走到下午时候,终于出现了一个小村庄,这村庄在悬崖的半山腰上,看起来像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样子,真是好生奇怪。

    老乡们指着村庄说:“如果想要走出山谷,大概还得走上十天半月,你们两个不如来我们村子休息一下,再走不迟。”

    我们问老乡,这里离梁家屯还有多远,老乡告诉我们大概还有二十里地的样子。

    这二十里地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看到天色不早了,我们决定在老乡家先住一晚,明天一早起来赶路也不迟。

    因为白天太累了,我们吃完饭洗漱完毕便早早躺下了,很快便进入了梦乡,但睡到半夜时,我在睡梦中被人推醒,睁开眼睛,方明凑到我耳朵边神秘兮兮的说:“老乡问我们要不要参加一场特殊的婚礼。”

    “什么婚礼?”

    “午夜举行的婚礼……”

    ……

    这婚礼是在村口的一块空地上举行的,只见空地上灯火通明人头涌动,一个大棚子下面,摆着许多祭品和纸糊的用具。

    只见祭品后面的太师椅上,并排坐着新郎和新娘,一对新人身穿大红唐装却是面无表情的坐着,我凑近去看后,眼睛都直了!

    那新郎边上,坐着面无表情的新娘,面色惨白毫无生息,看起来有些渗人!

    我再仔细看了那新郎新娘几眼,把方明拉到了一边,压低声音对他说:“你带我来参加的这个婚礼有点诡异,怎么结婚的人看起来像是死人?”

    “当然是死人,因为这是冥婚。”

    方明很是淡定,一般嗑着瓜子一边跟我闲聊。

    听到冥婚二字,我心里打了个鼓,又问到:“冥婚的意思就是如果有一家死人了,他家像要办冥婚的话,就会想办法弄另外一具尸体来跟死者结婚?”

    “不错,你猜得很对。”

    “你知道这女方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吗?”

    “可能是从坟里挖出来的呗,不可能是它自己走来的啊。”

    方明吐了一地瓜子皮,白了我一眼,那样子是嫌弃我话太多了,他说:“据说这位男方生前一生未娶,死后大家商量高低给他娶房亲,才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手段找到了这么好的一个女方,所以今晚带你来,给你长长见识。”

    见我陷入沉思,方明拍了一下我肩膀:“怎么了想什么呢?”

    “我在想,他们办完冥婚,会怎么处理拿来结婚的尸体呢?”我忙编了个话。

    方明摊了摊手,说:“办完冥婚,那些尸体一般会扔掉吧,现在棺材这么贵,谁还会为了一具没用的尸体花钱去买棺材?”

    “这也太不人道了嘛,如果尸体原来的家人知道,他们会怎么想?”我听得有点生气。

    方明笑了,他说:“你不知道吧,其实最不人道的是尸体原来的家人,这办冥婚的尸体,很多就是它们家人自己卖掉的。”

    “卖尸体?”

    我惊叫了一声,什么年代了,还会出现这种荒繆的事情吗?

    我还没说话,突然棚子里的锣鼓声把我们给惊了一跳,应声调头看去,只见棚子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群阴阳先生,他们拿着做法用具,开始围着那一对尸体跳起大神来。

    阴阳先生的出现,大概已是到了冥婚仪式的高.潮了,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阴阳先生也开始了他们的表演,叫好声一浪高过一浪。

    什么喷火啊,走刀山啊,引鬼上身啊……阴阳先生们的手段一样比一样稀奇,叫好声越来越大,我和方明却无奈地对视了一眼,相互苦笑摇头。

    我们都明白,那群阴阳先生玩的就是演杂技的小把戏,但是看热闹的人们却看得很投入,因为他们觉得这很神奇。

    这就是愚昧无知的体现,正因为愚昧,才会让这些装神弄鬼的人吃得开,才会让阴阳先生这行当大行其道。

    我对金合欢说:“看来阴阳先生在这块很吃得开啊?”

    “是啊,都什么年代了,这里还这么多人如此迷信!”

    方明长叹一口气,无可奈何地说。

    趁着夜色,我高一脚矮一脚的摸向这个村的客堂,客堂一般是举办婚礼的地方,这冥婚也算是一种婚礼,但这是在客堂面前的空地上举行。

    这时举行冥婚的地方依旧灯火通明,但是人群竟然比刚才更多了,我找了个角落里的柴屋藏了起来。

    因为觉得无趣,方明已经回去睡觉了。

    但是我对这件婚礼比较感兴趣,自己摸了出来,决定探个究竟。

    这柴屋是间两层楼的房子,第一层放喂牲口用的草料,第二层放烧火做饭用的柴火。

    我爬到二楼的柴火堆上藏起来,因为位置较高,视线也比较好,正好可以观察到棚子里发生的一切,可这一观察,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

    只见棚子里面,一具年轻的女尸被放平在一张草席上,一个白脸阴阳先生手里拿着一只大铁勺,一勺一勺地舀着旁边地上那桶黄色的液体,浇到尸体的脸部。

    随着一股刺鼻难闻的焦臭味传来,女尸的脸皮很快被那液体灼烧成一摊血水,白骨露出之时,已是血肉模糊,看起来不但触目惊心,更让人毛骨悚然。

    等彻底把尸体毁容后,围观的人群才爆发出一阵欢呼声,白脸对助理们挥了挥手,说:“邪祟已经驱除,新娘魂归天国,处理了吧。”

    助理们用草席把女尸裹了起来,抬着向我这边走来,我立马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那两人把尸体直接抬到柴草屋一楼,扒开下面的牲口草料,把尸体塞了进去,我听他们在下面说话:

    “为什么要藏在这里?”

    “我已经联系处理尸体的人了,明天一早他们会把尸体拉到鬼哭崖处理掉。”

    “处理费是多少?”

    “一千。”

    “握草,不是二千吗?你一人独吞一千?”

    “嘘,小声点,我分你一半。”

    两人说说闹闹的又走了,见藏好尸体,那边也收工了,帮忙的七手八脚把另外那新郎的尸体抬进了一口棺材,敲锣打鼓地抬着往村外去了,看来是要连夜抬去下葬。

    棺材抬走后,客堂门前的空地上立刻人去楼空,安静了下来,只剩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几只野狗,在刚才做冥婚的祭台前搜东西吃。

    我摸索着跳下一楼,用手机照着,把被毁容的尸体拖了出来,捂着鼻子推到肩膀上正要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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