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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薛岚与薛懒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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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喜欢并不代表我会穿,正如这世上有无数人喜欢青楼里的姑娘,但真正肯将青楼女子赎回家当老婆的却没有几个。

    女装终究比不得男装方便。

    我将目光从那条裙子上移开,淡淡道:“我不穿裙子。”

    “嗯那还真是可惜,这条裙子你穿着应当会很好看,”傅子墨轻轻叹了一口气,脸上的微笑却没有半点变化,“既然你不喜欢,那就没什么好逛的了,我们这就去仙居楼?”

    我估摸着,耽搁了这么半天,影子那边应该已经得手,便欣然应了。

    仙居楼虽是客栈,却不似一般的客栈,在这里住宿的人都会有一间独立的院子,虽不见得有多大,却贵在清静雅致。是以,住在仙居楼的人,基本上都不缺钱,只缺一份儿安静。

    我和傅子墨到了仙居楼后并没有立刻见到那个名叫“岚”的人,只见到了他的随行护卫。

    “公子还在休息,劳烦二位先坐一会儿,喝口茶,他应该快醒了。”那护卫虽穿着短衣,却生得唇红齿白,连内力都没有一分,细胳膊细腿儿的能不能挥动他腰间那把刀都成问题。

    正说着,便听里屋传来一阵慵懒的男声:“秦九,你他娘跑哪儿去了?赶紧来伺候本少更衣。”

    那名叫秦九的护卫闻言,白皙的脸上瞬间染上一抹红晕,冲我与傅子墨欠了欠身,转身进了内室。

    没过多久,一道湖绿色的身影就从内室走了出来。那人边走边打着哈欠,眼眸中带着困倦迷离,似乎还未睡醒,举手投足之间尽是慵懒。

    “薛懒懒!”我惊讶地叫了这句,连忙止住嘴。

    “嗯?”薛岚抬眸淡淡扫了我一眼,没有搭理我,只缓缓将目光转向傅子墨,问,“傅兄,这位是?”

    傅子墨温文一笑,道:“我夫人,沈渊。”

    “定国大将军?”薛岚微微挑眉,终于将正眼放在了我身上。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之后,嘴角勾起了一丝慵懒的笑意:“倒是很合本少的口味,”他说着,轻叹了一口气,“可惜是个女人。”

    “若是男人,我也不敢带来让你看到了。”傅子墨笑道。

    对于傅子墨的揶揄,薛岚丝毫不以为意,他走到桌旁的椅子旁坐下,缓缓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悠然道:“王爷说的这是什么话?”他将茶放下,“就算是男人,本少也不敢跟您抢。”

    我抽了抽嘴角,感觉完全插不上话。

    薛岚这人我上辈子是认识的,不仅认识,我与他甚至还有段时间一直称兄道弟。本将军二十三岁时,在沧州明月楼玩儿,叫了一个倌陪喝酒,当时那明月楼的老妈子为了多收一份儿银子,竟让那倌在我与另一个客人之间两头跑。而那另一个客人,自然就是薛岚。

    我与薛岚脾气都不太好,哪里忍得了这个,当即就在明月楼里打了起来。薛岚平时虽举止懒散,看起来跟没骨头似的,功夫却是不弱,与我打了个难解难分,直到明月楼的老妈子领着一众倌跪在地上哭求我们别再打了,我们才堪堪住手。

    也是不打不相识,那次在明月楼大打出手之后,我与薛岚正式成了朋友,我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薛懒懒”。上一世,我c刘燮c薛岚以及江南的白弃,合称“天朝四少”,在整个天朝的风月场里都负有盛名。

    只不过,我与薛懒懒那段友谊最终栽在了一个女人手上。

    我至今都想不通,素来喜欢男人的薛岚为何会因为一个女人跟本将军割袍断义。

    我还在这边兀自郁闷着,傅子墨与薛岚却已经谈完了。

    “阿渊,我们走吧。”傅子墨低沉而温柔的声音将我飞在天外的魂魄拉了回来。

    我茫然地望向他,脑子还有些懵,问:“你们谈完了?”

    “嗯,一会儿岚会派人将药送去将军府,我们先去找地方吃点儿东西。”他道。

    “哦。”我恹恹地应了一声,跟着他一同出了仙居楼。

    我并未做过多挣扎,早在看到薛懒懒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无法阻止傅子墨买药。且不说影子能不能从薛懒懒手里将药毁去,就算药已经被毁了,傅子墨那买药的银子也花定了。

    薛岚的家族很富,富到西北十三省一共七十几个大商会,其中就有一半属于薛氏。而他的家族之所以能将生意做得这么大,就是因为他家历代家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抠门儿。

    没有人能从薛懒懒手里抢生意,也没人能搅黄他的生意,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行!

    待出了门,傅子墨方才关切地问道:“阿渊不太高兴?”

    “没,只是肚子饿了,没什么精神。”我下意识撒了谎。总不能说本将军是因为不想喝药或是心疼那买药的银子才会心情不好的吧?那多没面子。

    傅子墨闻言,轻笑了笑,道:“那我们就去醉客居吧,左右走到了这条街,在哪里吃都是一样的。”

    “你决定就是。”我讪讪道。

    我其实还不怎么饿,之前得知傅子墨与他口中的“岚”约在巳时,还以为会和他的朋友一起吃饭,他们风雅人请客素来以让人吃不饱为原则,于是我就提前吃了些点心垫肚子。在见了薛懒懒之后我才恍然大悟,他们约在巳时,不是因为准备要一起吃饭,而是因为因为,以薛懒懒那惫懒的性子,不睡到巳时绝不会起床。

    醉客居正正在仙居楼对面,红底漆金的招牌,大门左右各站着一名长相机灵的二,热情地招呼着来往食客。我与傅子墨在二楼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道招牌菜。

    我并不太想和他聊天,只不过两个人坐在酒楼里干瞪着眼等菜上来也不是办法,最终还是聊了几句。

    “诶,你一个淮海王,怎么会认识西北薛家的大公子?”我随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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