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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盛开的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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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曾经敏感细腻,孤独卑微的少女时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围,看着人来人往,而那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

    我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世界,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了一种同样卑微的优越感,凭着这股莫名的优越感,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是芸芸众生之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带着几许不知从哪里来的高傲,似乎这样,就可以带着高姿态明目张胆地孤独,就可以多几分洒脱,而不需要过多地在意他人的眼光。

    No.1

    元宵节过去,寒假结束了,新的学期也就开始了,这开学的第一天还就是我的生日。

    哥哥在初七的时候就回湘水了,毕竟他现在是高三复读,不到四个月他就要再度高考了,无论是学校还是他都觉得时间很紧,所以他们初九就开学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紧张的情况下,他还是没有忘了我的生日,在我生日前两天我就收到了哥哥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美国著名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写的《快乐的金色年代》。

    对于这个作家我并不陌生,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就看了她的《大森林里的小屋》,当时我就特别爱看。

    哥哥在书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么一段话:

    “音:

    你的金色年代才刚刚开始,

    希望你好好珍惜。

    不要让你在最美的年华里只剩一片荒芜,

    如果可以盛开美丽的葭苇花,请千万不要放弃,

    这样总有一天你会感谢这段金色年代里努力生长的自己。

    -------兄葭声字”

    深受爸妈的影响,我和哥哥都特别喜欢葭苇。6岁以前,每年夏秋葭苇开花时,我们都会去乡下看看。看清风拂过葭苇花,苇絮飘飘,落在我们的身上,心里总是很欢喜。

    在我和哥哥眼里,葭苇花才是最美的花,或许不起眼,但坚韧,永远都知道自己该扎根何处,哪怕无人欣赏,依旧倔强挺拔地生存着......

    我素来就不是一个爱高调的人,除了家人,我只告诉过赫蓉和秦悦两个人。然而现在我和赫蓉已经绝交了,自然也不在意她是否记得我的生日,至于秦悦,她确实不记得了,我并不怪她,但也确实难掩落寞。

    我很清楚,虽然我和秦悦有很多共同话题,兴趣爱好一致,但是她对我多少还有点隔阂,如此还有什么好嗔怪的,不过我确实很羡慕唐懿和阚英子能和她那么亲近,有时候也会嫉妒,但更多也是无奈。

    开学第二天,秦悦突然到我座位跟前,十分歉意地拿出礼物对我说:“真是抱歉,我前两天还记得你生日,偏到开学就忘了,你别介意啊。”

    我看着她焦灼愧疚的神色,心里突然一片清明,笑嘻嘻地说道:“没事,一个生日罢了,没啥大不了的,谢谢你。”

    秦悦看我这神色,绽开一脸明媚的笑容,说道:“你不生气就好,我知道现在送礼物晚了,但我还是觉着要送,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一个蓝底桃心盒子,点缀着粉色的小花,盒子上方装饰着米白色的蒲公英和玫红色的蝴蝶结,分外精致。打开礼盒,是一条银色的手链,一片一片银叶交织重叠,虽然不是纯银的,但那银叶的打磨十分精细,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格外漂亮,我很是欢喜。

    “谢谢你,秦悦,我很喜欢,不俗艳,十分精致小巧。这条链子贵吗?”

    “六七十块钱吧,送朋友不存在贵不贵的,你喜欢便好。你的手腕又细又白,戴着挺好看的。”秦悦依旧一脸春风明媚。

    “六七十块钱不好攒啊,其实你不用给我买这么贵的。”我微微皱眉,一脸无法承受的样子。秦悦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她平时特别省,为了送这个礼物,她起码得攒大半个月的零花钱,心里十分感动,又十分内疚,说什么都要还给她。

    也许是因为上学期赫蓉过生日的时候,我送的礼物贵了,平时也死活扯着秦悦,请她吃零食,让她觉得有些压力,有些愧疚,所以她才会给我买这个礼物吧。

    “没事,你不要这么一副对不起我的样子,我,我没你想得那么好。我们是好朋友啊,就不要这么客气了。”秦悦又把礼物塞到我手中,态度坚决,面上却是一派春风和煦。

    看秦悦这么坚决,我便也不再推搡,如此就接下了,想着以后一定要对她更好。

    NO.2

    “考虑到上学期大扫除分组不是很科学,这学期,我和卫生委员重新分组了,下课的时候就贴出来,到时候请同学们自己注意一下,有问题跟卫生委员陈娆说。等到时全部调整过来,再列一张新的。”班长方漫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同学,一脸严肃,用极其响亮的声音才能压得住底下的一帮小调皮蛋闹哄不断的声音。

    颜葭音为方漫连迭叫苦,同时也不禁钦叹佩服。私底下那么温柔的女孩子要想管住全班同学,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下课后,秦悦凑到我跟前,做贼似地说:“葭音,中午放学后,我们最后走,好不好?”

    我诧异,一向光明磊落的秦悦同学为什么突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样的举动。

    “为什么?”

    秦悦轻声说:

    “我今天第一节课下课就在方漫桌上看到了卫生安排表。我,你,还有盛煜城都在B组。你扫地,盛煜城他擦窗户,我拖地。你知道吗,我最讨厌拖地了,所以我打算把我和盛煜城调过来,反正还可以改。”

    “啊?你不怕盛煜城看到了会说吗?”

    “切,就他那样啥都不在乎的人,压根不会去看,我保证,保证就算到了放学他都不会看一眼。就算他真的看到了又怎样,他还敢灭了老子?他可不是我的对手。”

    秦悦双手叉腰,一副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样子,我不禁深深叹口气,睥睨了她一眼,轻轻摇头,一脸无奈。秦悦看到我这个表情,还很厚脸皮的,咯咯咯地贼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母鸡在下蛋呢。

    下课后,一大堆人蜂窝一般挤拥上去,把前台挤得水泄不通。我和秦悦很安然地站在外围,非常鄙视地看着那窝蜂的人。切,急什么,在那里又不会飞。于是我们都安静地待在座位上,老老实实地看我们的书。

    后来诚如秦悦所推测的那样,直到放学后盛煜城都没看一眼卫生安排表,拽起书包就跑得飞快。

    最后,教室里终于没有人了,秦悦跳下座位,非常坦然地拿着黑色水性笔走到前台卫生安排表前,把自己和盛煜城的名字擦掉,调换了过来,此时前台卫生表上已经调整了很多名单,不过大多都是陈娆写的或者双方协商后跟陈娆说了一声才自己改的。

    秦悦是自己写的,既没跟陈娆说,也没跟盛煜城商量,改完后还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暗自得意了好久。

    算算算,也不是啥大事,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

    下午秦悦挣扎了好久还是决定跟卫生委员陈娆说了这回事,陈娆摆摆手说没关系,反正对于盛煜城来说都不是什么事儿,他也知道了,什么都没说。

    我们都以为没有人会发现,或者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在意那么多,可事实上我们都低估了盛煜城。

    盛煜城确实一放学就走了,不过他在班上人缘好,早有人在放学前就帮他看了,后来盛煜城自己再去看的时候,他俩的名字已经调换了过来,更何况秦悦的字远比其他的字凌厉飞扬,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和不羁。

    秦悦的字跃在纸上,就像女王在巡视王城一样,站在中央,力要把陈娆娟秀清柔的字比下去一样,透露着一股子傲气。后来盛煜城也向陈娆确定了,可他并没有要陈娆改过来。

    盛煜城什么都没说,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地认为自己何必跟一个小女子计较那么多,更何况他也志不在此,嫌着麻烦,他讨厌做麻烦事。

    下午放学的时候,盛煜城站在秦悦座位后,拍拍她的肩,笑得一脸人畜无害,如沐春风:“字写得不错,继续加油。”说完就华丽丽地离开了。

    秦悦说她当时还一脸疑惑,愣在那儿好半天没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盛煜城已在教室后门的门口了,她立马大嚷了一句:“盛煜城,你TM故意的吧。”盛煜城转回头,冲她笑着摆了个V字型手势,就消失在教室后门的门口。

    “我不信,一点都不信他那是大度的行为,哼!”秦悦冲着前方盛煜城搭公交车的站台翻了个大白眼,恶狠狠地说道。

    No.3

    秦悦是在上学期临近期中考试的时候,大概深秋的时候认识唐懿与阚英子的。我认识她们也是通过秦悦而认识的。

    秦悦说她第一次认识唐懿就是因为有一天她晃荡校园的时候,阚英子叫了一声“唐懿”,唐懿站在蓝天下,穿着秋季青绿色碎花连衣裙子,转过头对着阚英子甜甜一笑,还很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女孩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就感染了她,而且女孩回应的声音很甜,脆脆的,好可爱,她当时就很欣赏唐懿。

    果真对于陌生人来说,第一印象的指数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两个人后来的亲疏关系。

    唐懿和阚英子本来就是特别好的朋友,她们一开学就彼此认识了,一拍即合,感情基础也甚好。

    唐懿和阚英子的性格都属于外向型,热情幽默。期末前一个月,荣老师把唐懿调到了秦悦的前面,秦悦后来慢慢跟唐懿熟络,感情也很快在彼此的聊天交流中升温,她说唐懿很幽默,特别爱搞怪,开玩笑,就是因为这样秦悦就很喜欢她了,跟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在当时秦悦的心里,她更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朋友,可以逗她笑,无关乎默契,只要开心轻松就行。

    毕竟,期末考试临了,那时的她学习压力是很大的,她需要这样的朋友可以让她的情绪有所调节,生活也不至于太沉郁单调,她喜欢这样的朋友不会让她总是被负面情绪包围着。

    我和秦悦是属于契合度很高的朋友,我们很默契没有错,有共同的话语,但那时的我并不幽默,毕竟初来新城市的我内心是很孤寂的,性格比较封闭。

    初一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秦悦感情是还不错,可是当唐懿出现后,因为唐懿性格活跃好动,热情盎然,真实可爱,秦悦第一次与唐懿接触就没有任何的隔阂疏远,而且唐懿本身就是一个很明媚,很美丽的女孩子,所以秦悦自然是很乐意与唐懿交朋友的。

    比起唐懿天生的热情闪耀,活跃可爱,阚英子略略逊色,她非常单纯,个子不高,但长相更加甜美可爱,大眼睛总是水灵灵的,非常清澈。阚英子特别喜欢看漫画书和动画片,所以的确是二元次的元气少女。

    很快,秦悦和唐懿,阚英子的友情迅速升温,每次看着她们在前面走,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跟在身后,很羡慕地看着她们亲密无间,开开心心的样子,心里难免有些失落,原本性格有些孤寂的我更加孤寂。那时我是很羡慕唐懿她拥有和秦悦同样明媚的笑容,还有那么美丽的粉色脸颊,那样笑如春风的女孩谁不喜欢呢?秦悦说唐懿和阚英子她们俩就是一对活宝,总是无忧无虑。

    若干年后,当我再度想起那些回忆时,我才懂得,其实在那时的秦悦心里也是非常羡慕她们的,因为她们拥有秦悦所没有的那种时时刻刻明媚开朗的心态,她羡慕她们的开朗明媚,羡慕她们的坦荡真实,而这一切其实也折射了她内心的一种无力的孤寂感。

    可那时,就连我都不曾懂得秦悦的内心世界,我太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不曾真正懂得秦悦的内心需要什么,不懂得她最真实的想法,所以我无力承担秦悦的那份孤独,所以我在那时还是欠缺秦悦一份心有灵犀。

    如果不懂得对方真正需要什么,即使你对对方再好,也不能打破彼此之间那层隔阂。

    那段时间我确实是很孤独的,也因为这样我习惯了孤独。在初一下学期那大半个学期里,因为除了秦悦没有其他真正知心的朋友,而她也经常陪唐懿,阚英子一起玩,一起回家,后来我也不经常放学跟她们一起回家,所以我只有疯狂地看书和记日记来驱散那些孤单寂寞的感受。每天坚持写着自己的日记,记下自己所有细碎的思绪,还有当天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琐琐碎碎的事情。

    在这段期间,我最感谢的是关静荷,她就像一个知心的大姐姐会听我诉说那些少女时期的烦恼,她会给我提出很多有用的建议,虽然很多人,包括我都觉得她挺絮叨的,但是不可否认她真的很善解人意。

    No.4

    在与文字的记录中,我突然很想写一本。写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读小学时就开始写了。

    我在湘水的时候,妈妈曾把我放在一个老师家一年,她希望我在老师家慢慢锤炼自己。那个老师对我要求很严格,我那会儿的压力也确实很大。

    老师要求我每天用信纸写日记,每个星期给她看一次,她也告诉我每天要保持一定的量。在老师的循环诱导下,我慢慢爱上了和写作,一直坚持到现在。

    后来我认识了瑜儿,我和瑜儿都是热衷文学的人,于是我们俩便合计着写。第一部是《天地传奇》,第二部是《彩虹天堂》。我和她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搜集神话故事资料,通过很多文字的积累才开始写的。

    《天地传奇》其实讲的就是一本爱情与友谊的。当时的故事剧情很老套,就是讲一对感情极好的朋友,彩云是锦霞仙子的女儿,深受王母娘娘的喜爱,牡丹则是花仙子手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花精灵,并不如彩云那般深受关注。后来她们偷偷下凡,爱上了同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心里只有彩云。牡丹因为嫉妒想尽办法拆散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用魔法与彩云的身份进行了互换,从而霸占了彩云所爱的那个凡人,也对彩云进行了一系列报复,最后俩人一笑泯恩仇这么一个故事。

    故事的剧情很老套,跟当时那些流行的神话爱情故事如出一辙,只是有了一些不同的故事情节罢了。可是那时,不管是我,还是瑜儿,我们都深入其中,我们并没有完整,甚至不算独特的故事,可是只要我们写得开心,又何必在乎那么多了,至少我们开始学会迈出第一步,怀揣着梦想渴望前行。

    第一部我们都写完了,可第二部因为瑜儿后来搬家,去了外省,最后第二部也就不了了之。

    从小就热衷文学的我一直有一个文学梦,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写出一个属于我的作品。

    在曾经敏感细腻,孤独卑微的少女时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围,看着人来人往,而那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

    文字对于我来说总是难以抗拒的,我总是可以在那里找到自己的世界,以这种方式记录我所有的故事,以及所有并不是我的故事。

    当笔尖接触到纸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似乎忽然被打开了,一切仿佛有了灵性,思绪开始活跃起来,喷涌而出。就是这样,一年一年过去,那些流畅的字字句句将岁月的空白弥合得毫无瑕疵。

    距离那一次的写作已经过去了两年,所以当我想再度写的时候,我很忐忑,很是不相信自己。

    周二下午放学,我和关静荷一起回家,我决定询问询问她的意思。

    “静荷啊,我挺想重新写的,但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写,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那个能力,你认为呢?”

    静荷火星人一般看着我,半晌没有说话,我想她可能是觉得我疯了。

    我讪讪道:“好吧,我也觉得我是异想天开,不过你的反应也不至于这么大吧。”

    哪知静荷突然说道:“这是好事啊,哪里异想天开了。你有那个能力为什么不写,不写可不浪费了你的才华吗?”

    “啊,我有那个能力?有那个才华?”我一脸不可置信。

    “当然啊,我看过你的文章,还有上学期赫蓉生日你写的那些话,我觉着你写得可好了,大胆写,你要相信自己!”静荷毫不犹豫地说道。

    “我,真的可以相信自己吗?”我依旧怀疑自己。

    “葭音,你真的挺好的,就是太不自信了。你要相信自己是可以闪闪发光的金子啊。”静荷语重心长地说道。

    “谢谢你,静荷,听你这么说我就试试!”我心里突然敞明了很多,瞬间充满了勇气。

    “嗯,这才对。说说吧,你想写个什么故事?”静荷点点头,十分满意地笑道。

    “我想写一个平淡的故事,就是我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一代的故事,然后里面能与我国近现代历史挂钩的。”我放松了很多,开始说起了我的构思。

    “这个听起来蛮特别的,你是想跟哪些历史史实挂钩啊?人物的身份和性格有什么构思?”静荷兴致勃勃地问道。

    “我想了好久,我决定用三个历史史实。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三场战争,这个故事我想把现实和幻想结合起来。人物身份嘛,我打算上一代的男主是一个家境还行的书生,后来成为军人,女主是教师,家里有权有势,后来成为了阵前护士,他们都是爱国的有志之士。我想以合欢花和山楂树为线索贯穿整个,老爷爷在云南读书,他和老奶奶在云南相识,云南风景美,合欢花开得最好。”我侃侃而谈。

    静荷边听边点头,然后继续鼓励我道:“你继续说。”

    “我是打算这样子的,当代的女主她是一个文学杂志社的编辑,有一次她打开信箱的时候看到了一封信。信上似乎是一个老奶奶写的给远方老伴的一封信,那封信来自云南。很巧合的,公司这时派遣她去云南采风,于是女主踏上了去云南的旅途。女主在云南时住进了那个老奶奶家,那个老奶奶住在一个很偏的山村,老奶奶的门前栽种着一棵很大的合欢树,这是她和她老伴一起栽下的,合欢树下有一个板石桌,还有两个板石凳,然后在后山他们还栽种着很多很多的山楂树。女主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她这才知道她现在所在的杂志社原来是老爷爷的老家,只是后来被战火吞没了,建国之后才重新建立的。”我整理了一下语言组织,慢慢说道。

    “云南,合欢花,山楂树,还有信,感觉好浪漫啊。”静荷似是被我吸引了一般,想要听我继续说下去。

    “老爷爷还在的时候,他们十分恩爱,在战争结束后他们过着诗一般的日子,他们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在一个繁星满天,安宁静谧的夜晚,老奶奶拿出当年他们所有的信给女主看,老奶奶说她和老爷爷刚开始是笔友,未曾见过面,他们在信里谈经文论史,地理政治,国际形势,他们谈得十分投缘。

    后来有一天老奶奶到云南乡村教孩子读书,在一棵合欢树下认识了老爷爷,他们俩人一见钟情,相谈一番越来越投缘,也因此知道原来他们就是笔友,然后理所当然的他们就结婚了。

    可好景不长,战争烧到了老奶奶的家乡,老奶奶一家除了她都死于战火中,老爷爷则当了兵,南征北战,枪林弹雨,受过很多伤,多次都危在旦夕,老奶奶则是在自己家乡的战阵前当护士。

    蒙上天庇佑,他们在战火中都活了下来,可惜没能有自己的孩子了,他们都成了英雄,但是没有选择在大城市的机关大院扎根下来,而是选择在云南这个偏远的小乡村住下来,自己耕田,做些小本生意。

    他们在房门前种下了合欢树,在后山种下了许多许多山楂树,他们还曾救治过一只幼小的黑雕,后来幼小的黑雕变成了雄伟的黑雕,会经常回来看望他们,他们经常梦见黑雕带他们翱翔于天际。四年前老爷爷因曾经的战伤并发去世了,老爷爷临死前对老奶奶说要老奶奶将他火化,撒于天地之间,她希望老奶奶能代替他好好活下去,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老爷爷火化那天黑雕陪在老奶奶的身边,寸步不离,老奶奶知道一定是她的老伴让这只黑雕陪在她身边,就像老爷爷陪在她身边一样......”我缓缓说道,完全沉浸在故事中。

    “这个故事有点忧伤啊,但是很吸引人,那你的结局打算怎么写?”静荷继续问道。

    “最后啊,女主回到了杂志社了。可是没过几天,一天晚上,女主梦见了老奶奶,老奶奶坐在黑雕上,黑雕带着她翱翔于天际,老奶奶笑得很开心,就这样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女主醒来后问了老奶奶生前一个好朋友才知道老奶奶已经去世了,就在她做梦的那个时候。

    再过3,4天女主收到了一个快递,快递里是老爷爷和老奶奶他们曾经所有的通信以及老奶奶的两封遗书,一封是写给她远方的老伴,一封是写给女主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怎么样,好听吗?”我微微一笑,正视着静荷。

    “很好的故事啊,很动人,有些忧伤,却又觉得很圆满,很温暖。我希望你好好写,我相信这一定会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故事。”静荷真诚地看着我,语气十分坦然真挚。

    “真的吗?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好好写。”心里受到了极大的鼓舞,由此也下定了决心。

    “加油,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虽然我文笔不如你,不过提提建议还是可以的。”静荷灿烂一笑,眼眸灿如繁星。

    “你谦虚了,我看过你的文章,写得很好啊,你读过那么多书,文笔怎么会差!我写作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我一定会请你帮我提建议的。”我大方笑道。

    “谢谢你的吹捧,我自己几斤几两我很清楚的,虽然我很爱看课外书,但是大多都是不正经的书,哈哈。我有一个认识的姐姐,大我们一岁,她才是真厉害,她看的书才叫高级,虽然她成绩不怎样,可文笔是好到没话说。”静荷捂嘴笑道。

    “哪的话啊!你那个认识的姐姐也在我们学校吗?”

    “不,她在另一个城市,离我们娄南还挺远的,她说她以前住娄南,我跟她是在一个群里认识的,我加了她QQ好友,我都是从她空间日志上看到她写的东西还有她看的书,文章写得可好了,看的书极其丰富还很有内涵。可惜她为人比较高冷,不好接近,要想加她QQ可不容易了,我当初可是跟她私聊了好多次,才加上她QQ好友的,现在她不加人了,挺奇怪的。”

    “那还真是可惜,这样的小姐姐我也很想认识呢。”我不禁惋惜道。

    “唉,都要看缘分,不过听她说她高中想考咱们学校,如果我们高中也在娄南一中读的话,或许有这个机会哦。”静荷眨巴眨巴眼睛,狡黠笑道。

    “嗯,那我们就好好读,两年后再度考上咱学校。”

    静荷就这样成为了我这个故事的第一个听者,我们都对这部充满了期待,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我们都决定好好维护这个世界。

    其实我们都有自己的世界,总是忍不住沉迷其中,即使是在最困难,最潦倒的时候,我们也不曾想要抛弃这个世界,因为那个世界就是我们整个精神寄托。

    因为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想要坚持的事,我们总是能很坦荡真实地面对自己,竭尽全力虔诚神圣地维护我们那个世界。

    有自己的世界,无疑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因为它可以让你拥有信仰,让你有一个理由不断坚持下去,即使结局不能如你所愿,可是因为你的付出在这其中你拥有了很多以前所没有的东西,哪怕不是你要的那个结果,也可以问心无愧吧。

    No.5

    周六,又是英语补习。

    这个学期,补习多了一个男孩,邹闲庭。

    听说他跟盛煜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感情很要好,他是因为盛煜城在这里补习才来的。邹闲庭和盛煜城,余颀、叶新都住得挺近,每天都一起搭66路公交车回家。邹闲庭个子虽然矮了点,但性格特别好,他不似叶新那样太过张扬跋扈,也不似余颀那样话少内敛,就性格而言,与盛煜城很贴近,不过他比盛煜城更厚脸皮,更磊落大方,事事通透却不轻易外露。

    盛煜城身边的哥们大多都如他一样,阳光万丈,幽默风趣。只是盛煜城阳光万丈,幽默风趣,活泼可爱中带着些许绅士的风度,脾气也不错。

    同为盛煜城哥们的余颀,话少,却很细致,余颀家庭条件是很不错的,他自己是很节俭的人,对朋友却极其大方,他对盛煜城就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有耐心,脾气还很好,平时看他待人也不错啊,于是我很想不通他为何总跟秦悦过不去,两人总是要吵得脸红脖子粗的。

    叶新属于那种特别搞怪逗趣的人,总是爱欺负身边的人,恶作剧一大推,活脱脱就是一个幼稚调皮的七八岁男孩。

    有句话不是说嘛,七八岁的孩子,连狗都嫌,而叶新的性格,就属于永远停留在七八岁的样子。

    有叶新在的地方,就有欢声笑语,有他在就像永远有一场精彩缤纷的戏剧要上演,永远不会冷场,鬼点子还多,盛煜城曾说,叶新上辈子一定是只狐狸,狡猾得很。

    补习课下课,叶新说大家干脆来捉迷藏好了,活动活动可以让脑袋更清醒,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学习了一个半小时,大家都挺辛苦的,换换脑子,轻松轻松确实不错。

    那一边是如沐春风,喜庆愉悦的阳春三月的气氛,而这一边的我是冷冽冰寒,没有一丝阳光射进的寒冬气氛。

    我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没有人陪在我身边,也不想接认识新的朋友,就一心扑在写上。

    我本就不好社交,现在赫蓉补习班不上了,秦悦又有了新的朋友,到娄南大半年了,我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城市,没有适应,我呢又是个很恋旧的人,我会经常想念以前湘水市的小学同学,有时很想回去,可我回不去,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课间休息,我从教室搬来一条凳子到走廊上,轻轻坐下,遥望澄净如洗的蓝天出神发呆,全然不顾身后那一道明媚如春阳的风景。

    我觉得把自己的失意放在那欢声笑语的气氛里,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的,我不想进去煞风景,还不如踏踏实实地想自己的怎么写呢。

    不知道闭目养神了多久,再张开双眼的时候,天空突然被一个男孩的脑袋挡住了,此刻恰好有一道阳光从男孩的头上倾泻而下,整个身子都沐浴在春日温暖明媚的阳光下,似乎阳光成了他的背景色,在他身上镀下一层金色,耀眼却不刺眼。

    盛煜城看着征自出神的颜葭音,晃晃三根手指,温暖干净地笑着,眉眼弯弯,那样的好脾气。盛煜城用他清脆干净的嗓音说道:

    “颜葭音同学,你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呢?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玩捉迷藏的游戏吧,放心,哥不害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他的声音,我原本因剧本焦灼躁郁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他的声音带着安定温暖的力量,让我所有的负面情绪一扫而空。我忍不住感慨,无厘头的冒出了一句话:“阳光满城,真好。”

    盛煜城听到我这句莫名其妙冒出的话,有些诧异,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了,他说:

    “哦,阳光满城啊,我名字的寓意,你蛮清楚嘛。不过,我也觉得挺好。”说完便拽过我的胳膊要加入游戏队伍,边跑他回过头笑得眉眼弯弯,一排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诶,盛煜城,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让别人看见成啥样子?”我急急大嚷道。

    “啧啧,我这是关爱弱小,你不觉得你一个人待在这儿都要发霉了吗?”盛煜城睥睨我一眼,一脸不屑。

    “谁,谁幼小了,谁,谁发霉了!我是在,在那什么,深刻思考呢,才不需要你关爱弱小呢!”我一口气憋得脸通红,内心深处既觉得暖融融的又觉得很窘迫,很恼火。

    我看不清盛煜城的表情,只听到他嘁了一声,好像很无语的样子。

    如果说之前我十分嫉妒他,觉得上天太过于偏爱他,觉得他让我觉得自惭形秽,把我的沧桑落寞晒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不厚道,现在却不得不重新正视他,只余我自己都说不出的钦羡。

    挣扎了好几次都无效,只得让他拽着我向前方跑去。

    快到荣乐颜叶新他们面前的时候,盛煜城才松开了手,我揉了揉自己略略生疼的手臂,这才松了口气。

    “你们不是说还少一个人吗,你们看颜葭音怎么样啊?”盛煜城笑嘻嘻地说。

    “可以呀,只要颜葭音不拖后腿就行了。”叶新挤挤眼睛,又是一脸狐骚样。

    “嘿,我说叶新你怎么说话的,你都没和人家接触过,你干嘛说人家会拖后腿啊!”荣乐颜毫不犹豫怼回去,叶新刚想争辩几句就被荣乐颜狠狠瞪回去了。

    “行,颜葭音同学欢迎你加入我们的队伍,我们会照顾你的。”邹闲庭笑道,十分磊落大方。

    “诶,那可不行,这样就不公平了。现在我们刚好十三个人,除了石头剪刀布决定大鬼之后,还是要手掌正反面来定谁和谁一组啊。”同补习的曾诗琦说道。

    “嗯,有道理,废话不多说,来吧。”盛煜城挽起衣袖,跃跃欲试。

    一番折腾后曾诗琦不幸当了大鬼,而我跟盛煜城、余颀、邹闲庭、陆昕和邹闲庭一组,叶新、贺文礼、杨琪、荣乐颜、邱静霞还有这学期新转来的一个女孩刘馨妍一组。

    “啧啧,我说小煜子你还真跟颜葭音有缘啊,人是你拉过来的,还跟你一组。”邹闲庭挤挤眼睛,十分八卦。

    “不是你说了要好好照顾吗?还有你不是我们组吗?,如果你不承认是咱组的,就和荣乐颜换过来,我们组的胜算就更大了。”盛煜城丝毫不忸怩,一身坦然磊落的君子风范。

    “别别别,别把邹闲庭放我们组,他这个人才是最能拖后腿的,他过来,我们绝对会输了,还是把他留你们那组祸害吧。”杨琪哈哈大笑地说道。

    “大兄弟,听到没,你就这样被盛煜城和杨琪华丽丽嫌弃了,两组都不想要你,你想想该怎么办?”荣乐颜笑得很是阴险。

    “那我还是赖在小煜子这组了,这样还不至于死得太难看。”邹闲庭知道荣乐颜言下之意是想让自己当大鬼,把曾诗琦换回来,这可不成,自己最不会捉人了,于是只能悻悻作罢。

    “数到99,赶紧藏啊,我待会可要捉人了。”曾诗琦自信满满,丝毫不担心自己会找不到人的样子。

    说罢,曾诗琦就用布条蒙上眼睛,背过身把眼睛抵在手背和墙上。“一,二,三......”

    我脑袋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躲。说起来还真惭愧,到科教楼学习大半年了,我还没摸清科教楼呢。叶新他们倒是溜得贼滑叭快。

    盛煜城看我还愣着,又拽过我手臂狂奔起来,跑远了回头自信张扬地对我笑道:“你放心吧,小爷我很厉害的,保曾诗琦她找不到。”

    我看着他的样子,忍俊不禁:“哈,行,我相信你。”

    于是我和他躲在五楼一个实验室里,要想进这个实验室必须过一个铝合金的栅门,栅门上挂着锁和钥匙,不过今日没锁。

    盛煜城把钥匙取下,放进口袋,然后利落地上了锁,然后笑嘻嘻说道:“曾诗琦绝对找不到我们,我们待会还可以自己开锁,你安啦。我跟你说里面有个实验室敞亮得很,晒晒太阳,可暖和了。”

    看着他贱兮兮的笑脸,我十分无语,但还是选择相信他。

    实验室的阳光不是一整片的,而是透过头顶实验室那一排窗户投射下来的一束一束阳光,我能看到窗外湛蓝的天空还有绿油油的树叶,虽然是一束一束的,可还是把整个实验室照得敞亮敞亮的,落在地上是金色的光斑,特别美丽,让人心里觉得暖暖的。

    或许,盛煜城也是这样一束光吧,一束灿烂夺目,却不会灼伤他人的光。

    若干年后我才明白,有些人啊,他或许不是你整个天堂,但是在你原来的一线天堂里,他的光芒总是如影随形地照在你的身上还有心里,伴着你成长,在你的世界出现,也在你的世界离开。可即使离开了,也仍然留下了他的温度。

    后来曾诗琦果然没找到我们,我和盛煜城就这样在实验室的两张藤椅上晒了十分钟的太阳,然后回到教室正好赶上上课。

    因为下午家里来客人,下完补习课,我便急冲冲地赶着回家。

    另一边叶新看着颜葭音急忙奔跑的身影,对盛煜城啐道:“好你个盛煜城,真会藏的,还带着人家妹子一起藏,你看我不告诉邹梦佳,我可听邹闲庭说了,你们三家都是世交,还听说你和邹梦佳可是打娘胎里就定了娃娃亲。”

    “那你尽管去说吧,邹梦佳可是一个十分大气开朗的女孩子。什么娃娃亲,那都是长辈开玩笑呢,我们可都没放心上。我和颜葭音可是纯革命友谊,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盛煜城大方笑道,很是洒脱。

    “嘁,还什么纯革命友谊,你们是哪门子革命?不就是她无意中看到你照顾一只流浪猫,还帮着你瞒过我们一起照顾那只流浪猫吗,这算啥纯革命友谊呢!我猜你肯定喜欢颜葭音。”叶新继续啐道。

    “我说蠢叶子,我可是很清楚自己喜欢谁的,你以为我像你一样蠢啊!”盛煜城啖笑道。

    “行行行,你有歪理我说不过你,不过小心人家姑娘会喜欢你哦,哈哈。”叶新笑得贼阴险,贼八卦。

    “小爷我从小就很受欢迎的,人家若真喜欢我,我也没办法啊,不过我觉得颜葭音才不会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别看人家外表呆呆傻傻的,心里可拎得清呢。”盛煜城十分自信地笑道。

    “你又不是颜葭音,别把话说得那么满。不过我相信小煜子对人家女孩是纯革命友谊,毕竟小煜子喜欢性格开朗,人缘好的女孩嘛,颜葭音好像有点不合群。”余颀说道。

    “你说你从小受欢迎,我勉强愿意相信你,不过现在在咱班,朱谨言比你更招女生喜欢啊,那些女生还以为自己装得很好,我可是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哦,对了,那颜葭音不坐在朱谨言后面嘛,我觉得她肯定喜欢朱谨言那样的,哈哈。”叶新继续笑道。

    “我看未必,朱谨言女生缘是挺不错的,毕竟他这样看似疏远神秘的是女生喜欢的类型,但我们明眼人都能看出朱谨言还是挺清高的。还记得上次因为位置的事颜葭音把朱谨言狠狠骂了一顿,我觉得她讨厌朱谨言的可能性更高点。”邹闲庭看了看四周,悄声说道。

    ......

    男生一般不爱八卦,但八卦起来,那战斗力也不比女生差。当然,他们那些八卦的话题颜葭音同学一句都没有听到。

    No.6

    “今天我们先学习第四单元的短文两篇,即唐朝文学家、哲学家刘禹锡的《陋室铭》和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的《爱莲说》。从今天开始,你们的家庭作业需要自己对文言文进行词语释义、特殊句式等的解析,自己逐句翻译课文,以及自己概括文章的主旨。

    不论中考还是高考,文言文的解读分析都是占分比例很高的,不仅是课本内的,还有课文外的。所以你们上文言文课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听我的分析讲解,不断积累词性的活用方法以及特殊句式的特点,然后举一反三。”罗老师站在讲台上,一字一句清晰有力,让人不自觉就跟着她的思路走。

    上了初中后,语文课本多增了文言文的学习,就是所谓的国文经典。学了文言文后,我就感觉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非常喜欢文言文的学习,觉得它神秘,久远,充满着历史沉淀的味道。

    在罗老师的指导下,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积累,不断地积累。我的积累不仅仅体现在我在学习文言文的过程中,也体现在我在平时的中。

    虽然之前我也会经常摘录一些很好的文章片段,也会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但终归太肤浅,并不深刻。

    我又重新准备了一个本子,把我看过的书一个个记录下来,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读文章,体会书里想要表达的主旨,鼓励自己进行深刻的思考。这一个过程是我十分享受的过程,我从来不会觉得乏味琐碎。

    我很清楚,如果我想要写出好的文章,好的,这些积累是十分必要的。

    罗老师从颜葭音的家庭作业里看出了颜葭音是花了很大的工夫在文言文的积累上。因此在颜葭音的语文作业总是优秀的批注。

    罗老师也经常在课堂上夸奖我,这让我收到了莫大的鼓舞。

    我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世界,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了一种同样卑微的优越感,凭着这股莫名的优越感,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是芸芸众生之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带着几许不知从哪里来的高傲,似乎这样,就可以带着高姿态明目张胆地孤独,就可以多几分洒脱,而不需要过多地在意他人的眼光。

    NO.7

    周四的语文课是两个星期一次的作文课,罗老师似乎在这次作文课上苦心安排了一下,除去周五的语文课,就连周五最后一节自习课也被改成了作文课,课程更改消息下来后,大家都十分疑惑,不知道原因。

    周四上午第一节作文课上,罗老师站在讲台上对我们说:“今天,我的作文课来一个新形式,今天我们先来看一部电影,是获得2002年第75届奥斯卡最佳动画长片奖的《千与千寻》。可能班上有些同学已经看过了,今天就再看一遍。

    这次作文的题材不限,字数不能低于800字。这部电影包含很多主题,因此我希望大家在观看的时候,准备好纸笔,把自己从中体会的主题记下来,然后从自己提炼的主题里甄选一至三个进行写作。

    这次的作文可以利用电影里的剧情,但不是观后感,你们要学会通过电影展现出来的剧情画面延伸到日常生活当中,并且转化为自己的文章主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提出来。”

    看到没有同学提出问题,罗老师便从手包里拿出一个移动硬盘,插入电脑里给我们放映。

    电影的开头,千寻坐在车子的后座,手里紧紧握着一束鲜花。

    画面缓缓移动,千寻的父母因为贪吃变成了猪。小白告诉千寻在这个世界,没有工作的人会被汤婆婆变成动物,小白带千寻去看千寻的父母,千寻让父母不要吃太胖了,否则会被宰的。

    千寻找汤婆婆签下了工作契约,却被忘了自己的名字,由千寻变成了小千,小白告诉她,她叫千寻,不要忘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看到这儿,我记下了三句话:

    “没有工作会被汤婆婆变成动物。”

    “不要吃太胖哦,否则会被宰的。”

    “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这三句话应该是对应了三个主题。我想到了其中两个主题,一个是“勤劳”,一个是“贪婪”。

    关于最后一句话,我似乎抓住点什么,可就是不知怎么形容。上个学期秦悦说过,她说她院子里一个高三姐姐曾经说这部电影是一部很有深意的电影,就连名字都很有深意。千与千寻是两个不同时空不同的名字,可最后千寻还是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后面也凭借这个名字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这个会不会就是所谓的“初心”?又突然想起前段时间无意看到《华严经》里一句话:“如菩萨初心,不与后心俱”。再通俗一点,就是流传甚广的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或许这就是这部电影命名为“千与千寻”的意思吧。

    好像从这个主题切入会很有意思,我在这个主题后面轻轻画了个对勾。

    周五的两堂课才终于把这部电影看完。

    小千对无脸男说:“在那里不会淋湿吗?我把这里门开着。”

    澡堂里来了一个神秘的顾客,很脏,很臭,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千寻在无脸男的帮助下拿到了很多高级药浴,大澡场焕然一新,千寻用尽全力和澡场的同事们把神秘顾客胸腔的垃圾清理了出来,原来神秘的顾客是有头有脸的河川主人。干净清爽的河川主人大笑三声,离开了澡堂,馈赠了千寻珍贵的丸子,这是来自大自然的宝贵的馈赠。

    当灯光悉数尽灭,皎皎明月照亮了整个天地,大雨把整个城镇变成大海,世界是一片醉人的蓝色。

    千寻缓缓说:“有城镇,好像海。”

    小玲说:“那当然啊,只要下雨就会变成海的啊。我总有一天会去那个城镇,一定要离开这里。”

    千寻用河神的馈赠的丸子喂给了小白,也喂给了无脸男,让无脸男吐出了汤屋里食物以及吃下的人;千寻带着无脸男和变为苍蝇老鼠的汤婆婆的手下、儿子逃离汤屋,踏上没有归途的列车走向未知的远方,渴望寻找到钱婆婆拯救小白。

    钱婆婆的乡间小路安宁静谧,看到那盏路灯指引他们到达钱婆婆所住的地方;

    钱婆婆告诉千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可能忘记,只是想不起而已。”

    小白来钱婆婆的小屋接走千寻和来自汤屋两个小伙伴,然后千寻记起了一切,告诉小白他的真实名字。

    看完之后我又写下了其他的主题。“爱护环境”、“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旅行的意义。”

    整理完后,思虑再三,我决定以“初心”和“旅行的意义”为主题来写。这两个主题我个人觉得写起来会得心应手些。

    N0.8

    周六晚上,我没有选择窝在自己房里写作文,而是摊开笔纸坐在餐桌上构思作文。

    至于为什么选择在客厅的餐桌上,是因为我喜欢这样昏黄微醺的灯光。虽然能清晰可闻可见电视里播放的黄金档电视剧,不免有些吵闹,却让我觉得这才有生气味儿,让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出的作文才有灵性。

    然而今日我想了老半天都没想出怎么开头,我觉得我要写的东西太多,却完全不知该从何处开始。

    恍恍惚惚中,突然听到电视里一个铿锵有力的男声:

    “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

    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

    彼老朽者何足道,

    彼与此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

    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

    电视里,晨光洒满了整个校园,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站在湖南一师的校旗下大声背诵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然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的队伍,我看到他们一张张生机勃勃的脸庞,穿着整齐的校服,他们在朗朗背道:

    “......

    故今日之责任,

    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

    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

    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末了一句:“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更是深深触动了我!

    他们的意气风发在不自觉中感染了我,我能深刻体会到那种震撼力。

    这个电视片段正是当年中央一台重磅推出的《恰同学少年》,在当年可谓风靡全国,讲的是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和陶斯咏学生时代的故事。我现在都能记得父母那激情彭拜的样子,他们非常喜欢这部电视剧,连带我也被感染了。

    后来电视放完,我就在想毛泽东作为伟大的领袖,或许真的就在学生时代就有了济世救国,而且是彻底济世救国的想法吧,所以他的一生都在为新中国的建设拼搏奋斗着,不仅仅是他,还有很多跟他一样在各种领域为祖国更辉煌,更璀璨的未来奋斗着的人。他们能一直这么坚持,大概正是他们不忘初心,永远知道自己脚下的路该怎么走吧。

    再大的宏愿若不能不忘初心地负重前行,一切就都是空想主义。这又何尝不是人生的一场旅行?

    往小了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宏愿,我们在实现这个宏愿的过程中,负重前行。我们的人生就是这么一段没有归途的旅程。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到《千与千寻》里我记下的那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还有那个画面,一场大雨把整个世界变成一片蔚蓝色的海洋,千寻明知路途遥远,而且没有返程票,还是毅然决然踏上去那个她未知的地方,白天变成了黑夜,繁华时尚的都市变成了荒芜宁静的乡间,车上的行人一个个下车,最终只剩她和她的小伙伴。这点点滴滴正好与我的主题契合相应。

    理清楚思绪后,我开始动笔。我给作文取名为《不忘初心,孤勇前行》,确定好作文名字,灵感也出来了,开始洋洋洒洒地写起来:

    《华严经》里曾有两句话,一句是:“三世一切诸如来,靡不护念初发心”;一句是:“如菩萨初心,不与后心俱”。

    于是后人有人总结出八个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曾经问自己初心是什么?起初我对于它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我以为初心就相当于是梦想。不辜负梦想,并为之努力前行,就算是不忘初心。

    可后来仔细想了一想,又得出了一番新的结论。

    先打个比方,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有自己的名字,一旦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不知道自己是谁。

    初心就好比这样的名字,它初涉人生,是最初那颗干净纯粹的心,是可以坚持自己辨别是非丑恶的标准,是可以坚持正确的价值观而不被外界所影响的心态,是永远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人生的底线在何处。

    梦想是美好的,崇高的,但是梦想的背后还有现实。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慢慢明白自己需要什么,适合做什么,我们最初的梦想未必不会随着现实而变迁。

    在人生前行的路上,有太多的诱惑,有太多需要我们辨别是非,从而不被大时代的背景放任自流。

    人一旦不知道自己的初心是什么,又或者忘记自己的初心是什么,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下去,一不小心就会在人生的汪洋大海中迷失方向,甚至在暴风雨中尽数覆灭,一点渣都不留。

    范仲淹,范文正公的初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所以无论他是处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他都忧国忧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早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即使“庆历新政”处处挫败,他依然不忘初心,将毕生致力于民生社稷。

    或许正是文正公一直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才能名垂青史,永垂不朽吧。

    司马迁出生于史官之家,在家学熏染下,司马迁从小就想要写出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著,他告诫自己无论要承受多少的痛苦,哪怕是生命的代价,都要保持君子品性,用尽一切心力完成史著。所以哪怕他因为李陵辩护身陷囹圄,遭受腐邢,身心受到巨大的创伤,他也一直坚忍不拔,保持高洁的君子品性,最终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鸿篇巨制,《史记》。

    司马迁的初心是“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无论经历怎样的磨难,都要完成这本史书。”于是世人皆是敬佩,十分感崇他不忘初心,一如既往地坚持,从而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让后人可以从这翔实可信的历史文献中获得更多珍贵的历史线索。

    陶渊明在少年时便有“猛志逸四海”的远大理想,有“大济苍生”的愿望,他曾渴望用尽自己一生心力维系社稷的安定,百姓的和足。可是当时东晋的官僚政治黑暗,战乱频繁的时世都让他无法实现大济苍生的抱负。

    陶渊明说:“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他说:“不为五斗米折腰”,这是他的初心。他很想大济苍生,守住锦绣山河,可是统治者的腐朽,官场的黑暗处处压迫而来,他终究是壮志未酬。他不想卑躬屈膝,谄媚游刃于官场的功名利禄,尔虞我诈,这不是他想要的,于是他选择远离尘世,归隐田园。

    或者会有人认为,陶渊明这是一种懦弱逃避的方式,可是一个人若为了目的而失去本心,做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只会终身被功名荣华所累,每日活得如行尸走肉一般,身于冰冷坚硬的桎梏之中。

    原来,初心不是仅局限于最初的梦想,更多的是它在我们人生扮演着一个引路人和警诫者的身份,不仅引领着我们的梦想该往哪个方向走,还警诫着我们是谁,我们的人生底线是什么。

    是以初心易得,始终难守。想要守住初心,注定意味着这是一段难走的旅程。

    事实上,人生在世,何尝不是一场难以预知、难以顺遂的旅行?

    初心可以帮我们找到回家的路,可阻挡不了我们必须永远要准备出发的脚步。

    宫崎骏说:“只有一个人在旅行时,才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它会告诉你,这世界比想象中宽阔。这个世界上,你可以碰到机遇,而绝不可能碰到‘神’,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

    于是在人生这趟列车的旅行中,我们从开始到最后都是孤勇前行,只是短暂地停下来回顾身后的路,短暂地回一趟家,最终还是要离去。

    约˙德莱顿说:“我们像旅人那样走向目的地,世界是客栈,死亡是旅行的终点。”我们这趟人生的列车走过的每个地方都是未知,偶尔停歇看看世间的繁华或沧桑,经历或轰烈或平淡的事件,思考人生,感悟生活,然后继续踏上前行的列车,最终开往死亡。无能为力却做不到止步于此。

    旅程中,会有人上车陪我们走过一段路,这时便该心怀感激,当他们下车的时候,便笑着挥手告别,然后祝福彼此各自安好,继续孤勇前行。

    不忘初心,若能方得始终,孤勇前行,若能无畏无悔,那么我们也不枉在世上走上这么一遭。

    No.9

    其实在写关于“孤勇前行”这个主题时,我不确定宫崎骏的那番话到底是不是他说的,那一段话之前在网上看到,网上写着的是他的名字,当时觉着这段话好,便记在笔记本上。

    反正我觉得只要用得上,管它谁说的呢。

    周一,教师办公室里,荣老师问罗老师:“小罗啊,上周李校长说今年省里的初高中生的话剧大赛要开始了,你是本次大赛我们娄南的指导老师之一,至于我们初中部的剧本编写,你可有合适人选了?”

    罗老师正埋头批改作文中,闻话抬起头揉揉酸痛的太阳穴说道:“还没有呢,我现在也正为这事发愁。”

    荣老师扶了扶老花镜说道:“唉,着实让人头疼啊。”

    倪老师闻话笑道:“愁什么呀,不是要先在校园选拔吗?反正主题已经确定下来了,每班都要挑几个有潜力的写剧本,然后看演绎效果再定人的。”

    罗老师微微蹙眉,有些苦恼:“目前我自己带的班我都不知道选哪些呢!”

    荣老师说道:“我是65班的班主任,之前小罗你不是说詹婷和邹梦佳文笔不错嘛,这俩学生也确是拔尖的,综合素质不错。”

    罗老师闻这话才松了松情绪,微微笑道:“这两个我已经确定了的。讲到文笔,65班确实优秀的多些,65班现在只差两个名额了,我先仔细看看之前他们的作文,然后再琢磨一番,看定谁好。待这个项目结束,我便该退休了。”

    荣老师和倪老师看罗老师已有了初步人选的轮廓,也知道罗老师早打定主意要退休了,便也不再多话,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

    罗老师改着改着,改到了颜葭音的文章,仔细一番下来,还甚是满意。虽然文章结构略有松散混乱,但胜在文章观点清晰新颖,且表达深入,看得出这个学生擅于思考和积累,是块璞玉,若能仔细琢磨,必有所成。

    罗老师又看了看颜葭音之前的作文,分数也不差,愈发觉得这学生表面看起来迷糊懵懂,实则内心清透得很,很有自己的主意。看她文章的措辞,竟不像一个12,13岁的孩子该有的思想境界。罗老师决定细细留意,如若可以,或许能把话剧比赛创作的机会给颜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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