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肃川驿,伤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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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汉城其实分为两处,以汉江为界,北边以渤海太守府为中心点,而南边则以渤海侯府为中心点。由于没有城墙,所以整个汉城看上去有些凌乱,除了太守府和渤海侯府附近相对较为规整之外,其他地区都是民间自由开发的。
汉城周围以平原为主,但也有几座山丘点缀。最著名的当属江北的景福山和江南的珩山。这两处如今都是重兵屯驻的军事要塞,山上都有一些永备工事存在。
因为汉江的存在,汉城的航运业也颇为发达,不过也仅限与汉江东段。因为在西段的汉江江面上有两座可供通行的浮桥,在汉江正中有一个军港,常年驻守着一支帝国蛟龙军团的偏师,有帝国乙等战舰一艘,丙等战舰两艘镇守在这里,守护浮桥。
步入黑夜的汉城也渐渐归于无声。这里不似雒阳,即使到了夜里还有繁华的秦淮河可供人游玩,这里经营夜生活的地点只在景福山和珩山附近,但规模也比雒阳要小很多。
不过今夜的汉城注定不会那么快归于平静,珩山下的渤海侯府今夜灯火通明,连带着周围三里的街道房屋都点起了油灯,璀璨如星。更有数千人身穿白衫,手捧焚香,举着白幡矗立在浮桥以南,哭嚎震天。
渤海侯沈慕的棺椁灵柩回乡了!
这数千人中,除了沈家直系的亲眷之外,大都还是普通的百姓。渤海侯沈慕在位的这二十几年,还是非常体恤民情,照顾民间疾苦的。虽然大汉帝国国力蒸蒸日上,民间也多年未尝灾害之苦,可一些封建时代必不可少的困顿辛苦却是怎么都无法避免的,但沈慕却总是会在周围百姓最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单以这点来说,他就足以得到百姓的爱戴和尊敬,也难怪这次他灵柩还乡有这么多人来迎柩了!
棺椁每行一段,总有人哭晕在地,好不容易行到府门口时,已经有些人哭的泣不成声,几不能呼吸了。而在府门口,一个穿着素白孝服,披头散发的中年妇人早已哭的瘫在地上,只是指着棺椁咽咽不语,带着发黑眼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死灰c绝望她的发丝不再乌黑,反而带着屡屡银白,身体也不是苗条,而有着富贵人家妇人的普遍浮肿,此刻在面对沈慕棺椁时的悲恸欲绝更让人体会到她对渤海侯的深深爱恋
早就跟着哭的泣不成声的沈思兰抢上前几步,扶住这个妇人,哽咽地说:“大嫂,人死不能复生,你可千万要保重身体啊!”
那边沈武也快步走到妇人面前,一撩袍角跪了下来,抬起手来狠狠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哭嚎道:“二夫人,小人没用!小人没保护好侯爷,请惩罚小人吧!!”
这个妇人正是渤海侯的二夫人,世子沈云的亲母沈袁氏!她的声音已经哭的嘶哑,看着丈夫的棺椁停在府门之外,却怎么也无法站起来迎接,只是不住地拍打着府门前的地砖,嘶声哭嚎:“夫君,夫君啊!数月之前我们才相分离,却不想这一别却是天人永隔,独留下贱妾一人,你让我如何活呀!”
这时从渤海侯府宽大的门楣后走出一个穿着黑衫的中年男人,看了哭倒在门前的沈袁氏一眼,朝抬着棺椁的沈家家丁大喝:“都愣着干什么呢?大夫人都等急了,快抬到大堂前,迎柩的时辰都快到啦!”
沈武怒视那人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和沈思兰将沈袁氏扶起,灵柩抬了进去。
正对侯府大门的是一块汉白玉影壁,壁上雕着镇守四方的四圣兽,不过如今都被人用白幡遮盖住了,怕的是圣兽冲撞了渤海侯的英灵。
影壁之后便是侯府大堂,不过在绕过影壁时,一个头戴白色高冠,身穿孝服,披着麻衣系着麻绳的男孩正手足无措地看着迎面而来的棺椁,这个小男孩最多才十四五岁模样,鼻间还吸溜着浓浓的鼻涕呢,正是大夫人所生的男丁,沈云同父异母的弟弟沈鹤!
一看沈鹤披麻戴孝在迎接沈慕的棺椁,沈思兰原本就有些火气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自古以来,唯有世子才能为父披麻戴孝,其他诸子只能戴孝而已。今天这侯府的大主母却让沈鹤如此穿扮站在这里,可是故意向我等示威么?
沈思兰恨恨地瞪了一眼沈鹤,顿时将他吓得往后一缩,嘴巴一襒就要哭出来一般,还是刚才那中年男人快步靠上前来,低头在他耳边轻语几句才安抚住,然后又是他让沈鹤跪下来,行五体投地大礼,将沈慕棺椁迎进大堂。
沈思兰忿忿不平,转身想要去找沈复和沈冲两位长者出来主持公道,却被沈袁氏一把拉住。
“小妹,不要!”
“可是大嫂,那女人这是明显要让那小崽子继承爵位啊!”沈思兰看见大嫂那一脸凄婉的表情,心里不禁软了下来。
“唉,算了吧,反正不是出殡大礼,只是迎柩罢了!”沈袁氏伤心地望了一眼沈慕的棺椁,低泣道,“今天夫君回家,我不希望他在天有灵也不得安宁!”
沈思兰蹙眉跺脚:“迎柩虽是小礼,但就怕那女人得寸进尺,万一出殡那天也让那小崽子披麻戴孝,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吗?!”
沈袁氏收住低泣,涵着泪水的目光里陡然射出坚毅的光芒:“她若真敢如此,我便拼了这条命也要让她不得好过!”
沈思兰眼眸一亮,道:“好,大嫂!到时她若真敢这么做,我便带族中长辈一起出来休了她!哼,这天下礼制可不是她一个人能搅得动的!”
沈袁氏闪过一丝果敢之后,却又担忧地说:“小妹,我儿何时能回来啊?”
“大嫂放心,渊让最迟明日晚间便能回家了!只是出殡那天之前,还望大嫂多多看管住他的性子,可不能让他在随便出去胡闹!”沈思兰嘱咐着。她跟沈云接触的时间短,还不知道如今的沈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混不吝的纨绔子弟,虽然在肃川一面觉得他懂事不少,可还是要嘱咐沈袁氏。俗话说“慈母多败儿”,以前的沈云会如此嚣张,跟她这个母亲纵容可不无关系。
沈袁氏点点头:“我自然省得,只是我那儿怎么不跟父亲棺椁一起回来呢,唉,实在太顽劣了,可怜我的夫君”
说着说着沈袁氏又要哭出来,沈思兰赶紧劝慰几句,然后便匆匆赶到大堂前参加迎柩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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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袁氏是个典型的良家妇人,在家从父c出嫁从夫c夫死从子,三从谨记在心;妇德c妇言c妇容c妇功,四德不敢或忘。如今夫君去世,那儿子就是她唯一的寄托,也难怪她如此记挂沈云了。
那现在沈云在做什么呢?
如果沈袁氏看见现在的沈云,估计真会气的不顾妇容,破了妇德戒律,以妇言大骂自己没有妇功了!
沈云一身夜行衣,手持尖刀正在割破一个男人的喉咙,鲜血溅出,刺目的红色将他此刻狰狞的微笑承托的更加邪恶!
“世子,接下来怎么办?”欧阳复接过沈云手上的尖刀,抽出一块黑布将刀身上的血迹擦掉,边擦边对沈云道。
不但是他,连时迁c章暨c百晓生三人都在周围。而被杀掉的两个男人正是抢走大盗鼬首级袋的斛斯正和斛斯文两兄弟。
从牢里出来,沈云就跟白鸿c潘世告辞,当然理由是急着赶回渤海府主持父亲的出殡大礼。同时他还向白鸿索要了叶瓷炫。
白鸿本想用叶瓷炫换大盗鼬的首级,可如今整个高丽村都没人了,他的计划也就落空了。白鸿以为沈云看上了叶瓷炫的美貌,也就做了顺水人情。
当然,白鸿的以为是对的。沈云的确看上了叶瓷炫的美貌,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的身份---她竟然是汉人!不是高句丽人!
叶瓷炫说,她父亲姓叶,叫叶远。本是辽州辽西郡的一个富庶子弟,母亲姓蓝,十八岁便嫁到了叶家。可是因叶远不是长子,所以分家之后迁到了丹东。原本日子过的也算不错,可在一次叶蓝氏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中,叶远被大火烧死,只有她和母亲逃了出来。当时叶瓷炫才六岁。叶家人认为是叶蓝氏导致叶远的死亡,所以将她逐出叶家。叶蓝氏为了抚养女儿,便迁到渤海郡嫁给了高句丽人大呼克。
在外人眼中,高句丽人其实也是汉人,只是他们自己内部还自称高句丽人罢了。更何况,叶蓝氏是以不幸之人的身份嫁过来的,所以并不能挑三拣四。当然,叶蓝氏嫁过来也是当正妻---汉人女子誓死不会嫁给异族做妾的!
叶蓝氏嫁过来之时,大牟延已经十二岁,是大呼克的前妻所生。也就是说叶瓷炫跟大牟延并没有血缘关系,只是挂名的兄妹罢了。但叶瓷炫跟大牟延的感情还是不错的,大牟延也一向很疼爱自己这个妹妹。所以叶瓷炫听说大牟延被“冤枉”是大盗鼬时,义无反顾地跟着两位同村的兄长到肃川县喊冤。
这些情况沈云也通过斛斯正和斛斯文得到了确认核实。
时迁说,这两个人是猎人出身,所以对逃跑和反追踪很有一套。那些肃川县的衙役就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让他们顺利逃到了五十里外的驿站。不过很显然,他们的水平跟时迁比起来还差一个档次。
在得知叶瓷炫是汉人之后,沈云是狠不下心再对她威逼利诱了,所以只好连夜跑到这里抓两个高丽人来问话。
而这斛家兄弟倒也干脆,在睡梦中被抓住之后竟然竹筒倒豆子般把所有知道的都说了。说完之后沈云也仁慈地赏了他们一个全尸---虽然沈云本来答应放过他们的。
“世子,那些高丽青壮果然是奔着青州县去的,领头的好像叫什么崔成浩,咱们现在是不是回去告诉潘大人?”欧阳复跺着脚问道。
已过了立秋,夜晚渤海郡的气温已经有些偏低,他们身上还穿着单薄一层的夜行衣,欧阳复似乎有些吃不消了。
沈云沉吟半晌才道:“不用了,这些情况潘大人已经知道,即使告诉他也不能帮到什么。章暨,你将这两人找地方埋了。时迁,你腿脚快,连夜去一趟罗津!”
百晓生道:“世子,你可是想联系侯阚他们?”
沈云点头:“嗯,之前约好只要侯阚找好巢穴就会派人到罗津港的,时迁你去正好跟他们联系起来,侯阚就算了,他人手也不富裕,但务必把奥尼尔和宫三给我带回来!”
时迁抱拳拱手:“是!”说着跳上一匹马一溜烟消失在夜色里。
“世子,依我之见,其实你根本可以不用去元山!”百晓生忽道。
“哦?你有什么好办法?”沈云高兴地看着这个狗头军师。
百晓生道:“办法倒不见得好,不过也许有效,只要此刻世子装作受了重伤,回到侯府自然没人会逼迫世子去元山了!”
欧阳复和章暨同时眼神大亮,章暨道:“欸,世子这是个好办法欸!”
沈云想了一会儿道:“不好。我这次回来是一定要得到家族众人的认可,然后名正言顺地继承渤海侯爵位,一旦被人识破我是假受伤那就一切介休了。再说,我受伤也必须有个好理由啊!我可没什么理由受伤!”
百晓生一想也是,颇有些懊恼地道:“唉,石老三不在,若是他在这里,凭他的医术伪装个伤患什么的简直易如反掌啊!”
沈云拍拍他的肩膀道:“没事,该我面对的一味逃避也不是办法!既来之则安之,顺其自然吧!对了,百晓生你学识渊博,可否告诉我,按照礼制这出殡大礼什么时候举行啊?我得看看有多少时间给我布置!”
百晓生低头掐算了半天才道:“按照礼制,迎柩大礼之后半个月内就必须出殡,我算了一下,七天之后便是吉日。大主母急着置世子于死地,想必就会挑这一天让你去元山!”
沈云点点头:“七天,从渤海府到青州县走直道也需要七天,加起来就是十四天,若是路上再耽搁一下差不多能差出二十天去,到时候时迁他们应该也能转还了。我该好好利用一下这点时间着手布置一番!”
章暨夹着两具尸体走的远远的埋葬,沈云则和百晓生和欧阳复重新走回驿站。沈家家丁还有被看押着的叶瓷炫正在这里。
这里说是驿站还不如说是个小村落,周围也有十几户人家,都是围着这家驿站讨生活的普通民户。
圣祖改制之后,驿站就成了帝国最基本的中转点。和其他朝代的驿站是朝廷官方建立的不一样,这个时代的驿站很多还是私人设立的。除了传递消息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现代邮政所的功能,比如偏远百姓的银钱存兑,以及朝廷最新消息的公布等等。而且公立驿站的收费要比私立驿站高。
当然,由于科技水平的关系,很多偏远地方的驿站是由公家和私人共同办理的。这里的驿站人员一般都有双重身份和两份薪水可领。
眼前这个叫肃川驿的驿站便是这样。驿站的主管在朝廷上称为驿吏,普通工作人员称为驿卒。当然,你叫他们掌柜和堂倌一样有人应答。这就是公私合营的特点所在。
沈云并不想让叶瓷炫知道自己已经将她两个“兄长”解决了,所以将她留在这里,由家丁看管。
驿站里有几间客房,但早就被过往商旅住满。他们一行人只能在类似酒肆茶楼的大堂里讲究着过一宿。已经深夜,大堂里安静的很,掌柜的都回房休息了,只有一个值夜的堂倌用单手撑在柜台上打瞌睡。几盏油灯在墙角有气无力的闪烁,显得一片静谧。
叶瓷炫还是以那楚楚可怜的经典形象蜷缩在墙边,十几个家丁在她前面的几张桌子上趴着休息,其中几个还是睁着眼睛盯着叶瓷炫看---他们可不是色眯眯的偷看,而是光明正大的监视!
沈云和百晓生c欧阳复走进来,那几个家丁赶紧起身行礼,沈云赶紧做手势让他们坐下。这个时候他可不想惊扰了大家的美梦,毕竟都累了一天了。
寻摸了一个地方坐下,沈云看着百晓生跟欧阳复去柜台那儿小声地叫醒堂倌,要了一些吃食过来,三人挤在一处吃喝起来。
来去匆匆,沈云还真没仔细打量过这个驿站,所以边吃边看四周,忽然发现柜台后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很是熟悉的旗帜,但灯光幽暗,却又看的不是很仔细。
百晓生见沈云盯在那处看了半晌便小声问道:“世子在看什么?”
沈云道:“哦,没什么,只是那面旗帜有些眼熟,但又看不详细,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欧阳复囫囵地吞下酒食道:“那是鄢家的商旗,世子在雒阳没见过么?”
沈云一怔:“鄢家的商旗怎么挂这了?”
百晓生笑道:“帝国绝大部分的驿站都是和鄢家共同经营的,这处肃川驿想必也是如此。所以悬挂鄢家商旗也没什么了不得!”
沈云默然。打死沈云也不相信鄢家没有做“官商勾结”的事。这朝廷内部肯定有鄢家的后台,否则他怎么可能跟朝廷勾连的如此紧密呢?
这时沈云发现墙边的叶瓷炫正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向这边,修长脖颈下似乎蠕动了一下。沈云恍然,便笑着冲叶瓷炫招了招手:“是不是饿了?来,过来一起吃点!”
叶瓷炫愣了一下,站起身却又有些迟疑,后来仿佛打定了什么主意一般,径直走了过来,坐在桌前也不管什么礼节,拿起筷子便夹菜往嘴里塞。
有人说过,任何美女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最难看的。不过沈云此刻却不赞同,这个叶瓷炫吃的狼吞虎咽,形象的确欠佳,但那份天然不做作的娇憨却是如陈年老酒般,已经透瓶而出,和她那绝美的容颜混杂在一起,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欧阳复和百晓生见叶瓷炫坐了过来,自觉地把筷子一放,走到另一边寻了处地方便开始休息。
这时从后院往大堂走过来一人,笔直朝柜台走去,似乎是想找堂倌。见这里人多还点着灯,不由打量了过来。
灯光昏暗,沈云也不去细看,只觉得此人有些苗条,似乎不是个男人。不过他也无心去管,只瞄了一眼便转头对叶瓷炫道:“你刚才犹豫着不肯过来,现在怎么又敢来吃我的东西了?”
叶瓷炫口含菜肴,一手用筷子夹着菜,另一只手却握着酒壶给自己倒酒,含糊地说:“反正我都是你的妻子了,妻子吃丈夫的东西,天经地义,有什么敢不敢的!倒是你,刚才对我那么粗鲁,现在怎么又变得这么温柔了?”
说着她停下动作,亮晶晶的眼睛如孩童般望着沈云,倒让沈云一时语结。
就在这时,忽听一声惊叫从柜台处传来,却是那打瞌睡的堂倌,只听他语无伦次地说:“呀,大大大,大小姐,我不是故意打瞌睡的,实在是白天喂马太累你可千万别去掌柜的那里告我啊!大小姐我知道错了,咦,你怎么哭了?”
沈云霍然回头,却见柜台上的油灯光线闪烁,一袭月白远行装扮,美艳不可方物的鄢如月站在灯前,唯美的轮廓此刻透着一丝凄然,如月明眸里竟带着一层我见犹怜的水汽
这时从后院又走出一人,身材苗条可人,不住地擦拭着眼睛,困意阑珊地边走边说:“鄢姐姐,怎么还没要到啊?我都困死了,赶了这么多天路,明天就要去渤海府找沈渊让了,咱们应该早点咦,沈渊让?你怎么在这儿?”
正是端平公主周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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