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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闹市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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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一0一09

    难道赵雍身体有缺陷,或是断袖之人?

    孟蝶好奇至极,她突然想起前日,他还曾调戏于她,这又做何解释?难道他真有龙阳之好,把我当成了男子?

    在孟蝶胡思乱想之中,丽姬的声音再次柔声响起:

    “先生,可有良策?”

    孟蝶回过神来,暗忖:这可难办了,赵雍不好这一口,丽姬怎能有孕?不过,他做为太子,总得为社稷留后,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想到这里,于是笑了笑,言道:

    “蝶在入士之前,曾熟读医书,也行巫医之事,妇人受孕,传宗接代,犹如日起月升,乃天然之像,医书上言:妇人受孕,宜于葵水之后十日为佳,姬到此时应把握良机。”

    “哦?此话可信乎?”丽姬看了看孟蝶,皱着眉头,似乎不太相信,

    “此乃书上所言。”孟蝶也不算胡编乱造,只不过这样的书,是那个年代没有的。

    丽姬点了点头,又道:

    “若那代姬再寻麻烦,如何应之?”

    代姬何曾寻过丽姬麻烦?孟蝶不由得瞟了一眼丽姬,想着此人八面玲珑,胡说八道的本事,不比自己差,不过在这种后苑之争中不狠下心来怎能有出头之日。

    于是言道:

    “姬若想高枕无忧,寻代姬一个过错,就能让她无翻身之日。”

    孟蝶此计也算狠毒,而这个过错,就要看丽姬的手段与心肠了。

    丽姬听言,敛起笑容,像是在思考孟蝶之言,片刻又马上喜笑颜开,连连向孟蝶道谢,还不忘再送两个秋波。

    告辞丽姬,孟蝶回到小屋,又有奴仆走来,承上一个木盒,言之乃代姬所赠之物,孟蝶一愣,打开一看,金叶金饰不少,顿时眼睛弯成了月亮。

    作为食客虽然包吃包住包穿,却不发钱币,孟蝶是穷得身无分文,其实自她重生之后,她就没有见过钱币是何模样,如今有了两盒的金子,于她而言,简直是此生最大的幸事。

    战国时期金子并不十分流行,金的含量也不高,不过在贵族商人之间却也时常作为货币流通。孟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计算着这些金叶能换多少刀币,算来算去也没有头绪,不过心里却满是欢喜。

    要置一座大房,父母,兄长,鼻涕虫各住一室,还有那未出世的弟弟妹妹,要买几个奴仆伺候饮居,再建一个酒肆,或开一个红楼

    孟蝶规化着“未来”,想着想着只觉鼻子一酸,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父母鼻涕虫都己不在,兄长也不知生死,他们都无法享受这样的生活,都是那该死的满速,该死的林胡,一股仇恨瞬间拥起。

    伤感一阵,孟蝶拿出两片金叶放于袖中,等着明日出门换上刀币,其余的她用麻布包好,思考着藏于什么地方为佳,即不能被人发现,又能便于取拿,终于熬到半夜,把这些金子埋入房屋后面的墙角下。

    有了钱财,突然觉得自己有了依靠,连睡觉也是格外的香。

    次日孟蝶起了大早,清洗完毕,着了一件灰白色长袍,走出了太子行宫。

    食客的行动较为自由,只要向管事的说一声,并带上自己的腰牌就能自由出入太子府,但必须在黄昏时刻归来,误了时辰,守门的阍人是不会理会。

    再者没了赵雍与他两个跟班,孟蝶如村童离师,顽竖离主,觉得胸怀舒畅,快不可言,连空气中都流动一种自由的气息。

    这是她第一次“上街”,代郡城并不大,犹如现在一个中等大学面积,城内分区明显,贵人区,贫民区,市场,手工作坊,酒肆等都划分在不同的街道。

    街道上人头攒动,但更多的是一些游侠,他们身携长剑,着麻衣,草鞋,个头高大,且面容凶悍,城区百姓纷纷绕开而行。

    街上还有许多胡人男子,且大都为与代郡通商的商人。

    代郡城内最热闹的就属市场区,这里拥挤不堪,一片嘈杂,买马的,买盐的,买肉的应有尽有。

    孟蝶一路好奇走来,东看看,西摸摸,摊位上都是一些极其粗糙而简单的物品但在当时却无比的珍贵。

    转了一圈,也没能把金子换开,最后瞧见不远处有一个买酒的阁楼,长长的帆布高高飘起,一阵酒香转来,孟蝶不喜酒,不过此刻肚子己咕咕凑响,她大步走了过去。

    上了二楼,靠窗而坐,这里可以一览街道全景。

    要了酒与菜,孟蝶悠哉起来。

    酒香甜纯口,度数不高,犹如现代的米酒,菜是一碗狗肉和野菜,瞧着野菜孟蝶一阵反胃,只就着狗肉饮酒。

    太子府的饮食还不错,就是肉食苛刻,孟蝶虽馋肉,却也吃得有模有样,举手投足之间一幅翩翩少年郎的潇洒。

    酒肆吃客众多,一楼多为游侠剑客,二楼相对清静不少。

    正在饮酒之间,突然楼下一阵吵闹,孟蝶透过窗向下看去,一个高大的胡人剑客在大街上拉扯着一个麻衣剑客,他们脸红脖子粗,似在争论什么,最后两人竟打斗起来,街上众人纷纷避让,给他们让出场地。

    打斗极为热烈,而众人也看得起劲,居然开始吆喝开来,麻衣剑客功夫好,只见他持着长长的青铜剑,挥剑成河,霸气十足,对方不是他的对手,十来个回合,胡人剑客手臂上就被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鲜血汩汩的冒了出来,血肉模糊,胡人剑客满脸涨得通红,似不服气,又提剑刺来,麻衣剑客向左避之,一个扫腿此人就被拌倒在地,极为狼狈,众人发出一阵哄笑。

    麻衣剑客脸上也露出得意之色,他提剑朝着胡人剑客走去,谁知此人却后移数步,面有怯色,众人又是一阵哄笑,麻衣剑客一脸鄙视的朝着地上吐了一口痰,然后潇洒的收剑入鞘,挺胸抬头的向前走去。

    众人也跟着散去,胡人剑客挣扎着起身,跌跌撞撞的蹿进了一条巷子。

    像这样的打斗在这个城内屡见不鲜,就算因此有人伤亡,对于外来游侠他们的尸体会被专人载去郊外藁葬,其打斗原由不会有人追究,因而在这个时代死于非命的人太多太多。

    酒足饭饱,孟蝶满意而去。换了刀币,拿在手里还挺沉,走在路上也是叮叮当当,这样的感受非常的妙。

    孟蝶又转了几条街,来到作坊区,这里有木匠,铁匠,织布妇人,一片劳作状景,穿过此街,又听见有丝竹声传来,寻声望去,见有一座二层阁楼,外装甚是豪华,画栋雕梁,丹楹刻桷,堪比太子府,而里面传来莺莺燕燕之声,楼外停有不少马车,身着华服的男子不时的进进出出,脸上尽是奢靡之色。

    原来这是一座红楼,妓馆。

    妓馆乃是管仲之创,也算是为繁荣市场做出了贡献。

    孟蝶正想见识一下这远古红楼的风彩,却见几个胡人剑客怒气冲冲的朝着一旁的巷子走去,而领头的正是刚才在街上打斗败下阵来的那人。

    孟蝶本就对胡人充满仇视,眼下又瞧着他们一幅恶霸的模样,便悄然的跟了上去。

    在一条窄巷里,这几个胡人剑客堵住了刚才得胜的那位麻衣剑客,众人都抽出了长剑。

    麻衣剑客怒眼一扫,轻蔑言道:

    “尔等莫要群而攻之?竟为鼠辈之徒。”

    众胡并不答话,举剑刺来。

    此刻孟蝶正负手站于一屋顶之上冷眼瞧着这一切,寒风吹得他的白袍猎猎着响,眼神如刀剑般的射向众人。

    只见麻衣剑客,剑光一闪,闪电般的挥出长剑,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众胡慌忙抵挡,麻衣剑客剑气所到之处,威力十足,直震得众胡手臂发麻,败退几步,众胡收敛臂力,又刷刷刺来,麻衣剑客以退入进,左右挥挡,见缝插针,两胡被刺中胸部,再次败下阵来,其余胡人大吼一声,以状声势,剑峰更猛,排山倒海似的砍来。

    众人交峰上百回合,麻衣剑客遂渐体力不撑,动作开始缓慢,剑招也露出了弱点,只见一胡举剑以蛮力砍来,麻衣剑客拼命一挡,倒退数步,正欲还招,却被另一胡提剑一刺,顿时胸口中剑,剑入三分,鲜血顺头剑锋落下,麻衣剑客挥剑反击,胡人持剑猛然推进,在这千钧一发之刻,众人只见一个白影从天而落,一个漂亮的空中单腿横扫,那位持剑的胡人剑客只觉头部嗡嗡着响,却是被踢中头部,顿时倒在了地上,龇牙咧嘴。

    孟蝶完美的姿态稳稳落下,待众人还没有反过神来,又见一道白光骤闪,另一胡人剑客的脖子列开一道红线,动脉被割断,血飞溅而出。

    众人大惊,纷纷放弃了攻击麻衣剑客,朝着孟蝶攻来。

    孟蝶手持匕首迎了上去,若比力气,她自不是对手,但她的招式狠,快,绝,众人被她制得围围转,近身不得。

    只见她轻盈如燕,游龙穿梭,胡人一剑刺来,却见她又避之身后,待胡人转身,她又窜至胡人面前,以掌为爪,扣住他的脖子,用力一扭,“卡”的一声,此胡头一偏,身子顿时瘫倒于地。

    孟蝶随即又与另两胡周旋开来,而此刻,那位麻衣剑客也提剑助战,与另两胡斗在一起。

    窄小的巷子内,利器相戈,斗得混天黑暗,孟蝶身手干净,利落,她不与对方正面迎战,而是剑走偏峰,斗得两胡晕头转向,她手持的匕首峰利无比,一刺,一挑,一戳,两胡的身上刀迹纵横,血迹斑斑,数十招后,两人纷纷被割断了脖子。

    而麻衣剑客也很快结束了战斗,最后一剑刺穿了胡人的胸膛。

    战后,孟蝶长袍一甩,负手而立,学着赵雍的模样装酷耍帅。

    而麻衣剑客却显得有些狼狈,他弓着身子,一手扶墙,一手提剑,喘着粗气,抬头瞧着面前这位瘦小却有几份贵气的少年,断断续续的言道:

    “吾乃曾城人士,名华,多谢少侠相救,少侠可否言于姓名,他日自当酬谢。”

    孟蝶微微一笑,“吾乃孟蝶,太子府食客,壮士无须多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己。”

    “哈哈哈”华听言大笑起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甚好,甚好,吾甚是喜爱,少侠且随吾往,吾与少侠酒肆饮酒。”

    孟蝶瞟了瞟他身上的伤口,言道:“汝有伤在身,还须医馆治疗,饮酒之事,他日再行。”

    “不可,不可。”然而这位叫华的男子却摇了摇头,他突然站直了身子,拍着胸口道:“此伤何足挂齿,且随吾来。”说完竟迈开步子朝着酒肆而去。

    然而没行两步,只听“咚”的一声,华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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