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去她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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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只有具冰寒体质的人才能学会,我偶得一身冰寒体质,学成秘术,无师自通。只需稍加回想,再催动体内寒气,发生过的事就自动在眼前空旷处重演,一幕一幕,一字一句,像是倒映水底冰面,透彻如同亲眼重见。
所以我是所有禽兽类记忆力最佳的动物,我常根据此特点将自己与禽兽分别而论。
以前并不常用此法,只是偶尔思念某位曾舍身助我,或者是追悼某段逝去的童真,都在黑暗一角,偷偷使出来缅怀一番。近来因对某人思念之至,更是三时两刻就看一看过去的几月。身为过去的旁观人,看到过去中的自己,常羡慕的捶胸顿足,甚至怀疑那么幸福的女子究竟是不是自己。
无论如何,种种纠结疑虑都要被揭开。
我只邀请师父和凤凰族来正厅商量要事,炫富男却巴巴跟着进来。这厚脸皮的变态,姑奶奶原本还想着给他留些颜面,不至于当面被人唾骂,这才不邀请他的。既然自己找上门,我也实在不好再将他赶出去,施法前仍是故作担忧的提醒他:“神君,你,你确定你要在这里吗?”
他似是得意的挑眉:“商量要事,本君义不容辞。”
“......哦。也好,当事人好好看着吧。”
我施法在正厅上空显出昨天的对白画面,本来是要大快人心跟着大家一起专心欣赏的,但总觉得当事人在这里有些棘手,时时刻刻瞟几眼端坐一旁的炫富男,心底居然隐隐有些紧张,生怕他一个忍不住气血上涌疯掉了,或者是直接将我杀了。却不料炫富男只是稍微变了脸色,一双眼睛紧紧抓着我,每每瞟过去都要与他犀利的对视。
也不知幻术中显到哪个段子,我正迎着炫富男刀风般的注视,师父已直直朝着炫富男劈出一掌。
呼——
惊险!
我捂着眼睛都过血腥场面,却在瞬间脖颈上多了只冰凉的手。刺骨寒,寒如当年山上雪。
不要脸的炫富男,竟挟持了我。
“厘水,我本不想牵扯到你。命运捉弄,念在你我夫妻一场,又念在你与小兔子师徒一场,今日一战暂缓吧。”
我看着师父灰白的脸满是愠色,喉间尚来不及发出一个音节,人已被带离寂桃园。
炫富男好身手,我觉得师父方才出招已是十分狠戾,原以为睁开眼就是血溅厅堂的场景,却见他毫发无伤。
看来,如今最该担心的是我自己了。
炫富男带我来了一处陌生的荒郊,寸草不生,飞沙石砾,万里高空一片浊白,无云无日。这奇异之地,正是雪山。
我听过不少关于雪山一族的传闻,说是九天之外的一族,无关乎三界,拥有自己的生死纪律,他们住在与世隔绝的雪山,这里延绵大雪覆盖群山,一切都是冰清玉洁,玲珑剔透,无论是这里的植物或是人类都有着至纯至善的本心。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只有在特定的时候才出得去。
本不受他界主宰干扰的一处圣地,后因他界的一次大灾难出面拯救,在远古的一场混沌之战中灭亡。后来雪上就变成了一座荒山。
但据我所知,外面人依旧是进不去的,我上次也只是凭着因缘际会被梦里一阵狂风刮到这里,事后我一直以为身处梦境。我来的时候确是荒山,可三日后却下了大雪,冻僵在此不知时日,再醒来也只得靠着食雪度日,运气好能在雪堆里吃到植物的根茎。恍恍惚惚,肚子在雪山走了许久才突然重回九天下,感受阳光明媚青草香甜。
那些如梦似幻的经历,我至今不能忘怀。雪山给我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不过,炫富男是怎么进来的?!
“是不是觉这里得很熟悉?想不到你竟会如此秘术,本君真是低估你了。”他双手紧搂着我,冰凉的气息在我耳边萦绕。
这时候,我真觉得他有点像死人。
沙尘漫漫,我颤巍巍开口:“你怎么会进来这里?你究竟还想干什么...诡计已经败露了,不是吗?”
我紧咬牙关,屏气凝神,惟恐沙尘吸入脏腑,但奇怪的是,沙尘仿若与我隔绝,我感受不到那种被沙砾拂过脸颊的温灼粗糙。
他嗤笑一声:“这只是我制造的雪山,同你见过的只是相似并非相同,你不必太害怕。”
哦哦,是嘛,还好是假的,那种圣地怎么能允许你这等小人进去呐,弄脏了可不好赔。
我瞅着他扭曲的俊脸,腹诽的同时不忘猜测这是什么鬼地方。
“你说本君诡计败露?呵呵,一一,你真的有太多的不知道了。你以为他最爱是你,你也是最爱他之人?本君最难过看到这些自欺欺人的爱恋了。”他伏在我身后,伸手别过我额前一缕发又道:“你知道你是谁吗?没有雪山族人的允许,你以为你可以随意进出雪山?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何来你的情爱。”
我曾去过冥界,也见过不少鬼魂,但因为皆是一面之缘,对鬼魂的了解并不深刻,尤其是阎罗殿里大吃大喝大唱的鬼魂,只让我觉得他们并不是已死之人。可今日,去哦强烈的意识到所谓鬼魂的感觉,我感觉到身边阴气旺盛,一字一句吞噬人心。
这可怕的感觉就像是被谁硬塞进嘴里一只鼻涕虫,甚至还被逼迫着咀嚼过后方能下咽。
不过,我怎么可能被人真的吃掉鼻涕虫甚至咀嚼后下咽呢?
姑奶奶才没有这么弱,姑奶奶当然知道姑奶奶是谁。
炫富男大概是真的疯了,所以才会说出这么好笑的话,我没忍住笑出声:“咳,神君稍安勿躁,你不知道我是谁很正常,我自然知道我是谁,我是谁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你才是众矢之的,神君还是多担心下自己吧。”我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太嚣张,从他手中小心翼翼拿开自己的头发,稍稍挣开他的手。
八百年间,我历经许多,虽大神大仙见得不多,但该有的个性算是通晓了。这一年注定是非凡,见的大神大仙一个接一个厉害,个性更是闻所未闻的另类。(怎么觉得不久前也是这么感慨的......)
可很多时候,事实不但超乎想象,甚至比超乎的想象还要狗血淋漓。
如果我能料到事实是这样,我才不管什么谁是无辜谁是该死,我只管和我的他逍遥快活,躲避我注定不长不短的此生。
那么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子,按照炫富男的疯狂说法是:我是雪山遗孤,的六分之一魂魄。
我只是一个女子的六分之一念造就而成,每隔几个百年都会有新的六分之一替换我,所有六分之一凑齐,那个女子就会从沉睡中醒来。而那个女子,是冥王和雷霆神君共同喜欢的人,独一无二。
按照炫富男的理解,我是插曲中的插曲,只有我死了,才能换回那个女子的性命。当然,我也可以选择不死,毕竟我有冥王,仗着他的无边法力我还可以活很久很久,可是这样,那个女子与炫富男的约定就会在此终结。
那是一个足以让我活在很久的噩梦深渊却不能醒来的约定。
我活着,我的他,死。
爱情是自私的,可如果他不在了,爱情也就没有了,自私也就演变成只我一个人的荒诞丑剧,孤独而邋遢。
其实单凭炫富男空口说说我是抵死不会相信的,可若是某种类似秘术却高于秘术的神器演绎过去未来以及无数可能的选择种种画面,综合起来,我已是连一点点反驳的余地都不剩。
“你以为他真的厉害到没有任何弱点?你太天真。雪女用他的弱点交换了六次重生,而六次重生的目的,只是为了拯救他。恶魔不会一直好运,哼,总有一个六分之一是不会遵守的,或者从你开始,许一一,你若违背了约定,后面的事也就没有其他人的份了,你可以暂享抱得君王归的甜蜜,霸占所有的宠爱。”
炫富男面色微红,提及往事,无酒自醉。嘴里说的话,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正确与否,只是因了记忆里的嫉妒疯长,水草般蔓延身心,纠结的失去了理智与思考。
我素来好心肠,在经历了这番电闪雷鸣的打击,竟还能牙齿颤颤提醒他:“我若不死,你永远救不得她。”
也是提醒我自己,我若不死,我永远不会与他厮守。
这一仗,算不得谁输谁赢,只是各自取得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守护了各自想要守护的人。分辨的细致些,也许还算是我赢了。无论我是生是死,冥王不会忘记我,他爱过我。而炫富男一心要救的人,却只是一心为了别人。
谁能保证若干年后她醒来了不会有我的记忆呢?那时候,她的爱亦是我的爱,加倍又加倍,最好不关炫富男丝毫。
这样想下来,心里又是大大的公平。
只是就这么突然死了,似乎也不能达到将冥王大人引向正途的目的,说不定激怒他,一气之下灭掉三界也不是不可能,那我可是白白葬送了稚嫩的生命了。
瞅着身边虚拟的雪山之景,良久,我终于找回正常声音,朝着一旁目光汹涌的神君拱手道:“神君,今日种种都是我的不对,多有冒犯,您就看在我是您爱了许久的人的六分之一的份上,饶恕片刻,缓些时日再让我死吧。”
他显然是被我突然的理数和乖巧震惊到,眯着蓝蓝眼睛盯了我许久,我不敢抬头,心想他肯定是闪过了无数种犀利的眼神和龌龊的思想,但最后一定会答应我,这就够了。
“你自己选个日子,不要太晚。”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竟能决定自己的死亡日期,再也不用惶恐会突然被什么吃掉了,在那个日期之前,我会是安全的的。
“明年三月中旬吧。”我莫名其妙的笑出来,这一笑连我自己都不知究竟含了些什么成分,定是世上最为复杂的音容了。
三月中旬,桃花正艳,春风笑过万水千山,而那时候也是桃花初现凋零的时候。
我与桃花一起死,正如我们的爱情和桃花一起生。
来年的来年,就算我不在了,依旧会有桃花笑春风,我们的爱情依然是生机勃勃,灼灼芳华。
去她的六分之一!这么复杂?姑奶奶也得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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