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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厨子辛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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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王耶律述律,不管寒冬还是盛夏,只要高兴,每日夜晚喝酒作乐,直到第二天早晨,有时兴起,每次喝酒都要长达七昼夜才肯结束。

    这下宫中御厨可是忙得不亦乐乎,他们白天忙着准备食材,晚上忙着烹制菜肴,如果皇帝哪道菜不合胃口,那可是要杀人的。

    此时的霍隽和金不怕两人早已坐在厨房的房梁之上。厨房里只有辛古一人,他做菜向来是不许旁人在旁边支应的。

    那样会分散他的注意力,他做起菜来,向来都是全神贯注。

    辛古年纪在五十岁上下,穿着黑棉衣裤,带着黒棉帽,带着套袖,外系围裙。

    他中等身材,身宽体胖,面脸横肉,大脑袋似一颗猪头一般大,但猪头大的脑袋上却长着小鼻子小眼睛小嘴。

    他此时正在全神贯注地剁着羊肋骨,根本没有注意梁上的两人,就算是两人此时在他身后,他也不会知道。

    他的神精太过集中了,三十年来一直是这样,从来没有改变过。

    他把羊肋骨切长12厘米c重50克的的小块,每块肋骨大小重量必需相同,这不需要用称来称,而是靠着这些年来的经验功夫,一刀下去,不差分毫。

    霍隽和金不怕不住地赞叹,如果此人学武的话,也会比别人增益翻倍的。

    接下来辛古把切好的肋骨放入菊花泡好的温水当中浸泡。浸泡肋骨的时候,辛古开始准备其它的食材。

    本来做为皇宫一级的御厨,这些食材的调制和切制都不用他本人动手的,他的手下配有八名支应,可是辛古一概不用,全部自己亲力亲为。

    这可把那些支应乐坏了,白拿着奉禄,一天还什么也不用做,何乐而不为?

    辛古最后把用鸡蛋和面粉裹好的肋骨炸好后,再一根一根的挂浆,再次回锅干煸。

    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需要厨子多年的水平的经验才能做到。时间短一分则太嫩没有嚼劲,时间长一分则太老嚼不动。

    辛古一根一根肋骨干煸,煸完一根就看也不看地随手放入盘中,待全部煸完之后,辛古才把额上的汗擦了一擦。

    他长出一口气,对自己此次的手艺相当满意。他来不及歇息,他要立刻摆盘,这羊肋需要乘热吃。那蛇妖又是极为挑剔之人,误了一点时间都不行啊!

    辛古一回身却立刻大脑一片空白,耳朵嗡嗡直响!——这盘子为何干干净净?刚刚做的肋骨为何不见了踪迹?

    辛古急得团团转,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哪里有肋骨的影子。难道刚才自己那么聚精会神的,是在做了一场梦?

    辛古急得团团转,急得汗水哗哗淌。

    这时,外面突然喊道:“近侍小哥到!”

    话音刚落门帘一挑,已从外面走进来一年轻太监。这年轻人在二十多岁,披散的头发后面随便拢个了辫子。

    他长得面似红玉,眉清目秀,偏偏又穿着红色棉袍,如一团晚霞,明亮生辉。

    他表情十分焦急,也不知是替辛古焦急,还是替自己焦急,他道:“辛古,菜做好了吗?皇上已经在催了!”

    辛古道:“丢了!”

    “什么?”近侍小哥立刻吓得一激灵,汗水瞬间流了下来。他道:“难道又遇到上回的狐仙了?要不你再重做,我再回去找个借口拖延一段时间?”

    辛古此时反而平静了许多,事已至此,既然无法挽回,那就只有做最坏的打算了。

    他道:“没有用了,上回还有多余食材,现做还能来得及。这回已没有食材了!何况,这回是给蛇妖做的,那个女人,就算没事还要挑些个人来喝血,这回哼”

    辛古说完,泪水竟然流了出来,他道:“只可怜我妻女再无人照料!小哥,你要能活着出宫,有机会请帮我传话给我妻女,让他们赶快去投靠丫角山钱家寨!只是我再也不能见他们最后一面了”

    辛古说完,竟然拿起了案上的菜刀,奔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小哥道:“辛古,你的话只怕我给你带不到了,黄泉路上你我结伴而行吧!”

    小哥说完也拿起一把菜刀,两人互相看看对方,惨然一笑,然后横刀就要抹脖子。

    突然两人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松,手中各自的刀已不翼而飞!

    两人再抬眼看时,只见对面多出两人,两人各自指中已夹着他们的菜刀,就像夹着一张极轻地纸片。

    两人一个穿青挂皂,极为干净利索。一个破衣烂衫,极为肮脏不堪。

    霍隽把菜刀轻轻放下道:“你个驴球球的辛古,不就吃了你两块羊骨头嘛,就这么想不开?”

    金不怕一擦油滋麻花的大嘴,道:“就是,你们的命,难道比我老叫化还不如?”说完,又用那黑漆漆的手指剔牙,显然,吃得意由未尽。

    辛古c小哥两人已然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此刻见到从天而降的二人,也不尽吓了一跳。

    还是辛古反应快些,他见霍隽能直接叫出自己的名子,又见霍隽的长像,他在丫角山多年,自然听人提起过总辖大寨主的长像。

    当下抱拳道:“恕在下冒昧,请问您老可是河东五十寨总辖大寨主,上霍下隽。霍老前辈。”

    霍隽点头道:“小古眼力不错,儒子可教!”

    辛古一见所料没错,慌忙跪下磕头,道:“爷爷在上,小的给爷爷见礼!”

    霍隽本来二十多岁,按年岁辛古能做他的爷爷了。可是他在丫角山辈份比钱万里低了一辈,那钱万里又比霍隽低了一辈,按辈份来讲,他自然要叫霍隽爷爷。

    霍隽微微点头。又回头看看金不怕,表情甚是得意。

    原来,金不怕为丐帮总帮主,他帮中弟子遍布大江南北,数不盛数。可他绰号叫“金晴好斗”不光与人斗武,不管什么都想与人斗一斗。

    偏偏霍隽为河东总辖寨主,手下人数在河东来说比他丐帮分舵的人多,他自然不服。

    每每一到河东之地,看到霍隽受人爱戴前呼后拥,甚是妒忌。竟然不惜花重金‘招兵买马’,让河东之人入他们丐帮。

    可是,正常之人,如果生活温饱谁愿意做个叫化子?就算是吃不下饭去,百姓也宁愿上山当匪,也觉得比叫化子风光。

    何况那霍隽统辖的五十寨不但对老百姓秋毫不犯,而且还时常救济百姓。所以深受百姓爱戴。

    相反,他们丐帮的河东分舵人数自然少得可怜。

    最后居然只剩下一个舵主,两个副舵主。干巴巴的连个手下乞丐都没有,也不这三个领袖,统领何人?

    ps:新年祝福,山河能遮挡视线,却隔不开深深思念;经纬能拉开距离,却挡不住真挚情感;岁月能流逝华年,却扯不断朋友的线。迎新年,朋友在我心间,捎去祝福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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