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口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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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几十岁老光棍,炎祈可很下过心思在上面,硬是找出了各种例如孜然c花椒c肉桂之类的烤肉必备神调料,然而该光棍还是得单着不说这个,总之他很擅长烤肉,否则也不能做的那么好的生意。
楚南泽辟谷多年,不沾染人间烟火多年,谁能想象气质高华的白衣剑仙去吃路边摊呢?他自己也没法子想象,偏偏开路边滩的那个是他的徒弟。
书上说,师徒相处之道,正是师父爱徒教徒,而徒弟敬师孝师。
世间之事,师父对徒弟关照爱护总是在先,而徒弟要回报师父,却要等到长大明理了。
是以楚南泽万没想到,才收了徒,孝敬就来了呢,权当是为了不打击徒弟的积极性,他尝上一回便是了。
不是楚南泽不相信炎祈的手艺,实在是修真者越是修为高深,五感就越敏锐,手艺稍微有些瑕疵,修真者吃了也觉得是天大的不好。口腹之欲哪里是说舍弃就能舍弃的,还不是随着修为变高,忍受不住大厨的手艺了么。
炎祈并不像是要做菜的样子,他储物袋里倒出了那些东西,就仍只带那些,由自家师父带到一个水潭边。
烧烤是不好在室内吃的,尤其是洞府的主人还是个洁癖。烟熏火燎本就令人不喜,何况吃一回烧烤,味儿能在身上留几个时辰。
想到这些,炎祈又觉得处理猎物时血肉分离的情景,怕也会惹师父不喜,把扛着的巨熊丢在地上,迟疑道:“师父不用在这等徒儿,怕是还要一段时间。”
“我看着,你做就是。”楚南泽好奇得很呢,幼年时他不曾辟谷,师父师兄却一时疏忽都忘了,便一个人跑去外门的大厨房,那里锅碗瓢盆堆得乱糟糟的,东西可多,哪里跟徒弟这么轻便,只有铁签子?
既然师父不嫌弃,炎祈说动手也就动手了。
熊身上最为味美的就是两只前掌,炎祈杀了熊,没忍住先撕咬去了一只,余下那个正好供给师父。指甲骤然尖锐,炎祈轻轻一划,已经挑出了需要的材料,及至剃毛拨皮,也只是盏茶的工夫。
架势是有了,的确是个会做菜的。
楚南泽尚未欣慰完,就瞧见炎祈无比自然地三两下舔去手指上沾着的血液,明明一本正经的模样,却一下子崩了谪仙似的形象,倒像个哦,不是像,小徒弟正是妖。
无法想象自家师父举着一大块完整的熊掌开啃,又找不到现成的碗筷,炎祈一边惋惜一边利落地把熊掌斩做小块,保证每一块都肥瘦相间。连着串了十余串,好好腌制一番之后,炎祈打开最大的那个竹筒,厚厚的一层蜂蜜被抹上去,泛着琥珀的色泽。
岁寒峰既然四季积雪,要找可以用来生火的柴禾就不好办了。不过若用柴火,这熊掌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熟呢,还是自己的火好用,炎祈把串好的熊掌铺展开在一块刷了油的铁板上,右手托着铁板,掌心蕴了一团火焰。
铁板被烧得又红又烫,炎祈的手搁在下面,却没有一丝灼伤的痕迹。不多时,熊掌已经开始滋滋冒油,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烹饪熊掌的方法多以焖煮红烧为主,因为熊掌虽肥美,却十分难熟,幸而炎祈的火也不是凡火,烤制起来才不费力。
烤别的肉时还需多次刷油,可熊掌不必,更多的油脂被从熊掌中迫出,滴落在热烫的铁板上反而升腾出更甚的热意,一点点让蜂蜜的清甜渗入肉里,事先通过腌制藏在熊掌里的酱汁更被激发出来,深入每一处肌理。
时间差不多了,炎祈眼疾手快地伸手翻了个面,防止肉被烤得太老太干,另一面也烤制得差不多后,最要紧的一步才到了。
“师父吃甜的辣的?”炎祈一边抬头去问,一边撒了一把带孜然的五香调味粉。
烤肉和孜然可是绝配,沾染上了特制的调味料,原本就诱人的香气变得极有攻击力,仿佛无孔不入般裹挟而来,不给人拒绝的机会。
楚南泽惊讶地发现,他居然真的有了吃东西的。于是难免的,顿了一下才回答道:“我吃辣。”
有人喜欢沾甜酱的烧烤,炎祈则认为辣的烤肉才是最味美的,配着焦香正好入口。听了楚南泽的话,他不禁想到——师父果然口味也和我一致,一起过日子也不会有冲突,真好。
辣酱也是早早准备好的,拿小刷子在肉串上薄薄刷上一层就好,不能放的多了。
别的倒也罢了,辣一点更刺激,可熊掌本身的鲜美味道被辣味遮盖便得不偿失,暴殄天物。炎祈吃过各种野兽,当然知道不同肉有不同的滋味,烤制时方法也应不同。
烤好的肉串色泽油亮,红色的辣油只会更刺激人的食欲,所以当这一盘东西放到楚南泽面前时,不必炎祈开口,他已经拈着铁签子拿了一串,慢慢放入嘴中。
“师父,小心烫。”炎祈依旧托着铁板,手掌上的温度却降了许多,只拿温火留着肉串的热度。
烤肉还是趁热吃最好了。
熊掌在凡俗界是极难得的食材,被称作山珍,其鲜甜可以媲美最细嫩的鱼肉。而修真界的熊,比之凡俗界的只能更好。而烤肉的味道,主要取决于火候c时机c调味料,炎祈样样处理得妥当。
食材好,烹饪技术又不差,楚南泽当然会吃得很满意。
一口咬下去,表皮有点硬,口感是酥酥的,赫然带着油脂迫干后炸出的焦香,而丝丝缕缕的辣味更引得人大口咀嚼。咬破表层之后,锁在其中的肉汁混着蜂蜜的甜香迸裂在舌尖,一定能讨好最挑剔之人的味蕾。
熊掌因为熊日日的舔舐而无比肥美,并不干硬,反而更像是一种胶质,咬下去略微弹牙,然而入口即化,却又好比是特特剖下的鱼唇,滑嫩而不肥腻。
没有辜负炎祈的期待,久未进食的楚南泽几乎要把整个熊掌都吃完了。
说几乎,是由于楚南泽听见炎祈肚子咕咕叫时,手上拿着的那一串,伸到了炎祈的嘴边,“喏,总不至于,我还要让徒弟饿着肚子伺候我。”
炎祈右手空不出来,左手却能动,可他压根没想过用手去接,张嘴三两口就咬掉了串在铁签子上的熊掌块,然后就不再继续,反而道:“师父先吃,我稍候无妨。”
话音未落,他以左手在熊身上一划,剖下一块精瘦的红肉,直接塞在口中,不见嚼几下已咽进肚子。如果不是还要为楚南泽温着烧烤,炎祈定会伏下去,省略去手撕的步骤,吃得更快。
楚南泽:“”
等楚南泽心里百般滋味地吃完徒弟的孝敬,回过神来之后,徒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巨大的熊尸只剩下一半。茹毛饮血的徒弟,以前是生长在未开化的地方么?
吃饱的炎祈趴在寒潭边,脸凑向水面,张嘴大大灌了一口水,咕噜咕噜地漱了口,才咽下去。饱食过的兽会露出满足又懒散的样子,竟有些可爱,让楚南泽都忽略了旁边血淋淋的东西。
“不喜血食还又逞强?”楚南泽好笑地敲了敲炎祈的脑门。
炎祈茫然地抬眼看过去,“习惯了。小时侯吃不惯,事后总要漱口,后来就习惯漱口了,其实血腥味挺好的。”
在印象里,吃血食是正常的,总要拿水或野果掩去嘴里的味道才是奇怪的习惯。炎祈打个饱嗝,慢吞吞地解释:“山林里生火不好,会吓到猎物。还有,我幼年第一次捕猎,抓到一只兔子,想烤着吃,然后被闻着血气跟来的鬣狗抢了只有最强的猎手,可以享用最新鲜的肉,因为在抓到猎物时为补充消耗的能量,能直接下口。我是兽,不丧失野性方能活下去。”
楚南泽神色淡淡,“哦。”
炎祈总算知道被自己这么噎住的人有多憋屈了,他说了那么多,师父没一点想教训的?他想要试探一下底线,无论是修真界对妖修的,还是师父对他的。
楚南泽的回应是弹了一颗丹药到炎祈嘴里,顺便表示,“以后再去打猎记得给为师留点。”
不,实际上,之后一段时间,炎祈再去猎来的东西,基本进了楚南泽的肚子。炎祈才意识到,他吞下的丹药,就是传说中的辟谷丹,一个月可以不用进食了呢。
呵,野性?与其说野性不如说是战斗本能,多练练就成,想找后山的猛兽练手也没人会说,但是再在他岁寒峰吃得一嘴血,那就免了。楚南泽以为他家徒弟不是狼,而是白狐狸差不多,看着顶无辜,实际上小心思转得快着呢。
然而却没有恶意,只像是丛林中走出的狼,小心翼翼不想被驯养,又渴望有人靠近。
最讨厌心思弯弯转转的人,楚南泽偏偏容忍了炎祈的试探,大抵是因为傻徒弟的试探太明显,什么都摊到了他面前,做的是试探的事,却偏偏已经交付了信任蠢!蠢得可爱。
“你应该学得再狡猾一点。”楚南泽眯起眼,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愣住的小徒弟。
炎祈吃饱了容易犯困,犯困了便真的像没活过前两辈子一样,活脱脱的十二三岁。
他闷声反驳:“我有直觉。”
“野兽的直觉?”楚南泽毫无理由地笑了,低低的笑声含在喉间,连带的胸膛也微微震动。
炎祈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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