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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叁—有美人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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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卖到的时候,林初打了电话让外卖小哥帮忙带个一次性内裤上来,虽说有些不好意思,但小哥倒是答应的很爽快。

    外卖小哥是个三十几的男人,门开的时候,不经意一瞥,看到一个差点看作女子的好看男子把自己裹在床上笑得如逢春风,灿烂至极,旁边的床上凌乱不堪,而面前这个男子眸含春阳,笑容如蘸水杨柳,左手拿着装了衣服的塑料袋,一边拿过外卖,一边翻零钱包,脸上竟一层不变。

    “十四块五。”

    “零钱十五块好了。”

    “嗯谢谢。”

    “”

    啧啧啧啧啧啧真是世风日下。

    林初把衣服折叠放好,定的早餐买了不少,一时收拾不过来,桌子靠墙,为了方便两个人吃,只能把东西都摆到桌子一角,正在打开瘦肉粥的盖子,左手肘碰到了桌角最边角的一袋小笼包,手上的盖子还没来得及松开,眼看着一袋小笼包就要掉下来,他侧过身,看见桌子下方,一双骨架分明的手接过了热腾腾的包子。

    “啧,烫死了。”方森眯着眼,露出委屈的表情,把袋子丢到桌子中心。

    “矫情。”

    林初“夸”了一句,尴尬着把东西放好,回头去看他,正欲催促,却看见背对着他的林森已经褪去宽大的浴衣,背后的脊骨显现出一条平滑的弧形,他换上林初稍宽长的灰白色衬衣,转身就走过来,全然不理会床上那条折好的黑色直筒长裤。

    “穿裤子。”

    “出门再穿。”

    “穿着。”林初莫名固执,温柔的眼却看不出任何威胁。

    “”

    最后,方森坐到了桌子边,黑色的裤子显得双腿更加修长,狐狸一样的头发不停散下来,他一边吃,一边顾着头发,好不清闲。

    林初更是一面啃着玉米,一面望着他,愣是望出强迫症来,眼神不自觉瞥到一缕头发下若隐若现的颈子之下

    方森专注的趴在桌上和过于有嚼劲的油条分庭抗争,忽然左手中的头发一松,滑了出去,他一怔,又去抓,不料,左手手背上,应了狠狠一声。

    “别动!”林初不耐烦的声音飘了过来。

    “你干嘛”

    “我家猫的毛长了,先在你这儿练练手。”林初很不自然的解释,任谁都能听出不自在的意味。

    方森似笑非笑的顺从低着头,安安静静的放弃了油条,一勺一勺的抿烫舌的瘦肉粥,空闲出来的手捻着勺子在林初碗里搅拌,热气腾腾上升又消散。

    林初从没管理过毛发类的东西,连店里叫四点半的英短也是毛一长至遮眼,就赶紧抱去宠物店剪了。

    林初右手括着酒店里备用的黑色橡皮筋,左手一缕一缕的把头发编制于内,管住上面,又落了下面,抓了半天,这一把看起来乖顺极了的头发像一个个熊孩子拼了命的往手指缝儿外钻。

    可能是气氛尴尬的太安静了,林初才分心找了话题:

    “毕业后怎么会出国啊?”

    “我爸答应,只要我出国,就给我安排去名牌音乐学院。”

    “高中是时候明明连校音乐赛都没参加,你喜欢音乐?”

    “也不是喜欢,他一直想让我子承父业,我随口一说,他难得妥协。”

    “子承父业不好么?”

    “父业到没什么不好,我只是担心自己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那样的人?”

    “自私,自利,独断,绝情,决绝”方森停下手中的动作,自然的列举,像是在随意的评判着一个与之无关人一样。

    “”

    终于将长发束成一簇,林初别扭的用绳子系起来,略带歉意的说:“第一次,多谅解。”

    “我平时也不怎么扎。”他摸了摸脑袋后麻绳结一样的头发,勉强宽慰他几句,初学者嘛以后有的是机会练。

    饭毕,林初看着窗外雾蒙蒙一副要下雨的样子,皱着眉:“看样子要带伞啊。”

    “雨不大,你要出门?”方森换好鞋子,把换下来的衣服包成团丢到垃圾桶里。

    林初背对着看不到他,正在翻找包里的伞,有些遗憾的说:“我后天回临海市,有计划出去玩两天的。”

    “我陪你呗。”

    方森又开始发挥他的答非所问和自动忽略。

    “现在是天气的问题。”林初强调。

    “那咱们去看电影!”

    “我要去书店的。”

    林初并不是很喜欢看书,至少绝不看与自己同类风格类型的书,因为创作途中,即使一直才思泉涌,也会有那么一两次忽而就灵感枯竭,写出的文字断在一半,再加上他有一日一千字的习惯,强迫症会迫使他努力延续断到一半的故事,而有时看的书多了,就像走了很多条不属于自己的路,看了很多不是自己世界的风景,每每回到自己的轨道上时,总会忆起走过路上的风光,到那时,开出来的路就不全然是自己的路了。

    于是在书店,林初大多找的都是有些乏味的散文集,亦或者住满爱恨情仇的书。

    他想,方森大概不会感兴趣。

    “书店啊好啊,那去呗。”

    方森是完全不爱看书的,什么类型都不爱看,于他而言,书是这世上最为罪恶的东西,教科书更甚,满是“罪恶”的书店,他向来避而远之。

    s市书店不难找,两人搜了个最近的,走了两三条街,在一个拐弯处,进了一条人流多的步行街,一眼就看见了众楼之间最显眼的书店,复古的灰墙,黑色的瓦檐八角向外翘,每一角上挂着金色的风铃,左右摇摆,铮铮作响,红底金字的牌匾,瞩目的显现出“争才书店”。

    “你要不去挑一本。”

    林初捧了一本散文集坐在专供读者的楼梯上,取了两个布垫,方森稳稳坐着,百无聊赖的看着前面发呆,林初实在看不下去,打算撺掇他去拿本书看,什么类型的书都比他这样发呆好。

    “不不不,我肯定看不下去。”

    “那个专栏是放漫画书的,你好歹拿几本,我看你发呆我也别扭。”

    “你不是看书呢么,看我做什么”方森嘟囔了几句,极不情愿的去挑书。

    林初指引的专柜上全是花花绿绿,粉粉紫紫封面的漫画书。一个角落里竖着一只牌子,用幼圆体写了两个字——纯爱。

    方森向来对英雄主义漫画,以及江湖恩怨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于是着手抱了一堆纯爱栏下的好几本书,跑回原位。

    林初看他终于开始翻“书”了,心里满是吾家小儿初长成的骄傲。

    可渐渐的,他发觉越来越不对劲儿,方森那么个不爱看书的人,即使是漫画书也不至于让他这么开窍吧,他望着方森,看他在一旁笑得花枝乱颤,满心怀疑。

    “你看什么呢?”

    方森一怔,把书的封面掰直给他看。

    一行“林知森之木”的黑色星星字体映入眼帘,右下角还标了一条:万人入坑之作。

    “这这什么啊”林初眯着眼,撇着嘴,眼神略带嫌弃——这封面太丑了些,白色背景之上,两个修长男人的黑色背影站在一起互相靠着。

    “不知道,我还没看懂,一起看?”

    林初犹豫了一下,又快速翻了几页那本散文集,概括出四个字:枯燥乏味。

    “从头翻。”他命令道。

    林初把书放到一边,凑到方森旁边,终于两个垫子无缝连接到一起,方森白了他一眼,重新开始翻。

    “欸”

    “这个男的”

    “吔”

    “这个男的”

    “啧这个女人好讨厌!”

    两个男人看的兴致勃勃,林初还用他身为作者独一无二的文采,夸耀了一番其中一个男主的“重情重义”,方森极为配合的点了点头,复又夸了一会儿另一个男主。

    两人看得很起劲儿,书页哗啦啦的翻着,即使是漫画,用一目十行来形容也不为过,突然二人翻到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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