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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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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梁延续后代的方式残酷又温情,作为伴侣的两个人,只会有一个吃下朱玉丸,然后从此作为承受的一方孕育子嗣。大梁民风淳朴,而且生育孩子着实有些痛苦,所以大凡伴侣都很忠诚彼此,他们一起为了自己的小家而努力,把一生的爱都给了对方。

    因为知道来之不易,所以越发珍惜。

    杨中元说了这话之后,一直到他们回到东厢,程维哲整个人还有点恍惚。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杨中元已经吃过朱玉丸了,毕竟在普通百姓的意识里,只有定了亲事或者已经成了亲的人才会去领朱玉丸。

    而杨中元又是从哪里得到的朱玉丸,他是什么时候吃的呢?

    此刻的东厢一共只有他们一家人住,两位长辈跟徐小天都已经歇下了,东厢卧房多,所以他们是一人住一间的,倒也方便。

    杨中元见程维哲一路都在发呆,不由笑着对他说:“怎么?我吃过那药,你这么惊讶?”

    程维哲默默坐到厅中的椅子上,抬头认真看着杨中元:“小元,你是因为进宫,才吃的吗?”

    听到他这么直白便问了出来,杨中元目光闪了闪,却还是点头承认:“宫里的所有人,都吃过那个药,只除了除了圣上。”

    他简简单单一句话,程维哲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想明白了。

    为了保证皇家子嗣纯正,宫里的所有宫人都要吃朱玉丸,那是必然的。

    这么一想,程维哲突然觉得心口慢慢泛起疼来,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杨中元已经自己独自扛过了所有的事情。就算他从未见过别人吃朱玉丸,但是吃了以后到底有多痛苦,却是大梁每个人都知道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便觉得浑身难受起来,他看着杨中元,轻声道:“小元,过来。”

    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杨中元对于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或者说,他强迫自己不在意。

    “怎么了?”杨中元慢慢走到程维哲跟前,笑着问他。

    程维哲伸出双手,一把把他抱坐进自己怀里:“没什么,只是想抱抱你。”

    杨中元笑笑,伸手搂住了他的肩膀。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抱了很长时间,程维哲才问:“是什么时候?”

    这句话问的没头没尾,杨中元却马上就懂了,他顿了顿,却还是轻声答:“是第一年。”

    第一年,也便是他离开丹洛,被带进京的第一年。那一年杨中元只有十岁。

    一个十岁的少年,孤身一人在深宫之中,默默吃下了朱玉丸。当疼痛袭来的时候,他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孤单又彷徨。

    程维哲听了他的回答,抱他的双手更用力了,他恨不得把这人融入骨血之中,用尽全身力气维护他,保护他,叫他再也不受一丁点痛苦。

    “小元,那时候,疼吗?”程维哲哑着嗓子说。

    他觉得自己现在满嘴都是苦涩,眼睛潮潮的,就连指尖似乎都泛着疼痛。

    可他怀里的人却轻笑一声,修长的双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我那时候年纪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不是很痛的。”

    他声音好轻,仿佛一缕青烟,淡淡飘在程维哲心中,却叫他越发心疼。

    那怎么会不疼呢?许多人二十弱冠之后才吃的朱玉丸,也会难过一整个日夜,才能渐渐缓过来,更何况是年仅十岁c忍痛能力并不强的孩童。

    程维哲把脸埋进杨中元的怀中,静静听着他的心跳。

    他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以后都要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杨中元最好最舒心的生活。

    杨中元软软坐在程维哲怀中,他们两个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就连彼此的心,也都随之温暖起来。

    那些苦,仿佛都已经过去,却又仿佛还在眼前。

    杨中元回忆起那一年仲夏时节,他跟睿嘉帝君两个人躺在锦梁宫旁边的狭窄偏房里,忍受着难以抑制的痛苦。那种改变身体的疼痛,真的非常难受。

    一开始的时候,他顾忌着屋里还有旁人,并不敢大声喊叫,可是后来,那疼简直直冲脑门,令他什么都在意不了了。

    仿佛一夜之间,两个少年便改变了。

    那个时候,他们两个只是锦梁宫最末等的小宫人,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打扫擦洗御书房的所有东西,下午忙完了,还要来回穿梭于回廊之间,把那些精致的雕刻一点一点抹去根本就看不到的灰尘。那个时候,他们两个什么都不是,就连命也都不属于自己。

    开始的那两年,他的手总是很痛,因为要日日泡在水里,又没有药,冬日里染了冻疮,却也一日都不能休息,仍旧要沾水干活。

    而如今已经成为睿嘉帝君的沈奚靖,跟他做着一样的活计。

    说起来,他们两个也算相识于微末。

    所以后来睿嘉帝君一步步熬出头来,最终成为睿帝最爱的帝君,杨中元也从来都不嫉妒他。为什么要嫉妒呢?沈奚靖多么不容易才获得如今的幸福,他心里想的,只有恭喜两个字。

    他当时觉得,睿帝跟睿嘉帝君,是这世上最般配的两个人。

    而现在,杨中元紧紧抱住程维哲的肩膀,低声道:“阿哲,我现在觉得特别高兴,过去都已经过去了,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我们会一起努力更加幸福,对不对?”

    虽然程维哲不说,但杨中元却知道程维哲此时此刻,心里定然心疼他到了极点。

    这个人从小到大都处处为他着想,无论曾经经历过什么,杨中元却始终感谢上苍,让他刚刚降生到这世上时,就同这个未来的爱人相识,然后一起熟悉长大。

    杨中元说完这一句,也没再继续说下去,仿佛过了许久,程维哲才哑着嗓子开口:“小元,我想亲亲你,好不好?”

    好,怎么会不好呢?杨中元微微松开手,低下头去注视着程维哲的眼睛。

    那双漆黑的眼眸,到底隐藏了多少深情?

    杨中元被他蛊惑,慢慢低下头去,让两个人的嘴唇彼此贴近,然后交换了一个悠长的亲吻。

    八日之后,他们要住的主屋已经打理干净了。

    本来这栋主屋就是江家一直居住的,所以还是很周正的,只要重新上漆,修过横梁与屋檐瓦片,里里外外清理干净以后,顿时变得跟新房子一般。

    因为时间紧,也照顾泥瓦匠,所以在刷墙上漆的时候屋里放了好几个火盆。虽然是冬日,但此刻走进一楼客厅,却并不觉得寒冷潮湿,反而干燥温暖。

    周泉旭是个极爱干净的人,看着儿子们都忙着跑生意上的事情,便拉着韩世谦又对房子重新清理了一遍,这里也有段时间不曾住人,却还是要仔细打扫的。

    徐小天这段时间都是两个爷爷在带,所以跟他们越发亲近,等看到韩世谦十分自然地用洗干净抹布擦拭门柱,顿时有些呆了:“韩爷爷,原来你还会干活。”

    周泉旭刚好路过,听罢瞥了韩世谦一眼:“他凭什么就不应该干活。”

    徐小天想了想,道:“我总觉得韩爷爷比当时村里的教书先生还气派,看起来就很厉害很厉害,所以不应该干活。”

    周泉旭听了,哼一声,手里使劲搓着抹布。

    看他们一大一小这样子,韩世谦简直哭笑不得:“小天,爷爷以前自己一个人生活,当然会干活呀。”

    徐小天听了,眼睛里的崇拜简直没法隐藏:“韩爷爷,你太厉害了!小天好佩服你。”

    虽然知道这臭小子特喜欢韩世谦,周泉旭听了却也不太高兴,他撇撇嘴,拿着干净的抹布站起来,走到另一根柱子旁,飞快擦拭起来。

    他年幼时便四处帮工,后来进了杨家,做的照样是打扫的粗活。他擦东西的手法特别干脆利落,擦完之后柱子上连个水印子都没有,干净铮亮的,一看就是老手了。

    “小天快来看看,爷爷擦的这才叫好。”周泉旭得意道。

    徐小天很聪明,虽然年纪小,但是相当会讲话,他凑上前去看了看,见真的干干净净的,便吃惊叫道:“爷爷,你也好厉害,小天也好佩服你。”

    周泉旭听罢,心里舒服多了,他往韩世谦的位置看过去,却见他正含笑望着自己。

    他笑容温和,青衣翩翩,温文而儒雅,是周泉旭此生见过最出众的人。

    韩世谦这个人,但凡旁人见到,都要赞一句清雅。他是世家出身,从小修习茶道,早年遭逢磨难,后又避世隐居。他身上自有一番安然祥和之气,这种难以模仿的气质,总是生生把别人都比到泥里头去。

    刚认识的时候,周泉旭并不是看不惯他犹豫墨迹,他是有些自卑了。

    他一个大字都识不了几个的粗人,一辈子都在忙忙碌碌干活打扫,说实话,跟韩世谦根本没办法比。他心里头也欣赏韩世谦这样的人,可他却不知道怎么同他相处。

    所以他总是摆出一副不耐烦的坏脸孔,好保护自己仅剩的自尊。

    如今一路走来,他们两个熟悉了,他却也自卑中越发羞愧。这样对待韩世谦,并不是他的本意,如果可能,他也想同这个刚交上的朋友煮茶谈天,而不是这样针锋相对。

    周泉旭见韩世谦的目光那样清澈,仿佛什么都看穿一般,他顿时犹如炸了毛的猫,留下一句:“我上楼打扫去了,你们留在客厅好好干活。”就头也不回走了。

    徐小天茫然地看了韩世谦一眼:“爷爷怎么了?”

    韩世谦笑意更浓,他弯下腰去,用干净的手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发:“你爷爷哦,他在跟我们开玩笑呢。小天,爷爷对你这么好,以后要好好孝顺他,知道吗?”

    徐小天点点头:“恩,小天会听话的,会孝顺你们所有人!”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yani一c林小碗c依依然然c阿织c快剑追魂c爱丽丝的地雷。玉聊c温的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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