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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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是一个理智大过情感的人,我一直这么认为,但仔细去回忆,好像我的青春期也并非是毫无激情。

    我曾经轰轰烈烈地暗恋过裴佑安,尽管除了我和乐乐好像没有人知道,但对我来说,这是青春期一场盛大的兵荒马乱,我手持长剑和盾牌,在感情的世界里拼杀,我英勇而无畏,像一个战士。

    如果裴佑安没有给我回应,或许我现在只能将其称作一场无疾而终的青春遗憾,那个初恋般美好的少年会永远停留在我的十五岁十六岁甚至十七岁,然后死在十八岁,当做一份厚重的成年礼,去祭奠我死去的青春。

    不,青春是不会死去的,死去的是我躁动不安的心。

    但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裴佑安在十五岁砸中我的那天,选择背我去医务室,他在路上看到没有赶上公交的我,叫住我,然后载我回家,初雪时分我失败的告白作品,最终还是辗转到了他的手里,除了那封信他收下了,其他都都交还给了我,好像故意要告诉我他知道了一样。高一我破天荒进了培优班,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一坐就是近三年

    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但爱情是两个遥远的星球在互相致意。

    他给了我回应,所以故事变得不同了。

    我清晰地记得高三结束的那一天,我从考场上出来,外面阳光璀璨的夺目,阴霾了许久的天空陡然大亮,心情也好像是飞出了天际,我走出考场的时候,听见有人在大声的嚎叫,听见无数的欢声笑语,听见有人长吁短叹,许许多多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交织成青春最后的旋律,有遗憾和彷徨,也有梦和自由。

    裴佑安没有让爸妈来接他,在校外等我,那天我爸爸上班,我妈妈有个重要的开庭日程,我早上搭乘爸爸的车去了考场,我说考试完我自己可以回家。他们就没有说一定要来接我。

    我已经习惯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非常非常重要,重要到其他事情都可以暂时靠边的事,对她们来说都不过是很寻常的事而已。

    后来其实我自己也能明白,所谓的人生重要的事,其实根本没有几件,大多只有在很多年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能猛然惊醒,啊,那件事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而那一件事多数时候不是高考,不是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不是大学毕业的时候,不是接到公司offer的那一刻,甚至不是婚礼上互换戒指的时分。那些别人都认为重要的时刻会让你从心底里重视它,但大多数那只是一种仪式。

    真正重要的时刻总是藏在不经意的时候,它可能只是某个枯燥乏味的早晨,你从睡眠不足中醒来,看到该死的满是叉的数学卷子的时候,你下定决心把所有万恶的公式抄一遍,抄完之后发现并没有记住什么,所以更加沮丧,那一天是如此的乏味和可恶,但高考的时候可能因为那一天的沮丧后更努力的那几分,你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那一年数学卷子很难,你在分数上有了很大的优势。

    或许是某一天你在杂志上突然看到的一张照片,你觉得记者这个职业很酷,所以你高考的时候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在金融和医学师范这些热门专业中在后面缀了一个新闻学专业,因为分数线比你预想的高,所以你错过了金融错过了医学错过了师范,被那所大学相对弱势的新闻学专业录取了,拿到通知书的时候你可能还有些遗憾,后悔自己高考的时候没能多考几分。

    尽管这样,入学还是充满了期待,你发现记者这个职业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酷,但专业好像也不讨厌,你想就这样也不错。

    有一天你被迫参加了一个讲座,那个讲座是如此的无聊,你困得都睡着了,中途醒来的时候,显示屏上放了一张照片,那照片上是一张普通的流浪汉的脸,他在捡食一袋过期的苹果,你把坏掉一半的掰掉,好的部分吃了,把袋子里唯一一颗完好的苹果装进了脏旧的大衣口袋里,一个记者路过,就拍下了这个画面,如果这是一张单纯的反映人生百态的照片的话,只要配上文字在垃圾箱捡食的流浪者,就可以了。但读者是不会对这种无聊的新闻倾注太多目光的。

    或许可以加上点故事,老师说。

    然后问同学们你们觉得他为什么要吃掉腐坏的苹果,然后把一个完好的苹果小心翼翼地擦干净装进口袋里

    台下稀稀拉拉地回着可能他要留着当晚餐。

    老师笑了笑没有人关心流浪汉的晚餐是什么。

    他要留给他残疾的女儿,有人大声起哄。

    老师再次笑了,却是赞赏地点了点头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捡了一个完好的苹果要留给自己残疾的女儿吃,嗯,有一点感人。人是最无情也是最富有同情心的生物,可能报道出来,会有人因为同情去帮助她的女儿。这时候人们开始好奇这个流浪汉和他的女儿了。

    如果再了解到这个流浪汉其实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呢他年纪轻轻就败光了家产,然后一蹶不振,只能流浪度日,并且拒绝别人的帮助,又固执脾气又坏。

    这时候人们会觉得很生气,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他这样都是他活该。大约还是有一小部分人同情他,尽管他这样是不对的,但曾经遭遇过巨大的打击,也是情有可原的吧况且他还有那么小一个残疾的女儿。

    这时候记者又了解到,其实流浪汉并没有女儿,这个女儿是他在马路上捡的,在某个寒冷的冬天的早晨,他出去觅食的时候,在垃圾桶里看到了这个被遗弃的小女孩,她似乎快要死掉了,嘴唇冻得发紫,连哭声都没有了,他把自己破成好几片的大衣撕下来一块盖在了她的身上,然后抱她去了医院,那天是特大雪崩的一天,全县都在抢险救灾,医院空了一大半,留守的医护人员也是忙得焦头烂额,他抱着孩子在急诊大厅跌跌撞撞,终于有一个医生拿出听诊器给孩子做了查体,医生检查完松了一口气“着凉了,有点儿低烧,不是什么大事,我开点儿退烧药给你,快带孩子回家吧”

    对了,这个流浪汉还是个哑巴,他没有办法说话,只能从嘴巴里发出啊啊的声响,没有人去听他说什么,他数次把孩子塞给医生的时候,那医生严肃地看了他一眼“我说了,孩子没什么大事,现在到处是急危病人,你再这样干扰医护人员,我报警了啊”他沮丧地把孩子抱走了,他把孩子又放回了大街上,他想总会有人帮助她的,但他不放心,过了一个小时忍不住又回去看,那孩子还在那里,一双大眼睛睁着,好像知道了自己被命运遗弃了似得,茫然地盯着虚空,连哭都不哭。

    他终于还是把孩子抱回家了。

    有人问流浪汉为什么会哑巴,老师说他自杀过一次,喝的农药,但是喝下去就后悔了,抠嗓子自己吐了出来,自己给自己灌肥皂水什么的抢救,虽然没去医院,也没有死,只是被烧坏了嗓子。这时候似乎大家又不太讨厌流浪汉了,每一个挣扎活着的人似乎都显得有点儿可怜。

    有一个女同学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那他就这样把小女孩留在自己身边了吗老师点点头对,他忽然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上天想要给他一个女儿,而且他希望有个人陪陪他,他过得很孤独。

    有人忍不住说这也太自私了吧

    然后又有人接话至少没有让她冻死啊他起初也是想要帮助她的。

    这时候,就有了争议老师合掌一笑这就是新闻的魅力,你在不断的探知真相的过程中,民众的情绪会不断地被拉扯,很多时候,情绪不会只有一种,同情、怜悯、气愤、谴责有时候是同时出现的,如果你的报道稍稍有一点偏向,他们就会被你牵着走,你就在指挥一把无形的剑,有时候这把剑斩断的是恶的翅膀,有时候它斩断的,是受害者脆弱的神经。

    老师话锋一转你有多客观,就有多接近真相。

    你忽然觉得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攥住了你,所以你在毕业的时候在众多的橄榄枝中,选择成为了一名普通杂志社的社会调查记者。

    这些不经意的时候,总是需要很久很久之后你才能回味过来。

    就像那个十八岁的夏天。

    从牢笼里放飞出来的小鸟突然有了冲向蓝天的自由,一些人拘谨地不敢挥动翅膀,只试探着飞出笼子一点点,但那一点点都叫人欣喜。

    我就是那个很拘谨的人,我不敢太过放纵,不敢太随心所欲,很多时候听着别人青春里疯狂而肆意的举动,想起我的怯懦和犹疑,我都会狠狠地鄙视自己。

    但现在回忆起来,那一天好像万分的重要,虽然我的表现糟糕透了,但那是很重要的一天。

    我在万人的考场外紧紧地攥住了裴佑安的手,我冲他笑了笑,仰着头看他越来越高的身形,有些懊恼地扯了扯他,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陡然笑了,歪着头俯身把耳朵凑到我脑袋旁。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搞得愣了下,但没来由地因为他的迁就而觉得开心,我想我的笑藏都藏不住。

    我凑在他耳边,轻声说“我们去拍写真照吧”

    “嗯”他是不太懂这些的,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我窃笑,扯着他往外走,“拍照片啦学校后街新开了一家影楼,我们去拍套写真吧”

    他似乎皱了下眉,我忙晃了晃他的胳膊,“求求你了。”

    他眉眼终于舒展开,“好吧”

    大概很多少女都有过白纱梦,每次我经过那条街的时候,看见玻璃橱窗里那套蓬蓬纱的拖尾公主裙,我都觉得美得移不开目,我时常想有一天我穿上它是什么样的。

    其实那是一套结婚礼服,那套衣服是店里最贵的,我没有那么钱可以挥霍,但我真的很喜欢它,有一次我做梦梦到我和裴佑安结婚,我就穿着那套衣服。

    那天我拉着裴佑安几乎是跑着过去的,我把早早就准备好的存了很久的钱拿出来攥在手心,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敢走进去,那种年少的细微的自卑感让我觉得自己不配拥有这么梦幻的东西,每走一步都觉得像是美人鱼踩在刀尖上的舞步。

    裴佑安的微笑给了哦一点勇气。

    “您好我们想拍一套写真。”

    店员热情地请我们坐下,给我和裴佑安一人递了一杯茶,我之前来问过一次,小心翼翼的,青涩逼人。那店员还记得我,温和地问我是不是还是想要上次想要的套餐。我狠狠地点了点头,然后为我不需要再解释一大通而在心底里悄悄松了口气。

    店员给了我一份摄影师花名册让我选风格,我大致翻了一眼,什么都不懂的我最后让店员给我推荐了一个,然后我们去选礼服,我首先选了一套我心心念念的那套,我看着他轻纱若雾的飘渺质感,感觉像是触摸到了仙境的边缘,我很没有出息地再次笑了,或许我的笑显得有点儿傻,裴佑安摇头弹了下我脑门。

    他选了一套骑士装,一套黑西装和一套白西装。

    我挑了一套公主裙,一套红色旗袍和鱼尾裙。

    我们去化了妆,然后去换衣服,我和裴佑安从相邻的更衣室出来的时候,看到彼此都忍不住笑了。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裴佑安,他本就成熟的气质因为换了正装而更显的稳重,他像童话里走出来的优雅王子,我抓了下他的手,才敢确定是他。他拿手捋了下我鬓角的头发,垂首笑道“很漂亮。”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他不像是第一次谈恋爱,真的很会哄女孩子开心来着。

    我不会穿高跟鞋,那天摇摇晃晃地总站不稳,大多数动作都靠在裴佑安身上。

    我很不习惯镜头,每次一对着镜头就摆不出动作和表情,浑身僵硬地仿佛被僵尸附体了。

    摄影师最后大约被折磨得没了脾气,只说“你放松,不要紧张,照片后期我会帮你修的,都没关系,别紧张,来,笑一个。”

    从影楼出来的时候,我有些沮丧,总感觉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完美,所以很遗憾。

    有种搞砸了多年梦想的那种感觉。

    裴佑安带我去吃了烤肉,我们坐在韩式烤肉店里,他低着头专注烤肉,然后摆在我面前的碟子里,我拿酱料蘸着吃,然后拿生菜卷了肉递给他,他就着我的手吃了一口,我的手指触摸到他的唇瓣,温软的触感让我仿佛沾了心魔,一下子坐立难安起来。

    那种没来由的悸动让我觉得心里慌慌的。

    我们一直到晚上才回家,他送我到楼下,我们站在楼道里告别。

    临别的时候,他忽然弯腰亲吻了我,隔着昏暗的夜灯,他的眼睛带着笑意,漆黑而明亮,他说“等以后拍真的婚纱照的时候,我们再拍一遍这个。”

    我舔了舔嘴唇,似乎没懂,又似乎懂了的点点头。

    他骤然笑了,抱了我一下,“那就这样说定了。”

    我回到家的时候,躺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我咬着手不敢相信这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我们牵了手,接吻了,拥抱了,我们去拍了写真集,他说以后我们结婚的时候,再拍一遍。

    一下子一下子就做完了好多。

    我趴在床上给他发短信,我说“刚刚答应的不算,你都没正式跟我表白。”

    我咬了咬下唇,第一次觉得自己挺硬气的。

    他隔了几秒钟回了我“我爱你,想一直一直爱下去。楚楚,我不是太会说话,饶过我好不好”

    我心软了,一下子就软了。

    或许他太了解我了,故意示弱呢

    可不得不说他真的很高明。

    我一下子就投降了,“好了,我答应你。”

    他说的,我什么能不答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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