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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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生自马上下来,入正门一路脱着自己的衣裳。从冠冕到方心曲领的朝服,到达正房时,他只剩里面薄薄的常服,胳膊手却是抓满了。

    璐姐儿站在门边,接过他的冠冕和朝服,又递给他一件干净的常服。

    “竟是连着几步路都忍不住?”

    长生摇头:“忍不住,朝服穿着倒是好看,不过从上到下硬邦邦的,还不如盔甲舒坦。”

    璐姐儿望着他脸上那道不再明显的疤,还是心有余悸。本以为平定了北夷,将他们赶去与罗刹国作伴,大越就再无后顾之忧。

    哪曾想,北边安生了,东边不安生。

    大越东边靠海,从西南腹地到海岸线,这一片自古来说着一样的话,用着一样的文字,就连更朝换代也未曾有过。凭借着大海,千年来大越东边并无大敌。

    可谁能料到,弹丸之地的东瀛倭寇这几年竟然连番侵犯。而刚通过武举的长生,则被分到了做云州监军的姐夫名下,被带去前线。

    那年两人已经定亲,她挥泪送别未婚夫,再回来时,等来的却是一杆满是血的红缨枪。再与倭寇交战时,长生冲入敌军生死不知。

    娘和宜悠姐都劝她改嫁,可她却不信邪,披麻戴孝苦等着,没过几个月,前方传来好消息。东瀛国内战乱,都城平安京一排排的木房子,被长生烧得渣都不剩。

    再回来时,他脸上就多了这倒疤,用太刀留下的疤。

    “又走神了,我不站在这,不会再添疤痕。”

    成亲五年,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已经四岁,长生也因为屡次立功而被拔擢为京官,跟在裴将军手下,颇得其信任,可她还会时不时从噩梦中醒来。

    “我没事,只是想着二弟今年大婚,该选哪家千金?”

    长生系好最后一颗扣子:“这事得看娘和姐姐,依我看,娶媳妇不能娶太高门第的。”

    “哦,你还对娶媳妇很有想法?”

    “那是自然哦,我的意思是说,娶妻娶贤惠,就得以夫人为榜样。”

    璐姐儿开心的笑起来,虽然长生跟个木头似得,而且还是武痴,太听他姐姐的话。但宜悠姐对她也很好,这点并不矛盾。

    最重要的是,他并无一般朝廷命官那种“全家我最大”的臭脾气,他会温和的顾及家中每一个人的情绪。人常到严父慈母,到他们家正好反过来。他从舍不得对任何一个孩子发脾气,没办法她只得担当起教导孩子的责任,拉下脸训斥。

    “恩,我也找了下各家小姐,到时我听娘和姐姐说,若是漏掉什么再补上。”

    “你看着办就是。”

    虽然这般说,但这天下午两人还是去了不远处的主宅。这些年常逸之的生意越做越大,不过他从不吝啬于银钱,每次都把赚得一大半无偿献给朝廷。

    不仅献给朝廷,每次他找得理由还特别恰当。比如感激圣上出兵,保云州免受倭寇侵犯啦;再比感激圣上仁厚,官道通畅造福天下万民啦。

    总之就是边拍马屁边网上献,得了银子又听到夸奖的圣上能不高兴?起初他还当常逸之如此做,是为被他一贬到底的常家开脱。后来见常家三顾茅庐,他都死活不回族谱,圣上也只觉得此人格外解风情。虽然不能授予常逸之官爵,留下卖官弼爵这让人诟病的话题,但他对常逸之身边的人却十分信任。

    比如穆然,做为常逸之的大女婿,他就被圣上信任有加,等廖其廷再次晋升后,空出来的职位便给了他。再比如长生,战功卓著,又有常逸之在刷存在感,他的仕途很平顺。

    当然其中受益最大的要数穆宇,虽然陈c王c常三家权贵下去后,寒门开始抬头。但平心而论,寒门艰苦的环境,与大家族里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泡在文化人里长大的还有差距。

    穆宇很聪慧c读书很用功,可他缺少了前辈的指教,最终堪堪列一甲最末。但考得好,官不一定当得好,穆宇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长得好文采也可以,凭借那张脸,他以二十五岁的幼龄坐上了中书舍人的位置,那可是如今下放做巡抚,眼瞅着熬到年龄就能入内阁的裴子桓曾做得位置。

    兜兜转转,一家子人都有了各自的归属。几股势力拧成一股绳,在这越京城中不算显眼,但也无人可欺。从农耕家族到官商新贵,别家三辈子不一定能忙完的事,这两家不到二十年就全数做到,当真印证了那句:

    “乱世出英雄。”

    宜悠脱口而出,三十多岁的她受到了时光的格外优待。与李氏不同,她受得苦要少很多。而且日子好的时候她还年轻,各种药膳方子补着,如今她整个人容光焕发,身材因多次生产而丰腴些,简直让穆然爱到死。

    “冻龄”的宜悠这些年没有横向发展,纵向以她的年纪也不可能,她往深了看。在做官太太后,她没有整日沉浸在喝茶赏花中,而是常去铁先生家串门,跟着她学习各种古籍。

    开始还枯燥,后来铁先生给她想出个法子:看话本小说。不单单是《西厢记》那种爱情话本,更有《三国演义》c《世说新语》等长短篇的故事。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美艳依旧,可多添了一份雍容。

    一天几个小故事,学好了后她回府讲给孩子们听,母子四人就这样一般成长。至于四人?是因为除了胜哥儿之外,她又生了一儿一女,是对龙凤胎。这对龙凤胎,堵住了那些要往府里送丫鬟的人的嘴。

    “姐姐,你说我是英雄?”

    虽然在外面沉稳,但是宜悠面前,长生还是那个孩子。

    “我说的是穆大哥,我觉得弟弟的亲事不宜太高,再高点咱们就太显眼。不如就章家二房的这闺女吧?”

    章家向来出文官,章家二房并不袭爵,也无大官员。虽然常逸之是个商户,可满京城谁不知道,人家家风好,还有钱,更有一大堆人帮衬,儿子还帅!

    所以李氏与常逸之生下的小儿子,是许多人眼中的乘龙快婿,甚至比宜悠的大儿子胜哥儿抢手。

    “好。”

    李氏当场拍板,本想速战速决,可云州传来消息,老太太死了,沈福祥也跟着去了。宜悠再次赶回去,沈家如今不同于往日,宜悠偶尔帮下忙,族中的祠堂也越修越好。

    在二叔公口中,她听到了事实。沈福祥是后悔了,可他还是割舍不下亲娘。老太太死后他情绪爆发,多年劳作,一口气没上来就去了。

    “求仁得仁,既然他为人孝顺,这般做我看不过眼,于他而言却不一定。”

    沈福祥的一生为老太太二活,如今随老太太而去,总算是上天全了他这般母子亲情。至于他的后悔,宜悠不知道。在他死后,宜悠求得知州大人同意,将他的名姓记录在云州孝子贤孙簿上。没有过分美化,也没有说什么不好听的。只是真实的记录他这个人的生平,至于众人理解或鄙夷,那却是她无法预料之事。

    办完这一出后,未过几个月,赶在年前,新娘子进了门。喧天的锣鼓声中,宜悠与穆然住在客房内。

    “二十年前,也是这天我嫁给了穆大哥。”

    “一眨眼都二十年了,我老了,宝贝儿却是一点都没变。”

    穆然搂住小媳妇,宜悠突然在她的发丝间找到一根白发,捡起来她挑出穆然的一根白发,缠在一起打个结。

    “白头偕老,恩?”

    “恩。”

    视线淡出,四合院内一片红红火火,锣鼓喧天中透出出一个家族的生机勃勃。

    未来谁都无法预料,飞黄腾达或乡野村夫,都是一种人生。锦衣玉食和粗茶淡饭也都是存活于世,活得高兴不高兴,在于你有没有遵循自己的本心,有没有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努力。

    这一世的宜悠却可以肯定地说,她努力了,与身畔白头偕老,是这一生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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