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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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靳夜的脸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牙印。
林夏呲牙咧嘴的笑了笑,露出了两颗洁白晶莹的小虎牙,看着可爱极了。
看得靳夜心里一动,嘴里却道:“行了,夜已深沉,你还是先休息吧,我不吵你了。”
林夏真的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
目送他离开,简单梳洗了一下,就睡下了。
第二天吃了早饭,靳夜出门了,林夏便坐在书房里上网。
点点女生网已经成立了半年,而公司也将网络和实体联系起来,陈清作为小说的主编,在网站建立起来之后,迅速升值了。
成为了网络和实体这两块的总主编,旗下有不少主编和责编。
陈清虽然对网络小说不是很懂,但她人聪明,学习的很快,加上林夏劝她很及时,从网络小说论坛里了解网络文学的很多特点,所以在点点女频成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身份,并且做的还不错。
而琉颜作为她旗下的一员大将,自然也在上面挂号了。
而自她入驻以来,女频首页就一直挂着她的名字。
上面写着琉颜最新力作——《锦绣》。
书名很文艺,内容也是琉颜一贯冷静的风格。
《锦绣》没有《谋尽天下》大气,也不像《小富即安》那样质朴,像它的名字一样,缱绻而华丽。
这是一篇宅斗文,是琉颜继权谋文。种田文之后的又一力作。
将高门大户里面的宅斗情节。以及古代大家族里的规矩写的丝丝入扣。让人看着就觉得严谨。
打开点点女频首页,入目就是粉红色的页面,她的名字和书籍在右侧稍微偏下一点的地方推荐。
点开书,就是新书《锦绣》的页面。
她是侯门嫡女,却识人不清,误将狼人当亲人。
最后落得远嫁他乡,客死异地的下场。
重活一世,她要改变命运。护住家人,一世锦绣。
文章并不长,也才二十多万字的样子,下面的书评区却已经开始闹翻了。
被她置顶的几篇长评已经有一百多楼了,林夏随意的翻着。
1楼:果然还是颜大的书看着有感觉,没有考据过的书像小孩子过家家,看几页就没看下去的欲望了。
2楼:楼上的说的很对,为了颜大特意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下幸福了,以后每天都能看到颜大的更新。比等实体好多了。
3楼:等颜大的实体等的我花儿都谢了。
4楼:你们别这么说大大嘛,她写书的速度算是很快的了好吧。偶是颜大的脑残粉。路过
5楼:你们都歪楼了,我是来替楼主正名的。楼主的评论写的很好,文采斐然,作为颜大的书评,很适合。
6楼:偶是楼主,嘿嘿,颜大已经私我了,说这本书要是出版了,会把偶的书评印上去呢。偶居然能和颜大的书近距离合影,各种兴奋g
7楼:啊啊啊,楼主你好幸福啊,人家也要
8楼:楼上的淡定,你要能写出楼主这种集古诗散文骈体文于一体的长评,相信颜大也会私你的
9楼:8楼的是坏人,画个圈圈诅咒你
因为没有多少时间,所以写这本书基本上都是在空间里面写的。
虽然省了林夏不少功夫,那段时间林夏却各种精神恍惚,都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在空间里面写文休息,休息写文,如此反复,这才有了这本《锦绣》。
现在文文已经二十多万字了,手里也只有二十多万的存稿了。
林夏是打算将手里的存稿用完,然后直接出版,并不打算在网络上将文章全部都贴出来。
这点也和陈清商量过。
将存稿搞定之后,林夏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累的不行,可外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动,菲佣劳拉还奇怪为什么她睡了一觉之后,越睡越累了。
看了下书评区,回复加精等等忙活了一会儿,然后将所有的存稿定好时间,便打开了书架。
她是一个作者,更是一个读者。
一个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看的文章多。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吟。
如果你不爱看书,自然感受不到书中的乐趣,也自然写不出让读者喜欢的文章了。
反正加盟点点之后,公司送了个高v的账号,里面还有10000块钱的点币,目前来说,想看什么书都没有问题。
而现在,她正在追一本清穿小说,书名——《清穿记事》。
上次她在书下面留言了,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回复。
点开那本书,翻了翻书评,发现下面有了一条回复。
琉颜:“绯大,我发现,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合起来就是琉颜绯毓呢。哈哈,文章很温馨平淡,偶很欢喜,加油~”
琉颜绯毓,流言蜚语。
绯毓:“谢谢,很有缘,原本想叫琉颜的。”
看到这条回复,林夏有些惊讶。
她虽然不说像张爱玲,郭敬明等等这么红,可在内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吧。
这本《清穿记事》的作者居然没有听过自己,还打算叫这个名字,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她看书也算是比较挑剔的了,这本书她可以找出很多缺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情节不多,故事太过平淡。
这本书这本书,没有其他小说中的曲折起伏,勾人心魄。欲罢不能的感觉。
比如小说中必要的三章一个小高潮。五章一个大冲突。还有人物的脸谱化,事情发展进程要适中,不能太流于生活等等之类的。
其次,很多地方描写的有些生硬,不够生动。女主很普通,缺点一大堆,有点女孩子的小清高,善良。喜欢优秀的男子。会有点阿q,会反省自责,但通常也会故犯。
不过对这个,林夏倒是能够理解。
女生嘛,立场总有那么点点的不坚定。
至于男主么?总感觉她把四四写的太温情,没历史上那么冷酷铁腕。在林夏的感觉中,历史上的胤禛应该不是这样内敛而温柔的男人。
最后,也是文章的硬伤,那就是每天更新的字数不够多了。
就算是她,用琉颜这个名字。每天都要写3000字,不敢轻易的请假和断更。不然。等着她的就是陈清的小皮鞭和小黑屋。
当然,即便是缺点一大堆,在文章的内容方面,她倒是比较满意。
里面有写她喜欢的诗,词,佛经,曲子,文章很符合作者的标签,种田文。
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没有太多的宫斗宅斗。
关于阴谋和勾心斗角的,很多地方都被作者一笔带过了。
一本书看下来,林夏总能感到淡淡的温馨,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浅浅微笑的美丽女子,始终用她那样的一颗心,包容这一切。
淡淡温馨,淡淡情。
刷新了一下书架,发现这个作者居然又断更了。
林夏无语了,这都断了快两个星期了,到底干嘛去了嘛,都不和读者说一声,太伤心了。
心里抱怨了一通,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忙碌的很。
若不是有空间,要不是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她不也一样要断更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想着,心绪也平静了很多,在自己的留言下面又写了一条,“是嘛,太有缘了,会保持关注的,一一~”
这本书没有更新,林夏便回到了首页,找到清穿的标签,点了进去。
现在正是清穿文大肆流行的时候,她喜欢看清穿,但却没有想过写它。总觉的面对这段历史,她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写文的感觉。
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确是没有发觉,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
想了想,林夏翻开了写着玩的文件夹,里面都是些无聊时候写的文。
看着看着,林夏那股迫切开文的心又淡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双开了。
这本书后面的稿子都没写完,小号又被陈清知道了,要是见她又开了一本书,只怕会发飙。
这样想着,林夏打开大纲,看了下《锦绣》最后一章存稿,接着它写了起来。
还是先搞定这一篇文吧。
不过,宅斗可真是累人!
她死了多少脑细胞,才让文章看起来富有逻辑,没那么小白。
阅历,真的很重要。
这种文章她虽然写的出来,却很艰难。一章3000字,要写三到四个小时,可能还是不适合写网文。
实体书一本也就20多万字,所以斟字酌句的没关系。
可网文随随便便就是上百万字,这样的写字速度,还真是伤不起。
所以,还是写无节操小白文比较好,就像《穿越之钱多多》,50多万字,写的很轻松。
看着文档里面的那本《重生之女配》,林夏勾了勾嘴角,等这本《锦绣》写完了,一定要把这本女配文发出来。
无节操小白爽文,姐要来啦!
上午写文,下午靳夜就回来了。
这晚上,两人并没有留在靳家,直接回了纽约州。
之后靳夜回了曼哈顿,林夏则回了布鲁克林区普菲尔中学不远处的那栋小公寓里。
三天后,公寓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时光荏苒,你不是当初的你,我也不是当时的我。
可是,任光阴流逝,眼前的这个少年。
一如初见时那个他,温润如水。
眼里波光潋滟,如水般温柔。
ps: 在实验室站了一天,事实上,我快废了,呜呜呜呜,求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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