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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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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们因为各种各样或无厘头或偶然的原因撞上,却也因为无数或狗血或平淡的原因分道扬镳。

    我和慕桀是,九方黎和朵湘也是。这种纠葛,我们曾经在某个时刻都不以为然。

    “怎么可能?”“不会的。。。”

    于是在纠葛来临的时候我们手足无措,徘徊犹豫在自己的选择里。

    但至少这一天,我什么也不知道,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过客销声匿迹到似乎没有出现过。

    九方黎也的确是一个懂得伪装和隐藏的人,前一秒刚回忆完自己的故事,下一秒他依旧可以若无其事地抓着你嘲笑。

    “如果你的智商辨别不了好坏的话,就乖乖呆着。”

    他把我刚刚挑好丢进袋子里的一个苹果拿出来,随手丢到一边,伸手把我推到身后。

    见他如此自然的动作,云淡风轻的表情,不禁嘟囔,“你智商高。。。你全家智商都高。。。”

    “骂人的话,拿出你对抗官逐杭的性子来。你是只小野猫,不是死兔子。”他头也不回,依旧神态自若。

    我忌讳别人提起官逐杭,但是听他脱口而出这个名字,我不觉得不舒服。

    而且,我莫名地忽略了我不想听到的部分,选我喜欢的低声驳他,

    “你才是死兔子,你全家都是死兔子。。。”

    我听到他低低的抽气,不敢看他,盯着地上的砖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扭紧袋口,拎在手上,转身拉起我的手,眯起眼睛看着我然后邪笑,

    “我说你的智商,真的只适合吃饭睡觉,剩下的事。。。”

    他的手微微攥紧,“你就都别管了。”

    然后拉着我走走出果蔬专区。

    跟上他的步子,我的眼神又开始飘忽,“不用我管?你以为我不想安乐死啊,可是他不放过我。。。”

    他停住,“我是说,把剩下的事都交给我。”

    我看着他的坚毅,我从没想过会有人愿意替我承担下一切,那一刻我的心头像撑起一片天,晴空万里。

    可是下一刻,“你的脑子。。。真的是考出全校第一的那个吗?”

    我想我感动得太早。

    他轻笑,走出一两步又顿住,“对了,还有一样东西没有买。。。”

    “什么东。。。哎,你慢点走。。。”

    “红枣。”

    “你买那个干嘛?”

    “补血。”

    细想之下脸红,低着头跟着他走,忽然一下撞上他的背。

    正打算开口质问,他却突然疾步冲了出去,袋子里苹果c西红柿散了一地,不可抑制地滚向四周。

    看着他跑出了老远的身影,我愣在当场。如果我没有看错,刚才他跑去追的,是个女生。

    我不知道我该干什么,出去追上他,我以什么资格?

    还是先收拾起地上的东西,尽量忽略几个顾客的鄙视和看笑话?

    右脚轻挪了一步,很快收了回来,算了。

    我曲着腿蹲下,捡起只剩下一个苹果的袋子,抑制着颤抖,一个个收回袋子里。

    身穿橙色蓝色相交工作服的工作人员都站在一边,嘴角挂着明显的蔑视和责怪。

    我硬着头皮不注意这些,不去想刚才的女生,收拾好所有的东西,九方黎还是没有回来。

    我却忽然想起,我的身上没有钱,是他硬拉着我出来的。

    我很是不好意思的走向收银台,“小姐抱歉,我的身上没带钱,这个还给你们。”

    本来拉出抽屉准备收钱的收银台小姐听到这话,皱了皱眉头,一把从我手上抢过东西,碎碎念道,

    “没钱逛什么超市,长得漂亮就把自己当偶像剧女主角了?还在超市搞分手,糟蹋人家东西,现在的学生都在想什么。”

    我尴尬地在所有人的眼光中走出超市,我从没有这样出过糗,因为我维护我仅剩的自尊和骄傲。

    至少我要在官逐杭以外的地方过得潇洒,让他不能以任何理由嘲笑我。

    久而久之,这样的自尊就变成了习惯。

    我晃晃悠悠地走了很久才到家,亏得是身上有钥匙。

    在阳台上,我继续躺在躺椅上,心里有些混乱。

    我奇怪地发现,萦绕在我脑海里的不是刚才周围人的嘲笑,而是九方黎冲出去的背影,挥之不去。

    我烦躁地喘气,那个女生是谁?九方黎似乎很紧张她,然后抛下我一个人。

    是啊,又抛下我一个人。

    我自嘲地笑起来,人家凭什么守护着你?你充其量是个责任。

    天色就在这样乱七八糟的思虑和猜测中变得漆黑,我已经在躺椅上动也不动地呆了一个下午,身体已经僵硬地有些发麻。

    我审视着我对他的感情,然后结果我却不敢接受。

    喜欢?我有多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在慕桀离开以后。

    我想起很久以前,我们还在小山坡上的时候,慕桀给我讲起他父母相爱的故事,说,“妈妈因为那枚戒指爱上了爸爸,爸爸是第一个送她戒指的人。官袭,第一个送你戒指的人,你也要好好珍惜。”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慕桀在偷偷地存钱,为了那个摆在专柜里的果冻戒指。

    第一个送我戒指的人,是那个下午,九方黎的水晶戒指,现在还躺在我最珍贵的盒子里。

    当时我以为我会错过那个第一个人,而再遇上他,我以为是缘分。他一次次地救我帮我,像一道光束,那种关怀是和官翊一样的存在。

    可我现在却惊觉,他不只是我的光束。若有一天他从我生命里走开,连理由都不需要有。

    我们的交集,源于偶然?还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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