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1章 三生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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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佩戴丝巾,红c橙c黄c蓝,都是她喜爱的颜色,长款c短款c厚的c薄的她都有。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丝巾都陪伴着她。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爱系丝巾。璐说她喜欢被风一吹丝巾飘起来的感觉。
自从与男友枫恋爱后,璐变得爱笑了。身边的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感情中。
知道枫爱吃饺子,璐就早早地起来去菜场买回饺子皮c猪肉c芹菜,然后开始剁肉c做馅c包饺子c煮饺子,最后,将下好的饺子放进保温饭盒里,拎着出门。
寒冬的清晨,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影,即使脸被风刮得通红发痛,手脚冰冷,她依然固执地站在枫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只为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吃上自己亲手为他做的早餐。
知道枫患重感冒发烧,璐就连夜打车去他家。由于晚上出租车不好打,急得她直落泪,终于,她打到了车并接枫去了医院。车上,司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很难遇到这么真挚的情意了,尤其是爱情。不经意的一瞥,见眼泪从枫的眼角滑落
由于深爱着对方,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可婚期越近,璐的心情越是不安。她决定找枫谈一谈,哪怕是赌注,她也必须赌一次。
当她徐徐地把从不离身的丝巾解下时,看见了枫一张无比惊恐的脸,虽然他强行让自己平静,可他的慌乱还是没有能逃过璐的眼睛。
那是一个布满紫色疤痕c让谁看了都害怕的颈,一场大火虽然让她死里逃生,可留给她的是无法改变的伤痕和淡淡忧伤的眼神。
“以后不要戴丝巾了,我喜欢真实的你。”过了好久,枫把她拥入怀中。以后的日子,璐再也没有戴过丝巾,枫依然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可每每都会听见别人在看见她时不经意的叫声和诧异的眼神,璐很受伤。
众目之下掀开伤疤给别人看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泪水一次次打湿他们回家的路。心头的伤终于让璐无法承受,她选择了离开。
她重新系上了五颜六色的丝巾,系上丝巾的璐很美,被风一吹像夏天美丽的蝴蝶。
城就是被像蝴蝶般五颜六色的美所吸引的。当璐再一次解下丝带,她没有想到的是,城脸上是意想不到的平静:“我早有心理准备,从第一次看见你时直到今天,你都一直没离开过丝巾,我就知道了,只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宝贝没事!任何伤口都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我喜欢看你系丝巾的样子,真的很美”
璐看出了城眼中的两个字:怜爱。
从此,璐的丝巾越来越多,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塞满了整个衣柜,那些都是城给她买的,无论逛街或出差,只要看见漂亮的丝巾,城都会如获至宝地买下。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别在伤口上撒盐,每个人都会有伤口,不管是心里的还是身体的都需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
每个人心灵深处都会有一个禁区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不掀别人的伤疤,不揭别人的痛处,给别人留点自尊和空间,会发现自己也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感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陪我们白头到老,有些人让我们成长,有些人让我们怀念,可只有一个人可以陪我们走完一生,而那个人就是我们身边永远保护我们心灵禁区的人。
(一)
这些天总是病着,自己知道不打紧,但病怏怏的样子连自己都会厌烦。
总是会在梦里惊醒,醒来又忘梦见了什么,可分明泪水还挂在脸上。一连几天都在梦里见到你,我最亲爱的祖母。叫我奇怪的是,祖母的身后还站着他。一个当年疯狂爱着我却又背离我的男子。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想来是如花的年纪。我很长的时间是跟祖父祖母生活在一起,享受着世上最好的爱,过着最纯粹的生活。
那一年的夏天,不知怎么会遇上他。也不知他怎会对我一见钟情,穷追不舍整整一个盛夏。现在想来,那个夏天的我应该是很幸福的。
他很帅,有些拽拽的出现在我的世界。笑时,如阳光清澈,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让人有些许的着迷。
也许是我的不屑与清冷刺激了他,以后他像幽灵般尾随。每次加班很晚时,他都会在街前灯火下,单腿斜骑着单车,等我。
每到这时,周围女同事都会跑下楼跟他打招呼,说我很快会下来。然后,气喘连连跑回办公室里来,兴奋不已。说,文子,好帅哦!像齐秦!
我那时却是不认识他的,也不知他的名字。他也不曾死缠烂打,只是经常跟在我身后,陪我上班,下班,一付死不罢休的模样。
我的冷漠终于在有一天让他爆发,他说,他爱上了我。我不语,想拒绝,却又不舍开口。我说,去见我祖母,她同意,就行。
他果真去见了我祖母,不知怎样的缘分,祖母竟是欢喜的。那一天的黄昏,好像比平常美,那一天的家里,笑声比平常亮。
他叫成,是一个消防军人,不是我以为的无业游民。他是爱我的,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常说。我总是后知后觉,亦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
成休假的日子,我终是忙碌的。忙的没时间去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成总会约上他师姐当参谋,给我买粉底,买口红,买好看的花裙子。
我享受着这样的爱情,享受着他的宠溺。总会以为这就是爱情,总会以为这就是天长地久。我喜欢平淡的爱,如细水长流,以为他会陪我把风景一一看透。
要回部队时,我去送行。成以为我会生离死别样哭泣,没想到,我很平静。有时我会也恨自己,为什么不像电视剧里那样一路哭喊追着火车去跑很久。我那时很瘦,人高,腿也长,跑个公里路应该是不成问题。
真是该怪自己,也该恨自己。接到成第一封家书时,反复看到落泪。他说那天分离,他一路哭红了眼睛。他说,他不舍分离,如少了魂魄。他说,他是风筝我是线,飞多高总是我说了算。我还是恨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理智,只是回信告诉他,我等你。
总是不擅长表达,也不擅长做告别。总是个实心的女子,为什么那时不会说,你是风儿我是沙,为什么那时不会说,我会一路跟你到天涯。
终于有一天,等来了分手的消息。他说我不爱他,这段感情里,他付出了太多,有些累了。
我茫然了很久,也痛苦了很久,三天没吃东西,偷偷哭泣。写回信给他,寄到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信里没说什么,只两个字,同意。
就这样选择性失忆的忘记了他,就当从没遇见。取一大叠的书信和照片,放在盆里,慢慢看着烧成了灰。从此,天各一方。
(二)
今天中元节,给祖母送些纸钱。总是会惦念她老人家,怕她在另一个地方,过得不好。整整八年,祖母常常出现在我梦里。她不舍得我,我亦不舍她。
相依为命,胜似母女之情。不管怎样,这份深情也是无以为报。靠在祖母坟前,好像听到祖母的念叨,她说,能原谅的就原谅,能忘的就忘了罢。
一直倔强,隐忍且不肯原谅。这就是我,一个傻傻的孩子。成在结婚前一天曾见过我。他说要跟他师姐结婚了,那个和他一起为我买东买西的女子。我竟笑了,但不知是笑什么,大约是笑我自己。
那个女子跑到乌鲁木齐那么远的地方去陪他,是男人总会动心。他说,那时他很寂寞,他说,他希望去探望他的人是我。
我还是不会落泪,自己在他面前生生的把嘴唇咬出了血,只是为了忍泪。我说,挺好,祝福你。说完大步跑掉。他在后面喊,文子,我恨你,你从未爱过我!
我,落泪,如断线的珠子,扑扑掉在地上。我想说,我爱你,只是你不知道也未曾感到。
再后来的一天,从他母亲口里得到他牺牲的消息。两年了,从不想听关于他一个字,在我心里,他已死去。
他果真是死了这样突如其来的噩耗差点让我昏倒。他母亲说,他心里是爱我的。娶她,是在负一个男人的责任。
我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恨他,跟我背离。还是恨他,为什么不好好活在这个世上。
十几年后的今天,我来到他的墓前。守墓人问我是谁,我说,是朋友,一个很好的朋友。守墓人说,除了他母亲,没有女人来看他。
我捧一束百合放在他墓前。我望着他的照片说句,成,我来了。今天我化了精致的装,穿了彩衣,是你喜欢的样子。你说我太喜欢黑色,整天躲在黑暗里。
我来了,好久不见。蹲在墓前,好像他就在我身边。放声哭泣,第一次守着他哭了。我说,我好恨你,我恨你。是你让我心痛了那么久,就因为我不会说,我爱你。
我抱抱你的墓碑,如抱你。告诉你,别为我担心,我过得很好。他也很爱我,如当初你爱我一般。
临分别时,拜托守墓人,好好打理成的墓地,他是爱干净的。给守墓人放下一条烟和几百块钱后,他爽快的答应了我。让我放心,他会尽心打理,给重新描描墓碑的字,给好好粘贴他的照片。成,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打开手机,放一首齐秦的《大约在冬季》与你,“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把眼角的泪拭去,不知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这是他那时最喜欢的歌,常常让我唱给他听。今天我又唱起,不知他能否听到。我来了,不再是那个青涩无味的女子,曾经那样的骄傲,骄傲的忘记了对他说,我爱你。
听说,你曾经那样的爱过我。我说,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也是那样的爱过你
他们浪漫地相爱,爱得那么投入。彼此都说,你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
他们幸福地结合了。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人都说,结婚七年是个坎。她曾经那样的自信,说自己绝不会遭遇“七年之庠”。
但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夜之间,她成了怨妇,见人就说他是个混蛋,因为生活这么幸福,他却身心俱已出轨,有了婚外情人。
她跟踪他,找到了他们幽会的地方。闯进门去,抓了一个现形。她愤怒地冲上去与情敌拼命,可他,却拉着情人的手一同离去,头也不回。
她愣住了,眼泪都忘了流。
三天后他回到家里,平静地提出离婚。理由出奇地可笑,说是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她气得冷笑,却无话可说。他说他愿意净身出户,只要自由。她咬牙切齿地说,休想!
她是爱他的,何况他们还有孩子。她想他也不过是一时的新鲜劲儿,一会儿就过去了。她想让他知道,她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人。她打算拖着他,让他回心转意。
一天,换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机掉到了地上,心疼得捡起来一看,屏幕一片黑,不显示信息了。
这是七年前恋爱时,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直很珍惜地使用,也从来没想过要换一款新式的。
维修部的人像收到一件珍稀的古董,检查了半晌才告诉她,排线坏了。用了七年的手机,连零件都配不上了,没有维修的价值了。
她感慨万千。七年来,这款小巧玲珑的手机,方便她与他的联络,多少情话是经由它来传达的。
而今,时过境迁,她的这份纯洁的感情和这款落伍了的手机一样,都早已变得不合时宜。岁月无情,爱已成空。就像这款手机,已没有了维修的价值。
她把手机放进包装盒中,泪光晶莹,将它放进垃圾箱里。就像把她曾经的爱尘封起来,沉入心灵深处的海底,让它永远安眠。
她由此想到她和他的婚姻,既然没有维修价值的手机应该扔掉,那么已死去了的婚姻呢还有苦苦挽留的必要吗
她买了一款粉红外壳的新手机,屏幕超大,功能齐全,漂亮而时尚。
她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办手续吧!
那天黄昏时分,他们平静地分手。她独自回家,神情宁静。漂亮的手机挂在胸前,提醒她一切将重新开始。她轻松地走在回家路上,如释重负。
婚姻如手机,若有补救的价值,就应该努力争取;如果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就不必再费心费力地维持。她从容的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放爱一条生路,也是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能够拥有幸福的机会。
初恋时,她喜欢一个男孩,爱得死去活来。
男孩的父母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请她来家做客。当她进门后,他父母的脸色却阴了下来。
一顿饭没吃完,她便逃也似地跑了出来。
男孩追上去,低着头,很无奈地说:“爸妈说,你的个子有点矮”
初恋,成了她心头永远的伤。从此,她把所有精力放在工作上。不过5年的时间,她就从普通业务员升到科长,再升任经理。
这期间,她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打交道,也有过很多追求者,但没有一个人能打开她紧闭的心扉。
她出差,照例穿上细高跟鞋,每天穿梭于大大小小的展览会。
晚上回到宾馆,迈进电梯后,她整个人都累瘫了,尤其是双脚,酸疼得要命。
第二天早晨,她刚刚醒来就听到有人轻轻叩门,是他,这次随她一起出差的同事。
他手里拎着一双鞋子,红着脸说:“穿上它吧,舒服。”没有多说一句话,他便急匆匆走了。
那是一双休闲棉布鞋,时尚可爱。她试探着把脚放进去,尺码刚刚好,感觉无比舒服。
这么多年,她的鞋柜里永远都是高跟鞋,各种款式的,却从来没有一双平底鞋。是初恋的旧伤未愈,还是要时刻保持完美的形象连她自己也说不出缘由。
她从包里翻出一身休闲衣裙,正好配上这鞋子,轻轻松松地出门去,心里荡漾着一缕春风。
展览会结束后,主办方安排大家一起游玩。每到一处,他总是跑去为她买各式鞋子,有用来爬山的,有适合在海滩散步的,有可以搭配长裙的。
不管款式如何变化,他选鞋的原则始终不变,就是让她穿着舒适。
一路行来,她的心渐渐被这些形形色色的鞋子征服,被这个心思细密的男人征服。
也许,她之前所有的孤独c泪水,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天——终于有一个人,不在乎她飞得高不高,只在乎她飞得累不累。
她决定和他牵手,因为,爱情真的不需要“增高”。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
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
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
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
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
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
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
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
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一世
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也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他好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通常不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女人失去了自由,男人失去了生命。
当她看着他倒在异族人的刀下的时候,她哭了。因为那一刻,她的心真正的碎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看见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但是他无法做什么了,因为他死了。
不久,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虽然他们相爱,但是他们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
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生,既然这辈子没指望了,还是等下辈子吧。鸟没有眼泪,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叹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
过了一会儿,神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飞走了。看着他的身影,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干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着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
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向海底,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
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
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送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终于可以在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句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地错过。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他恨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爱着他。
他快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
她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地流逝。
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然凝固。
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地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
在她筋疲力尽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轮回
时光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千年的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一直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姻缘。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另一个心爱的人。
有一天,她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项链送给了她。她把它挂在脖子上。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拼命地向外跑着。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
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原来如此!
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朋友还在等着她。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融化了,从琥珀中冒出一个气泡——那是他在松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不用问他怎么样了,就算没有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消失。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大火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神哭了。她和男朋友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惟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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