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第六章 一探误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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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元大都皇城,虽没有大秦天京的皇城那般金碧辉煌c寸土寸金,但也是极尽奢华,有“草原金城”的美誉,上代汗王孛儿只斤·□□在大都建成后不久便仙逝,坊间传闻是纵欲过度,曾有一夜御十女的壮举。上代汗王死的仓促,未来得及立储,只能由额和尼尔也就是其妻子弘吉剌·其其格代政。弘吉剌·其其格或者说当今的北元女皇帝颇有效仿曾经的中原女帝齐姜的意思,杀伐果决,把北元治理的铁板一块,并且这十来年不断学习中原人的行政和军事制度,厚积薄发,这才有了与大秦一争天下的实力。
大都皇城兴圣宫,是北元六皇子苏图的寝宫,在北元女帝大力提倡移风易俗的情况下,宫殿摆设也颇有中原的风格。苏图是□□汗王第三个儿子,最是与世无争,颇有点中原道家清静无为的意境,在崇尚勇武的北元一直被认为是异类,但是他却有个好母亲。
此时兴圣宫正殿内共有五人。
“陆地枪仙?好霸气的名号啊!”发言的不是别人,正是这座宫殿的主人,六皇子苏图。
跪在地下的则是从临安城归来的祁靖c祁康及古象雄三人。
“属下无能,请皇子降罪。”作为三人中最有话语权的祁靖,知道这个主子可不像外界传闻那般与世无争,他的野心或许比他的母亲,北元最尊贵的女人都要高。
“无妨无妨,既然得不到最好的鼎炉,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对了,后日我要拜访一下准噶尔部的两位那颜,你们帮我准备一份见面礼吧。”苏图喝完手中从中原搜刮来的雨前龙井,起身回内殿去了。
主子一向与准噶尔部不对路,如今这是什么意思?
堂下三人相觑一眼,也离开了,他们当然知道,兴圣宫的内殿是何等的香艳,不过他们都只有一个脑袋。
——
大秦历三二五年永宁八年,雨水。
古道商於,位于南阳郡c余杭郡与晋陵郡三郡交汇之地,是一条重要贸易通道。道上本应是商车不断,络绎不绝,不过如今络绎不绝是真,不断的却是逃亡的难民。
富人大户,达官显贵,家底殷实的,走在大道上,贫苦百姓,寒门子弟,一脸穷酸相的,只能走在路牙子上,不公平但很合理。
“这他娘的什么世道,有钱就能走大道,都逃命了还分个屁的贵贱!要不是爹娘哭着求我,老子早跟那帮北元蛮子拼命了!逃,能逃哪儿去!”
“穷有穷的开心,富有富的烦恼,活着就好,有钱人和死人就吃不到我娘给我做的馍馍。”
“你这人怎么一点志气都没有,那个谁不是说过什么‘王侯酱菜,宁有种乎’吗?”
“······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管王侯酱菜是啥酱菜,咱要有志气,读了那么多书,总要有用得到的地方吧!”
“你读的都是小人书······”
“姓袁的,信不信老子让你从我马车上滚下去!”
“见过穷的仇富,没见过有钱的还仇富,你是个人才。”
“嘿嘿,那是,算你小子有眼光,我爹娘都这么说。”
“······”
“我去!真香,什么味儿啊,快!姓袁的快看!前面那个发粥的娘们真标致!”
“怎么,我的李大少爷,从仇富的读书人变成了爱美的伪君······”
袁姓那人将头探出马车窗外。
一探误终生。
“真他娘的美,不过我爹娘肯定不喜欢一个厨娘,算了算了。喂,姓袁的别看了,姓袁的,袁晋罡!”李姓大少拍了一下名为袁晋罡的少年文士的脑袋。
袁晋罡回过神来,瞪了李姓大少一眼,看了看自己这身破旧的衣裳道:“秦风,有好看点的衣服没,借我件。”
李秦风看鬼一样的看着眼前这个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知道这个长着一张白净脸穿着一身穷酸文士样的少年最不喜欢自己施舍给他东西,爹和他爹也一样,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真是一家子怪人。李秦风人虽说粗野了些,但是有些心思自然也看的透彻。
“有,兄弟开口,要多少有多少!”李秦风大笑道。
李秦风命下人取来一件浅绿深衣式袍服和一双红边厚底重台履,让袁晋罡换上。
“我滴个乖乖,老子最讨厌长得比我帅学问比我高还比我能打的,不过姓袁的你例外,哈哈哈!”李秦风看着眼前换过衣服焕然一新的好兄弟,竟然有种女儿出嫁的错觉,等等,女儿?
“好了,姓袁的,勇敢的上吧,咱男人关键时候千万不能掉链子啊!老子给你压阵!”李秦风说完就把袁晋罡踢下了马车。
袁晋罡又回头瞪了一眼一脸坏笑的李秦风,正了正衣冠,缓步走向那位让自己一探误终生的女子。
那位女子穿着洁白围裙和洁白袖套,一身白衣,纤尘不染,面前一口大锅,正在给排队的“难民”布施发粥,怪的是这些“难民”里有衣衫褴褛的乞讨者,竟也有锦衣玉服的官宦子弟,难得的是逃亡路上还能这么和谐,有些诡异,袁晋罡再看一眼自己的衣服,竟有些不伦不类,第一次见面会不会不妥,或许也不是第一次呢,袁晋罡想到了那场大火,那个一身红衣身影摇曳的女孩儿,摇摇头,心想,不会的,只是像罢了。
等等,怎么是红配绿?
回过神来的袁晋罡不由得抚额,心里想等到了天京不把李秦风的头塞进柿子里我就不姓袁!他的审美实在是······
马车上的李秦风打了个喷嚏,思嘱莫非是爹娘想自己了?
袁晋罡静下心看了看有些冗长的队伍,心里盘算着是要排队还是直接上前开门见山,看的身后不远处的李秦风一阵恨铁不成钢。
这时人群前方一阵嘈杂,袁晋罡不用看也知道,定是某个纨绔子弟与人发生了冲突,大秦安稳了三百多年,养出了不少不学无术c只知欺男霸女的蛀虫。
果不其然,前方人群散开,一个面色倨傲的富家公子哥和一个涨红脸的精瘦庄稼汉,公子哥身后还站着一帮凶神恶煞的鹰犬,但是看得出庄稼汉会些拳脚,所以没有落得下风。
袁晋罡听围观的人说似乎是公子哥排队的时候与手下人聊天对董小婉言语颇为轻佻,董小婉自然就是那位一探误终生的罪魁祸首了,排在公子哥前面的这个精瘦庄稼汉就与公子哥理论,可人家是什么身份,自然听不得一个下贱的庄稼汉指着鼻子说话,两帮人这才打起来。
袁晋罡心里又在盘算着这时候出头会不会让董姑娘注意自己,如果遇到硬点子怎么办等等。这时,又是一个熟悉的力道踹在屁股上。
“你他娘还是那么墨迹,书读多了有个卵用,这么好的机会还不上,要老子拽你吗?”踹人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为富又仇富的李秦风。
就在李秦风教育袁晋罡的时候,前方人群又发生了骚动。
那个面色倨傲的富家公子哥手下有好几个狠角色,用真本事三两下把庄稼汉放倒了,眼看庄稼汉要遭殃,一个啃黄瓜的老头出来三两下放倒了公子哥那帮人。
“大陆起来,别给老夫丢人。”黄瓜老头自然就是陆地枪仙孙无终,这不身后还跟着两个吃瓜少年和少女,为了掩人耳目,发财特意将恭喜“打扮”了一下。
“大陆哥,好久不见啊,咋不在家里种黄瓜打铁,跑来这里领粥当难民呀。”一贯凉薄的发财杨辟谷也不忘记调侃两句。
从言语中不难推断,吃瘪的精瘦庄稼汉就是孙无终在丹徒县的二徒弟王大陆了。
王大陆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有些不好意思的朝孙无终和发财抱了一拳,看着面前脸色有些不善的公子哥,沉默不言,就这样对峙着。
“原来是个犟骨头,我喜欢,姓袁的,看来情敌不少啊。”李秦风有些欣赏地看着王大陆。
袁晋罡拍拍屁股上的脚印,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富家公子哥身后的一个身影道:“是啊,而且后台都不小呢。”
那位富家公子哥看着身边倒地不起的家奴,面色阴冷地道:“一群没用的东西,连个老头都打不过,还不如和老不死的一起死在临安呢。”
“少爷,老爷已经为国捐躯,就算他生前再对不起你,死者为大啊。”富家公子哥身后一位灰衣中年人看着眼前的少爷,目光带着怜悯。
公子哥面目有些狰狞道:“别跟我提那个老不死的,现在我是你们的主子,要是你们还承认自己是陆家的狗,就给我咬死前面这几个乞丐!”
灰衣中年人叹息一声,走到公子哥面前,朝众人作揖道:“今日对不住了各位,在下临安陆离楼,还请董姑娘搬到别处布施,这里让我们了结一下私人恩怨。”说完陆离楼单脚瞪地,地面立马凹进去一块,旁边围观的人群胆小的,立马作鸟兽散,只留下些胆大的或是自认为有本事的想继续观望。
厨娘董小婉不知是见惯了这种场景还是怎的,不为所动,端起两碗粥到旁边的凉棚底下自顾自吃了起来,并招呼恭喜过去。发财疑惑不解,怎么自己这个小媳妇竟认识面前这个天仙似的厨娘姐姐,只能屁颠屁颠跟在恭喜身后。
陆离楼见董小婉不为所动,似是想到什么,但是又立马打消了自己的想法,确实有点不切实际,他转头望向庄稼汉王大陆,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颇有点欣赏开解的意味道:“我和你一样都出身贫寒,多亏我家老爷赏识,才有了今日,或许你不知道寒门之人往上爬有多难,就算你武功再高,若不能登榜破阵子,终究只是被人踩的命,江湖永远是朝廷的江湖,得不到所爱之人是小事,丢了小命可就什么都没了。”
王大陆咬着牙摇摇头道:“我王大陆是个粗人,这辈子只会打铁种庄稼,不懂前辈说的寒门之人,更不懂什么是往上爬,我只知道国要亡了,家要没了,我老家那些当官的听说元蛮子要打来了,早跑没影儿了,大家都慌的没边儿,多亏董姑娘,她做的饭吃了就安心,就算明天元蛮子打来了,我都敢抡起锄头就上,所以你们可以侮辱我,但是绝对不可以侮辱董姑娘!”自始至终,王大陆始终看着地面,都没敢看过一眼董小婉。
不远处的李秦风听完王大陆的话大声叫好,说道:“说得好,一个小小的庄稼汉都比你们这些蠢货明事理。”说完,拉着袁晋罡走上前,有意无意挡在王大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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