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一辈子的欢聚,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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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分,两公分,三公分,眨眼之间自己就由蚂蚁一般大小的微型尺寸一下子变成了十公分大小。
而此时的张劲松灵魂仿佛经历了无数个世纪的洗礼,一切的过往一切怯弱一切的苦涩一切的痛苦都在这场漫长的洗礼中化为了虚妄。
“记住,你现在尽管已经很强了,可你依然不是李相欢的对手,现在你只有利用我传给你的念力收敛自己的气息,你是凡人,气息虚弱,只要你运用好我传给你的念力,就能长久地压制自己的气息,我与李相欢在月华殿争斗了十万年,双方都耗尽了毕生的修为,不过这家伙归元大圆满,始终要略高于我,不过我估计他也到了最后的极限,所谓强弩之末,已不复原有的力量,可尽管是这样,你依然不是他的对手。我将我十万年的念力传之与你,我的精魂自然也就此溃散,这本《璀璨三界卓越之技能编撰》又名《三界经典》是我师父璀璨真仙的传世精血,你要善管善习用于正道我的心愿了矣”
随着一个女子的话语在心中缓缓地隐没,张劲松心中最后的一道欲念也随之就此溃散
“彩铃!彩铃!你怎么了?彩铃!我等了你十万年!你为何如此的狠心!你的精魂呢?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了!彩铃!啊——”
突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咆哮声传来,小家伙的整个识府空间突然间摇摇欲坠。
这时一道黑色漩涡兀自出现在整个识府的最中央部位,一个半米高的巨大黑影显现了出来。
黑影一共是八条腿,身上却长满了无数只手,无数只手数也数不清,而这些手如今正抓向识府空间的四面八方。它狰狞的面目张牙舞爪,那种丑恶之态令人生厌,怪不得这个彩铃姑娘拼死也要逃避对方。
不过这个空间也就这么大,直径两米,半径也就只有一米左右,而这家伙的每一只手都有半米长,感觉就好像大章鱼的触手一样很快就充满了整个空间。
尽管张劲松位于整个空间的边缘,可要想躲过每一只手的抓捕,实在是太难了。
转眼之间,就有两条手臂朝自己所在的方向伸了过来。
“我会找到你的,就算是死我也会找到你的,彩铃!你回来,你跟我回来!我错了,我不该背着你加入魔族,可我也是没有办法,我不是辛默子的对手,我恨他每天都将你拥在怀里,我恨啊——彩铃!你别丢下我不管啊!彩铃!”
“我会找到你的,不管你躲在哪里!尽管我双眼瞎了,可我能感受到你的气息,除非你真的已经魂魄溃散”
李相欢真的是害怕了,他为了《三界经典》已经与这个彩铃姑娘争斗了十万年,十万年来,他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了,眼看这个彩铃姑娘已经被自己逼到了穷途末路,可是,他做梦也没想到两个凡人修士竟然刺破了自己的九阳护体真气,使自己体内修炼了数百万年的轩辕玄功——六芒星光阵瞬间破溃,逃出体外,最后竟然被一个凡人小孩用那种打野兔的法比枪打爆了自己的六芒星光阵。
真是后悔啊!他李相欢修炼了数百万年,想不到最后竟然落得只剩下了一具元灵出窍的下场。
不过,他也终于体会到了《三界经典》功法的恐怖,这个彩铃姑娘要不是依仗《三界经典》中的《蜉蝣剑法》,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为了破掉这门蜉蝣剑法,李相欢不惜动用了自己修炼了数百万年的《六芒星光阵》将其彻底困住,然后使用轩辕玄功与其对耗体内的元灵之气。不过这一战下来自己就耗费了十万年,眼看就要将其击败,《三界经典》就会到手,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他李相欢恨啊!为了这个彩铃姑娘,璀璨真仙的这个亲随弟子,他可是下了血本,本来要是没有辛默子这个人横空出世,彩铃怎么会被别人蒙骗,他又怎么会无奈投靠了魔族。落到如今这种下场。
这个凡人少年他竟然敢用枪对着自己的《六芒星光阵》击射,要是在以往,像这种人类的小孩他挥挥手指就可以灭杀千万。
他李相欢走到如今这一步,全是辛默子和彩铃这两个贱人害的,他真的是恨啊!恨这个世道的不公,恨这个世界的残冷!
凭什么他辛默子一出道就是九阳之体,凭什么他辛默子就可以步入修罗圣殿进行修炼,而他李相欢同样是九阳之体,为什么却被圣光使者拒之门外!
他李相欢恨啊!
如今在这个小小的凡人小孩体内,他竟然毫无办法,与彩铃仙子争斗了十万年,他已经是油尽灯枯,跟彩铃仙子一样,他现在也只剩下了一道强烈的执念,那就是他必须要耗尽自己毕生的修为,也要击杀掉这个凡人小孩!就算是死,他也要找到彩铃仙子,如果彩铃仙子死了,那他活着又还有什么意义!
他宁愿步她后尘,也好九泉之下破掉自己的心魔。
“彩铃!彩铃!你在哪里?”
眼看触手就要抵达张劲松面前,张劲松紧张地缩紧了自己的身体。
可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就好比一场殡葬的礼花,这具恐怖的身体表面突然间爆裂开来,
“噗!”
“噗!”
“噗!”
一声紧接着一声,先是手指,然后是手掌,手臂,大腿,身体,最后是这头怪物的狰狞的头颅。
最后“嘭——”地一声巨响之后,所有的一切一瞬间就飞飞湮灭了。
“叮铃——”
一把小巧华丽的匕首落在了张劲松的面前,望着这一切,张劲松整个人都顿时就怔住了。
“怎么,自爆了?”
“唉!为了一个女人,你这又是何必呢?不过,你这样子也实在是太丑c太吓人了,换做是我,就算是死,可能也不会同意吧!”
张劲松自嘲地笑笑。
危险既然解除,张劲松终于喘了口长气,然后望着面前这把小巧华丽的匕首,一开始还不敢用手去碰,只能围着这把古怪的匕首仔细地观看起来。
在匕首的一侧,两颗华丽的文字清晰可见——“欢聚”!
“这是什么意思?‘欢’,自然代表的是这个李相欢吧,可这‘聚’字是什么意思?‘欢聚’这两个字连在一起,意思倒蛮好理解,不过可以这样将他们连在一起来解释吗?”
张劲松云里雾里,一脸懵逼。
看了半天,匕首依然一动不动地悬浮在自己面前。
“好吧,看你可怜,那我就收了你吧。”
张劲松慢慢地将手伸向匕首精巧的手把。在差不多接触到手把的那一刹那,匕首欢快地避让开了。像一条鱼一样地闪到了一旁。
“咦——,你还能跑啊!”
这一下可把张劲松吓了一大跳,心里顿时打起了一阵鼓点子。
“小家伙,还能跑!”
很快张劲松就意识到自己是真的碰到宝贝了。
既然这东西能跑开,自然就不会有危险了,所以张劲松就大胆地开始捕捉起这把匕首来,好在现在这道空间竟然没那么暗了,他现在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空间所有的区域了。
可令他感到无语的是,为了抓到这把匕首,他竟然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甚至就连外面发生的一场人熊大战都差点被他错过了。
当自己终于将匕首抓住的一瞬间,匕首就没入了他的体内,那一刹那,他仿佛有种被人强奸的感觉,自己竟然迭起,一下子就射掉了。当然,如今的张劲松也不过是一种气态,真实的那种事是不存在的。
可尽管是这样,他还是隐隐地感觉到了一丝不妙,可当他再想将匕首逼出体外时,竟然,传来了这样的一道意念:“占有了奴家就想把奴家扔掉,你想得美!”
“我的天,奴家?这个世道”
张劲松真是哭笑不得。
与此同时,一只三米高的黑熊,从几十公里之外的丛林疯狂地赶往废墟方向,这是一只刚刚进化之后的黑熊,就在乌蒙突破的当时,这只普通的黑熊也莫名其妙的突破了,原来两米左右的身高一下子就蹿到了四米,熊掌更是坚硬了一倍有余,全身的肌肉毛发都突然增大增粗,额头上还长出了两只奇怪的肉角。
这是一只活了漫长岁月的成年母熊,它甚至就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活了多久,反正在这片丛林里它一直谨慎地活着,而且孕育过无数的幼崽,它将它们一个个养大,一个个看着他们变成这片森林的王者,他甚至还孕育过一只庞大的棕熊,那是一只公熊,成年后身体就像一座小山,人立起来达六米高,葡行时身高也超过三米,它在它面前就好像一只幼崽,这只棕熊长大以后就只在月华殿废墟周围生活,人们都称它为月华殿棕熊,到底是怎么怀上这只棕熊的,就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只记得它有一次经过月华殿废墟突然就昏倒了,等它醒来之后就莫名其妙的怀上了身孕,后来就生下来一只棕熊,而且它的这个儿子生下来之后它就大病了一场,它满以为这个儿子可能都活不过满月,因为生病期间它不但喂不上奶,而且也不能捕猎,可是,奇怪的是它的这个儿子生下来刚刚三天就能够猎杀大多数丛林里面的小动物,比如山羊野兔等等,而且效率很高,竟然每天都能够给它带回来一点食物,这让它在最艰难的时候活了下来,一个月后它病癒,它的这个儿子身体几乎都赶上它了。不过它们母子在一起生活了很久,后来它发现,它的这个儿子简直是饥不择食,不管是遇上什么猎物,它总会想法设法将对方吃掉,而且似乎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样子,只要有食物,它就算一天吃到晚也不会停下来,三岁大的时候每天它都要吃掉十只成年森林黑羊外加一只森林野猪,而且,它从来就不会剩下食物,它猎杀的猎物任何一只都会吃的连渣都不剩,甚至就连毛皮和骨头蹄子牙齿包括野猪的獠牙,几乎连地上的血迹都会舔的一干二净。幸好这片雾光森林里面森林黑羊和森林野猪都相当丰富,否则它都担心这么吃下去不久就会将它们赖已维持生计的森林黑羊和森林野猪吃个精光,好在雾光森林面积很大,里面的食物也相当丰富,不但森林黑羊和野猪的数量不计其数,还有独角黄鹿c地松鼠以及许多数不上名字的大量小动物,甚至除了这些,还有数量不菲的狮群,丛林豹和山虎灰狼等等,不过对狮群丛林豹山虎和灰狼群这些危险物种,除非是万不得已,以前的母熊是不会去觊觎它们的,因为这些家伙不但成群结队,而且很难击杀,往往会经过艰苦的激战才能分出胜负,这种风险母熊孤单一个是绝不会去冒的,甚至还必须有意避开它们,以免受到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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