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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2章 达尔富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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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

    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 同时百发百中, 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就算有天分, 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 这是现实,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这也是现实,1v2c1v3的事情, 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 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所以, 现实是, 在他们反应过来, 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几发的时间。

    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必须留活口, 还是死活都可以,不过, 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犹犹豫豫。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所以她激发得很快,就像是电脑程序,跑得熟了, 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忘了害怕,只是最纯粹地在跑,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

    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噗噗两声,轮胎瘪了下来,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这时,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将子弹上膛。李竺不管他们,眼神快速掠过人群,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而且没有‘吐舌头’),手指压下果断击发,一声抽响,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过她以后,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而且,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也最有威慑力。杀掉头领,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在冷兵器时代,这也许是对的——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现代枪械的动能,只要击中躯体,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

    可惜,敌人并不是npc,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他们迅速四散开来——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队友之间走得很疏,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三四个人应声倒地,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满面的诧异之色,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好像她会邪法一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

    枪管在发热,她已经杀了五个人,但却毫无感觉,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不过,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在前进——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如果是平民,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是根本无法思考的,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枪再说,但老兵就会知道,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他们有二十多个人,分开来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把人通通干掉,那样射击精度很差,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只要他们越靠越近,进入射程以后,终究能占据主动。

    事实上,现在他们分开来,开始往前跑了,她就已经瞄准得很吃力了,500米外瞄准一个相对静止的目标,冲一群人扫射,这都不是很难,一个在高速奔跑的目标呢?这就不好说了,有汗珠从李竺的鼻尖落下,她瞟了手表一眼:刚过去不到一分钟,她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

    她瞄准,扣下扳机,连发三枪都落了空,黑人跑起来真是很快,而且她也有点慌了,手更因后坐力发软,李竺调整了一下,再扣一发,人数应该是二十多个,仓促间她数不清,但这群人真野,她杀了这么多个,他们明显慌了,却还是很凶,依旧在往前冲。

    又倒了一个,李竺手心发麻,刚才涌上来的肾上腺素效用渐渐褪去——而且她扣了多少发,就等于是被人打了多少拳,轻微的恐惧感开始涌上,这也是本能反应——已经有人开始举枪了

    有那么一瞬间,李竺想闭上眼,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她其实挺感谢现在的忙碌的,至少能让她有事要做,别去思考近在咫尺的死亡,这种事——想必是越想越怕的。但她自然不能,她绝不会束手待毙,必须得拼到最后一刻,人至少要有这么点心气劲儿。

    但她就要死了,总有一部分的她正在想,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否就像是生命中那些让人遗憾的意外一样,最终,你也只能学着去习惯和接受?人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想放弃希望,但现在她能祈求什么,从一开始她就不活在电影里,比起落入敌手受尽折磨,也许在这里被乱抢打死,已经是她最好的结局。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想起父母,想起朋友,想起生命中值得眷恋的每一个人,但终究,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在心底做了无数次的告别,这终究已为她所接受,在这一刻占据了绝大多数思维的还是傅展——她没那么爱他,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但傅展带走了她的一部分,他们已经生长到了彼此的血肉里,就像是她也接纳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他们间没有长篇累牍的自白忏悔,没那么文艺,但,一切都在点点滴滴里。他的吻,他悲观的冷静,即使是愤世嫉俗也无法隐藏的那么一丝血性,在星光中长时间的互相凝视,靠在他背上,月升中,整个世界只有一首bg的寂静飞驰。

    ——他会带着她的那部分继续活下去,她想,有点儿不舍,又有那么一点儿欣慰,人到了这时候,不会去想自己拥有的钱与权与势,关注的问题反而回归本源——还行,到最后,她还不算是没活出个结果。

    打手把枪举到头顶,开始大叫着击发

    他带动了战友,子弹如雨般下落,像那块大石头的方向倾泄过去——

    李竺的眼睛瞪大,失去了所有的动作——

    ——————然后,她眨了眨眼,不可思议地探出半边头,又揉了揉眼睛,重新确认了下自己不是在做梦。“他们是认真的吗?”

    首先,人们必须知道,枪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武器。给你一把匕首,你会知道用它来刺c砍c削,但一把枪,尤其是□□,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恐怕连击发都做不到,而想要击中目标就更需要大量的练习,这所有练习的基本,就是正确的射击姿势。一个异常简单的道理,把手举过头顶这样开枪,连瞄准都做不到,子弹会飞去哪里?这是想上天吗?

    其次,在有效击发距离的极限上,即使经过仔细瞄准,子弹也可能因为风速而射偏。如果大部分人不是把枪举在头顶,就是把它用打台球一般的姿势别在身后反向射击,对于200米外的一个小点来说,这就等于是你拿着一个飞镖去射走廊尽头的一元硬币,李竺甚至可以站起来跳舞,只要运气没有差到极点,都不会有被击中的危险。

    第三,人不可能边跑边射,这会让子弹的轨迹更加不可控制,但他们全都在跑,越来越近——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李竺的击发变得越来越容易,她仿佛身处于一个黑色幽默的射击场里,周围响满了枪声,但全都是隔壁在练习射击,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要做的就只是对不断变大,而且(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来越聚拢的人群练习枪法。

    甚至都没有弹片接近她的头皮!她又扣了三发,两个人应声而倒,然后低头装弹,起来又是两发,感觉自己在玩一个兼具恐怖c滑稽与荒唐的射击游戏。他们就没有人哪怕上过几节射击课吗?能不能对她这个对手有点最基本的尊重!

    人群也逐渐意识到了对手刀枪不入的事实,他们已经对着敌人的方向射击了很久,敌人非但没有尸骨无存,而且还依旧百发百中。这只能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她有强大的巫术护体。

    五百万的诱惑的确很大,能让人无视掉战友的死,归根到底,他们这些人也早习惯了,达尔富尔地区的大部分战役都是如此。两个部落间不存在和平的可能,如果对方赢了,你们所有人都会死,而战役也不存在任何战术可言,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大家一起上前猛冲,如果对面先死完了——那么自己这边总是能剩下一点点的,战士们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是最后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不过,这逻辑对于有巫术护体的人是不适用的,之前的猛冲,是人们意识到,对面只有一个敌人,消灭掉她就赢了,但现在一旦发现她根本不可战胜,逻辑链条顿时断裂,不知是谁先大喊起来,掉头冲向吉普车:车胎已经爆了,但这时候在极端的恐惧下,他们记不起来,也有人还记得,但却固执地认为,车有四个轮子,那么剩下三个是好的应该也开得起来。

    对李竺来说,这一切虽然仍然困惑,但也变得更简单了,机枪的有效射击距离是五百米,她现在可以站起来冲着一群背影扫射。——大部分电影作品往往夸大了正面1v多的能力,又大大地提高了背面逃跑的成功率,事实上,一旦人们把背面对准机枪口,这就等于是把命交了出去,子弹远比人的脚步要快得多,想要跑出射程以外,无异于痴人说梦,跑个z字形可能还更有用一点,直线快跑的话,不管速度多快,也不过就是活动的靶子而已。

    李竺刚开始只是想多拖延点时间,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生还,可现在她的目标就完全不同了,二十多个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死了十多个,这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和射击练习,她还能站起来稳一稳呼吸:这两个人凑在一块跑,目标更大,先来一枪,枪口平移,再击一发子弹

    在沙漠里,一切都简单而残酷,一片平原,没有掩体,瞄准了扣下扳机,就是这么简单。她手持的249极限距离是800米,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没理由射不准,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他快跑到车边上,她甚至不怕浪费子弹,直接开始扫射。

    几分钟内,整个场地都充斥着鞭打声和嚎叫声,还有叫声在喉咙里猛然噎住的抽气声,就像是在玩什么游戏似的,人们遵循着某种莫名的节奏先后软倒——这时候反而不会有什么声音,只会激扬出轻微的沙尘。血流得满地都是,一整片阴影都被染红了,昆虫们急急忙忙地爬出来进食。当最后一个人跌下去的时候,李竺的双手已经一片软麻,肩部感觉也快被磕出一个洞。她把枪丢到地上,茫然地看着这幅画面,过了一会忽然弯腰吐了起来,好一会才缓过劲,抹着嘴到近处去查看情况。

    “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

    她有点儿失魂落魄,走到车门口半天都不知道做什么:她猜不出敌人的心理活动,但从他们异常的表演里至少可以明白一点,那就是他们估计根本没受过专业的训练,国家弱就是这样可悲,连穷凶极恶的匪徒都无知得可笑,在先进的文明面前,甚至连20换1都没法做到。

    她是靠碾压的装备,丰富的常识赢的,而李竺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素质也是她出身的社会培育出来的,真正动乱的社会养出来的人,现在都在地上躺着。

    国弱,就连犬牙尖齿都是弱的。

    ——不过,她们的知识到底还是不够丰富,如果早知道这边的人都是这样打仗的,那根本不必叫傅展走。搞到现在,人死了,车也开不了了,她就算赢了也哪里都没法去,如果傅展没回来接她,那她最终也只能死在这里。

    这想法自然是不可接受的,李竺围着车子转了几圈——她现在只能先把车胎换好再说了,地图肯定是随傅展走的,她连现在自己在哪里都很模糊,但不论如何,有车总是好的,也许她运气好,能在车里发现一张地图,自己往绿洲方向摸过去。

    如果没让傅展走就好了,现在肯定会这样想——不过当时根本不会想得这么好,毕竟不可能所有私军都是这个样子,总也会有精锐的部队

    当车声再度传来,另一条车队浩浩荡荡地出现在地平线边缘的时候,李竺就不再觉得他们的决定有什么愚蠢的了。她望着远处吉普车顶的反光——那么远,还看不清人脸,就已经可以看到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了——又看了看周围一地的血泊,思绪转了又转,最终,还是苦笑着放弃了去拿枪的念头。站在原地,对着车队做出了投降的姿势。

    “是她!”

    这里刚发生的大屠杀显然让车队非常警惕,车速非常的慢,车窗c天窗,处处都是林立的枪口,这支非正规部队实力确实比刚才由李竺送葬的那支强盛得多,枪支保养的情况明显就更胜一筹,直到看清她的脸,气氛才有了变化,人们的喊叫声充满了丰收的兴奋与喜悦——

    “我们抓到女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里写的,非洲人开枪会这么搞,是真的,他们一般迷信开枪能中是巫术力量,这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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