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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留念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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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谷中奇异的的经历让他难以忘记,捡起地上的雨伞般大的肉灵芝心里不由嘀咕“不知道这个够不够年份,”收拾一切后沿着原来标记好的记号向谷外走去。

    没走多久白虎飞奔而来,到叶暮晨面前对他嘶吼一声,张嘴咬着他的衣服往后一抛稳稳地落在它背上,朝山下飞跃而去,一跃数丈,叶暮晨只觉得耳边生风,周围环境上下起伏跌宕。不由感受到冲天的的豪情,忍不住仰天长啸。一顿饭不到的功夫就已经到了下山的路口。

    叶暮晨从虎背下来,走到路上朝白虎挥了挥手,白虎朝他虎啸着一声,转身消失茫茫无际的森林中。如果不是白虎带路,即便是通过记号,以叶暮晨的脚力今天恐怕还要在森林中走一天。

    时光在指缝中匆匆溜走,天空中飞鸟掠过,如白驹过隙,叶暮晨终于在晚上到了济安堂。当他拿出那颗粗大的肉灵芝之后,药店郎中呆呆的说不出话来,随后对他拱手弯腰重重一拜颤声的说道:“想不到老朽有生之年居然能够有幸用到此等奇药,行医多年也不枉此生,小兄弟真不简单啊!看这肉灵芝的纹路与气味最起码有八百年了,传说中千年肉灵芝能有起死回生之效。”

    叶暮晨问道:“灵珠姑娘的伤势能救了吗?”

    郎中果断的回答道:“你放心,那位姑娘我保证在十日之内将她恢复如初,如若不能,小兄弟尽可拆了我‘济安堂’这块牌匾,把我拉去报官。””

    叶暮晨被大夫的风骨给深深折服,也只有执着的人才会在自己的事业上那么上心,急忙扶住大夫:“大夫言重,那位姑娘怎么样了?”郎中似乎还没有从极度喜悦中回过神来,依然不住的用颤抖的手摸着肉灵芝说到:“就在客房内,对了!那位姑娘似乎受了什么刺激,不怎么吃东西,身体还很是虚弱,我已经让药童喂了些药膳给她吃,可每次吃不了多少,口中不停的喊着“妹妹。”叶暮晨内心没来由的一阵刺痛,缓缓地走进了房间。

    卧榻上的女子紧闭着双眼,脸色苍白,眼角些许淡淡泪痕,旁边一个女药童正在用湿毛巾帮她擦拭脸部,叶暮晨进来后药童便端着木盆低着头害羞的离开了。

    叶暮晨静静的看着,眼眶泪水在打滚,却始终强忍着没有掉下来,谁说男儿流血不流泪,血流尽了,只剩下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也许是叶暮晨的温情惊醒了她,水灵珠悠悠的醒来,正好看到这道蓝色的身影,还是那么挺拔修长,但是却消瘦了很多,也憔悴了许多,眉宇间那股淡淡的忧郁更深了,于内心深处找那份宁静,可是那份宁静已被那场大火燃烧殆尽。

    叶暮晨温柔着盯着卧榻上的女子柔声说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伤还好了些吧?都怪我,我应该早点安顿好你们姐妹。”

    水灵珠似乎不敢和他的眼睛对视,强忍着泪水说道:“我们的命都是公子给的,公子何必自责,对了,小姐呢?你带她逃出来没有,丁叔有没有把敌人赶跑?”

    叶暮晨似乎不愿意让她知道这些残酷的事实,轻声说道:“茜儿回老家了,丁叔我叫他出去办一点事,过几天回来。”

    谁执笔记情成卷,只空忆此去经年。四月份的春季有点微热,晨曦的阳光洒满在苍凉久远的亭苔阁楼上,如同一个个垂暮老人在享受余生中安逸的时光,清风拂过柳枝,摇曳多姿,两只鸟儿相互依偎飞过,何处是归程?

    春风拂面抚春景,春花望露生思情。水灵珠身着一身淡红色连衣裙,皮肤细腻洁白,清秀的脸蛋不能说特别惊艳,但属于那种特别耐看,一看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过日子的人。

    郎中也果然没有让叶暮晨失望,才短短几天水灵珠的身体已经痊愈。

    时光的流逝,距离的遥远,可以使人淡忘很多往事,但深入骨髓的伤痛和寂寥却永远不会磨灭。

    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拜别了济安堂之后,叶暮晨与水灵珠在繁华的小镇找了一家酒楼的临窗而坐,酒楼门口的杏黄旗无力摇摆,连字迹都被风霜磨灭了,大厅也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喝酒聊天,两人要了一桌上好的佳肴,叶暮晨时不时的为水灵珠夹菜,她倒也吃得很香,似乎知道叶暮晨想要对她说什么,轻轻的说道:“公子,我想喝酒。”叶暮晨也没拒绝,唤小二拿了当地特有的杏花白。

    酒是好酒,可两人心事重重,叶暮晨静静的凝视着杯中映射出自己的倒影,回望依稀的时光,可见的风景渐行渐远,伫立季节的路口,轻抚岁月的年轮,那些年,一人独自漂泊,无牵无挂,年少轻狂。

    离别是一种难以启齿的字眼,不如将温暖共勉,身在天涯,情意相牵。不求同行千回路转。

    叶暮晨始终无法忘记那天在草丛中看到那个武功高超,风华绝代黑衣女子,黑衣女子似乎很随意的出手,几十个黑衣蒙面大汉变成了她剑下亡魂,叶暮晨暗中握紧了拳头,一个坚定的信念在他心中凝成。

    水灵珠秀气的美目盯着叶暮晨轻轻的说的:“公子,我想最后再去看一眼我们的家。”没有悲伤的表情,没有哽咽语气,似乎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一般。

    鸟群飞过的那一小块天空,只残留着轻薄的微风疾速流动着,天空依然晴空万里,晚霞染红叶暮晨飞扬的长发,也染红了灵珠玲珑的身躯,看不见所谓鸟群飞过留下翅膀的痕迹。

    叶暮晨与水灵珠手里提着祭拜先人的贡品,摆放在一片断壁残垣前,他看着不久前所居住的深宅大院,这是他那些年奋斗的心灵港湾,所有的辛酸血泪都记录在这里,现在只剩下被烧的斑斓漆黑的墙壁,满目苍洟。

    叶暮晨面无表情,心坚似铁,就在此刻,他更加笃定了内心的信念。

    一阵微风吹过,将地上的纸钱卷起,似乎亡者的灵魂在叹息。

    水灵珠通红的眼睛看着一具具被烧的焦黑的尸体,叶暮晨不忍心,走了过去,轻轻的将跪在地上灵珠抱在自己怀着,这一刻她终于忍不住了,眼泪梨花带雨的流了下来,不住的呜泣哽咽,悲凉的哭声悠悠的飘向夜空,我见犹怜。

    两人处理好尸体之后,叶暮晨轻轻的说道:“人生不一定要有很多的意义,但是一定要活得很有意思,我要找回曾经失去的东西,也要打听到茜儿的下落,只有自身强大才能保护我需要保护的人,我决定换一种姿态再次回归那五彩缤纷的世界。灵珠,你是个好姑娘,不应该跟着我漫无目的东奔西走,这些年跟着我你们俩姐妹辛苦了,这里一些金银足够你生活几年了,你心灵手巧,去做一些营生吧。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并不适合你,记得保护好自己。”

    当岁月远去,当往事随风,当韶颜不再,那些童年的往事,那些有关年少轻狂的故事,那些曾经来过生命里的人,若干年后,无一不幻化成一抹或远或近的背影,无一不演变成一首难忘的歌。

    水灵珠神情忧伤,眼泪似乎流干了,凄凉的说道:“公子不要灵珠了吗?奴婢可以保护自己,奴婢自知身份卑微,不敢奢求公子对奴婢多好,只情愿留在公子身边做个贴身的丫鬟,勤你所需,劳你所忧。”

    叶暮晨心生怜爱,此情此景,唯有满心感动,可叶暮晨不甘在平淡中归于平凡,十四岁离家出走,独自闯荡,从一无所有到锦衣玉食,没有非凡的的决心就成就不了非凡的野心,当有一天梦想成真的时候,却遭受突如其来的屠杀烧掠。原来自己跟那些江湖客比起来显得微不足道,于是只有换种方式不断磨练自己。

    叶暮晨没有作声,从怀中摸出一本书柔和的道:“灵珠,从现在起你已不再是我的丫鬟,今日在灵玉和丁叔的见证下做我妹妹吧!这本内功心法以后你早晚各练一次,还有根据上面描绘的图像是一些拳脚功夫,虽然很普通,但对付一些地痞无赖却是足够了。”

    水灵珠知道公子心意已决,不走心中黯然,仰头看着他的深邃忧伤的双眼,不由心中微痛,:“好吧,公子叶大哥,我知道你从来也没把我们当成丫鬟。”

    两人回到小镇已是入夜时分,找了家客栈分别要了两间上房,客栈旁边影影绰绰的树叶在月光下不停的摇曳,叶暮晨思绪飘向了远方,既然打算在江湖中闯荡一番想到就要做到。

    第二天清晨,春雨绵绵,淅淅沥沥,雨水滴答在翠绿的树叶上显得晶莹剔透。水灵珠从小二那端着早餐敲了敲叶暮晨的房门,见半天没什么反应,随即轻轻推开门叫了声“叶大哥,”房内无人答应,一片沉静,被褥叠放得整整齐齐似乎根本没人住过。

    水灵珠秀美的眼神呆呆的望着桌子上留下的信函,手中餐盘“哐铛”应声而落,粥水洒落一地,双手颤抖着打开书信,点点的珠泪滴在纸上,看着铁画银钩,洒脱张狂的字迹,她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到来的时候却是那么措不及防。她仔细的把书信折好放入怀中,提着包裹便出去了,生活中没有了他的存在一切都索然无味。

    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多年以后他们再次相见的会是何种方式。

    长亭外,古道边,叶暮晨怀抱着长剑斜靠在路边破败长亭,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让他心生烦躁,不停地思索着这条路该何去何从!

    这些天他路过不少的酒楼茶馆,发现大部分人配着刀剑,神采飞扬,气度不凡,都是江湖侠客,烈酒如茶水般痛饮,空气中荡漾着烈酒个风尘的味道,五湖四海的豪杰不停谈论着惊心动魄的江湖故事。外面细雨朦胧,酒楼中的江湖豪客依然热血沸腾。叶暮晨坐在角落慢慢聆听,热血沸腾的江湖传奇没有在他默然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清澈的空气使大地广漠无垠,把它无限地扩展开去。一切都在往远方同去,而且在召唤人们也到大地的蓝色边沿上去。站在这地方看见太阳升起过十多次,每一次在叶暮晨的面前总是诞生一个新的世界,充满新奇的美丽。

    由于银子好说话,身材高大的他顺利地加入了江湖中五流帮会的虎啸堂,堂主万长青曾经在少林做过几年俗家弟子,满脸络腮胡子,为比较精明,不去招惹大帮大派,所以虎啸堂的日子倒也过得风风火火,一直不断招兵买马,扩张势力。

    叶暮晨经历了太多磨难,早就学会了保护自己,没有功夫保命是不行的,白天随着帮众一起练武,晚上沐浴在明月星空璀璨的光芒下,默默的琢磨从尸体上捡来的内功心法,虽不是武功秘籍,但却是纯正的内功心法,对于高手而言是很普通的内功,可对从未学过武功的叶暮晨来说,却是无上的武学宝典。

    叶暮晨沉溺在神奇的武学,感受到了一种奇妙的滋味,思绪自由的翱翔在广袤深邃的夜空,闯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时间一天一天的过,江湖上的生活异常险恶,提着脑袋过日子,可他不是刚出道的热血少年,每次在扩张势力跟别的小帮派抢地盘的时候,不动声色的在打打杀杀里不断学习,默默地观察着别人的招式,然后化为己有。

    每次搏杀都会有新的发现,每次发现都会带来的喜悦,叶暮晨不会冲在最前面,但也不落在最后,武功在不知不觉中进步,完全靠无边的想象体会武学的浩瀚和博大精深,他沉浸在武学奇妙的意境中,不停思索,眼光深邃如神秘夜空。

    借着纯正的内功心法和夜以继日的苦练,叶暮晨很快发现虎啸堂的帮众已经不是他对手了,他老谋深算,从不炫耀自己的武功,只有默默苦练,并没有忘记心中那团熊熊火光,深夜刺骨的寒风,天上明媚的弯月,璀璨神秘的夜空,滂沱的雨夜和夜晚萧瑟的秋风融入了他的艰苦练武生活中。

    叶暮晨不会忘记第一次凭借内力跃上树梢轻飘摇曳的奇妙感觉,站在树梢左晃右摆,长发飞舞!也不会忘记一剑刺入对手胸膛的那种恶心,但心中没有丝毫惶恐,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纷乱长发依然飘逸潇洒,既然选择了江湖路,就绝不会退缩,也不会有丝毫犹豫!以前很难得到的东西,现在很轻易就能得到,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让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高大修长体格越来越强悍狂野。

    当他一拳打断大树的时候,望着漫天纷飞的落叶,忍不住大吼一声,那一刻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力量和自信,他很喜欢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乱世惟有强者才能为王。

    呆在虎啸堂快两年了,叶暮晨一掷千金,花天酒地,快意江湖,痛快之极!江湖虽然极度危险,但从不缺白花花的银子,充满了铁血激情,散发出惊心动魄的魅力,无数热血男儿构建了热血沸腾的江湖。

    虎啸堂的帮众和大多数武林人一样,生活在江湖最底层,没有深厚的底蕴,没有高深的武功,没有轰轰烈烈的传奇,更没有地位,江湖中也不会流传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是整个江湖的基础,没有他们就没有江湖。

    叶暮晨很快就适应了江湖生活,骑最烈的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干自己想干的事,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快意恩仇!没有太多的约束,日子过得逍遥自在,长发更加飞扬飘逸,纵酒狂歌,出生入死,见惯了太多的死亡,生命的意义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莫论明日黑与白。

    叶暮晨出手阔到,善于拉拢人,精明能干,再加上日渐增加的功力和不动身色的经营,他得到了很多人的拥护。万长青很快发现了他思维敏锐,才华出众,做事冷静沉稳,于是加入虎啸堂两年后,他众望所归成为了副堂主。

    怡红院歌舞升平,绝色歌妓伸手按在琴弦上,纤手飞扬,一串清滑轻脆的琴音立时填满厅内的空间,优美的琴声伴随舞姬翩翩若飞鸿的舞蹈,隐见浑圆丰润肌肤和细致修长丰满,柔软身段做出各种曼妙的姿态,教人心神摇曳,魂之一颤。

    副堂主叶暮晨带领数十个兄弟在青楼花丛中放肆地痛快喝酒,放纵舒适的生活并没有能让他忘记年少轻狂的梦想和追求,也不能忘记曾经的磨难奋斗,更不会忘记藏在心中的痛苦!和下落不明的妹妹,每到孤寂无人的深夜,他都会感到深入骨髓的痛苦和无尽的寂寞,于是不停拼命练功,无论在商场还是江湖都从未放弃奋斗!

    叶暮晨静静的坐在床上练功,将全身的气流沿着所有的经脉走了三十六遍,慢慢睁开眼睛,精光烁闪,终于把捡来的内功心法练完了,居然凭借异常坚强的毅力和超乎寻常,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融会贯通,无师自通,而且没有走火入魔,这也算是一个奇迹!清楚感觉到真气在体内游动,甚至感觉到体质在慢慢改变,可惜只有内功心法,没有任何招式,他的招式都是无数次血战中体会出来的,没有漂亮姿势,只追求用最少的力气和最快的时间把对方杀死!

    他从怀中掏出内功心法,点上火折子默默的将它们烧为灰烬,轻轻消逝在风中,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世上再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内功。

    江湖风云变幻莫测,少年侠士匆匆,长江后浪推前浪,英雄辈出,叶暮晨一直没遇上真正高手,虎啸堂不过是江湖五流帮会。

    江湖更是高手如云,卧虎藏龙,什么四大世家,六大门派,刀圣剑魔,四大公子,十大高手,还有震撼武林的神秘血榜等诸多武林高手,这些都是远离叶暮晨的武林神话。漫长无边的深夜,他偶尔也会想起那天看见的白衣女子,现在有了武功之后,更加感觉到白衣女子惊世骇俗的武功,不过学了白衣女子剑下亡魂的武功心法就已经受益非浅了!

    忍不住心中长叹一声,同在一个江湖,他永远都只能陪衬那些传奇英雄和多姿多彩的江湖美女,没有人会知道他的名字,内心深处永远也不会忘记让他一无所有的熊熊烈火,从哪里倒下,就从哪里再站起来,而且要站到巅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