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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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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秦的人都知道师然是谁,他的名声远远不如莫珩或别云辛响亮,甚至被谈论起的次数,也比不上启城城主和夫人的那段风花雪月,但没由来的,人们往往会记住这样一个人,也包括我,这或许因为人们都喜欢探究神秘的事物吧。

    而人们探究有关师然最多的秘辛,便是他那个凭空冒出来的儿子,但即便集合起西秦所有智者和研究家都不能挖掘出这个男孩儿的生母是谁,于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答案是经过师然本人证实的,相信长此以往下去,很快就会成为悬案。

    我垂下眼,微微挣脱手腕,本以为挣不开,不想师然也松了力。

    师然走开几步,神色缓和:“哦,原来是你。”

    我望着他的侧脸,一时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师城主怎么会在天启城?”

    一问完便想起今天是莫珩的生辰,以他和师然c别云辛的交情,他们会出现在天启城并不奇怪。

    师然扯扯嘴角:“请姑娘给莫珩带句话。”

    我插嘴道:“我正准备走,还是请师城主自己去说吧。”

    师然漆黑的眸子里浮现疑惑:“你不是”

    “不是。”我再次插嘴,不知道打哪儿借来的虎胆:“如果师城主是问我是不是被我们夫人送给莫城主了不是的,我拒绝了。”

    师然嘴角微翘,隐含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但并非善意:“那你又怎么会在此出现?”

    是啊,我为什么在此出现,难道告诉他我虽没有答应莫珩,却立志要成为天启城第一号厨娘,所以不远千里迢迢追来莫珩的大本营再闯出一番名堂,终于凭自己的能力走进城府,就连你刚才吃的那些菜也都是我做的,要是你招我不高兴,我就下毒让你拉个三天三夜?

    我的话还没出口,就听身后有一厨房伙计叫我:“连老板!原来你在这儿,莫城主说请连老板到前厅见见客人!”

    我抿抿嘴,被抓个现行自知躲不过去,然后仰头看向师然,他正垂着眼定定看我,依旧是不见底的冷,但又好似清澈了些,在这样的眼神下,我说:“今儿个师城主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师城主。”

    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轻眨,好似应了我的话,但那一瞬之后,又好似只是我的幻觉,我笑了笑,转身走出凉亭,脑中竟还留着方才那一幕,乌发覆盖之下,肩膀被雨水沾湿,长袖下修长的手指正握着一颗珠子,纯正的黑,闪着光泽,就像镶嵌在那张脸上的那双眼,看着人时,不显一丝温度,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很多年后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完美的伪装和隐藏,身为一城之主,总该是像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吧。

    前厅内,宾客尽欢,莫珩端坐首座,一手执杯淡淡微笑,见到我时,神情一顿,接着浮现笑意,道“胭脂?”

    我缓缓抬头,一时之间不知作何感想,身旁的侍从立刻说:“这位就是连老板。”

    莫珩眯眼看我,脸上醉意朦胧,我垂了头,缓缓跪下行礼,却在膝盖落地前被一股力量撑起,那双手的指尖泛着红,是酒气,温度滚热并且有力,顺着看上去,是泛着光泽的紫色缎子,沾了酒渍的前襟,接着便是莫珩的笑脸。

    他托起我的手说:“胭脂,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莫珩已经令侍从收拾厢房,好好招待连老板,快的令人猝不及防。我被侍从带下去的时候,在回廊处远远就见凉亭里的那道身影,青黑色的衣衫映衬在水雾和薄纱中,仿佛只是一抹幻觉。

    我在天启城城府的厨娘生涯就此展开了,每天的辰时c午时c酉时,城府的侍从会来小厨房取走饭菜,若是莫珩吃得开心,侍从也会来传话,若是莫珩有事外出,侍从会将饭菜原封不动的端回来。

    在城府的日子很清闲,这里和启城城府截然不同,除了下厨,我整天没事可做,唯一的消遣就是在院子里发呆,但我再没见过师然,也没见到前来做客的别云辛,听说他们已经返程了。

    来这里七天,我见过莫珩三次。

    第一次,莫珩匆匆走过院子,见到大树下发呆的我,顿了一下,说:“你变了很多,胭脂。”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行礼,他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第二次,莫珩叫人找我去见他,除了他,我还见到一碟菜,他说这是他做的,请我吃。我吃了,真难吃,生生咽下去的时候眼泪差点飙出来:“君子远包厨,这话说得真好。”莫珩不语,以后也再没吃到过他做的菜。

    第三次,莫珩将一纸契约交到我手里,这是我打工的那家酒楼的经营权,我还给他说:“胭脂不会经营酒楼,胭脂只会玩耍柴米油盐。”

    然后我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走,莫珩说:“既然你不会经营,回去了也没意思,就留下吧。”

    我张了张嘴,又说:“义父年老,又有眼疾,胭脂总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么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么都能打醒。

    连伯感叹着说,也不知道我这是多愁善感还是太过理智,还说身为女子,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好。

    我告诉他,合欢是我见过最多愁善感的姑娘,她生前除了一块儿琉璃也没能留下什么给我,死后却将这个性子灌输了来,表做纪念。

    连伯问我以后的打算,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我反问他留下来如何,离开又如何。

    连伯说,留下来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终身为厨娘,一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考虑了很久,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倒不是我纠结是当厨娘还是变凤凰,而是苦恼为什么选定一个身份就要选定一辈子。

    我说:“我想先当几年厨娘,腻了就走,天下这么大,西秦以外的地界我没去过,很想去看看,最好多学几道菜,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开一家南北酒楼。”我当时的梦想真美好,自然万万想不到几年后嗅觉顿失,唯有替人收尸,不知不觉走上仵作的道路。

    连伯笑我太过理想,还说理想是难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我若是在这里当了几年厨娘,恐怕也难以走出这座城府了。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试问一个熟悉城府内部结构又深知城主口味的人,怎能随便被放出去?

    我说:“嗯,我真是太过理想了,我想咱们还是趁早走吧。”

    就在我和连伯决定向莫珩请辞的那天,莫珩先派人叫我过去谈话。

    临去前,连伯嘱咐我说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我一定要先发制人,否则要是被莫珩抢了先机,我们恐怕就走不了了,因为古往今来很多变数都是发生在礼貌谦让请对方先说的前提下的。

    我怀揣着这份嘱咐去见了莫珩,正要说“我是来请辞的”却不料莫珩的话已经伴随我刚跨入门槛的脚拽了过来,他说:“胭脂,你可想过以后么?”

    我说:“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后和我有关么?”

    我张了张嘴,看着莫珩一脸期许,仿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里流转,竟不忍心说“和你没关,一点都没关,真的”,只好说:“哦,我还没想过以后。”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我不语,走过去坐下,在桌下攥紧拳头,对他规划的“以后”实在没什么预感。

    莫珩为我倒了一杯茶:“我这座城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再养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没纳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里我可能会有些忙,毕竟天启有许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准时回府吃饭c睡觉,你”

    我刚端起茶杯的手被他这番话吓得一滑,茶杯“咣当”一声掉在桌上,打断了他的话尾,我立刻说:“城主,您到底想说什么,是想胭脂帮你寻摸个合心意的夫人么?胭脂不才,见过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辅佐城主的却不多,思来想去,只有合欢,可她已经死在了启城,她说她是为了启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为她的妹妹却不能鼓起同样的勇气,所以至今不能释怀。”

    莫珩不动声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满茶:“你是在怨我么?”

    我说:“不,我是怨我自己胆小怕事。我这个人没什么志向,只想着三顿温饱,一路到老,事业不见得要做的多红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长寿就够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这个心愿,这是不是就叫做白头偕老。”

    我懵了,实在不知道怎么从他们家能再养活一二百人一路演变到白头偕老的,只好立刻顺着话倒回去,想找出问题所在,但我们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我却想不起来,正在暗自着急的时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开了我紧握的拳头,慢慢抚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刚想问“城主还会看手相么”,却被他翻过了手背,一路抬起,凑到嘴边,轻轻一吻。

    我登时惊了,抽回了手,连忙站起身后退两步,又被身后凳子绊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稳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揽在身侧,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这样怎样与我白头偕老。”

    我哑口无言的望着他,心想这人太能掰了。

    他则低头笑道:“方才还没说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准时回府睡觉c吃饭,若是碰到推不开的应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独缺了女主人,你,可愿意?”

    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么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么?”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