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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2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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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一个刮风下雨的凌晨,姑娘独自离开医院,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有人说,她跳了白杨河;也有人说,她去了广东,又找到了之前的老公,老公并不嫌弃她的相貌,他们幸福地住在了一起。

    还有人说,她是去了广东,也的确找过之前的老公,但是男的现在已经重新有了人,没有办法再接受她了。她万念俱灰,独自一人去了深圳,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染上了毒瘾,钱花光之后,她只能在漆黑的深夜,邋遢的街心花园或者幽暗看不清面目的小巷,找那些同样贫穷落魄的醉鬼或老人卖淫。

    总之,再也没人见过那个姑娘。

    包括她的儿子,那个并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却无缘无故失去了母亲的可怜小孩。

    姑娘走之后,大很消沉。他再也不去酒吧,也再没在九镇勾搭过另外一个女人。

    风流成性的大,迎来了岳梅离开之后的第二次沉重打击。

    当初刚与岳梅分手,大夜夜烂醉如泥。

    这一次,他却连酒都不再喝了,只是话越来越少,人越来越沉默,除开帮集团办事之外,终日都是形单影只孤零零一个人在街上游荡,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但大的伤心与悔恨,大家至少还看得出来。

    可九镇上,还有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他还是一如既往过着自己的日子,上班下班,喝酒打牌,砍人。

    他的生活轨迹,没有丝毫改变。

    所以,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内心,又是何等的怒火中烧,肝肠寸断!

    每一个深夜,他都会打开随身听,听着那首《一起走过的日子》入眠。

    曾经,这首歌一遍又一遍地回旋在那个小小的服装店内,歌声中,他和姑娘围坐在简陋的折叠椅旁,一边吃饭,一边听着,幸福安然。

    如今,歌声依旧,那个满是回忆的服装店,却已经改成了电信营业厅。

    在外人面前,他口口声声说着,姑娘没有死,而是去了香港,去看了他们两人都最喜欢的刘德华。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作孽太多,一起走过的日子才会那么的短暂。

    但是他也明白,此生此世,此情已渺茫。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他的伤心和愤怒越积越深。

    直到某一天,随着又一个偶然事件的出现,他终于决定为了那位姑娘,也为了自己心里那份再也回不来的爱情,勇敢一次。

    又一个大错,逐渐铸成!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只是数以万计的同类事件之中,一桩并没有闹出命案,也没有扯到自家亲人,普通到连《知音》杂志都不会去刊登的留守妇女出轨案例而已。

    可是,对于众多当事人而言,对于那位姑娘的孩子而言,对于我所处的这片江湖而言,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抓住了机会的命运之神,冷漠而嘲讽地看着我们这些苦苦挣扎在万丈红尘中不得脱身的蝼蚁,再次开了一个恶毒玩笑。它毫不留情地扼住了我们所有人的咽喉,一步一步将包括我在内的其他无辜者,逐一拖入了宿命的漩涡当中。

    第一个被拖进去的人,是老鼠。

    单从性格角度而言,我并不喜欢老鼠这个人。

    他实在是太阴沉又太聪明了。

    和他打交道的时候,每时每刻都需要保持脑袋清醒,哪怕是说一个字,做一个小动作,都一定要考虑周全,不然,他轻而易举就能看透你的内心。

    老鼠就像是一把永远都悬在你头顶的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只要你一不小心触发了机关,就立马会掉下来干掉你。

    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我也不例外。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和老鼠成为朋友。

    但是,我一直都很尊重他,非常非常尊重。

    小二爷曾经说过,他最佩服我的就是,我有一个大部分人都没有的优点,爱学习!

    他没有夸大,更没有说错。

    这些年来,我胡钦之所以能够一步步地从一个乡镇小混混,走到了现在的位置,在盘根错节的市区站稳了自己的脚跟,拥有了自己的班底。就是因为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我都在学习,都在思考。

    小时候,我学习陈浩南,学习杜月笙,学习杨阎王,学习刘邦,学习一切能够从电影书籍或者传说中接触到的厉害人物。

    后来,我学习义色,学习廖光惠,学习张万平,学习和尚,学习关长山,学习李杰,甚至学习金子军,学习黄皮,学习龙云,学习莎莎

    我如饥似渴地观察着每一个值得去学习的人,揣摩着他们的想法,领会着他们的用意,从他们的身上,吸取一切我还并不具备的优点和长处。

    可是,这个名单不管怎么排,老鼠这个人,都永远可以排到对我影响最大的前五名之列。

    我没有真正接触过唐春雷,胡少飞这些早已死去的大人物,悟空何勇的名字虽然是如雷贯耳,可他们毕竟也已经离开多年。

    在我个人看来,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的九镇江湖上,老鼠所具备的大哥气质,已经远远超过了所有与他平辈的江湖人物,包括义色。

    这个高额头深眼窝的小个男人,所拥有的一切品质,简直天生就是为了江湖而生,他才应该是九镇黑道上不世出的超级天才。

    所以,我从来都不想与老鼠为敌,哪怕他落魄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我也不想。

    凭空多出这样一个对手,对我和我的兄弟都没什么好处;我可以肯定,老鼠对此,差不多也是抱有同样的想法。

    敬而远之,才是我和他之间交往的最佳选择。

    只可惜,这个世界最大的运行规律,就是没有规律。

    有才能和实力,并不一定就可以出头;不想作对,也不代表永远井水不犯河水。

    比如项羽,纵横一生,非战之罪,最后却也还是只能落得个乌江自刎。

    又比如老鼠,与义色恩怨纠缠半生,他从来没有真正败过,可义色却又着着实实的赢了十来年的地位和名声。

    老鼠的这半辈子,好像都差了一点运气。

    他虽然毁掉了那个姑娘的容貌,以洪波的痴情,也势必会引起日后的反弹。

    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本来就是江湖规矩。

    老鼠有错,错在国法,无关江湖。

    如果没有接下来那件谁都想不到的小插曲,身为江湖中人的洪波也万万不至于把事情闹成那般严重的后果。

    这一次,老鼠受得实在是无妄之灾。

    于是,同样运气不好的我,也不得不被卷了进来。

    就在十字路口南头的那排临街门面上,有一家当铺,那是多年前老鼠刚出狱的时候,所做的第一门生意。

    最初几年,当铺除了抵挡质押物品,给人换取现金周转的本行之外;暗地里,最主要的业务就是替道上那些扒活的涌马们销赃。

    干涌马这一行的人,讲究的就是货物出手一定要快,再贵重的宝贝,只要还留在自己身上,那就是赃物,一文不值。

    他们有句行话,叫作“十两金作七两银,吃喝不愁靠手勤”。

    意思是说,如果偷了值十两金子的东西,用七两银子的价格出手就行了,要想生活过得好,别盯着一次发财,那样容易出大事,下次再偷,积少成多才是聪明。

    所以,只要有长期稳当的渠道能够脱手销货,就算价钱上吃点亏,涌马们也根本不会在意。

    而老鼠恰好就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条件。

    小小一家当铺,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多年下来所创造的利润却也相当可观。

    要是换作其他人,找到了这么一条财路,可能就再也舍不得放手了。

    但老鼠就是老鼠,当机立断。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环境越来越好,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老鼠当铺的业务也开始慢慢发生了转变。

    他见好就收,将销赃的路子完全剥离,交给了早些年间投靠于他的一个旁系帮派泉村帮来负责。

    而那家当铺,则变成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民间私人借贷公司。

    近几年,民间借贷已经走到了高峰期,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和全国各地乡镇,民间借贷公司凭借其独有的灵活性与便利性,更差不多是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借贷市场。

    老鼠的公司便是九镇范围内,当之无愧的行业龙头。

    老鼠所收取的利息,其实远远要比银行更高,但他的业务却始终都在快步增长。

    就因为一点,老鼠敢借!

    而且,他借款的方式能够更快更好地帮助到那些急着用钱需要借贷的人。

    比如说,你有辆汽车,又急需一笔钱,如果抵押给银行,通过各项审核程序,最快也可能需要半个月,最多只能拿到十万。

    但是如果你找了老鼠,同样的车子,只要把车钥匙行驶证一交,除了在协议上签个字,按个手印之外,不需要任何手续,老鼠当场就能够递给你十五沓沉甸甸的现金。

    银行担心你跑路,担心你没有能力偿还,担心你故意骗贷担心的事很多很多。

    老鼠不同。

    老鼠担心的只有一样,他担心你不借。

    只要借了,只要你还活着,只要你有亲朋好友,只要你有固定资产,老鼠就完全不怕。

    从他手里递出去的这笔钱,他就一定可以连本带利的全都拿回来。

    他也当然出过事,也当然有过见钱眼开的守财奴,或者是不怕死的想要虎口夺食。

    但事后,那些人却无一例外都付出了比所借款项大得多的沉重代价。

    从此之后,每一个人都明白了,和老鼠共事,有好处拿,没便宜占。

    于是,渐渐地,老鼠这种极为灵活便捷的操作模式,理所当然大受欢迎,这家当铺也就成了行业里面的金字招牌。

    可是,就像销赃一样,对于借贷这条新财路,老鼠还是没有表现出太多的重视与留恋。

    他的志向,远不在此。

    当公司生意走上轨道之后,老鼠又一次抽身离开,不再亲自管理。

    他把这个生意交给了忠心耿耿跟随多年的红杰。

    红杰也许算不上一个很厉害的流子,但却毫无疑问是个合格的生意人。

    接手之后,并没有读过几天书的红杰,却很快就抛弃了老鼠那套简单粗暴的做法,迅速建立起了一套独特而完善的运营制度。在他的打理之下,一间小小当铺越做越大,已经把旁边的三四个门面全部都盘了下来,真正做成了一个公司的模样。

    一个多月之前,红杰做了一笔生意,他收下了别人作为抵押的一间网吧执照和一辆本田雅阁,借出去了二十万元现金。

    这笔生意,其实不错,一家网吧和一辆车,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但怎么都比二十万要高,无论如何,公司都不会亏。

    然而,红杰的本意,却并不想做这笔生意,按照他的那套制度来甄别的话,借贷者并不是那种最值得信赖的客户。

    可红杰却还是不得不做了。

    因为,红杰并不是在银行上班的人,银行的人可以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红杰却不行。

    红杰除了是借贷公司的经理之外,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身份,江湖人。

    江湖人,就要讲江湖上的往来,江湖上的情分。

    借钱的那位,不仅同样也是江湖中人,并且早就已经和红杰打过很多次交道了,虽然每次还钱总是拖拖拉拉,却也并没有真的不还。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哥们还和某个江湖大哥有着很紧密的关系。

    当借钱者搬出了那位大哥之后,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个钱,红杰实在是不借不行。

    借钱的人,叫作小满。

    早些年跟着羊胡子混了几年社会,羊胡子半退隐之后,他就独立门户,近两年来,靠着朋友抬举,干起了分包工程的生意。慢慢的手底下也有了三四个跟着吃饭的小兄弟,在道上虽然还谈不上什么名气地位,却也算是个一问谁都听过的熟脸人。

    小满为人精明灵泛,很懂察言观色之道,这样的性格,走到哪里都不会让人太讨厌。假以时日,慢慢来的话,就算不能真的称雄一方,但做一个像保长那样的逍遥翁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惜,小满却有着一个保长没有的坏毛病。

    他太喜欢打牌。

    那辆本田雅阁本来就是小满打牌赢的。

    江湖人三更穷五更富,是常态。

    最近小满的手风又不顺了,手下几个小工程的运转也出了问题,应急的资金却都已经输了出去。

    没有办法之下,小满就将自己名下的网吧和车子押给红杰,借了二十万应急。

    当时,小满认为只是周转而已,最多两个星期之内,只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结到款之后马上就可以还。

    所以,他与红杰签的协议是半个月。

    可没想到,资金投进去,工程还是没有起色。

    时间到了之后,小满东挪西凑了十万块钱,找上门去求红杰,希望可以先把网吧和车子拿回来。

    红杰把车子还给了小满,但是网吧执照没还,只是同意再往后延二十天,利息照算。

    结果上个星期,期限到了之后,小满还是拿不出钱来。

    红杰这次再没有多说,直接一把大锁将网吧封了,并且告诉小满,一个星期之内如果不还钱,他会将网吧收了。

    网吧的生意一直不错,虽然发不了大财,但却是小满最大最牢靠的经济来源。

    万一真没了网吧,那别说东山再起,小满一家子人都只能去喝西北风了。

    然而,小满也确实是不争气。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是在到处求神拜佛想办法渡难关。

    他倒好,就在最后期限到来的前一天,他居然孤注一掷,再次拿着那辆车子去了明哥手底下的一家赌场,不到一个小时,车子也没了,之前借了他钱的朋友,又到处找他,催他还钱。

    于是,一向散漫惯了的小满,这下彻底傻了。

    实在没办法之下,小满终于决定去找自己的小表舅帮忙。

    名为表舅,实际上两人的年纪相差无几,小满甚至还要大上半岁。

    可一直以来,对于这位小表舅,小满却都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小满非常明白,当初跟着羊胡子的几个同门师兄弟,现在就自己过得最好。而自己能有现在这一切,都是靠着那位表舅的抬举。如果没有表舅的话,在这片江湖上,他小满什么都不是。

    这笔钱只要小舅能够出面说句话,不说别的,红杰至少再宽限一两个月没问题。

    因为,小表舅也是江湖人,一个无论哪方面都要比小满强了太多太多的江湖大哥。

    小满的外公姓周,小舅单名一个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