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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9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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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个人都非常喜欢大,虽然我们不是一个集团,也从来没有共过生死。

    但我确实很喜欢他,远远要超过喜欢牯牛c缺牙齿c阿标c幺鸡,或者是廖氏集团里面的很多人。

    某种程度上来说,大有点像龙袍。说话中气十足,走路带风,出手豪气,不拘小节,喜欢开玩笑,一举一动都有着刚健的男子气。

    可是大的身上,又没有龙袍那种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的咄咄逼人的压迫感。

    他平和而简单,就像是很多人身边都有的那种喝醉了之后,一定会把你送回去,替你盖好被子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长得英俊漂亮的人有很多,但英俊漂亮的人,不见得迷人。

    只有可爱的人才会迷人。

    大就是那种可爱的人。

    可想而知,对于大部分的女人而言,这样的男子本身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厉害的地方在于,大还是个木子辈的奇人。

    当年我还没有被三哥赶出九镇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和大喝酒,他喝多了之后,桌上有人问他,女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像他那样巨大的家伙,难道就不害怕痛吗?

    当时,喝到满脸通红的大,轻言细语地说:

    “痛不痛我不晓得,我又不是女的,我怎么说得出来。”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饱嗝,胸脯一挺,整个人都瞬间散发出了一种傲视八方顾盼自雄的味道,拍着桌子高声说:

    “不过,但凡是用过的,没得哪个会不用第二次!”

    我清晰记得,当时,满桌人,有比大帅的,有比大富的,有比大混得好的,也有比大更能打的。

    但是那一刻,在大的话语过后,所有人的脊梁骨都情不自禁低了几分。

    这样的大,当然不是一个平凡之极的小镇青年洪波所能比。

    很快,姑娘就发了癫一般不管不顾地和大走到了一起。

    也许是为了证明给大看,也许是对于洪波多年的感情,心中也难免有些不忍,姑娘还曾经出面,喊着大洪波三人一起吃了顿饭。

    席间,三个人具体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

    但那顿饭对于洪波来说,肯定是食不知味,坐立难安。

    可最后,洪波还是接受了这一切,他甚至还开玩笑说,大是我胡钦的朋友,他应该喊一声哥,那今后老同学在一起,他辈分就一个人最低,要喊一声嫂子了。

    我想,那个姑娘对于洪波多少还是有着几分情意在的。

    毕竟,像洪波这样的男人,虽然谈不上魅力四射,可也是一片痴心。

    姑娘也是肉做的心,怎么都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于是,最开始的时候,姑娘还试图继续和洪波做那种比爱人少一点,却也比朋友亲一些的知己。

    洪波却拒绝了。

    虽然每次姑娘到酒吧来玩的时候,洪波都会给她打个折,送点果盘之类。可无论姑娘怎么邀约,他都再也不去姑娘的店里,更不单独和姑娘有任何接触。

    时间长了,姑娘也就慢慢放下了。

    一段若即若离本就不曾发生过情缘走到了这一步,在外人看来基本就算是缘尽于此。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洪波彻底伤了心,也死了心。

    因为,我们都已经变成了所谓成熟的人。

    我们大声说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到处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等等这般的豪言壮语。

    在我们的眼中,付出是要有回报的;爱人也是需要被爱的;背叛是不可以原谅的;忠诚得到的也一定要是忠诚。

    所以,我离开了君,险儿忘记了游忧,春花已经成为地儿的一段往事,小二爷对橙橙绝口不提,无数段情缘对于武晟袁伟更是镜花水月

    成熟的爱,在这个势利的世界,变成了一场谁都不肯认输的公平交易。

    我们都忘了,或者是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另外一种人。

    叫作痴情汉。

    洪波从来都没有伤过心,更不曾死过心。

    他只是一如当年,有个少年深爱着一个女孩,默默在心,至死不渝。

    直到未来那一天,厚重如山的爱,终于彻底爆发了出来。

    我始终觉得,女人要比男人聪明,除了恋爱中的之外。

    完全陷入到爱河当中的女人,是盲目而疯狂的,她们往往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献身精神。

    比如潘金莲对西门庆,比如《色戒》里面的王佳芝对易先生。

    在大的人格魅力和天赋异禀的双重征服之下,那个姑娘彻底地陷落了进去。

    她忘记了丈夫,疏忽了孩子,不去考虑未来,更不在乎可能发生的悲剧性后果。

    也许是她认为自己做得很聪明。

    比如她从来不会和大一起出现在九镇的街道上,大也从来不会大白天就去姑娘的店里。

    但是,在一个没有太大生存压力,却有着满街闲汉闲妇,就算没事都难免会有人编些事来说的闭塞小镇上,如此吸引人眼球的桃色新闻怎么可能不会被人发现。

    很快,九镇街面上就传起了关于两人的风言风语。

    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

    那天是姑娘的生日。

    自从和大在一起之后,为了方便幽会,姑娘就以照看店子的名义搬出了夫家,住到了店里面。

    平时,他们两个要睡觉,都会由大驾车去市区开房。

    一来避嫌,二来也更安全。

    可是那天,两人都喝了很多酒,姑娘醉了,大没醉却也有些累,不愿意再跑。

    姑娘的意思是让大跟她一起就睡在店子里面。

    大本来没同意。

    大确实有过很多女人,但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露水情缘。

    对这个姑娘,大也还是有着一份真心的。

    他担心这样做有点太肆无忌惮,别说是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算被人看见了,他大倒是不怕,人一个卵一条的光棍流子,和姑娘睡个觉,你情我愿的,谁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他主要是考虑姑娘的处境,他怕给姑娘惹上什么麻烦。

    这个道理,本来没有问题,正常人一般也都会同意。

    可关键是,这本来就是一个从小就幻想浪漫爱情的女人,而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喝醉了,拒绝她的是自己最爱的情人。

    于是,姑娘在酒吧里面就失态地哭了起来,当着很多人的面,搂着大,亲着大,大喊大叫着,“我爱你”“你答应我,不要不要我好不好”“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我要和你一辈子在一起”等等之类的话。

    最后,实在没办法,大一时心软,带着姑娘回到了她的服装店里。

    大错铸成!

    当天晚上,姑娘的公婆就带着夫家的几个长辈大哥一起堵在店门口,将一丝不挂躺在床上的两个人抓了个正着。

    二十一世纪初的年代,手机已经有了摄像头,但非常高端的型号才有,绝对不是小镇上的这些普通百姓所能用得上的。

    姑娘夫家的人,也应该早就打听到了大的身份,不管是出于对大本人的忌惮也好,还是对老鼠的畏惧也罢。

    夫家的那些男子并不敢把大怎么办。

    可是,为了留下证据,姑娘的婆婆,却在进门之后,就立刻抱走了两人的所有衣服。

    然后一大帮男男女女深更半夜就在大街上哭闹的哭闹,大骂的大骂了起来。

    那一夜,满城风雨。

    虽然已经是凌晨,但商贸城是九镇最繁华的地带,但凡睡不着的夜猫子都只能去这里,本来也就还有些吃宵夜,玩电脑的。

    一时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面对那些平日的邻居和熟人,此时此刻的姑娘就像是一个被游街的罪犯,众目睽睽,赤身地蜷缩在一起。

    那些往常只会说出问候寒暄之语的嘴巴里,在一刻,吐着种种不堪入目的词汇。

    那些或嫉妒,或羡慕,或想而不得,或备感兴奋的人们,纷纷绕开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众口一词地指责着姑娘的鲜廉寡耻和人尽可夫,却又同时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姑娘的胸脯大小,阴毛多少,阴暗地揣测着片刻之前,在这张床发生了何等惊心动魄的风流韵事。

    有人骂,有人爽,有人恨,有人爱,有人硬。

    但还有一个人,终于怒了。

    大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他一把抱起了姑娘,当姑娘夫家人下意识要上前动手阻拦的时候,大说了一句话:

    “来,弄死我!不弄我,我明天弄死你!”

    再没有一个人动手。

    然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之下,一丝不挂的大抱着同样一丝不挂姑娘,昂首阔步走出了那个小店。

    也走进了宿命注定的幽暗当中。

    人和人之间,都有着一层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薄膜,这层薄膜之下,隐藏着自私c算计c阴暗c厌恶c仇恨,等等人性中各种不堪入目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层薄膜的存在,才遮挡住了这一切,才能够让我们每个人都以光鲜亮丽的形象正常相处。

    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去戳破这层膜。

    但是那一夜,姑娘的膜已经被她曾经的家人亲手戳破了。

    姑娘和大正式住在了一起。

    事发后的一个多星期,那位为了家庭为了妻儿,远在广东省吃俭用,努力打拼的男子回到了九镇。

    然后,憔悴到形销骨立的他找到姑娘,谈了一次。

    如果按照很多小说或者电影电视剧情节发展的话,这个男人应该勃然大怒,呵斥确实已经做错的妻子,如何不要脸,如何对不起自己;甚至是一时血勇,愤而拔刀,血洗鸳鸯楼。

    但我的故事,依旧不是这样。

    艺术可以加工,现实总是无奈。

    这出悲剧里面,最大的悲哀,就是牵涉到的几个当事人,都是好人。

    包括那个姑娘,也都只是在漫长的生命历程里,做了一件顺从本心,却违背规则的错事,而不是坏心。

    那个男子并没有和自己的妻子吵闹,甚至连找都没有找过大。

    他只是告诉自己的妻子,他也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他也单身一人在外,他知道两地分居的痛苦,他知道孤枕难眠的寂寞,在喝醉了酒之后,他也曾经去过五十元一次的廉价洗头房。

    但,他还是深深爱着这个家,爱着这个替他生儿育女的女人。

    所以,他不怪她。

    他只是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够回心转意,可以回到自己的身边,让那个幼小而可怜的孩子,能继续过着有父有母的幸福生活。

    那一天,姑娘痛哭流涕。

    她被自己丈夫的话语深深打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这些年来的举案齐眉,这些年来的柴米油盐,这些年来也曾经有过,却又在生活的苟且中被渐渐忘却的那些柔情与蜜意。

    人可以告别一段生活,但又如何能够删除得了脑海中的记忆。

    姑娘哭着找到了大。

    大还是拿出了男人应该有的风度,他说:

    “如果能回去,就回去吧,那是你的家。”

    并且,大明确表示,希望那个姑娘好好过日子,今后两人再也不会有任何来往。

    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老公,一个也不算太坏的情人。

    到此为止,姑娘还算是幸运的,一念之差,也算是有了一个回头的转机。

    只可惜,生活,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或者三四五个的人生活。生活是由无数个人,无数段复杂的人际关系组成。

    好老公,同样也是一个百善孝为先的好儿子。

    当那个男人再次把妻子领进自己家门之后,他发现,家里除了父母之外,所有的家族长辈居然全部都已经到来。

    这些平日里不知道偷摸过多少女人,幻想过多少男人的普通人们,他们道貌岸然,他们正襟危坐,众口一词地辱骂着姑娘,逼迫着自己家那位懦弱纯良,不争气的孩子一定要离婚。

    他们认为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了,但毕竟也还是城镇户口,那个姑娘如果不是嫁到他们家,现在都还在乡里面插田。

    如今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老公又对她好,她居然还这么不要脸,偷野男人,这种有辱门风的事,作为一个正经人家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

    他们这些身家清白的本分人,受不了邻里指着脊梁骨的骂声。

    在漫长艰辛的谈判与解释中,那个男人终于扛不住父母家人的压力,开始变得沉默,而本就确实心虚的姑娘在无依无靠的处境下,也开始绝望。

    从开口解释,到轻声诉苦,又到后面的默默不语,清泪两行,再到后头的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姑娘始终都在羞辱中煎熬着,忍受着因为犯错而必须要付出的那些代价。

    直到另外一个人的出现,那个她宁愿付出生命,也必定会挚爱终身的人,却真正点燃了姑娘心中那把滔天怒火。

    从而也烧掉了这个故事里面,每一个局中人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