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2章 苟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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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上一直有传闻说废了罗佬的人就是我,但是罗佬和他老婆两个人却从来闭口不谈,对于和我有关的一切,他们夫妻二人向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每一次回九镇,遇到英子,我都能从她充满怨恨的眼神深处,看出几缕挥之不去的恐惧。

    自从当年办了人贩子李建国之后,至今为止,他依旧未敢踏上过九镇的土地半步。

    五癫子依然终日喝酒,大醉之后还是口无遮拦,经常在背后对我破口大骂,可只要有我的地方,他都会转身就走,绝不出现在我的面前。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来说,我胡钦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魔,一只沾惹不得的厉鬼,一摊臭不可闻的狗屎,一个头顶灌脓脚上长疮的王八蛋。

    毫无疑问,我确实就是这样的货色,我所活过的每天,所做下的每一件事,都在提醒着自己这一点,不过,我早已无法回头。

    可只有我自己清楚,其实,在灵魂最深处,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我的心,是软的,就像是一颗掉在了玻璃碴里面的蚌肉,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却依旧柔软。

    很多年间,我都以为自己最喜欢的是苏轼辛弃疾。当然,我也的确曾经因为“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等等这样的豪情而热血沸腾。

    但直到现在这些年,我才渐渐明白,原来自己最喜欢的是柳永。

    只有他“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诉”“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这样的句子才能真正打动我。

    我很孤独,真的很孤独,已经孤独了很久很久。

    近些年来,身边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这种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烈。

    尤其是在黄昏。

    我爱黄昏,爱黄昏的落日和暮云,爱黄昏的归人和昏鸦。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末日来临之前,比起清晨来说,黄昏才更像是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

    只不过,这一切,除了我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却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这本就是一个充满了偏见和定论的世界。

    卑微的农民,低贱的保安,淫荡的妓女,不可一世的暴发户,脑满肠肥的当权者,善良的母亲,灭绝人性的罪犯

    在世人的眼中,每一个身份,都有它独特而固定的定义。

    江湖大哥,则代表着心狠手辣,残忍无情。

    当这些定义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已经变成了恶毒而狭隘的规则之后,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些定义。

    如果一个保安个妓女,在面对着有钱有势的顾客时,居然敢表现出他们的高贵和圣洁,那他们得到的就一定是羞辱和耻笑。

    江湖人也是一样。

    在我所走的这条道路上,如果我让别人发现了自己内心的脆弱和敏感的话,那么,他们绝对不会抱以同情和理解,他们只会诧异,唾弃,轻蔑,然后扑上来将我撕得粉碎。

    一个多愁善感,喜欢婉约派,喜欢柳永的黑道大哥,是不可思议,不被接受,也完全用不着去畏惧尊敬的。

    但是在这条路上,有没人爱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必须要怕我,很怕很怕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才活得像个人。

    所以,人在江湖的我,不知从何时起,再也不肯让人接触到自己的另一面。这些年所经历过的种种黑暗与邪恶,早就已经将我伪装成了一块阴寒刺骨的冰。

    我学会了沉默,沉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可以让所有的脆弱都变成一座封闭而坚固的堡垒。

    就像此刻,我表情麻木,喜怒无形地坐在车里,痴痴看着窗外的那一轮落日,身边贾义小心翼翼地坐在驾驶位上,专心留意着街道上的情况,不敢弄出一点声音。

    我明白,他是不敢打扰我。

    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其实,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是多么悲凉。

    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变成了如今各自的样子。

    一九九八年,那个夜宵摊上,贾义和胡玮像是两只愣头愣脑的牛头梗一样闯进来,站在我的面前,一脸崇拜地说要跟我,眼光炙热真诚。

    那个时候,我们之间并不是这样。

    贾义虽然不像胡玮,整天追着我问东问西,嘴巴不停。但他偶尔也会兴致勃勃地找着我聊天,或者问下我和三哥经历过的那些在他看来是传奇的故事细节;或者主动给我谈谈他的情感c梦想,他生活里的一切。

    而我,高兴了就和他东拉西扯,不耐烦也是劈头就骂。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都变了。

    我不再骂贾义,不止是他,任何人我都已经很少再骂;贾义也不再问我那些故事,不再和我谈他生活中的点滴。

    如今的贾义,对我更加忠诚,做事更加熨帖妥当,但是,我们之间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大没小的亲密。

    他,拘谨而克制;我,阴沉且难测。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变成这样,可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今天。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彼此之间却不仅没有变得更加亲密,反而还多出了一道再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人的一生,为何有那么多的事情无法回头,蝇营狗苟,到头来,我又究竟得到了什么?

    突然之间,我就无比思念起了那个曾经深爱过我的女孩,不知道这轮落日,是否也照在天涯,照着她的脸庞。

    如果有可能,我还会愿意放弃现在的一切,只求能够陪在她的身边吗?

    也就是两三年前,我应该还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但是现在,现在,我居然已经开始刻意地回避这个问题,开始用沉默来缓解现实的残忍和人心的无情。

    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已经开始学会了接受如今的这一切。

    毕竟,她在远方。

    而真实的生活,从来都只有苟且,没有远方。

    所以,我只能坐在这辆车上,看着街道对面,继续我那些并不体面的勾当。

    这是位于市区东边老城的一条街道,在我的车子对面,是一个面积颇大被红砖围墙阻隔在了平凡世界之外的院子。

    这座院子在时光的作用下已经显出了老态,斑驳的墙体,院内茂密如盖伸出了墙外的大树,锈迹点点的钢铁大门

    但纵然如此,围墙外走过的发白如雪却依旧龙行虎步的退休老人,大门两边笔直站立的哨兵,墙体上遒劲有力的过气标语,却无一不在提醒着人们,这座院子曾经所代表的无上权力与荣耀。

    这是我们市自从解放以来,一直使用到了二十世纪末的老市委大院。

    自从二零零零年新建的更加宏伟霸气的市委大院落成之后,领导班子整体搬迁过去,这里才被弃之不用,变成了那些也曾风云一时的退休老干部们的宿舍。

    我是一个混江湖的流子,江湖人最避讳的就是官气。

    这个地方,虽然风光不再,却也绝对不是我这种货色应该来的。

    但是,今天,我却生平第一次到了这里。

    因为,我只能试一试。

    如今的我,已经陷入了一个前所未遇的绝境。

    廖光惠一句“小钦,帮我摆平金子军”,就已经代表在这场成王败寇的残酷战役中,他彻底把我摆上了头阵,我的手底不见个真章,他的人就绝对不会插足进来。

    但是,目前我手头上可以动用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

    九镇那边的旧人,近两年成长极快,已经隐隐有了独当一面能力的周波不能动,他必须要帮我盯着黄皮和老鼠。

    至于三哥,且不说我先前拒绝了他提出的合作,就算没拒绝,眼下三哥也同样是正值用人之际,哪怕他想帮我,也力不从心。

    老鼠方面,按照彼此之前的关系,还有可能,但大小民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已经被我定为了头一号嫌疑对象,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算他主动来帮,我也绝不敢要。

    而另一头,我的对手方面,近有直接对捍的金子军c方五c和尚兄弟;远有像颗定时炸弹一般不知何时引爆的黄皮c大小民,甚至是敌我不清的老鼠。

    更可恨的是,身边还有着一个至今不知是何人,但却一定存在的内鬼二五仔。

    到了眼下这个状况,我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孤军奋战,没有任何倚靠。

    哪怕是比起当年省城单刀赴会对抗龙云的时候而言,如今的形势也可以说是更加凶险艰难。

    当初,我是孤家寡人,死也就死我一个;可现在却堪称是灭国之战,只要出了一点意外,死的就绝对不是我一个,而是我所代表的这一切,都势必会被人一窝端,全玩完。

    所以,对我而言,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在尽最大可能保存甚至是扩张自己实力的同时,集中所有力量一点点步步削弱对手的实力。

    可是,这些话说起来容易,想要实现,又岂止是困难两个字能够形容。

    本来,我的计划是先解决掉打廖光惠的人,给廖光惠吃颗定心丸的同时,又不会引起金子军方面太大反弹;然后,再按部就班,找准机会拿和尚下手。

    这样的话,只要我走得稳,就算事态真到了最坏的地步,我也未必不能抱着廖光惠这棵大树苟延残喘,那至少还是一条后路。

    可万万没想到,那个胆大包天打廖光惠的家伙,居然会是积怨已久的死对头莫之亮,并且方五还莫名其妙地实力大涨,与金子军结成联盟,铁了心要找我复仇。

    这已经从江湖上逐鹿问鼎的利益之争,变成了一场不死不休的恩怨纠葛。

    于是,也就逼着我不得不改变了最初的计划。

    当方五和莫之亮找上场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代表着我再也没有了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可能性。

    因为,我和莫之亮方五之间,没有胜负,只有生死。

    我们之间,注定要有一方彻底败亡,烟消云散。这样,另外一方才会罢手,才会心安,才会放下过去的一切。

    可问题在于,万一真走到了那一步的话,也就代表着我和金子军之间同样没有了缓冲余地。

    要么他办了我,要么我搞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