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3章 狼烟乍起杀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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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开始了。
自从十来年前,那场血腥残酷的问鼎之战,李杰黯然落败,廖光惠成功上位之后,大体上已经平静了十来年的江湖,因为天府渔乡的那一顿饭,终于再次燃起了狼烟。
第一个出手的人是和尚。
迪厅,是我的场子,但不是我一个人的场子,它的背后还站着一个无比强大的人物——廖光惠。
自从场子开业以来,除开归丸子与班长那次事件之外,从来都没有任何人敢在场子里面闹事,从来没有。
而唯一的闹事者归丸子与班长现在都已经在道上除名。
所以,虽然我明白和尚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却也并没有将主要注意力和防范手段放到迪厅上面来。
因为,这样做不仅是针对我胡钦个人,甚至等同于直接向廖光惠的权威开战,当初的皮财鱼在我办了归丸子之后都没有这样做,更何况是现在这位势力相差以万里计的和尚?
这种高风险的行为也与他多年以来低调c隐忍的处世法则截然相反,几乎不可能会发生。
我将重点放在了马上要进行的第二次搬坨子生意上。
搬坨子是我们兄弟自己的生意,也是直接影响到和尚利益的地方。
和尚也许怕得罪廖光惠,但他没有任何理由怕我。
而且我坚决认为,这一次的搬坨子对比上一次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第一次搬坨子成功,我们跻身进入了这个暴利的行业。但是,在外人看来,偶然一次的成功固然是不易,可也许有些运气的成分在内。
所以,如果接下来,我想要打响自己的品牌,想要建立属于自己牢固的客户群,就需要第二次的继续成功来保证,来告诉所有人,能吃这碗饭,我胡钦靠的不是运气,是实力。
没想到,最后,我还是算错了。
错在太低估了和尚。
和尚再老实,再不敢惹事,毕竟也是一个混了多年的流子,还是一个混了多年,依旧屹立不倒的流子大哥。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是如同外人所预料的那般简单。
现在想来,当年有些事情的处理上面,无论我还是小二爷,我们确实都还嫩了一些。
在与和尚吃饭之后没有几天,迪厅里面开始连续出现了几次小规模打斗事件,简杰刚通知我的时候,我并不以为意,我说:
“没得什么大事吧?没大事你就自己看着办。喝多了打下架也难免,只要没有动家伙,没搞坏东西就要得了。只是下次,你和老陈他们都注意点,看到哪个劝不听的,你就把人弄出去再说。”
简杰是个忠于本分的人,也是一个很听我话的人,正是他的这个性格,和我的这句话,害了他。
那天是周末,场子的生意一如既往火爆非常,位置早就被提前预订一空。大约在晚上十一点多钟左右,有几个客人喝醉了,在叫一个销酒小姐陪酒的时候,闹了起来。
事情刚发生的时候,老陈和几个保安其实就已经过来看了一趟。
大家知道,酒吧里面,销酒的小姐无论怎么不开心,为了生意,也一般都不会太得罪客人,当老陈他们过来查看时,小姐还帮着闹事的那位说了几句好话,而且旁边也有两个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醉的人一直在拉劝。于是,老陈也只是简单地给那桌客人交代了两句,甚至还与他们碰了下杯,喝了口酒之后就转身离开。
事情并没有这么结束。
老陈走后,销酒小姐为了日后的生意,又礼貌性陪那帮人喝了几杯。谁知道,喝完后,那桌人还是不让这位小姐离开,依旧继续扯着她喝,而且行为非常恶劣。后来,据那位小姐告诉我说,那帮人是把她的头发往后强扯着,直接捏开嘴巴拿酒瓶灌酒。闹到激动处,其中某个人还甩了那位小姐一个耳光。
销酒小姐每个夜场都有,严格来说,他们并不算是夜场的正式工作人员。
但是,每个夜场都会给予她们最大可能的保护。因为,无论是她们的美貌,还是她们工作的能力,很大程度上都直接影响到了夜场的生意。
尤其是我这里,我曾经专门交代过负责看场的人:如果销酒小姐受到了欺侮,一定要撑腰出头。
在我看来,她们不但给我赚钱,也是跟着我吃饭的人。
不管是谁,跟我吃饭,这碗饭,我就要让她吃好。
基本上,每个场子里面负责看场的都有两种人。
一种是以老陈为首的那帮正式保安。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通常都站在场子里面一些固定的地方,比如门口c走廊。主要管场子里面各种各样在控制范围之内的矛盾,譬如哪位客人喝多了失态,哪位客人不买酒c不消费却长期霸占座位不离开等等。
另一种就是流子。他们没有任何制服,也都没有各自固定的位置,拿着一杯酒或者一根烟,分散在全场各个角落,不断地游来荡去,与普通顾客没有任何不同。如果不注意,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看场的。他们比保安要轻松很多,他们不用管进出场,不用管卫生c服务,或者劝架。他们只管一种事情,在控制范围之外的事情——也就是那些带着目的性的闹事,俗称砸场子。
简杰就是属于第二种职业,而且他还是我们这个场子里面所有干这行的领头人。
那桌人早就引起了简杰的注意,他亲眼看到了老陈过去,也亲耳听到了老陈离开之后小姐的狂叫,最后他看到了小姐被打。
理所当然,他拨开周围一圈已经受到影响,有些骚乱的人群走到了那桌人的面前。
据鲁凯事后给我说,他是跟在简杰身后进去的第二个人。他看到了简杰与那些人在场子里面发生的所有事情。
简杰当时刚刚过去,还没有说话,那位销酒的小姐就已经看到了他,立马面色非常激动地喊了一句:
“杰哥。”
然后,就边骂边挣扎想要往简杰这边靠过来。
一位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流子,始终捏着小姐手腕的年轻人,猛地一拉,将小姐扯到了自己的怀中。那个人连看都没有看简杰,径直低下头去,边大声骂边用双手摁着那位小姐的头不断往自己腿上撞。
简杰伸手抓住了那个人的头发,将他一把扯开,说了一句话:
“朋友,你喝多了是吧?”
也许是太过突然,也许是简杰高大的身材与老练的架势让那个人和他的朋友们有些忌惮,一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简杰。
于是,简杰松开了手,并且弯下腰想要扶起那位依旧倒在别人怀里的小姐。
就在他几乎刚把那个小姐扶起来,准备挡在自己身后的时候,那个年轻人跳了起来,又一把抓住了那位小姐背后的长发,小姐被扯得脚下一滑,站立不稳,摔倒在两人之间。
“哪里都不许走!今天你就给老子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喝酒,你个臭婊子,敢动一步,老子就打死你!没得钱买酒啊?”
那个人一声大喝,桌上的几个同伴也同时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将手抵在了简杰的胸前,说:
“算哒,算哒,朋友,我这个朋友喝多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得好大的事,我们劝他,你去忙。”
简杰没有理他,一旁的鲁凯则站了出来,指着先头那个人说:
“小麻皮,你今天喝了两杯卵猫儿尿(土话,酒),是不是要闹事?”
这个时候,气氛已经开始紧张,周围几桌的顾客也发现不对,纷纷拉开桌椅,起身离开。
简杰拦住了鲁凯,然后看着那个伸手推自己的人,说:
“把手拿开!”
那个人没有动。
“最后一句,拿开!”
僵持几秒,那人的手缓缓离开了简杰的胸膛。
然后,简杰先是安抚了一下周围起身离开的顾客,待到客人们的情绪开始缓解了之后,他这才再次看着对面那个把销酒小姐扯翻在地的人说:
“朋友,过来玩是图个开心,你要喝酒,就安心喝酒,但是,我劝你千万莫闹事!万一有什么玩得不开心不满意的,告诉我,犯不上和一个女孩子为难。鲁凯,把阿雅扶起来,让她去提一打嘉士伯过来,给几个老板赔罪。”
鲁凯弯下腰,准备扶起那个坐在地上,一脸害怕的小姐。
这个时候,老陈也带着四五个保安已经赶到了现场。
谁知道,就在那个女孩被鲁凯搀扶着,半蹲半站,还没完全起来的一刻。
闹事者突然飞起一腿,“咚”地一下踹在了女孩的脑袋上,将那个女孩带着鲁凯一起,弄翻在地。
“老子说了今天你哪里都不许去,捅你的娘,没给钱啊?”
鲁凯这下是真的恼火了,如同被火烫了般,刚刚倒在地上,就飞快地跳起身,对着那个小子一拳打了过去。
简杰阻止了他,并且还拦住了身边同样已经摩拳擦掌的老陈几人。
简杰并不是没有火气,更不是怕。
这些年间,江湖夜雨冷风的磨砺,他已经成长了很多,遇事之际,已经隐隐有了几分远超同辈兄弟的大气和风采。
他好不容易安顿住了狂怒中的鲁凯之后,对着闹事者说:
“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这个场子都不是你这种小麻皮惹得起的。如果你非要闹,我保证你们一个都走不出去。我给你们个机会,你们出来,我陪你们好生玩。”
简杰的话并没有让那帮人产生丝毫退让,那个始终在动手打女孩的家伙甚至连半点犹豫的意思都没有,把手一抬,直接就领着人走向了迪厅大门。
也许是这帮人反常的嚣张和冷静引起了简杰的注意,在动身之前,他让鲁凯马上去叫其他人,然后,他还专门交代了老陈:
“等下你们几个都莫出去,别个看到保安打架了不好。你们就守在门口,莫让人进来。”
交代完,他当先跟在那伙人的身后走了出去。
我们的迪厅面积不小,从那伙人坐的地方到大门口,有一段距离,走完这段距离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已经足够鲁凯叫上小敏等其他看场的人。
而且当时,简杰c老陈c鲁凯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普通闹事,充其量也只是遇到了几个比平常人手黑胆大的硬点子而已。普通闹事通常都会先谈几句,实在不行才会开打。
所以,他们都觉得,简杰虽然是独自跟上,但不至于马上吃亏,兄弟们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打之前赶到。
可是,他们三个却都没有注意到一件事情。
唯一注意到这件事情的是销酒小姐阿雅。
阿雅发现,当那伙人转身出门,简杰紧随其后之后,旁边还有一桌人大约七八个人,居然也非常巧合的,马上起身跟在简杰后头走了出去。
只可惜,阿雅是个卖酒的姑娘,并不是江湖人。
她虽然看到了这个细节,却没有注意。
因为自始至终,旁边的那桌人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情,没有值得警觉的地方,而她自己当时也太害怕,太紧张,只顾着哭泣。
于是,悲剧就只能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事后的一切证明:最后那伙人并不是碰巧也要出门,更不是为了看热闹出门,他们与之前的那几个就是抱着同一个目的,专门过来砸场子的同伙。
而且,这帮人的手段极为老练,两桌之间没有丝毫的交流沟通,但彼此却配合得恰到好处,甚至他们每个人身上藏的刀具,都巧妙到连简杰鲁凯这样的老江湖也完全没有看出来。
简杰并没有能够走出门外。
我们的场子外面是一段楼梯,走过楼梯之后,离位于街道的那道大门还有一段大约七八米长,两三米宽距离的走廊,走廊上安装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蓝色和黄色射灯。
就是在楼梯最下面靠近走廊的阶台上,那伙人突然发难对简杰实施了袭击。
当时,正走在楼梯上的简杰,听到身后传来的无数急促脚步声,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了,鲁凯他们肯定无法这么快赶来。
他下意识想看看什么情况,可才刚刚回过头,雪白的刀光就已经对着脑袋砍了下来。
简杰本能的脖子一缩,伸手一挡。
然后,就被不知来自哪里的一脚踢得从楼梯上翻下了走廊,而前面的那批人也飞快掉转头,凶神恶煞般扑了上来
鲁凯他们来得确实很快,但他们并没有预料到眼前的这种局势。
所以,当时除了小敏的两个手下拿了两根准备等下教训人的铁棍之外,其他人手里并没有拿任何家伙。
那么,他们也就只能和门口的几个保安一样,眼睁睁在那伙人的刀枪威胁之下,看着他们干净利落地几下剁完,又飞快消失在了门外。
我不怪他们。
人多对人少,占据绝对优势时,敢下毒手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令人发指的罪行通常也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
但,超过十个以上的人拿着明晃晃的刀枪,穷凶极恶,刀刀见血的在行凶,这种场景可以带给人的那种裸的感官震撼,完全足以激发出来自人性本源的惧怕和慌乱。
那种让人毛发直立魂飞魄散的恐怖,如果你没有亲身体验,就绝对无法想象。
那是一种能够让绝大多数人都彻底放弃抵抗的感觉。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依然可以做到泰然自若,甚至更加勇猛的人,望遍整个江湖,也是屈指可数。
无数的传说中,我听到过这些名字:安优,漆遥,唐一林,胡特勒,秦三,燕子,牛错,王坤,李杰,宋家跃,蜈蚣,陈达摩,康龙虎,谢晓锋还有那个风采夺人,光听他的事迹就被我视为生平偶像,只可惜却再也没有机会见上一面的胡二少爷胡少飞。
但那些人的故事只是传说,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我到现在为止都只见过五个:险儿c胡玮c刀疤成c大小民。
无论鲁凯还是小敏,都不在这个名单之中。
更何况,当时的情况实在是太突然,对方的手脚也太利落,根本就没有给鲁凯他们留下任何做心理建设的时间。
扪心自问,就算当时换了是我胡钦本人在场,只怕也是同样结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我连骂都没有骂鲁凯他们一句,他们不是不义气,他们也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
那帮人走后,他们看到简杰瘫坐在地面,身下一摊原本应该鲜红的血泊,在蓝黄色的镭射灯下散发出了一种奇怪的颜色,几个同样颜色的血脚印接二连三,伸向门外大街。
大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这个南方小城在癫狂的时代中成为了一个的不夜城。
今夜,唯一不同的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在每个人的眼中闪烁发光,摄魂夺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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