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助人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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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飞逝,转眼之间,我回到九镇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

    期末考试,我一如既往的文科成绩很好,理科成绩一败涂地。小二爷一如既往的理科成绩很好,文科成绩一败涂地,地儿和险儿则一如既往的文科理科所有成绩一败涂地。

    没有了学生的身份,袁伟终于彻底放开了自己的手脚,泡的妞再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里的女同学了,从发廊妹到小太妹,从良家妇到偷人婆。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身在花丛,阅尽繁花。

    在江湖上,武晟开始有了属于他的小小名号,巴结他的人会叫他“八爷”,而更加亲近或者是暗中恨他的人则会喊他“土匪”。

    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完全超乎我们自己预料之外的事情,我们居然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弟。

    有一天,我和君一起去大桥上散步。

    路过税务所旁边的一条小巷子时,见到有人在抢劫。

    被抢的是一个高高瘦瘦,长相清秀的小伙子,一脸的稚气,身上还穿着初中的校服。而抢他的那几个人里面,为首的一个我认识,叫马伟,是八太子手下隔了几层的一个小弟。

    当时,我已经看见被抢的那个小伙子老老实实把扩机交给了马伟,没什么热闹看了,我刚准备拉着君走。突然听见马伟很大声地对那个小伙子吼了一句:“跪下。”

    小伙子不肯跪,于是,马伟几人围上去打了起来。

    马伟做得有些过分,出来打流,捞的就是偏门,抢,本来就是其中之一,你敢抢能抢到,那是你的本事。但抢是为了求财,财你已经得到了,还要侮辱人。这就属于犯了江湖的道义。

    但我不准备管闲事。因为,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普遍了,尤其是马伟这样的小流子,本身就是活在生物链最底层的下三烂。平日里也是个被人欺负的角色,好不容易让他遇见了比自己更弱的,有了个让他抖威风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

    小人得志,猖狂有加,世道而已。

    我胡钦不是大侠,也没有当大侠的能力,想管也管不过来。

    所以,我拉着君准备走,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想法。

    君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女孩,至少是我本人的经历中,所遇见的最为独特的一个。

    一般情况下,其他的女孩遇见这种事,会本能感到害怕和紧张,多数都会马上拉着自己的男友,远远走开,以免惹祸上身。

    但当我拉着君要走的时候,君却停下了脚步说:

    “这个小孩好可怜。”

    “嗯。”

    “你那个时候被欺负是不是这样的?”

    君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了,她的话也的确激起了我的冲动,但我还在犹豫,毕竟此时此刻,我只有一个人,而对方有三四个。

    结果,君看着我,满脸崇拜,用极为柔情的语调又说了下面一句话:

    “胡钦,你帮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好威风啊,再威风给我看好不好。”

    没有一个正常男人能够抵挡你深爱的那个女人的崇拜和柔情,这样的情况下,就算是火坑,通常也都会跳了。

    于是,我就像是一头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的小公兽,豪气万千地立马松开了与君相牵的手,连蹦带跳地跑到路边捡了一块石头,扭头就冲进了巷内,生怕慢了一秒。

    那一刻,我是准备要打架的。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有了那么大的名气。

    当我一出现在马伟他们的面前,他们就傻了。我刚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之后,马伟就毫不犹豫把扩机拿了出来,不停地道歉,甚至还将身上的几包烟掏出来,无论如何都要送给我和那个小伙子,不要都不行。嘴里还唠唠叨叨不断说着什么“兄弟,为什么不早说,你认识钦哥啊。下次,我专门请你喝酒,赔个罪,今后大家都是朋友啊。”

    接下来,在君之外,第二个独特的人出现了。

    这个小伙子居然一把打掉了马伟手里的烟,也不顾自己头上的血,指着马伟异常冷静地说:

    “我不要你的烟,你也不用请我喝酒。我们单挑,打赢了是你狠,我赢了,你们刚怎么打我的,让我打回来。”

    所有人都石化在当场。马伟足足看了这个小伙子七八秒之后,一脸想笑笑不得,想哭哭不出的表情扭过头看向了我。

    最后,在我的周旋之下,小伙子终于答应今天不和马伟单挑了,只是在他离开之前,他说:“今天我是给他面子,你们全部记着,这个事没完,我肯定要打回来。”

    说完,他就走了,连谢谢都没有给我说半句。

    那天,我就知道,马伟错了。他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而这个小子,才是一头真正的狼,只不过现在还披着羊皮而已。

    羊,绝对不应该惹狼,不管它们披着什么皮都一样。

    那天晚上,我得到了君主动的热吻。

    我以为这就是最好的奖赏。

    没想到,更大的奖励居然还在后头。

    所以说,人,一定要乐于助人。

    那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场,考完之后,我们四兄弟准备一起去喝酒庆祝,刚走到学校大门。突然,七八条黑影一下迎面飞扑了过来。我们还以为是哪里结下的仇人过来报仇了,正要开打。

    人群里一个个子高瘦,长相很是清秀的年轻人站了出来,带着孩童般羞涩真诚,却又非常讨人喜欢的笑容,朝着我大喊了一声:

    “钦哥!”

    乍一看,有些面熟,想了半天,这才猛然想起来,正是那天晚上小巷口被抢的小子。还没等我搭话,小子已经再次开腔了:

    “钦哥,你不认识我了?那天,你帮我了的啊。我叫贾义,来,兄弟们,这就是九镇六帅里头的钦哥,和八爷都是结拜兄弟。”

    九镇六帅!

    我一脸茫然地扭头去看看小二爷,他同样一无所知地对我摇了摇头。显然,我们兄弟没有一个知道贾义口中的九镇六帅是个什么玩意儿。

    但是,八爷?结拜兄弟?六个?

    下一秒钟,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扭头看去,其他三个兄弟的表情也都异常古怪。

    看来我们都想明白了,九镇六帅,这个又装逼又土气的称号,毫无疑问,指的就是我们六个。这他妈是谁起的?

    没等我们从尴尬里面回过神,更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大家应该都看过《古惑仔》吧。

    贾义居然完全照搬了古惑仔第一集里面山鸡从台湾回来刚见到陈浩南的那个桥段。

    他指着我,大喊一声:“叫大哥!”

    然后,他身后七八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起低下头齐声大叫道:“大哥。”

    身边所有考完回家路过的认识和不认识的学生都呆呆地望着我们六个,然后抿着嘴低头一笑,躲之不及地匆匆从我们身边跑过。

    稍远处,大门口护校队的老师好像也听到了动静,正一脸紧张地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过后,我强制压下澎湃的羞耻感,对着贾义说:

    “别,别这样,都是朋友,走,一起去喝酒吧。”

    说完,再也不管其他人,我拔腿就跑,夺路而逃。

    大队伍跟在我身后,浩浩荡荡一路跑到了红军大排档,武晟和袁伟早到了,我们兄弟各自落座后,那几位大哥怎么喊都坚决不肯进来,就像卫兵一样笔直地站在帐篷外面,吹着寒风,也不见他们说冷。把武晟和袁伟两个人弄得莫名其妙,还以为我们钱多得没处花,学着大哥请保镖。

    过了一下,没有烟了,袁伟刚准备起身出去买,还没等他完全站起,外面传来了一句:

    “老大,我们去买。”

    一分钟后,一条芙蓉王摆在了我们桌上!

    在武晟和袁伟的连番调侃以及周围人异常诡异的注视之下,我实在是扛不住了,最后不得不按照他们的思维模式,用命令的口气叫他们进来一起吃。

    好不容易,呼啦啦一大堆人进是进来了,却又死都不肯和我们坐一桌,在靠边的地方又另开一席。

    吃之前,另外一个叫做胡玮的小子还极其严肃地告诉老板,今天这里两桌都是他们埋单,如果谁敢收九镇六帅六位大哥的钱,他就把这个夜宵摊砸了。

    一番话把个红军大排档的秃顶老板唬得一愣一愣,看看他们,又望望我们,默默无言。

    地上要是有个地缝,我绝对一头就扎进去,留个屁股在外面,只可惜,地上没有。那么,我们几兄弟也只能低头吃菜,装作没看见。

    唯有耳边传来了地儿细细的嘟哝声:“这要是遇到一个熟人,怎么了得?”

    从这天开始,贾义他们就始终跟在我们几兄弟身后,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小弟。

    那时我们才知道,这几个小子都是九镇初中的,也是中学里很调皮的角色。当时在九镇的初中小学里面,流传着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在遥远的天边,有个地方叫作九镇。九镇上有个神秘的帮派,叫作青龙帮。和中东人买卖军火,在金三角种植鸦片,在上海滩收保护费,做的都是大生意。青龙帮的帮主叫作三哥,他手下有六员大将,号称六帅。个个都是三头六臂,金刚不坏之身。都手使两把大斧,有万夫不当之勇!曾经为了人民,六个人打败了魔鬼反动派大脑壳带着的两百多人,砍死了三十几个。自己还无一受伤。

    我知道我们丢人丢大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后悔,为什么当初要打架。

    不过,其实在心底很深处,我们还是觉得有些幸福。

    日子在这些幼稚却又真诚的小幸福里面一天一天过去,年关已近。

    我心底的阴影也越来越浓,我非常强烈地感觉到那件没有解决的事情也许很快就要来临了。

    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人,都要回家过年的。

    我知道这片如同魔鬼一般的阴影同样横亘在险儿的心中,遇见三哥的时候,险儿曾经几次试图要主动谈起这个事,都被我打断了,也许潜意识里,我不希望它的来临,甚至我希望可以摆脱它。但是埋下了因,总会要结出果来,谁也逃不脱这个轮回。

    就像几年之后,一部经典的电影《无间道》里面,倪永孝说过的一句话一样:出来混,迟早要还!

    终于,在过年前的十天左右,这件躲不掉的事情来临了。

    我们平淡幸福的好日子也就这样彻底结束,每个人都被卷入了一场狂暴的旋涡之中,再也无法爬到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