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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章 狗屁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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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4章狗屁名分

    朱玲玲手臂一紧,整个人一下坐到他怀里,脸腾得下红了,娇嗔一声,“哎呀,要死啊你!要是被别人看到怎么办?”

    叶承欢揽着她的蜂腰,那股烈火一下就窜了出来,“现在就咱们两个人,你怕什么,就算她们看到也没外人。嘿嘿”

    朱玲玲也不生气,其实她本就对这个玩世不恭的男人没有恶感,加之上次他强势出场,那种风神,那种气魄,叫她至今还很流连,所以一点也没抗拒,眨着大眼睛,娇声道:“过分是不过分,就是”

    门外偶尔闪过几个匆匆的身影,但好在没人看进来,这点还要感谢赵雅琳,是她规定的“十不许”其中之一,工作时间不许随便窥探别人办公室。

    况且,谁不会想到有人居然胆大到这种地步。

    叶承欢捏捏她脸蛋道:“要不要再来点特别的节目?”

    话音未落,朱玲玲吓得花容失色,一下跳出他的怀抱,捂着脸道:“我我去趟卫生间”脚步匆匆的逃离办公室。

    叶承欢心满意足的打开电脑,又开始这一天忙碌的游戏时光。

    快到中午的时候,电话响了,拿起来一听,马上传来一个沉稳的声线,“你是叶承欢?”

    叶承欢眯了眯眼:“你是谁?”

    “司马风云!”

    叶承欢微感诧异,不知道司马风云怎么知道自己的号码,又怎么会突然打电话过来,不过不管怎么说人家是丁香的父亲,也算自己半个岳父,面子还是要给的,“哦,原来是司马先生,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我想和你谈谈丁香的事,半小时后,大富贵海鲜楼见。”

    叶承欢思量了下,虽然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愿意过多和这种黑道头子接触,但提到丁香他还是决定去一趟,于是说了声“好”。

    大富贵海鲜楼位于市区两条主干道的交叉口,向东向北都是清一色的饭庄酒馆,大富贵占尽地理之便。

    地处繁华街区,宽敞的格局和平民化的定价让这里的生意十分红火。

    叶承欢赶到的时候,刚好是午饭时间,大厅里人头攒动,到处是喧哗和吵闹,一派浓浓的市井气。

    但三楼阳面的一个包间里,气氛却陡然不同。

    硕大的圆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珍奇野味和两瓶茅台酒,但桌旁只坐着两个人,叶承欢一眼认出,一个是司马风云,另一个则是和她赌台交过手的徐芳华。

    在他们背后,以丧尸为首,金木水火四堂堂主带领十个马仔叉手肃立,一水的墨镜,黑色中山装,以及冷漠表情。

    整个空间静的没有一丝呼吸,那种强烈的压抑感让人很不舒服。

    这不是请客吃饭,也不是什么聊天谈话,司马风云搞这种阵势,摆明了要给人个下马威。

    叶承欢有点小不爽的样子,毫不客气拉过一把椅子,大喇喇的坐在对面。

    在口袋里摸了摸,一个保镖马上递过一盒中华,叶承欢接也没接,直接摸出自己的烟叼到嘴里。

    啪!

    悦耳的金属打火机打开,叶承欢根本没点,而是摸出自己的火柴,擦亮了点上,在手里甩了甩,直接无视了桌上的烟灰缸,扔到地上。

    见两个保镖随即站到身后,他微微凝眉,抽了两口烟,翘起二郎腿,舒服的靠着椅背,“我女人怎么没来?”

    司马风云使个眼色,保镖随手把门锁好。

    一连串不太友好的行为让叶承欢心头冒火,但他还是压住了,想看看司马风云到底要玩什么。

    “按照风云会请客的规矩,我们先干三杯再说话。”司马风云淡然道。

    六只口杯倒满,一整瓶茅台一滴不剩,空气中立即弥漫着一股辣眼刺鼻的酒味。

    叶承欢明白,这叫强龙不压地头蛇,一上来就是三大杯酒,先挫挫对方的锐气,要是喝了还能正常说话,就接着谈后面的事,否则,一上来就栽了。

    司马风云端起酒杯,分几口喝掉,喝一口皱皱眉,但三杯烈酒还是痛痛快快的喝干了。

    这种酒量已不是一般人可比。

    他一亮杯底,似笑非笑的道:“来吧,年轻人,要是没胆量就直说,看在丁香的份上,我决不为难你。”

    “是吗?”叶承欢嘴角一勾,刚刚起身,背后两个保镖就按住他的肩膀。

    叶承欢满面黑气的扫了扫眼角:“把狗爪子拿开!”

    两人得到司马风云的示意,这才放手。

    只见叶承欢一声不响的拿起一只空汤盆,把三杯酒全都倒进,又打开第二瓶茅台,一股脑的灌进汤盆。

    整整一瓶半茅台,占了半盆还多。

    司马风云不明白他什么意思,忍不住往前探了探身。

    “为了节省大家时间,我喝了这些,别给我搞其他节目,直接进入主题,咋样?”叶承欢道。

    司马风云双目圆睁,倒抽口凉气,在场的人无不变色,这不是喝酒,明摆着没把风云会的人放在眼里,“年轻人,我劝你别逞能,喝了这些酒别说谈话,恐怕你连这个门”

    说到这儿,叶承欢已经端起汤盆,喉咙不动,蟒蛇般一下将所有酒液吸个干净,然后又舔了舔盆边,一抹嘴,重又坐下。

    屋里的空气骤然凝固!

    在场的人这方面都是海量,尽管如此,看到眼前的场面,都禁不住咽了咽喉咙,这么一大盆别说是酒,就算水也不能一口喝干,这家伙居然就那么一下吸干,别说亲见,简直连想都不敢想。

    叶承欢拿起那半支烟塞进嘴里,“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本想给他个下马威,杀杀年轻人的锐气,没想到一上来就被人家抢了风头,司马风云嘴角一阵抽搐,干笑两声:“年轻人,有胆量有气魄,我喜欢,不过入了这个门生死有命,你要是出了危险,我可不管。”

    叶承欢不耐烦的一摆手:“喝死活该,是我自愿的,行了吧?咱要么开席,要么谈事,别这么多废话好不好。”

    丧尸往前一步,就想发作,被司马风云用眼神制止了。

    司马风云目光阴森,拿起茶杯,玩味的品了口,幽然道:“今天找你来就是想谈谈我女儿的事。你和丁香之间的关系还有过去的种种我都知道了,我这个做父亲的没有尽到保护她的责任唉,不提这个了。感谢你替我照顾她,要是没有你,她恐怕早就死了,我们父女也不可能见面。”

    叶承欢一点不配合,“那是她命大,和我有个毛关系,要谢你就去谢老天爷吧。”

    话音刚落,全场一片切齿和握拳声。

    司马风云老成持重,虽然心里不悦,但还是压着火气继续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很清楚,我喜欢快人快语,明人不说暗话。丁香喜欢你,第一天我就知道了,要是过去我们父女还没重逢的时候,我不知道就什么也不说了,可是既然现在知道了,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必须要管一管。”

    叶承欢撩起眼皮:“管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我司马风云的女儿虽不敢说是什么名门正派,起码也是大家闺秀,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不至于给有妇之夫当二奶。你有老婆有家庭,听说还是大财团老板,丁香绝不可能和你这种人交往下去,要是你答应不和她来往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叶承欢不动声色的道:“哦?那我就听听,你打算给我什么好机会?”

    司马风云自信满满的道:“这座酒楼位于龙都四个区的交叉处,周围全都是龙都各大帮派的地盘,只有这座酒楼已经被我买下了,这就等于我司马风云在龙都地面上插了一支旗。正所谓挨着大树好乘凉,谁要是还想在龙都混下去,就得来归顺我,否则就是风云会的死敌。”

    叶承欢没说话,他原以为司马风云就是为了丁香的事,现在看来可不那么简单,在找到丁香这个女儿之后,他也没忘了更深一层的意思是什么!

    这一刻,他只觉得极度厌恶,厌恶的仿佛随时要呕吐一般。

    可是司马风云却不合时宜的道:“我听说你很能打,还很有头脑,风云会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要是答应不和丁香来往,我倒是可以考虑在风云会给你个职位,只要你忠心耿耿,说不定若干年之后,你就是下一任会长。”

    叶承欢笑了笑,二话不说,拿起筷子一通风卷,直到吃得差不多了,才打了个顺畅的饱嗝,道:“司马风云,你以为你是谁,当然,你是丁香的父亲,这点错不了。可你就没用脑子想想,十年前,她就因为你这个臭名昭著的黑道分子差点被人杀死,后来还要东躲,十年后,她成了和你一样的人,你不觉得惭愧么?一个女孩子家忍受了多少痛苦才熬到今天的地位。没错,她现在是龙都凤毛麟角的黑道大佬,可那是人家自己打拼出来的,和你没半毛钱关系。要不是我出现,你信不信她还是个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不管怎么样是我让她成了个名副其实的人,一个女人!你说你全都知道,其实你懂个屁啊!没错,我是有妇之夫,我他妈和她在一起就为了和她发生关系,而且这辈子我肯定不会娶她,她愿意你管得着吗。大家都是男人,别给我装13了,你以前的事我说出来都恶心,现在女儿长大了,功成名就了,你倒想履行父亲的责任了,你凭什么?这是个拼爹的时代,可是这么多年,她拼过你么,没有,她拼的是她自己,赌的是自己的命。你过去那些破事我懒得提,和我也没关系,我只知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远比和你在一起幸福的多,我给不了她什么,唯一能给的就是那点子自尊和幸福!”

    话说完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到司马风云身上,他的脸色一青一白,一红一紫,慢慢的,一切归于平淡,松弛的眼角多了两点湿润。

    在此之前,他唯独想到的就是,丁香是自己的女儿,自己必须要起到父亲的责任,虽然这事没告诉她,但他自信自己是为她好,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一个连过去身份都没搞清楚的家伙。

    此前,他怀着一万分的把握,以他司马风云的威望和风云会的名号,叶承欢只有乖乖服从的份儿,可他想错了,这位比铁块而硬,比刺头还难缠,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一通话说的他哑口无言,那种惭愧啊,那种悲哀啊,简直无以言表。

    但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经过大风雨的人物,很快便恢复过来,怔怔的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种心理落差怎么说呢?

    就仿佛是老公带着老婆在恋爱十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五星级酒店吃了大堡礁空运来的海鲜和品了82年的拉菲红酒之后,第二个周末老公约老婆在下班之后庆祝结婚5周年,带老婆去吃排队排了很久的一家店。穿着小礼服在到达时的老婆,才发现那是一家他们婚前时常去的,口味虾和红烧猪脚c蛋炒饭是主打的夜宵摊,而就着这些口味菜一起饮用的是冰镇啤酒。可想穿着小礼服拎着手包,踏着高跟鞋的老婆的讶异和恼怒。在人声鼎沸而嘈杂的口味店外等位子的小板凳坐下时,看着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老婆甚至会怀疑老公已经不爱她了。她在眼眶里的泪水和停在嘴边的委屈,让我都忍不住心疼。

    “姓叶的,你太过分了吧!”徐芳华再也按捺不住,拍案而起,横眉立目道。

    与此同时,丧尸为首那些人全都亮出家伙,清一色的五四式,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承欢的各个部位。

    叶承欢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就坐在自家的小院里喝茶一样,连眼皮都没撩一下。

    司马风云横扫一眼,“你们干什么,我还没死,都给我放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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