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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3章 无耻总比没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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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罗欢目送刘禅乘坐的楼船消失在长江尽头,心中冒出了三国演义开卷的这一句。

    这刘禅如果不是被权臣压制,恐怕也会是这乱世中的一个英雄,跟着他混下去,搞不好连自己都能成为英雄。

    英雄?罗欢突然嘲笑起自己来,他从来没想过要当什么英雄,在他心中,英雄几乎跟烈士是划等号的,哪个英雄不是被无数枯骨堆积起来的?

    在满地鲜血之中,站立起来的是英雄,倒下的是烈士。

    罗欢既不想做英雄,更不想做烈士,他当初刻意结交刘禅的时候也是本着一个抱大腿的心思,只是没有想到随着交往日深,自己也慢慢被拖进了历史的洪流之中,这完全违背了罗欢当初的意愿。

    罗欢生性自由,更向往的是那种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比如那种说走就走的旅行,自罗欢年幼时就已经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他可不想被什么事情给羁绊住了,否则的话他又怎会轻易放弃这次跟刘备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通过这几个月的交往,刘禅似乎也已经摸清了罗欢的个性,所以在上船的时候,附在罗欢耳边神秘兮兮的说了一句话:“有件礼物,我已命人送到你府上去了,希望大哥能够喜欢。”

    什么礼物,还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

    罗欢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难道是整箱的黄金?

    这小子难道是怕我拒绝接受,这才在临开船前告诉我。

    仗义呀,对于金银财宝哥向来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不过罗欢却是表情严肃的黑着脸呵斥刘禅:“你我兄弟亲如手足,何须如此客套,再说,如今府库也不充盈,应该节俭一些多购置些军需粮草才是正理”

    不过在罗欢心中早就已经喜翻了天,这不刘禅的坐船刚刚驶出视野,他马上就迫不及待的翻身上马奔回成都。

    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哥给你出了这么多好主意,有给你长了这么多见识,拿点报酬也是应该的,相比你堂堂的太子爷出手不会太寒酸吧。

    严咄和两名新招募的家将策马紧跟在罗欢的身后,有些不太明白什么事情令罗欢如此迫切,连眼睛都是放光的。

    罗欢斥巨资购买的府邸是前后两进院落,前进已经被改做了酒楼,后进是他和罗松丁氏居住的所在,还有几个丫鬟婆子家将护院,加在一起也有十来个人,俨然已经是一个大户人家,不过这么一折腾也把这几个月暴利所得的那些财物花了个七七八八,幸好酒楼的生意火爆异常,几乎就是日进斗金,不然的话罗欢也不敢如此铺张。

    罗松丁氏老两口穷苦一生,哪里想到有朝一日还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心里面又是忐忑又是幸福,说不出来的滋味。

    罗欢策马奔回,远远望见酒楼门前围着一大群人,忍不住心中一沉。

    麻痹,难道有人前来捣乱,难道那人是瞎子傻子疯子不成,没见酒楼上挂着刘备御笔亲题的‘天下第一鸡’的牌匾,没听说过老子跟太子爷是把兄弟?

    罗欢马鞭一指,严咄和两名家将已经抢到罗欢前头,翻身下马轰赶人群。

    “看什么看什么,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敢在这里生事,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围观的人一见罗欢等人马上一哄而散,闪开了一条道路,却没有走开。

    罗欢并不反感手下人蛮横,他深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人平等,物尽天择适者生存,想要被人尊重,那就要比别人站的更高。

    人生就是一棵大树,人人都在往树上爬,低头向下看,看到的是一张张笑脸,抬头向上看,看到的只有屁股,只有最强壮的人才能够爬到大树的顶端去采摘那最甜美的果实,不服气,你就只能拼命向上爬,时时刻刻防备上面的人踩你一脚把你踢下去,还要防备下面的人拖你后腿把你拽下来,这就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

    想爬上去,靠的是实力。

    顺着人们闪开的通道,罗欢策马走进人群,没想到被人们簇拥着的却是罗松和丁氏夫妇,罗欢楞了一下,急忙翻身下马:“爹娘,出了什么事?”

    几个月的时间相处下来,罗欢也不知道自己跟罗松丁氏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不过这爹娘二字也已经能随口叫出。

    见到是罗欢回来了,丁氏拉住罗欢的手抹了一把眼角泪水,凄苦的说道:“阿水,这孩子好可怜,我跟你爹说了,把这孩子收下来,你看可好?”

    罗欢刚才就已经注意到了丁氏另一只手拉着一个一身麻服的女子,只是那女子一直低着头看不清模样,罗欢也就没有太在意,此刻听丁氏如此说,又重新把目光投到了那女子的身上,不过那女子依旧低垂着头,看不清长相,不过身材却是不错,虽然身穿麻服,可是却也是袅袅婷婷,凹凸有致。

    罗欢微微皱了皱眉,询问道:“怎么回事?”

    不会是什么狗血的卖身葬父吧?

    罗家现在的这一片家业基本上是罗欢徒手打出来的,所以丁氏虽然是罗欢的母亲,对于这等‘大事’却要征询一下罗欢的意见。

    那麻服女子冲着罗欢噗通跪了下来,低头饮泣,丁氏在一旁把姑娘的遭遇代为述说了一遍,险些没让罗欢流鼻血。

    我勒个去,还真是这个狗血桥段,据丁氏所说这个女子也是汉中人氏,曹刘汉中大战的时候随父亲逃出汉中,流离多年这才来到成都,可是没想到刚到成都父亲就染病去世,迫不得已卖身葬父。

    罗欢一言不发,细细打量那女子,见那女子裸露出来的肌肤凝脂胜雪,一双小手更是如同葱白一般细嫩,很显然从来没有做过粗活。

    流离多年还保养得这么好,不容易呀~

    而且还无巧不巧也是汉中人氏,很容易博得罗松丁氏的同情。

    罗欢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讥笑,低头冲着那女子说道:“你把头抬起来。”

    那女子显然知道罗欢是能决定自己去留的人,闻言之下抬起头来,只是快速扫了一眼罗欢,马上又把眼帘垂了下去,不过这惊鸿一瞥却已经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罗欢在这一世虽然还是童子鸡一只,可是穿越前的他那也是肆意花丛阅女无数的主,这女子的样貌虽然没有沉鱼落雁之姿,却也是别有一番风味,是男人见到了都会有将其征服于垮下的冲动,这女子年龄虽然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不过眉梢已经发散,颊生双韵,眼角也已经荡起了一丝春意,很显然已经是瓜熟蒂落的熟分隔女一枚。

    当然,这个年代女子十四五岁嫁人的比比皆是,拖到十七八岁已经是大龄女了,曾经有过房分隔事经历也并不稀奇。

    罗欢稀奇的只是这女子如此相貌,据她所说随父流离多年,为何没有一点受过苦的样子,而且还没有被地方豪强收入府中,更无巧不巧的跑到自己门前来卖身葬父。

    事出反常必有妖,罗欢可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

    他望着那女子微微一笑,送了一个你懂的眼神,伸手从怀里摸出几枚五铢钱,道:“姑娘,这几枚钱足够你买上一口薄皮棺材埋葬你爹了。”

    这货可是够抠门的,一只鸡要卖到一个直百五铢钱一只,对这个卖身葬父的女子却只给几枚五铢钱,当然,这几枚五铢钱对寻常百姓家来说也已经足够生活个把月时间的了。

    那女子见罗欢如此说明显吃了一惊,急忙匍匐上前,看架势想要抱住罗欢的大腿:“公子”

    罗欢急忙退后伸手阻止那女子:“别别,这位菇凉,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再说我可不是什么公子,辛辛苦苦挣几个钱也不容易,你还是另寻他人吧。”

    一旁的罗松闻言微微皱眉,听罗欢言外之意,如果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这大腿倒是也能抱得一抱,自己怎么生养了这样一个为富不仁的儿子,忍不住开口打圆场道:“阿水,这姑娘与我们怎么说都是乡亲,你怎可如此对她。”

    一旁的丁氏也是连连点头,那眼神简直就把罗欢看成了见死不救的人了。

    罗欢一咧嘴,冲着罗松说道:“那啥,要不您将这女子讨做姨娘,搞不好过两年还可以给我添一个兄弟。”

    围观的闲人们哄笑起来,更有一些泼皮打起了口哨。

    “混帐东西”,罗松老脸涨红,狠狠一甩袖子快步去了,丁氏见罗欢说得实在不像话,也是嫌臊呸了一口追着去了。

    罗欢嘿嘿一笑,望着那同样脸孔涨红的女子,俯下身轻声说道:“我不知你来此是何目的,我劝你还是速速离去的好,否则你就算能够进入我府中,我也会把你赏给家将们,啧啧,我那几个家将可都是生龙活虎一般的精壮汉子,实在是可惜了。”

    “你你无耻”,那女子咬牙切齿骂道。

    罗欢嘿嘿一笑,心说无耻总比没命强。

    罗欢转身大步离去,走到僻静处,冲着紧跟身后的严咄低声说道:“偷偷跟上那女子,看她往哪里去,不要惊动了她。”

    严咄领命悄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