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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孤芳使劲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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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婉之是被皮皮赶着马车送回方府的。&

    不是玉尘奉宛的破车,车厢很宽敞,垂在窗边的帘子都是顶好的布料。

    她瞪着眼珠子搅着手里的帕子,太阳穴跳的连眼角都跟着一起抽抽。

    她还记得在临出门前,澜卿将两只胳膊搭在椅子背上,瞅着外头月光地的样子。

    他说:“送回去,用我的车。”

    连头也没回一个,不咸不淡的。

    方婉之也没吭声,只在出院门之前朝着窗边的方向扫了一眼。

    黑夜里,那张披了月光的脸白的有些渗人,一对凤目亮晶晶的,五官好看的不像白天应该出来溜达的东西。

    他好像也没想到她会回头,四目相接之下将脸一扭,‘砰’的一声将窗户给关上了,像是方婉之占了他天大的便宜。

    她呆在原地楞了足有一刻钟,随即瞪眼一甩袖子,愤愤不平的吐出一句。

    “大爷的!”

    也是一脸不爽的出了门。

    这都叫什么事儿!!

    陈王刘礼走了之后,玉尘奉宛就随着主人的变迁再次换了地方。

    胡笳山。算不得京郊,也算不得偏远。周遭一溜住着小老百姓,有个挺好听的名头,叫万籁村,方方正正一块梨花木的板子镶嵌在村头的牌坊上,听说是年谷年间一名秀才给改的,很有些年头了。字迹写的不好不坏,胜在东西上了年纪。

    连喻刚来那会儿,盯着上面的小木板上上下下的打量,却是动了抠下来的心思。只是碍于这玩应是人村里祖辈传下来的东西,到底作罢了。每逢得闲,必搬着个小板凳出来瞅上一瞅。

    方大姑娘交银子作画,即便不清不愿的黑着脸,也还是得‘客随主便。’

    澜卿往哪搬,她就得往哪走。

    自从上次被那货啃了一口之后,打碎的两样古董便没再听他说要赔银子的事儿。想来澜卿公子也难得有了羞耻之心,不好在占了姑娘便宜之后再张口去坑她。

    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情况似乎跟方婉之想象的有些不同。

    澜卿的心有点乱,或者说,分外糟心。不过这种糟心无关于什么情窦初开的男女情愫,更多的,是那一嘴下去没办法没皮没脸的问人要银子的憋屈。

    活到他这个岁数,是不可能因着同姑娘的一吻而生出什么暄旎的。这东西长了张不谙尘世的脸,皮囊年轻至极,却是实实足足快要奔三的人了。

    二十七岁。

    于很多大家出身的王侯公子来说,不算老,但也该是妻妾成群儿女环绕。就算没有子女,女人的滋味总是不少尝的。

    但是澜卿不同,他非但没有尝过,便是同方婉之的那一口,也是二十七年来的第一次。

    皮皮今年也二十五了,跟着这个不着调的主子出生入死这么些年,从来没见他身边有过女人。年少时也曾在两人月下小酌的时候赖眉赖眼的说:“没见过哪个爷们守身如玉成您这样的。”

    连喻醉眼惺忪的一横眼,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女人吗?他不缺。

    只要他想,只要他肯要。

    临着月光拦镜自照,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谁家的姑娘要是嫁给了他,那都得捂着嘴角偷笑好几十天。他不想轻易便宜了谁,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越发因着这个认知而生出无限的孤芳自赏。

    前些时日的那一口,于他而言实际上是觉得方婉之占了他硕大的便宜的。只是他虽无耻,到底没修炼到泯灭人性的地步。打碎的东西不好让她赔了,堪堪算做补偿,心里头却总是不舒服的,作画的时候眼神总情不自禁的往她唇边溜,被她看见了,也就大大方方的对视,然后挂起一脸淡漠的脸谱,继续懒洋洋的作画。

    连喻将挡在两人中间的屏风给撤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抵是觉得,天气越发热了,懒得费那个闲事了。

    皮皮却觉得不然,炎夏那会儿他也没见他们家爷给哪个姑娘这么画的。只是嘴上不吭声,就在暗处悄悄的看着,他总觉着,今后一定会有热闹瞧。

    方婉之是个面上憨傻,内心慧黠的人。上次的对话让她心里泛着嘀咕,骤然闯入的杀手和夜来造访的王爷都让她越发怀疑澜卿非比寻常的身份。坊间里是说他同王侯之间互有来往,有人说是其幕僚,有人说是其才干双绝颇得赏识。她知道,一定不止这样简单,却也并不想深究。

    还是那句话,无论澜卿是谁,待到这画画完了,两人也就没什么牵绊了。她乐得装傻充愣,不给自己惹麻烦。

    只是心中颇为不平的是,澜卿总是斜着眼瞪她,偶尔还翻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白眼,让她非常的不痛快。

    要说这便宜是你上赶着来占的,自己一个姑娘家,妥妥的受害者,没要死要活的吼一嗓子已经够心大的了,现如今倒好,成了她的不是了。面上也越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不肯给他好颜色。两人之间的气,倒是越闷越大了。

    万籁村比北堰山热闹,邻里之间都是扯着嗓门唠家常的,那日澜卿学了个新词儿,叫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原话是王老爷子的孙女看上了村东头的铁匠张二狗,那后生模样生的其貌不扬,就因为会说两句漂亮话,却是得了姑娘家的青睐,私下竟是暗通款曲,连娃娃都有了。真格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在院子里听着,目光正和赶来作画的方婉之对了个正着。她今日穿了件绯色绣木棉花的长裙,梳着挺漂亮的流云鬓,一面走一面端着个大海碗往嘴里扒饭,看见他瞅她,也没觉出什么不自在,忙里偷闲的点个头算是招呼了,自顾自的加快扒饭的速度。

    近些天连喻总是挑着饭点让她过来,有的时候家里堪堪摆了午膳,玉尘奉宛的车就来了。这显而易见的报复,完完全全暴漏着某人的小心眼。方大姑娘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懒与他一般见识,赶得急了就直接在家添了饭端着吃。

    连喻的视线在她嘴角的油花和大米饭粒上扫了扫,眉头一皱先进了门,心下想来自己也是颗好白菜,无端让方婉之这头只懂得吃喝撒泼的猪给拱了,可惜死了。

    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口,方婉之也不会想到连喻脑子里这许多心思。她若是知道了,估计得再撒一回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