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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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银荷让她这句话说得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来,恶婆娘以后就成了林家对武岚的特有的称呼了。林初夏见江银荷笑了起来,说得更是来劲了:“妈妈,我发现啊,那恶婆娘也没啥好怕的,你看今天她不就让张阿姨给教训了,整个一个欺软怕硬的。像爸那样说什么为了邻里和睦就麻烦了,她会觉得咱们是怕她,会更加得瑟的。”
她的话音还没落,林国斌就从外面走了进来,笑着问道:“怎么,我的话又怎么不对了?”林初夏一阵心虚,还真是不能背后说人啊,忙笑着说道:“爸爸,你多心了,没c没什么!妈妈,我去小雅姐姐家玩去了啊!”说罢顺着边就溜了出去。
林国斌见小女儿不肯说,他没太在意,就边脱外套边问江银荷:“她这是怎么啦?”江银荷就将刚刚发生的事情跟林国斌说了一遍,林国斌听得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他是没在农村生活过,而城里很少能见到像武岚那样泼的婆娘,所以林国斌觉得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江银荷在农村里生活了十八年才招工进了城,以前在农村看到婆娘们打起架来比这还厉害一百倍,所以她倒是觉得很能理解。只是她也想好好跟林国斌说说这个道理,有的人能敬,因为你敬他一尺她会敬你一丈,而有些人却是根本不能敬,只会觉得你根本是怕她,因为她自己觉得自己非常厉害,她能欺负得到你。这些人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会得寸进尺的,所以就是要像后院的张桂枝那样,一次就让她怕,零打碎敲的都没意思。
林初夏到了宋家,宋晓雅还是雷打不动地坐在书桌边看书,云伯母见她进来笑着跟她打了招呼,林初夏也很礼貌地喊了伯母好。云伯母难得地问道:“初夏,刚刚楼下怎么啦!闹闹哄哄的,是不是有人打架了?”她没有下去,灶上正烧着饭呢,只好趁着林初夏过来问问了,林初夏没想到温柔贤惠的云伯母居然也会问这个,只能感叹这八卦因子谁都有啊!
林初夏那也算是当事人之一啊,还有什么说得不详尽的,不光如此还说得绘神绘色的,让听得人跟着她说的节奏走了。宋晓雅也不看书了,用拳头撑着腮笑眯眯地看着她口沫横飞地说个不停。林初夏不好意思起来,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宋晓雅却是笑着说道:“初夏,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说得很好。以后倒是可以考虑当个主持人什么的,你太能说了,而且说得还挺让人喜欢听的。以后学校搞活动,我就跟校长推荐你当主持人吧,行不行?”
林初夏摇头:“小雅姐姐,我这三脚猫的功夫就不要在学校去丢人现眼了吧,让我讲个故事逗个乐是没问题,可当着几百人的面主持节目可有些吃不消。”宋晓雅用手指头点了点她的头:“你这小家伙啊,怎么就这么点出息啊!”林初夏心里腹诽,这都比上一世强多了呢。
那日打架的结果就是,武岚果然不敢再招惹张桂枝一家了,因为张桂枝家不光两口子都能打,家里还有两个半大小子,都有十几岁了,这要打起来,还是自己家吃亏。她只得将心里的怨恨转嫁到林家,因为林家只有一个男人,还是个臭知识分子,就知道假模假式地讲道理,还没江银荷厉害呢,还喜欢一味地讲什么邻里和谐之道,而林家的丫头才六岁,不欺负他们家欺负谁呢。所以从那以后,武岚对着林初夏和林国斌更变本加厉起来。83k
林国斌却是不正面冲突,而是去向财务科的科长汇报情况,可财务科的科长能管工作上的事,哪里又能管生活上的事呢。这武岚在财务科也是不招人待见,跟谁都起冲突,若不是这个时侯不能随便开除人,财务科长早就一脚把她踢走了。
不过看在林国斌是技术科科长的面子上,他也只能将武岚找过来狠狠地训了一顿。哪知道这次训的结果却是让武岚更加怀恨在心,只想着以后如何打击报复一次林家。林家的大人不好弄,那小丫头总打得过吧,只是那丫头现在精得跟鬼一样,每次都是和人一起才从她家门前过,不然哪次将她摁地上就狠揍一顿方能解她心头之恨。而这个时候在教室里上课的林初夏只觉得忽然浑身一激灵,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林初夏如今在学校里那是如鱼得水,上课的内容她只要看看书就能倒背如流,所以老师对她也是很宽松。而老对头陈湘,让韩老师那次整了一次以后,也收敛了许多,很久没有对她恶言相向了。林初夏只觉得这个激灵肯定不是学校这边的问题,想想如今只跟楼下的武岚家有过冲突,不会是她想对自己要采取什么不好的行动吧!林初夏决定这段日子一定要注意了,每次下楼上厕所不是叫江银荷就是叫宋晓雅跟自己一起去好了,总之再不能像上一世那样被武岚再打一次了。
可能也是林初夏自己注意了,所以武岚虽是成心想找茬,却也没有逮到过好机会。日子一天天地热起来,又到了五一劳动节,林初夏只觉得日子过得也是太快了,一晃眼她重生已经有一年了,这一年里,她还是觉得自己有些进步的。起码哥哥能随自己的意愿去了军校,而且自己又认识了楚晓云这个闺蜜,家里因为做戗面馒头和豆包手里的活钱也多了起来。
到了六一的时候,江银荷还破天荒地给林初夏买了一条新裙子,不是那种巨长的裙子能穿好几年的,而是比较合身的那种。还是江银荷领着她去试了还算合身才买的,只是比现在稍微大一些,顶多也就穿两年的样子。林初夏当时还想再买大一些的,可江银荷最后还是选了现在穿的这个号,说是想看女儿穿得漂亮。
随着天气热起来,江银荷也会每天给些五分的硬币给她买冰棍吃。现在卖冰棍的小贩都是用一个木头箱子刷上白色的油漆,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一个大大的“冰”字。打开盖子,里面就放了无数的破棉被,再往下面才是用那种纸包的冰棍。
这个时候只有三种冰棍,一种是白糖冰棍,三分钱一支,这种是用嘴一唆立马就变成了啥味没有的冰块了;一种是绿豆冰棍,五分钱一支,这个好赖还是绿豆汁冻成的,吃起来还有点意思;最后一种是大雪糕,一毛钱一支的,当然这种小贩是不会进的,因为太贵了。只有那种副食店才会进,而且副食店是国营的,才买得起那种电的大冰柜,这样能保证大雪糕不会化了。
而大雪糕的味道则是秒杀了白糖冰棍和绿豆冰棍,因为它的味道嘴甜,还有一股子奶油味,最受孩子喜欢。这大雪糕是很少能吃到的,一般一年里江银荷能买两支给她就已经算很不错了,每次大雪糕拿在手里化了后,流到手上,上一世的林初夏都会将手舔一舔的。
上一世,江银荷很少给钱给她买冰棍,可能是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里还是经济还是比较紧张的,二个是江银荷觉得这冰棍没啥好处,还不如买个西瓜吃,毕竟那是正经的水果。而上一世的小时候不理解她的做法啊,有时下午去上学的时候看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同学买冰棍吃,而自己只能抱着个水壶喝水就觉得好生委屈。可这一世对于吃过哈根达斯cdq和莫凡彼的林初夏来说,这些东西都对她没有什么吸引力。对于江银荷给的那些五分的硬币她都存了起来,留着以后有什么用的时候再说了。
这个时侯,每个单位在夏天的时候都会发防暑降温费,对于有火炉之称的“a市”来说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那个时侯效益好的单位的工会每年就会派专人去瓜田里买西瓜,然后厂子里有的是大货车,去瓜地里拉上一趟,一个厂子每个职工就都会分到几个。
像林家是双职工,家里的能分到十几个西瓜。林初夏记得每次分了西瓜,江银荷就会放到他们睡觉的床底下,最多每天吃一个。因为没有冰箱,每日要吃的西瓜都会提前放到大木盆里,用水泡着。a市的自来水不像北京是地下水,一开水龙头那水都是非常冰凉的,而是那种地表水,从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是温热的水,好在稍微多放一会儿时间就会凉一些。
到了六月底的时候,林国斌突然买了台电扇回来。林初夏回到家看到电扇简直高兴坏了。她凑近一看,居然就是上一世家里买的第一台电扇一个牌子,钻石牌的座扇。钻石牌的电扇是注册于六十年代的一个广东省的老品牌,从八十年代开始到九十年代中期都是老百姓抢购的商品。这个时候能买到一台钻石牌的电扇那是不得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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