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4.5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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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那年,岑然的学业刚刚修到大二下。
某一天, 她带着秦佑去了一家名为“时光慢递”的店, 那时的店主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她在那家店里寄存了一张照片, 是她和他在帝国大厦拍下的合影。
她在那张照片的背面写了一段话。
岑然告诉秦佑, 如果十年后,他还在她的身边, 那么她就会给他看, 那张照片的背后她究竟写了什么。
他没有多问。他只说, 好。
同年,在她二十岁生日的那个夜晚, 她成为了他的女人。
那个夜晚结束之后她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缩在他怀里,而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明明已经不再是少女, 可是在那一刻,他却觉得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纯真。
只属于他的、最纯真的小姑娘。
一如初见般纯洁美好。
而他一直在期待着那张照片背后的文字——她究竟写了什么?
诚然他不是个文艺青年,可是与她有关的,他总是想知道。
所以, 他要等十年。他会静静地等待十年。
第一年,他们各自在忙。她升入大三,课程多,毕业论文在被导师催促着。而他自己的事业在逐渐进入关键阶段——即使秦建已经给他铺了足够长的路, 但他仍然只想靠自己。
当然, 秦家的资源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让他比白手起家创业的同龄人省去很多麻烦。这一点他不会否认, 也不屑否认。
第二年, 她大四,要面临工作和实习的问题。她给几家心仪的公司投了简历,原本只是抱着得其一便可的态度,但是所有的公司几乎都回应了她。
她还笑着问他,是不是暗中动了手脚帮了忙。
他说不是,她便也信了。
大四毕业之后她随他出国旅游,回来以后没过多久,他举办了一场家宴。
在那场家宴上,他向她求了婚。
他给她戴上戒指,抱起她在原地转圈。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在羡慕和祝福这一对新人。而秦建和岑文华这对原本已经分开的“夫妻”,也即将变成亲家。
这对他们而言似乎像是一场有些荒诞的闹剧,可谁能说这不是命运的安排?
至少岑文华已经不再认为此时的女儿是在“胡闹”了。她望着台上的岑然与秦佑相拥在一起,眼角有些湿润。
她的然然,终于长大了。
晚上回去以后,岑然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一边不经意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订婚戒指?”
“很早了。”
“很早是多早?”
“从你二十岁生日的那个晚上,你把自己给了我开始。”
岑然原本是有些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听到这句,直接“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你骗人,这上面刻的花纹明明是今年才流行起来的,两年前你怎么就知道潮流?”
他却只是笑笑,在她身边坐下。
“两年前我就准备好了订婚戒指是真的,但我可没说是你手上这枚。”
岑然吓了一跳,“你你定制了几枚戒指?”
秦佑没有直接回答她,他转身拉开大厅柜子里最下层的小抽屉,那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储物盒。他取出储物盒,拿到她面前。
“你自己看看?”
岑然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打开盖子,发现里面竟然有三枚戒指。算上她手上的,就是四枚。
“你你跟多少人求过婚?!”
他被她这种说法逗笑了。“没有,仅你一个。”
“那哪来这么多戒指?!”
“都是给你定制的。说出来你也许不信,甚至也许会觉得有些好笑当我下定决心我要向你求婚,我就定制一枚戒指。可是之前你大学还没毕业,我理智恢复以后又觉得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候,便先搁着。”
“所以呢?”
“然后,我再次想跟你求婚的时候,看着之前定制的戒指,总觉得它还不够好。女人一辈子只嫁一次,我希望你唯一的订婚戒指是最好看的、最奢华的。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会再定制一枚新的。”
他这番折腾了三次,才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家宴上真正迈出了这一步。
岑然盯着这三枚钻戒,突然“噗嗤”笑出了声。
“好吧,那我原谅你了。”
“原谅?”
“原谅你在我接受求婚之前,竟然有过三次被拒绝的经历,三次订婚戒指都送不出去。”
“”
“被我说中了,扎心?算了,我就当不知道真相好了”
岑然还在继续打趣他,却连话还没说完,陡然就被他压在了沙发上。
“小嘴可真厉害?嗯?”
她忍不住往沙发深处缩了缩,“哪里哪里我唔”
几下不痛不痒的挣扎,最后她还是被他压在了身下。她手里原本拿着装戒指的盒子,他动作有些剧烈,结果她的手一下子软绵绵的就没拿住。
“叮——”
盒子掉在了地上,里面的戒指掉在地上滚了出去。
那可是钻戒啊。滚下去的不是戒指,是钱啊。
“戒指戒指掉了”
“没关系。”
他亲吻她的手,“你留着现在戴的这个就够了。那些就当作为收藏纪念。”
收藏纪念。
纪念他在正式跟她求婚之前,竟然准备过三次,还定制过三枚钻戒。
她又感动,又觉得好笑。
“戒指多了,可就显得不值钱了。”
“不值钱就不值钱。在我眼里,这些都不过只是附属物罢了。”
“怎么说?”
“我对你爱的附属。”
最纯粹的爱,往往无法用任何金钱的价值去衡量。
第三年,他和她举办了婚礼。
婚礼在国外举办,比之前他们参加的社交晚宴云集了更多的富豪名流。有些来宾岑然甚至只在电视上见过,直到作为伴娘的徐雅诗帮她换婚纱裙的时候她都觉得不可思议,感觉这一切都似乎像是在做梦。
当然,这场婚礼不仅仅是“奢华而梦幻”这么简单。
来的人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上层社会的名流以外,还包括很多媒体。起初,一些西方媒体将这场婚礼定义为“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但是据说凡是类似的标题都被秦佑驳回了。
他不喜欢岑然被说成“貌美却出身平凡的灰姑娘”,面对媒体他直言不讳:“我爱的人在各方面都极其出色,我追求了她很多年才终于抱得美人归。幸福来之不易,我会好好珍惜她,也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祝福。”
那些暗暗认为是女方“高攀”的人都闭了嘴。
不过岑然却是没在乎过这些的。
婚礼上岑然礼貌地敬酒,礼仪始终端庄得体。在此之前她并不是喜欢社交的人,但是她知道当她选择成为秦佑的妻子,她便要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
席间她还跟徐雅诗半开玩笑地说:“我所经历的这一切,让我怀疑我穿进了一本玛丽苏。”
“艺术来源于生活。与其说是你的生活像一样,不如说是那些的原型本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岑然想了想,“你说得有道理。”
“只不过总是理想化的,而生活却难免有瑕疵。明知不完美却能够欣然接受,并依旧怀着积极的态度继续下去,大概这便是生活的真谛吧。”
岑然听罢,若有所思。
晚上秦佑结束应酬进入新房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作为新郎官他被灌了不少酒,但好在他酒量可以,所以回来的时候头脑还是清醒的。
岑然在等他。他一进来她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不过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我先去洗澡。”
浴室中响起流水声。岑然原本没期待今晚能有什么,她知道他这一天下来很累。她在他回来之前先洗过了澡,此时便换了睡衣钻进被子打算睡了。
而秦佑洗完澡之后也躺到床上,他从身后抱住了她。
“睡了?”他问她。
“还没。你早点休息。”
“早休息?”
他将她抱紧,“亲爱的老婆大人,没觉得今晚你忘了什么吗?”
“嗯?”
“洞房花烛之夜,就这么敷衍我?”
她倒是有些哭笑不得:“你还有力气?”
她可是眼见着他今天操劳了一天。像这种规模的婚礼酒宴办一场下来,很少有人还有力气在晚上行房。
“你很快就知道了。”
似是带着惩罚般的,他这个晚上还要她要得更狠了些。结果第二天早上,力气都被榨干差点起不来床的人反而是她。
第四年,她怀上了他的宝宝。
她的身体里孕育了属于他们的小生命,当他得知自己将为人父的消息时他差一点连手机都没握住,整个人仿佛要被幸福冲昏了头脑。
那时他还在国外开会。他在接到这个电话后连夜回国,还没提前告诉她,结果在第二天早上他突然回家的时候她还吓了一条,还以为自己这一觉睡了好几天——她记得他走的时候承诺的回国时间明明是三天后。
她把她的想法跟他说了,他只是宠溺地笑她:“小傻瓜。”
说完便轻轻撩起了她的睡裙,将手贴在她的肚子上。
那里面是他血脉相承的宝宝,他抚摸着它、感受着它。
“多久了?”
“今天去检查的时候,医生说三周了。”
她可真是个粗心的母亲,都三周才感知到它的存在。而就在一周之前,他临出差的那个晚上,他们还云雨了一番。那晚他把她折腾得连连求饶,如今想来那时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宝宝,后知后觉他不由得捏了把冷汗。
还好宝宝没事。
“想好给宝宝取什么名字了么?”
“如果是男孩,就叫思远。如果是女孩,就叫思真。”
岑然笑了笑。从名字上看,他已经表现出了对儿子和女儿人生的不同期望。
“挺好的。”
第五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是个男孩儿,于是他叫了秦思远这个名字。
小小的思远在刚出生的时候看上去皱巴巴的,当时岑然只看了他一眼,不敢相信自己费那么大劲,最后竟然生出了这么个丑丑的小东西。
她躺在床上,“那个那是什么?”
他坐在她床边陪着她,紧紧握着她的手。
“是我们的宝宝。”
“怎么会那么丑?”
他笑,觉得她有点可爱。
“小宝宝刚出生都是这样的。”
他俯身亲吻她的额头,“放心了,宝宝有你和我的基因,怎么可能丑。”
几周之后婴儿的小脸蛋渐渐长开了。小家伙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果然继承了秦佑和岑然的好基因,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家里多了张婴儿床,和很多小孩子用的小物品。
初秋的阳光洒下来,小家伙这时候睡得正香呐。
岑然默默看着婴儿床中的小宝贝,忍不住想,他这么小,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第六年,思远一岁了。岑然休完产假回去继续上班,孩子暂时由岑文华带。
岑文华没有搬家,虽然她有钱去住更好的公寓。
住在她对面的邻居仍然是那个姓林的高中语文老师。他性子温和儒雅,懂得教育孩子,也懂得如何生活。
岑文华在他的建议下也每天固定锻炼身体、养花,偶尔他会邀请她一起旅游——当然,除了他们以外还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传说中的“中老年旅行团”。
有一天晚上在岑然与她讲电话的时候她说:“妈,林老师人很不错。”
“嗯。”
岑然知道,他和妈妈,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也许他们有戏——谁知道呢。
眼下,她觉得岑文华现在的生活很快乐。这就够了。
在那个年底,圣诞节那天他们把思远接回了家,这个小坏蛋在回家的第一天就把秦佑的书房弄得一团糟,还撕了好几本书。
不过谢天谢地,他没有动那本飞鸟集。
那本书静静地躺在角落,即使书页泛黄,却依然完整地保存着。
这是对于岑然来说,最幸运的一件事。
第七年,岑然的工作进入了起步阶段。她不再是初入职场的新人,对于工作已经渐渐开始适应。
在那年公司招募新人的时候,她看着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刚刚大学毕业的自己。
那些新人叫她“岑姐”,虽然听着显老,但论资历,他们也确实该这么叫。
不过即使她已经不是年轻的小姑娘,她依然是整个公司的颜值担当。
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反而在原本美貌的基础上还多了些成熟女性的韵味。清纯少女的气质变了,可是她走在街上依然很高的回头率显示着她的魅力根本丝毫无减。
是以对于公司里时常与她打交道的男同事,秦先生总是很介意。
“我又不是二十岁的小女孩了,你还吃醋?”
岑然一边说着,一边打趣他:“反而是你,听说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吸引女人了,嗯?叫什么正是又成熟又有资本的时候。”
“你知道我从来不会多看其他的女人一眼。”
他一边吻她一边说:“我是你的正如你是我的。你不许跟他们走得近,我会吃醋。”
她回吻他,他们也算是“老夫老妻”了,他还说这些,她只觉得他这个幼稚的样子真是跟平日里外人看到的他大相径庭。
不过,这样也好。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一个男人愿意只在她一个人面前展现出幼稚和孩子气的一面,这大概就是真爱了吧。
第八年,岑然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那就是某个醋王好像连自己亲儿子的醋都要吃。
小思远三岁了,每天晚上缠着岑然给他讲睡前故事。他可真是秦佑的亲儿子,黏人的功夫绝对一流。
秦思远小同学把他的爸爸形容为“大恶魔”,因为他“每天晚上都要抢走妈咪”。
直到有一天,某个岑然出差不在家的夜晚,秦佑语重心长地对他的儿子说——
“爸爸不是恶魔,爸爸在做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
“思远想要妹妹么?”
小家伙懵懵的,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可爱的小姑娘,忍不住点了点头。
“爸爸在跟妈妈创造思远的妹妹。就像当初我们创造出了思远一样。”
小家伙恍然大悟,“噢——”
于是从那天开始,秦思远就变乖了。
岑然发现这小魔头没有以前那么缠人了,每天她给他讲完故事,他就会说:“妈咪你回去睡吧。”一副特别乖巧听话的样子。
她问了几次,终于秦思远说出了真相——
“爸爸在和妈咪给思远创造妹妹,所以思远要听话,这样思远才有妹妹!”
岑然听罢,又羞又恼。
回去之后她嗔怪他:“你都给你儿子讲了些什么。”
“当然是要给他创造妹妹,我可没骗他。”
岑然俏脸一红,“你真是坏透了,就因为你自己吃你儿子的醋,所以你也要我生个女儿,然后把她宠成公主让我也吃醋?”
“别闹了,我只有一个公主。”
他抱着她亲吻她:“等思真生下来,她就是思远的小公主我要宠的人,是你,思真是要给思远宠的,知道么?”
“你这样会让孩子们学坏的”
在做的时候,他还是经常喜欢她在床上叫他“哥哥”。
在关键时刻,她那一声娇软的“哥哥”甚至能够直接让他骨头酥软、败下阵来。
“不会的。”
“”
第九年,岑然生下了他们的第二个宝宝。
是女孩儿,她叫秦思真。
彼时的秦思远已经四周岁,虚岁五岁。
他就像个骑士一样捍卫着他的小妹妹。
岑然看见他围在思真的婴儿床前,一会儿一趟,小腿儿蹬蹬的一直跑。
“给妹妹摘的小花。”
“妹妹要不要喝奶?”
“哥哥给你拿奶瓶哦!”
小小的思真躺在摇篮床里,有时候不知是没睡好还是被这个小坏蛋打扰了,“哇”地哭了起来,秦思远就会突然不知所措,“别哭、别哭”
他学着爸爸和妈妈的样子,伸出小手轻轻摇着小床,哄妹妹睡觉。
思真睡着了就不哭了。
秦思远就在旁边叠起了纸飞机,岑然问他在干嘛,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做飞机,到时候带着妹妹上天去玩!”
“”
很好,小小年纪就要上天了。
有时岑然也会好奇,思远像个小骑士一样守护着思真,那么在这小家伙的心里,妈妈和妹妹究竟哪个更重要呢?
自从思真出生之后,思远可是真没以前那么黏她了。
于是岑然也不免问出了某个特别没水平的、特别幼稚的问题——
“思远啊,如果妈妈和妹妹同时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
小家伙几乎是没有半刻的考虑:“救妹妹哦。”
“”
岑然哭笑不得:“你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么?”
“妹妹是我要守护的,妈咪是爸爸要守护的。爸爸会保护妈咪,所以妈咪永远不会掉进水里!”
稚嫩的声音还未落下,秦佑推门而入:“你们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岑然扶额,无奈地笑笑:“看看你教出来的好儿子”
秦佑眯起眼睛,“思远,又惹妈妈生气?”
思远委屈巴巴地重复了一遍刚刚说的话,秦佑听完,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好小子,有你爸年轻时的风范。”
什么叫“子承父业”?
谓之曰:爸爸是妹控,于是也要把儿子培养成妹控。
当然,有血缘和没有血缘,性质自是不同。
思远对思真的感情要更加纯粹,不似当年秦佑对岑然,随着岑然长大他就开始想了些别的什么。
但那不重要。
思远每天围在思真的床边,天天与这个小家伙说话。
“妹妹要不要喝奶?”
“妹妹要不要听哥哥给你唱歌?”
“妹妹好小一只,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哦?”
第十年。
思真会开口说话了。
小思远比两个大人还激动。
岑然看着自己的一双儿女,靠在秦佑的肩膀上。
“你说,时间一晃也快。”
他揽住她的肩膀。“是啊。在订婚宴上见到穿着白色公主裙、吃着草莓布丁的你仿佛都还是昨日的事情。可是转眼,我们的孩子都快那么大了。”
思远已经快六岁,而那时的岑然是十二岁。
今年夏天思远就要上小学了,一如那时的岑然即将升初中。
“真好。”
岑然看着一直在床边逗妹妹笑的思远,只觉得岁月静好。
彼时他们正坐在窗台边,春日的暖阳洒进来,将房间里的一切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叮——”
岑然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
来自“时光慢递”——
“您好,您寄存在此处的物品时间已到,请您在这周末之前找时间来取。”
她盯着手机屏幕,问他:“你还记得十年前”
“我记得。”
她愣了一下,转而笑了起来。
“我还没说是什么。”
“那张在美国拍的照片。”
“嗯。”
“十年了,所以,我终于可以看到你写在照片背后那段话了。”他说着,眉眼间含着温柔的笑意,“你知道么,就在不久之前,我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我梦见我们回到了那家店,取回了我们的照片。我看到了那段话——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岑然一下子来了兴致,“是什么?让我看看你的梦究竟准不准。”
“我看到你写的是——以下是我的预知:当你看到这照片,就是我们在一起十年的时候。”
岑然笑出了声,“这是段子吧,说一个天师祈雨,临走时留给皇帝一个锦囊,告诉皇帝等下雨的时候再拿出来看。结果等下了雨皇帝取出了锦囊中的纸条,发现上面写的四个字:今日有雨。”
“大概就那个意思。”他也笑,“所以你到底写了什么?”
“那我们去把它取回来,你自己看?”
“走。”
“现在?”
“嗯。”
他们回到了时光慢递,此时店的主人已经不再是那个老爷爷,也没有人在弹奏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
取而代之的是音乐盒的声音,伴随着风铃的碰撞。
音乐盒在放水边的阿狄丽娜。
“您好,请问二位是来寄存东西?”
“我们是来取寄存在这里的物品。十年前的。”
岑然将单子递过去,对面的人看了一眼单子,“稍等。”
说完他就去翻找她的那张相片。
“找到了。”
他将相片递过去,“是它?”
“是的。”
照片已经是十年前的老照片,即使被人好好地保存着,却依然能够隐约看到岁月的痕迹。
而那时的他和她还年轻。
在帝国大厦那一片灯火的光影中,她依偎在他怀里,笑得甜蜜。
秦佑从岑然的手中接过照片。
他翻到背面。
那一排整齐漂亮的钢笔字,出自十年前的她之手。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
在某个秋天的下午,
我曾经悄悄穿过一道长廊,
来到哥哥房间的门前。
他的门是虚掩的,我就站在门外,
听见他在读外语课文。
大概是法语或是意大利语,
他在念什么,我听不懂,
可是我知道,
那是我听过这世上最好听的声音。”
原来,哥哥是那样温柔的人呐。
番外终
某一天, 她带着秦佑去了一家名为“时光慢递”的店, 那时的店主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她在那家店里寄存了一张照片, 是她和他在帝国大厦拍下的合影。
她在那张照片的背面写了一段话。
岑然告诉秦佑, 如果十年后,他还在她的身边, 那么她就会给他看, 那张照片的背后她究竟写了什么。
他没有多问。他只说, 好。
同年,在她二十岁生日的那个夜晚, 她成为了他的女人。
那个夜晚结束之后她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缩在他怀里,而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明明已经不再是少女, 可是在那一刻,他却觉得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纯真。
只属于他的、最纯真的小姑娘。
一如初见般纯洁美好。
而他一直在期待着那张照片背后的文字——她究竟写了什么?
诚然他不是个文艺青年,可是与她有关的,他总是想知道。
所以, 他要等十年。他会静静地等待十年。
第一年,他们各自在忙。她升入大三,课程多,毕业论文在被导师催促着。而他自己的事业在逐渐进入关键阶段——即使秦建已经给他铺了足够长的路, 但他仍然只想靠自己。
当然, 秦家的资源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让他比白手起家创业的同龄人省去很多麻烦。这一点他不会否认, 也不屑否认。
第二年, 她大四,要面临工作和实习的问题。她给几家心仪的公司投了简历,原本只是抱着得其一便可的态度,但是所有的公司几乎都回应了她。
她还笑着问他,是不是暗中动了手脚帮了忙。
他说不是,她便也信了。
大四毕业之后她随他出国旅游,回来以后没过多久,他举办了一场家宴。
在那场家宴上,他向她求了婚。
他给她戴上戒指,抱起她在原地转圈。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在羡慕和祝福这一对新人。而秦建和岑文华这对原本已经分开的“夫妻”,也即将变成亲家。
这对他们而言似乎像是一场有些荒诞的闹剧,可谁能说这不是命运的安排?
至少岑文华已经不再认为此时的女儿是在“胡闹”了。她望着台上的岑然与秦佑相拥在一起,眼角有些湿润。
她的然然,终于长大了。
晚上回去以后,岑然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一边不经意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订婚戒指?”
“很早了。”
“很早是多早?”
“从你二十岁生日的那个晚上,你把自己给了我开始。”
岑然原本是有些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听到这句,直接“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你骗人,这上面刻的花纹明明是今年才流行起来的,两年前你怎么就知道潮流?”
他却只是笑笑,在她身边坐下。
“两年前我就准备好了订婚戒指是真的,但我可没说是你手上这枚。”
岑然吓了一跳,“你你定制了几枚戒指?”
秦佑没有直接回答她,他转身拉开大厅柜子里最下层的小抽屉,那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储物盒。他取出储物盒,拿到她面前。
“你自己看看?”
岑然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打开盖子,发现里面竟然有三枚戒指。算上她手上的,就是四枚。
“你你跟多少人求过婚?!”
他被她这种说法逗笑了。“没有,仅你一个。”
“那哪来这么多戒指?!”
“都是给你定制的。说出来你也许不信,甚至也许会觉得有些好笑当我下定决心我要向你求婚,我就定制一枚戒指。可是之前你大学还没毕业,我理智恢复以后又觉得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候,便先搁着。”
“所以呢?”
“然后,我再次想跟你求婚的时候,看着之前定制的戒指,总觉得它还不够好。女人一辈子只嫁一次,我希望你唯一的订婚戒指是最好看的、最奢华的。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会再定制一枚新的。”
他这番折腾了三次,才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家宴上真正迈出了这一步。
岑然盯着这三枚钻戒,突然“噗嗤”笑出了声。
“好吧,那我原谅你了。”
“原谅?”
“原谅你在我接受求婚之前,竟然有过三次被拒绝的经历,三次订婚戒指都送不出去。”
“”
“被我说中了,扎心?算了,我就当不知道真相好了”
岑然还在继续打趣他,却连话还没说完,陡然就被他压在了沙发上。
“小嘴可真厉害?嗯?”
她忍不住往沙发深处缩了缩,“哪里哪里我唔”
几下不痛不痒的挣扎,最后她还是被他压在了身下。她手里原本拿着装戒指的盒子,他动作有些剧烈,结果她的手一下子软绵绵的就没拿住。
“叮——”
盒子掉在了地上,里面的戒指掉在地上滚了出去。
那可是钻戒啊。滚下去的不是戒指,是钱啊。
“戒指戒指掉了”
“没关系。”
他亲吻她的手,“你留着现在戴的这个就够了。那些就当作为收藏纪念。”
收藏纪念。
纪念他在正式跟她求婚之前,竟然准备过三次,还定制过三枚钻戒。
她又感动,又觉得好笑。
“戒指多了,可就显得不值钱了。”
“不值钱就不值钱。在我眼里,这些都不过只是附属物罢了。”
“怎么说?”
“我对你爱的附属。”
最纯粹的爱,往往无法用任何金钱的价值去衡量。
第三年,他和她举办了婚礼。
婚礼在国外举办,比之前他们参加的社交晚宴云集了更多的富豪名流。有些来宾岑然甚至只在电视上见过,直到作为伴娘的徐雅诗帮她换婚纱裙的时候她都觉得不可思议,感觉这一切都似乎像是在做梦。
当然,这场婚礼不仅仅是“奢华而梦幻”这么简单。
来的人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上层社会的名流以外,还包括很多媒体。起初,一些西方媒体将这场婚礼定义为“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但是据说凡是类似的标题都被秦佑驳回了。
他不喜欢岑然被说成“貌美却出身平凡的灰姑娘”,面对媒体他直言不讳:“我爱的人在各方面都极其出色,我追求了她很多年才终于抱得美人归。幸福来之不易,我会好好珍惜她,也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祝福。”
那些暗暗认为是女方“高攀”的人都闭了嘴。
不过岑然却是没在乎过这些的。
婚礼上岑然礼貌地敬酒,礼仪始终端庄得体。在此之前她并不是喜欢社交的人,但是她知道当她选择成为秦佑的妻子,她便要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
席间她还跟徐雅诗半开玩笑地说:“我所经历的这一切,让我怀疑我穿进了一本玛丽苏。”
“艺术来源于生活。与其说是你的生活像一样,不如说是那些的原型本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岑然想了想,“你说得有道理。”
“只不过总是理想化的,而生活却难免有瑕疵。明知不完美却能够欣然接受,并依旧怀着积极的态度继续下去,大概这便是生活的真谛吧。”
岑然听罢,若有所思。
晚上秦佑结束应酬进入新房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作为新郎官他被灌了不少酒,但好在他酒量可以,所以回来的时候头脑还是清醒的。
岑然在等他。他一进来她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不过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我先去洗澡。”
浴室中响起流水声。岑然原本没期待今晚能有什么,她知道他这一天下来很累。她在他回来之前先洗过了澡,此时便换了睡衣钻进被子打算睡了。
而秦佑洗完澡之后也躺到床上,他从身后抱住了她。
“睡了?”他问她。
“还没。你早点休息。”
“早休息?”
他将她抱紧,“亲爱的老婆大人,没觉得今晚你忘了什么吗?”
“嗯?”
“洞房花烛之夜,就这么敷衍我?”
她倒是有些哭笑不得:“你还有力气?”
她可是眼见着他今天操劳了一天。像这种规模的婚礼酒宴办一场下来,很少有人还有力气在晚上行房。
“你很快就知道了。”
似是带着惩罚般的,他这个晚上还要她要得更狠了些。结果第二天早上,力气都被榨干差点起不来床的人反而是她。
第四年,她怀上了他的宝宝。
她的身体里孕育了属于他们的小生命,当他得知自己将为人父的消息时他差一点连手机都没握住,整个人仿佛要被幸福冲昏了头脑。
那时他还在国外开会。他在接到这个电话后连夜回国,还没提前告诉她,结果在第二天早上他突然回家的时候她还吓了一条,还以为自己这一觉睡了好几天——她记得他走的时候承诺的回国时间明明是三天后。
她把她的想法跟他说了,他只是宠溺地笑她:“小傻瓜。”
说完便轻轻撩起了她的睡裙,将手贴在她的肚子上。
那里面是他血脉相承的宝宝,他抚摸着它、感受着它。
“多久了?”
“今天去检查的时候,医生说三周了。”
她可真是个粗心的母亲,都三周才感知到它的存在。而就在一周之前,他临出差的那个晚上,他们还云雨了一番。那晚他把她折腾得连连求饶,如今想来那时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宝宝,后知后觉他不由得捏了把冷汗。
还好宝宝没事。
“想好给宝宝取什么名字了么?”
“如果是男孩,就叫思远。如果是女孩,就叫思真。”
岑然笑了笑。从名字上看,他已经表现出了对儿子和女儿人生的不同期望。
“挺好的。”
第五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是个男孩儿,于是他叫了秦思远这个名字。
小小的思远在刚出生的时候看上去皱巴巴的,当时岑然只看了他一眼,不敢相信自己费那么大劲,最后竟然生出了这么个丑丑的小东西。
她躺在床上,“那个那是什么?”
他坐在她床边陪着她,紧紧握着她的手。
“是我们的宝宝。”
“怎么会那么丑?”
他笑,觉得她有点可爱。
“小宝宝刚出生都是这样的。”
他俯身亲吻她的额头,“放心了,宝宝有你和我的基因,怎么可能丑。”
几周之后婴儿的小脸蛋渐渐长开了。小家伙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果然继承了秦佑和岑然的好基因,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家里多了张婴儿床,和很多小孩子用的小物品。
初秋的阳光洒下来,小家伙这时候睡得正香呐。
岑然默默看着婴儿床中的小宝贝,忍不住想,他这么小,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第六年,思远一岁了。岑然休完产假回去继续上班,孩子暂时由岑文华带。
岑文华没有搬家,虽然她有钱去住更好的公寓。
住在她对面的邻居仍然是那个姓林的高中语文老师。他性子温和儒雅,懂得教育孩子,也懂得如何生活。
岑文华在他的建议下也每天固定锻炼身体、养花,偶尔他会邀请她一起旅游——当然,除了他们以外还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传说中的“中老年旅行团”。
有一天晚上在岑然与她讲电话的时候她说:“妈,林老师人很不错。”
“嗯。”
岑然知道,他和妈妈,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也许他们有戏——谁知道呢。
眼下,她觉得岑文华现在的生活很快乐。这就够了。
在那个年底,圣诞节那天他们把思远接回了家,这个小坏蛋在回家的第一天就把秦佑的书房弄得一团糟,还撕了好几本书。
不过谢天谢地,他没有动那本飞鸟集。
那本书静静地躺在角落,即使书页泛黄,却依然完整地保存着。
这是对于岑然来说,最幸运的一件事。
第七年,岑然的工作进入了起步阶段。她不再是初入职场的新人,对于工作已经渐渐开始适应。
在那年公司招募新人的时候,她看着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刚刚大学毕业的自己。
那些新人叫她“岑姐”,虽然听着显老,但论资历,他们也确实该这么叫。
不过即使她已经不是年轻的小姑娘,她依然是整个公司的颜值担当。
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反而在原本美貌的基础上还多了些成熟女性的韵味。清纯少女的气质变了,可是她走在街上依然很高的回头率显示着她的魅力根本丝毫无减。
是以对于公司里时常与她打交道的男同事,秦先生总是很介意。
“我又不是二十岁的小女孩了,你还吃醋?”
岑然一边说着,一边打趣他:“反而是你,听说这个年纪的男人最吸引女人了,嗯?叫什么正是又成熟又有资本的时候。”
“你知道我从来不会多看其他的女人一眼。”
他一边吻她一边说:“我是你的正如你是我的。你不许跟他们走得近,我会吃醋。”
她回吻他,他们也算是“老夫老妻”了,他还说这些,她只觉得他这个幼稚的样子真是跟平日里外人看到的他大相径庭。
不过,这样也好。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一个男人愿意只在她一个人面前展现出幼稚和孩子气的一面,这大概就是真爱了吧。
第八年,岑然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那就是某个醋王好像连自己亲儿子的醋都要吃。
小思远三岁了,每天晚上缠着岑然给他讲睡前故事。他可真是秦佑的亲儿子,黏人的功夫绝对一流。
秦思远小同学把他的爸爸形容为“大恶魔”,因为他“每天晚上都要抢走妈咪”。
直到有一天,某个岑然出差不在家的夜晚,秦佑语重心长地对他的儿子说——
“爸爸不是恶魔,爸爸在做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
“思远想要妹妹么?”
小家伙懵懵的,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可爱的小姑娘,忍不住点了点头。
“爸爸在跟妈妈创造思远的妹妹。就像当初我们创造出了思远一样。”
小家伙恍然大悟,“噢——”
于是从那天开始,秦思远就变乖了。
岑然发现这小魔头没有以前那么缠人了,每天她给他讲完故事,他就会说:“妈咪你回去睡吧。”一副特别乖巧听话的样子。
她问了几次,终于秦思远说出了真相——
“爸爸在和妈咪给思远创造妹妹,所以思远要听话,这样思远才有妹妹!”
岑然听罢,又羞又恼。
回去之后她嗔怪他:“你都给你儿子讲了些什么。”
“当然是要给他创造妹妹,我可没骗他。”
岑然俏脸一红,“你真是坏透了,就因为你自己吃你儿子的醋,所以你也要我生个女儿,然后把她宠成公主让我也吃醋?”
“别闹了,我只有一个公主。”
他抱着她亲吻她:“等思真生下来,她就是思远的小公主我要宠的人,是你,思真是要给思远宠的,知道么?”
“你这样会让孩子们学坏的”
在做的时候,他还是经常喜欢她在床上叫他“哥哥”。
在关键时刻,她那一声娇软的“哥哥”甚至能够直接让他骨头酥软、败下阵来。
“不会的。”
“”
第九年,岑然生下了他们的第二个宝宝。
是女孩儿,她叫秦思真。
彼时的秦思远已经四周岁,虚岁五岁。
他就像个骑士一样捍卫着他的小妹妹。
岑然看见他围在思真的婴儿床前,一会儿一趟,小腿儿蹬蹬的一直跑。
“给妹妹摘的小花。”
“妹妹要不要喝奶?”
“哥哥给你拿奶瓶哦!”
小小的思真躺在摇篮床里,有时候不知是没睡好还是被这个小坏蛋打扰了,“哇”地哭了起来,秦思远就会突然不知所措,“别哭、别哭”
他学着爸爸和妈妈的样子,伸出小手轻轻摇着小床,哄妹妹睡觉。
思真睡着了就不哭了。
秦思远就在旁边叠起了纸飞机,岑然问他在干嘛,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做飞机,到时候带着妹妹上天去玩!”
“”
很好,小小年纪就要上天了。
有时岑然也会好奇,思远像个小骑士一样守护着思真,那么在这小家伙的心里,妈妈和妹妹究竟哪个更重要呢?
自从思真出生之后,思远可是真没以前那么黏她了。
于是岑然也不免问出了某个特别没水平的、特别幼稚的问题——
“思远啊,如果妈妈和妹妹同时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
小家伙几乎是没有半刻的考虑:“救妹妹哦。”
“”
岑然哭笑不得:“你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么?”
“妹妹是我要守护的,妈咪是爸爸要守护的。爸爸会保护妈咪,所以妈咪永远不会掉进水里!”
稚嫩的声音还未落下,秦佑推门而入:“你们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岑然扶额,无奈地笑笑:“看看你教出来的好儿子”
秦佑眯起眼睛,“思远,又惹妈妈生气?”
思远委屈巴巴地重复了一遍刚刚说的话,秦佑听完,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好小子,有你爸年轻时的风范。”
什么叫“子承父业”?
谓之曰:爸爸是妹控,于是也要把儿子培养成妹控。
当然,有血缘和没有血缘,性质自是不同。
思远对思真的感情要更加纯粹,不似当年秦佑对岑然,随着岑然长大他就开始想了些别的什么。
但那不重要。
思远每天围在思真的床边,天天与这个小家伙说话。
“妹妹要不要喝奶?”
“妹妹要不要听哥哥给你唱歌?”
“妹妹好小一只,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哦?”
第十年。
思真会开口说话了。
小思远比两个大人还激动。
岑然看着自己的一双儿女,靠在秦佑的肩膀上。
“你说,时间一晃也快。”
他揽住她的肩膀。“是啊。在订婚宴上见到穿着白色公主裙、吃着草莓布丁的你仿佛都还是昨日的事情。可是转眼,我们的孩子都快那么大了。”
思远已经快六岁,而那时的岑然是十二岁。
今年夏天思远就要上小学了,一如那时的岑然即将升初中。
“真好。”
岑然看着一直在床边逗妹妹笑的思远,只觉得岁月静好。
彼时他们正坐在窗台边,春日的暖阳洒进来,将房间里的一切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叮——”
岑然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
来自“时光慢递”——
“您好,您寄存在此处的物品时间已到,请您在这周末之前找时间来取。”
她盯着手机屏幕,问他:“你还记得十年前”
“我记得。”
她愣了一下,转而笑了起来。
“我还没说是什么。”
“那张在美国拍的照片。”
“嗯。”
“十年了,所以,我终于可以看到你写在照片背后那段话了。”他说着,眉眼间含着温柔的笑意,“你知道么,就在不久之前,我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我梦见我们回到了那家店,取回了我们的照片。我看到了那段话——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岑然一下子来了兴致,“是什么?让我看看你的梦究竟准不准。”
“我看到你写的是——以下是我的预知:当你看到这照片,就是我们在一起十年的时候。”
岑然笑出了声,“这是段子吧,说一个天师祈雨,临走时留给皇帝一个锦囊,告诉皇帝等下雨的时候再拿出来看。结果等下了雨皇帝取出了锦囊中的纸条,发现上面写的四个字:今日有雨。”
“大概就那个意思。”他也笑,“所以你到底写了什么?”
“那我们去把它取回来,你自己看?”
“走。”
“现在?”
“嗯。”
他们回到了时光慢递,此时店的主人已经不再是那个老爷爷,也没有人在弹奏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
取而代之的是音乐盒的声音,伴随着风铃的碰撞。
音乐盒在放水边的阿狄丽娜。
“您好,请问二位是来寄存东西?”
“我们是来取寄存在这里的物品。十年前的。”
岑然将单子递过去,对面的人看了一眼单子,“稍等。”
说完他就去翻找她的那张相片。
“找到了。”
他将相片递过去,“是它?”
“是的。”
照片已经是十年前的老照片,即使被人好好地保存着,却依然能够隐约看到岁月的痕迹。
而那时的他和她还年轻。
在帝国大厦那一片灯火的光影中,她依偎在他怀里,笑得甜蜜。
秦佑从岑然的手中接过照片。
他翻到背面。
那一排整齐漂亮的钢笔字,出自十年前的她之手。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
在某个秋天的下午,
我曾经悄悄穿过一道长廊,
来到哥哥房间的门前。
他的门是虚掩的,我就站在门外,
听见他在读外语课文。
大概是法语或是意大利语,
他在念什么,我听不懂,
可是我知道,
那是我听过这世上最好听的声音。”
原来,哥哥是那样温柔的人呐。
番外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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