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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青衫跨马出忘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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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风青衫负剑,一副江湖游侠儿的打扮,再度行于忘仙官道。

    马蹄落在地上,滴答滴答,两边儿有光秃秃的树木往后退去,行人不多,悠闲得让他有些犯困。

    他没有用出乘风御空的神偷门轻功,也没有从少林寺中揪出那匹奔如流火的赤色瘦马。

    胯下只是骑了一匹枣红色的驽马,慢悠悠往前走,背上系着个蓝色的包裹,里面有些许干粮,些许暗器。

    那匹马和黑黝黝的无鞘重刀没带。

    在扶风郡江湖中,那一刀一马,几乎已经变成了扶风刀狂的标志性打扮,据称已经有富族豪商不惜千金,只为求取刀狂之马。

    银钱在门口桌子上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

    不求能得了刀狂那一匹,只要是同种的就可以从那里搬走千金的豪赏,每日里都有马商进进出出,却无有一人能搬走那摆在外面的钱财,倒是借此机会,让那豪商名声大噪。

    王安风想了想,还是在心里划去了身骑赤马这个打算。

    不是因为那未曾传过来的扶风消息,不过是因为那匹马的性子实在过于突出,让人见之难忘,往后若是他再化名刀狂出来,这马就是一个显眼到扎眼的破绽。

    就是不记得他的脸,也绝对会记得那匹嚣张恣意到了某种夸张程度的赤色瘦马,如此想想,他给人留下的印象还比不上一匹蠢马来得深刻,王安风心中也浮现些许微妙的感觉。

    过了正月,难得有一个好天气。

    阳光散落在这一人一马身上,暖洋洋的让人心中发懒。

    王安风现在的模样实在是很悠闲,因为他心里已经不再那么着急。

    白虎堂是个什么水准的势力,他这些年多少打了不少交道,心里面很是清楚,他现在一头撞上去,只能够重新上演一次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戏码。

    旁人看来着实可笑,于那蚍蜉却着实可悲可怜得厉害。

    对手是能够立足于整个大秦的隐秘门派。

    王安风知道,自己现在武功似乎不差,可充其量只能够在一群一地称雄,放在整个大秦西北,甚至于整个天下的江湖中,也只是后起之秀,或可被武功大家称道上一句不差,那也就是最多了。

    世事如潮人如水,百年江湖积累下来,再小的水里,总也有许多大鱼大虾。

    若只看王安风这一世代当中,中三品的武者可谓凤毛麟角,足堪称道,长剑在手,罕有能和他匹敌者,可江湖数百年,纵横几万里,有少年成才,自然也有白发持剑。

    柳无求苦熬六十八年以入宗师,空道人自囚数十载,一步踏出,抬手便抽碎了十里红烛,这些各家前辈用来勉励晚辈苦修的事迹确实真实存在,上面几代的中三品高手着实是有可观数目。

    放眼天下,更是不少。

    一郡一州之地估摸着肯定不止十个,端坐在上首,为一地武者仰望。

    可是即便如此又能如何。

    譬如当年的米兴法,也是中三品的巡捕,可一家大族,仍旧被白虎堂中人害尽,白虎堂这偌大一个隐秘门派,行事乖张暴戾,存续数十年间结仇结怨显然不少。

    不多他一个,不少他一个,且放开心胸,慢慢来。

    不要忘记就好。

    王安风半眯着眼睛,坐在马背上。

    他此行的目的是青锋解。

    或者说得更仔细些,应该是前往青锋解中,求得江湖闲散高手酒自在的踪迹,在他目前所掌握的这些线索当中,于白虎堂这隐秘宗派事情上知道最多的,应该就是这位行踪不定,逍遥江湖的老人。

    既然是在青锋解大长老寿宴上相逢,那么青锋解中,肯定能得了这位前辈的大致行踪,起码能够知道去哪里能够得到酒自在的消息。

    青锋解为天下隐门之一,和俗世门派中称剑道第一等的天山彼此对应,所处地方在扶风边境,王安风此行倒不必重入扶风,那反倒还要折转一次,算是绕了远路。

    只消从忘仙出发,径直往北偏东的方向去走,就能直接到那一处山脉的某个分支,到时候在山下城中把这买来的驽马折些价钱卖出去,自己用轻功赶路,倒是轻松许多。

    他闭上眼睛,任由那匹枣红色驽马带着自己,沿官道往前行去。

    这是一段不很短的路程。

    大秦的疆域足够广大。

    立国的时候只有二十来个郡,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武将的沙场搏命,扩张到后来又四五十个郡城,直至二十年前,大秦挥戈天下,如虎出栅,短短三年间吞并诸国,一跃而为天朝上国,下辖七十二郡八百州县。

    原本分属于各个国家的边疆被大秦兵家打造成了铁桶一般的防御,于北域边城之外,每三百里设有一处军营哨站,归于定北都护府管辖,如同盘旋在大秦北域的一只苍鹰,时刻戒备着草原之上的诸多邦国。

    哨站铁卒刀不离身,睡不卸甲。

    纵然这些年大秦国力日盛,可与边境上那

    些国邦的摩擦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每每安稳不了半月时间,就会有伪装为马匪游勇的骑兵游曳在苍茫的广大草原之上,与边疆守军发生大小规模不一的碰撞和厮杀。

    通常而言,从未有什么异士在大秦铁卒之下吃了好处。

    曾任安西都护的陈青离职之后,于述职文书当中洋洋洒洒写了许多东西,其中一句叹息。

    言道胡人兵刃朴钝,秦卒悍勇,前者五人方当秦兵一人,近日颇得秦之工巧,然犹三而当一,其虽然张狂得厉害,却也能够窥见秦军战力之强。

    百里封掀开推开营地屋门,迎面扑打过来一阵寒风,让他忍不住又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可还是有树上或是某处屋檐上的积雪被风卷起来,吹入他衣领中,化开,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真他娘的冷”

    他呵出口白气。

    他素来知道边关苦寒,可似今年这等还是出乎他的预料。

    他来得时候也曾经问过拓跋月,后者在北地生活许久,也未曾经历过如此严寒的冬日。

    百里封右手握在腰刀的刀柄上,这铜质刀柄放了一夜,触手更是一片冰寒,让他忍不住咧了咧嘴,往哨站外去看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平原,再远些,地面突兀升起,连成了一大片洁白耀眼的山脉。

    满眼亮白,百里封下意识眯了眯眼睛。

    来这北地已经有一月时间,他仍旧未能完全适应下来。

    看了看远处的雪山,百里封呵出口白气,抖了抖身子,身穿玄甲,背负着那柄陌刀,自营地中行走,路上有寻常士卒见到他之后,会主动行军礼,他也一个一个一丝不苟地回礼,没有半点含糊。

    他毕竟是学成于大秦扶风学宫,且辞去了扶风郡城守城校尉之职,主动要来边疆,本就有所优待,何况当时自扶风郡发往边关的文书上,白纸黑墨写明了几个大字。

    百里封,求学于大秦扶风学宫。

    谋士。

    那谋士二字上还以赤色朱砂画了个圈儿,极为显眼。

    主动调来边关的谋士,比起好看的良家小媳妇都缺,何况是出身正统学宫的苗子,都护府下辖诸将都有些动心。

    本地守军自老参军抱病还乡之后,位子就一直空缺,守将罗勇捷直接在都护府同僚面前许下了诸多好处,以破费到了肉疼的程度,好歹是将这学成于大秦前三学宫圣地的谋士捞了过来,成了自己麾下士卒。

    早在去年入冬第一场雪开始,罗勇捷便心心念念了许久。

    谁知等了这许久,没能看到一袭青衫,坦然自若的儒雅谋士,只看到了一条背着陌刀的高大青年,笑容灿烂爽朗。

    如同憋了三个月,火急火燎去了花楼画舫,推开门来,没有见到千娇百媚的姑娘,只有个满身脂粉气的小相公给自己比划兰花指。

    那手指还粗得跟细萝卜似的。

    罗勇捷险些没有气得当场闭过气去。

    可兵部文书已经上报,无论他心里是何等地后悔和不情愿,这生米煮成熟饭,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扔下腰牌,自此这位堪称哨站中膂力第一的年轻人,便成了自己新的参军谋士。

    而大秦定北都护府下的某个营地,迎来有史以来第一位能穿重甲,降服烈马,一手陌刀凶残,耍得比守将都顺手的谋士。

    ps:今日第一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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