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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35、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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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一个四月,托马斯地产就完成了两亿港币的疯狂大采购,香港房价被推高不少。

    忙了整整一个月,说好的约会也没了,罗曼可是累的够呛。

    随着总资产的不断膨胀,罗曼也开始担忧起银行的支持力度。在董事长办公室里,罗曼思考着将来的出路。最开始的时候,罗曼只有2000万港币,使用5倍杠杆,撬动的也就是1亿港币的资产,如果经济环境有什么较大的波动,大通银行可以强制让罗曼平仓,银行完全没有风险;一年之后,也就是1969年,托马斯地产的总资产已经升值为1.5亿港币,只有8000万的贷款,负债率刚刚超过50%,而且大通银行也看好房地产市场,既然罗曼还想继续玩,他们自然不介意继续贷款;但如果到1970年呢?托马斯地产肯定会大幅增值,以升值40%计算,净资产将达到2.2亿港币,负债3.1亿港币,总资产来到5.3亿港币。

    如果罗曼还想保持住5倍的杠杆,那么就需要再向银行借贷4.4亿港币,托马斯地产的总资产将达到10.1亿港币,罗曼不敢保证大通银行是不是还会继续支持他,毕竟在银行家眼里,罗曼这是在玩火。

    如果大通银行再次支持罗曼,他们就要面临一个及其严重的问题:如果香港房市下跌,银行不用为罗曼破产而担忧,但他们肯定无法再短时间内清理掉10亿港币的房产,里面的风险实在太大!

    要知道,在香港黄金地段拥有大量优值物业的香港置地,市值也才40亿港币。再说说李超人的长江实业,在1972年上市的时候,市值也到1亿港币。

    罗曼也觉得自己想简单了,这个年代的港币太值钱了!

    那么为了保持资产的快速膨胀,罗曼就必须寻找其他的融资渠道!

    “银行,股市,债券...”罗曼念叨着,想来想去,也就这三种靠谱点的融资方式。

    “要不推动托马斯地产上市?”罗曼有些拿捏不定,毕竟当初赴港的想法很简单,捞一笔就走,这里水太深,不适合罗曼这个外国佬搞事情。

    至于债券,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又不是国家控股,公司还没有名气,肯定卖不出去!

    “上市和走不走不矛盾啊!”罗曼终于想开了,趁着大牛市,将公司上市后,自己先捞一笔,然后完全可以跑路了,把托马斯留在香港就行了!如果担心香港世纪大盗太猖狂,多配些保镖呗!

    至于托马斯愿不愿意...谁在乎呢!

    香港证券交易所规矩太多,托马斯地产达不到要求,不过李福兆马上就要创办远东交易所,上市肯定容易些,托马斯地产就趁机上市吧。

    名字起得好,股价低不了!罗曼非常相信这句话,君不见开餐馆的烂股票改名为神州高铁,市盈率能直接飙到100倍!

    罗曼稍微琢磨了一会,“托马斯地产”这个名字在香港不好混,就改名叫“神州地产”吧!

    神州大地嘛!不就是指华夏咯!

    如此接地气的外资控股地产公司,全世界肯定找不出第二家!

    “神州地产”,好名字!

    既然上市了,那就要充分利用股市功能,到时候趁着牛市,透过公开发售新股、配股,再发行些发行公司债券,轻轻筹集大量资金去拓展业务,或在股市中收购兼并,迅速壮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来一次三级跳。

    至于银行贷款...当然继续争取最大额度!首富都是从首负开始的!

    “要不再玩大一点?”作为穿越者,罗曼脑洞大开,自言自语道:“香港的核心产业是地产和金融,玩玩金融?金融行业的暴利可不输地产呢!”

    70年代是美国和欧洲正在推行银行电子化,罗曼正好可以往这方面发展,先创办一家银行,通过股市不断并购发展壮大,再经过几年的技术研发,创造出香港第一家高逼格的银行!名字起什么呢?神州银行?!再来一家证券公司,“神州证券”!

    可!

    再收购几家传媒类公司,组建一个“神州传媒”!如果公司没有影响力,很容易被阴啊!

    再成立一家“神州慈善基金”,图个给好名声!

    想到就做,罗曼找来了托马斯和霍纳,象征性地和元老们解释了一番,两人自然不会反对。

    公司在今年12月就要上市了,时间十分紧迫,罗曼很快做出了一系列的公司架构和股份调整。

    罗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托马斯地产之前的控股公司“罗曼的合伙人公司”进行了清算。

    截至1969年4月份,“罗曼的合伙人公司”净资产为7000万港币,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每年罗曼能获得他们盈利的25%。经过一些列的计算,属于罗曼的净资产为1800万港币,其余都是家族投资人的资产,其中罗曼的父母马拉斯卡和拉里各占2200万港币,外公格伦的权益现在属于托马斯,为550万港币,其余的250万港币属于罗曼找来的芬兰籍员工,其中又属霍纳最多,占有60万港币,其余都是10万二十万不等。

    为了注销公司,罗曼只能飞回赫尔辛基,结果悲惨了,他被马拉斯卡“关”在家里整整一个月,最后还是向外婆汇报了托马斯的恋情,说了什么自己是最好的僚机,才被外婆叮嘱着好好努力云云,赶出了赫尔辛基。

    从赫尔辛基出来,罗曼没有直接回香港,而是坐着邮轮前往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了几个的公司,其中一个很明显,罗曼控股,其余的都是罗曼控股控制的公司。

    罗曼再回到香港时,股权架构以及很清晰了。

    注册地在香港的“神州实业”作为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神州地产”。神州地产接管了之前“托马斯地产”的所有资产。

    今后罗曼还会成立一系列“神州”公司,比如“神州银行”,“神州证券”等,都将作为“神州实业“的子公司,而“神州实业”将会在远东交易所整体上市。

    由于其他人都没有撤资,注册地为开曼群岛的“罗曼控股”直接持有神州实业15.7%的股份,罗曼控股又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神州实业10%的股份。

    托马斯就没罗曼想的那么多,直接在香港注册了“托马斯控股”,持有“神州实业”7.9%的股份,霍纳持有股份0.85%,两个保镖瓦森和斯帕夫各占0.3%,其他六个芬兰籍财务占股0.15%。

    占股最多的还是罗曼的父母,各占股份32%,都通过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暗中持有。

    谁都没有照顾谁,完全按照资金比例占股,亲兄弟明算账,大家都按规则来。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要带他们发财?没有他们的话,罗曼能又那么多资金吗?没有足够的资金,罗曼岂不是还要吃几年土?

    罗曼采用同股不同权,通过协议,拿到了父母的50%投票权,给他们留了12%,再加上罗曼控股直接持有的15.7%以及间接持有的10%,牢牢控制着神州实业。

    忙到这里,已经来到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