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书店[系统]》正文 112.现实世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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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斯对于乐景说他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的这一点并不在意。从小到大他一直是众人眼中的怪物。甚至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怪物。
所以他好奇地问青年“你也是怪物吗”
青年仿佛没注意到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含笑点点头。
“你也对杀人没感觉吗”凯恩斯又问。
青年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反而问他“你怎么看待杀人”
青年眼中只有纯粹的好奇,哪怕被凯恩斯用匕首指着,眼中也没有任何针对凯恩斯的个人情绪。凯恩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他以为他不会杀了他
不,能被全大陆通缉的男人不会这么天真。
那么他特别勇敢,不畏死亡
凯恩斯觉得也不是这样。
正在纠结间, 他发现了那个男人眼中跃跃欲试的探究之意。
他终于茅塞顿开。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 他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就精神层面而言, 他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这点后, 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 他兴奋的缩紧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 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不知为何, 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 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 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 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 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 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科里。”树人说,“听埃里克说,你是从异世界过来的。如果没事的话,能过来跟我聊聊你的世界吗”
“当然,我也有很多事情想向您请教呢。”
索菲亚惊恐地看着那位大人和传说中邪恶的树精谈笑风生的样子,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脚步声立刻吸引了乐景的注意,他停止了交流,歉意地对索菲亚笑了笑“抱歉,忘记和你提前说一声了,吓到你了吗”
“他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青年神态稀疏平常,好像那并不是邪恶的树精,而是一位普通的长者,“这是树人科里。刚刚就是他救了你。”他又对科里说,“她是索菲亚。”
树人碧绿的双眼随之看上了索菲亚,“你好啊,索菲亚。”树人友好地说。
看着树干上浮现的诡异的老人脸,索菲亚吞了下口水,小心地瞄了一眼乐景,发现他鼓励的目光后终于鼓起了勇气,“您,您好。”她小声说道“谢谢您救了我。”
树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索菲亚强忍住后退的冲动,勇敢地与他对视。半响,树人发出沙哑的笑声“是个好孩子。”
“是的。”乐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是个很温柔的孩子。”
索菲亚站在那里听着他们交流,小心翼翼地偷眼打量乐景。
能和树精在一起的一定不是普通人类。也许,他就是传说中森林里的魔鬼
看着青年恬淡的眉眼,她忍不住想,原来魔鬼长的那么好看啊。
故事里说,魔鬼救了人是要索取人类的灵魂作为报酬的。可是她还要等妈妈,不能把灵魂交给他。并且她也没有钱,所以她该怎么样报答魔鬼先生呢
她想啊想,在魔鬼先生把她带到奢华美丽的房子里,并给她接了一盆洗澡水让她洗个澡后,她终于想到该怎么办了。
这让她不由得松了口气。
她叫住了就要离开的魔鬼先生,毫不在意的掀起了自己的裙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报答您好。”女孩湛蓝的双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表情天真懵懂地宛如一个天使,“妈妈说我现在太小了,男人不会喜欢我的。可是我只有自己的身体了,我会努力的,先生。”
乐景愣住了。
那双白种人惯有的白皙双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青色淤痕,有些痕迹还很新
他移开目光,后退一步,厉声道“你先把裙子拉下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可怕的语气跟索菲亚说话。索菲亚的脸顿时白了,她立刻放下裙子,条件反射地抱住身体瑟瑟发抖“对不起,我错了,我错了,对不起,不要打我,先生”那双湛蓝的双眸此时弥漫上一层水雾,泪水却迟迟没有落下。
她连哭泣都不敢
这个认知让乐景心中的怒火更加旺盛。他深吸一口气,缓和了脸色,声音轻柔“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对我来说,索菲亚就像我的妹妹一样,我怎么会生妹妹的气呢”
经过短暂的安抚,索菲亚终于镇静了下来。乐景蹲下身子,轻柔地抚过她柔软的红发,斟酌着开口问道“索菲亚,你腿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有人打你了吗”乐景故意用随意轻松的语气开口,仿佛那并不是什么大事。
果然索菲亚也轻快地回答道“是妈妈打的。因为我惹妈妈生气了。”
虽然相识不久,但是乐景知道索菲亚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他并不认为索菲亚能做出什么过分到需要打那么狠的事情。
“你做了什么事让妈妈生气了”
“因为弟弟死了,而我活下来了。”索菲亚沮丧地垂下眸,“妈妈很难过,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短暂的沮丧后,女孩又再次扬起了天真的笑脸“不过妈妈大多数时间还是很爱我的,她愿意给我饭吃,已经很好了。汤姆的姐妹们都被缇娜大婶沉入水塘淹死了。”末了,她点点头,肯定地做下总结,“所以妈妈还是很爱我的。”
贫穷是什么
贫穷并不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而是没有爱。
爱这种娇弱的东西,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才能有存活,生长的机会。
乐景突然想起他之前看过的一个叫做人类的纪录片。影片开头就是一名黑人死刑犯的独白。
他自小生活在贫民窟,和继父和母亲一起生活。继父经常打他,并告诉他,他是因为爱他才会打他的,“打在你身,痛在我心。”
所以他从小就认为,爱就是伤害。
后来他长大了,他抢劫,他谋杀,他犯下了累累罪行,因为他继父告诉他“打你是因为爱你。”他伤害了每一个他爱的人,并用伤害的力度来衡量他的爱的深度。
他只会用暴力来面对这个对他并不温柔的世界。
然而这样的他,却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他说“不管怎么样她应该恨我,但她没有。”说到这里,这个表情一直木然的黑人第一次潸然泪下。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能做到这点的,必是伟人。而尘世中的,大多只是庸庸碌碌的平凡人。没有被世界温柔以待过的人,又怎么会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呢
孩子是一面镜子,你怎么样对待他,他就会成为怎么样的人。
就是因为这样,乐景才不愿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因为他没信心教好自己的孩子,并带给ta幸福。
乐景深吸一口气才控制住自己不要露出狰狞的脸色,他俯下身,温柔的帮索菲亚拭去眼角泪花“我不会打你的,我保证,永远不会。”
索菲亚很快就洗完澡了,因为乐景这里没有小女孩的衣服,所以只能委屈她继续穿自己的脏衣服了。
青年坐在餐桌前温柔地招呼他向前“饿了吧我给你烤了点面包,来吃点吧。”
烤的金黄的面包飘着香气,索菲亚眼前一亮,肚子几乎是立刻叫了起来。她脸红地吐了吐舌头,也顾不得矜持,飞快地坐下开始狼吞虎咽。
乐景递给了她一杯牛奶,轻声说“慢点吃,喝点牛奶,别噎着了。”
等到索菲亚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乐景笑着问“你喜欢听故事吗”
索菲亚嘴边还带着白色的奶渍,眼睛亮亮的点了点头。
乐景起身“等我一下。”他很快就回来了,这次手里多了一本书。
他冲索菲亚扬了扬手里的书,神秘的冲她眨眨眼“我敢打赌,你肯定会喜欢它的。”
索菲亚敬畏的看着那本绿色硬皮书,手足无措起来“先生,我不认字。”
乐景对此毫不惊讶,别说像索菲亚这样的贫民了,就连现在的贵族们,有好多也是大字不识一个。
“没关系,我给你读。”乐景安抚地对她笑了笑,成功缓和了索菲亚的情绪。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是世界上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故事。而它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
这是乐景小时候翻了无数遍的童话。主角尼尔斯骑飞鹅在全世界旅行的奇幻经历也让年幼的他浮想联翩。仿佛他也长出了翅膀,飞出那个闭塞的城市,去看到了更大的世界。
这世界很大,所以一定能遇到温柔的人,一定能找到属于你的栖身之所。
而这,就是他想告诉索菲亚的。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他大概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没有多大出息。他最乐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于是,这个美好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被村民当做女巫放逐的贫苦女孩儿遇到了过分善良慷慨的“魔鬼”,然后从“魔鬼”那里听到了一个过分美好,不可思议的奇幻故事。
这听起来像一个伟大的传奇故事开端,对不对
而且乐景并不担心他的生命安全,一来已经能源充足的乐灵能够帮他防御任何带有恶意的攻击。
二来麼
他撑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维克多“你舍得吗”
黑猫抬起头,不情愿的承认道“的确有些不舍得。毕竟你看起来那么好吃。”他专注的看着乐景,咽了咽口水,“反正你都要死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让我吃了你好了。”
“我暂时还没活够,还不想死呢。”乐景笑着挠了挠他的下巴,黑猫情不自禁眯起眼,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声音软的像,“那你就跟我签订契约好了,我保护你,你只要死后把你的灵魂和肉体给我就好了。”
乐景手上动作一顿,引来了黑猫喉咙里不满的抗议声,他连忙继续给这位喵主子顺毛“我以为你一直想要吃的是我的灵魂”
黑猫就算舒服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双瞳还是垂涎欲滴的盯着乐景,鼻子更是陶醉地在他手上嗅来嗅去“灵魂是正餐,身体是甜点,各有各的美味。”
乐景看着已经情不自禁把他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咀嚼的黑猫,无奈的把自己的手指从它嘴里硬拔了出来。
手指上糊满了猫的口水,除此之外连个牙印都没有。他嫌弃的在黑猫油光水滑的皮毛上蹭了蹭“你不是早就知道你是吃不了我的吗”
维克多也知道这一点。这个人类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魔力波动,却能使一种古怪的防御魔法,无论维克多怎么尝试,都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任何伤口,这点让维克多很是憋屈。
所以对于青年的质问黑猫振振有词“吃不了品个味儿也行啊”
乐景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请进。”乐景说“门没锁。”
门被推开,从外面走进来了一位全身都裹在黑色斗篷里的怪人。斗篷很脏,他看起来像是一位风尘仆仆的旅人。
“欢迎光临。”乐景站了起来,露出友好的笑容,“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旅人拉下斗篷帽子,露出一张苍白年轻的脸。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典型的雅利安人种特征,唯一暴露出他异类身份的是一双不属于人类的尖耳朵。维克多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一名半精灵。
半精灵面无表情的垂眸看着地下,不得不说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宛如暴风雨席卷后的森林,带着惊心动魄的绿意。然而如此好看,生机勃勃的绿色也盖不住他眼底的死气沉沉,这让他看起来有种诡异的不协调感。
“东方人”他轻轻问道,声音低的仿佛自言自语。
“对,我是。”乐景的声音好像吓到了他,他惊惶的飞快看了他一眼,又瞟了一眼维克多,小声嘀咕道“黑猫。”
在很多西方人看来,黑猫都是不详的象征,甚至有一种说法,如果在早上看到一只黑猫,那么你一整天都将会倒霉。
维克多眯了眯眼,站了起来,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乐景差点以为这位旅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了,直到这位旅人又重新抬起头来,轻轻问“你是黑龙吗”
乐景短暂的愣了一下,被旅人敏锐的捕捉到了,他牵动嘴角,露出一个古怪而僵硬的微笑“我叫凯恩斯。”他轻描淡写说道“我来这里为了杀你。”
他眉眼平和安静,就算说要杀乐景,眸光还是一如既往的暗沉,里面没有出现任何戾气和杀意,就好像他刚刚只是开了个玩笑。
乐景好奇地看着他“你是杀手吗”
凯恩斯想了想,摇了摇头,认真的解释道“他们称我为食尸鬼和杀人魔,所以我应该不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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