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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燕使访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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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些也只是熊元的一个设想,要推动这些设想的实施,需要从基础做起,也就是经济,或者说农业生产与教育做起。

    且不说熊元的胡思乱想,且说随着时间的流逝,燕国派来的使臣也到了齐国,燕王易在秦开计划的基础上,又添了一点东西。

    燕国的使臣名义上是来向齐国服软的,大体就是燕国打不过了,不想打了,想要商议议和,当然这个使臣根本就是来麻痹齐国的,这个商议可能要很久。

    这次出使,完全是为了让齐王建心理松懈,燕王易也算是苦心孤诣了,处在齐王建的角度考虑,田单继续打下去固然有好处,但是只怕会再次重蹈五国伐齐的覆辙,而且如今齐军距离燕国都城蓟城,也只有百里之地。

    万一要是不小心让田单灭了燕,自己的齐王的脸往哪搁,尤其是自己的父亲把田单卖给了赵国,让田单正值壮年,意气风发之时,去赵国安享晚年了。

    随后这些年齐国就跟孙子一样,被这个国家打完那个打,不过基本上都是被动防守,少有主动对外攻伐的。

    如今自己伐燕再次启用了田单,打点地盘还还好说,万一要是田单把燕国灭了,这他妹不是一下子显得齐王很废物,到时候不用自己说,田单也知道自己功高震主,还会不会返回齐国。

    这种事情是个人都不用考虑,到时候最大的可能是,田单在燕国自立为燕王,(这种情况历史上有很多例子的)如今燕国派使臣前来求和,也许应该考虑议和,而且田单也不让人放心,也许应该把田单换掉,把这份扩地数百里的殊荣让给其他人,至于田单从其他方面补偿一下,安抚住。

    总之不管怎么样,伐燕的目的暂时达到了,田单绝对不能久在军中为将,这样太危险了,会遗祸无穷。

    当然上述这些都是燕王易派来使臣时,从齐王建的角度考虑的,当然这个使臣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那就是拜访齐王建之舅父、君太后之弟、齐国大司田后胜。

    燕国使臣在拜见齐王之前,前来拜会齐王舅父后胜,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是很常见的,各国使臣出使他国,在没有接到王上召见之前,往往都会拜会该国的重臣,设法劝服一些该国臣子,以谋求出使目的的达成。

    因此对于燕国使臣拜会后胜这件事,没有人感到奇怪,这在很多人看来很正常,后胜对于燕使前来拜会是非常欢迎的。

    后胜很有经验的,各国使臣前来拜会不管结果如何,自己能不能帮上忙,自己肯定都会发笔小财。

    有时候还不是小财,而是大财,之前的楚国使臣黄歇,那可是让自己好好潇洒了一阵子,黄金美玉,抬进来几大箱子,想到这里后胜就对燕国使臣充满了期待。

    而燕国使臣也不负后胜的期望,抬进来了数个大箱子,还跟着几位美人,远远地看到这一幕,嘴角不由得微微一笑。

    “燕人高茅见过后胜大人!”(打算给高茅个儿子叫高渐离,怎么样?)

    “高茅大人不必多礼!高茅大人前来拜访,后胜不胜欣喜,家宅简陋,失礼之处,高茅大人莫怪!”

    后胜发誓自己说的绝对是实话,自己对于高茅能来给自己送钱花确实是不胜欣喜,至于说家宅简陋也是事实,这是后胜故意在临淄购买的宅子,相比于其他的官员富商,自己这宅子确实简陋,当然这是为了给自己姐姐和外甥看的。

    实际上后胜在临淄城外还有一处豪宅,当然在杞地(泰山)也有一处山间别墅。

    不过此时,高茅心里完全不对劲了,虽然高茅知道齐地富庶,但是没有预料到竟然会如此富庶。

    你这宅子坐南朝北,从南到北怕是有数百步了吧!你这还叫简陋,那我在蓟城那个纵深数十步的小院子不是狗窝吗?

    再想想自己一向清贫,自己有个儿子叫高渐离,酷爱击筑,一直想让自己给买个新的十三弦筑,自己紧紧巴巴凑了小半年才给买上,真他妹!。。。

    (“筑”是一种乐器,正确读音[zh](第二声),击筑”源于《战国策.燕策》。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击弦乐器,形似筝,有十三条弦,弦下边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筑在战国时代是一种很流行的乐器。)

    虽然高茅知道燕国地处北地,环境相对不好,而齐国土地肥沃,再加上渔盐之利,其富庶远不是燕国所能比拟的。

    而且自己一个不入流的小官,也远不能和齐国的大司田相比,但是明显的对比放在眼前时,还是让高茅觉得,都这样子了,还打个屁,人家齐国拿钱砸,也能把燕国砸趴下!

    随后高茅再看看那几个箱子的金银珠宝,不由得心疼啊!这些东西够自己一家子过几辈子了。

    尽管如此,高茅还是迅速的调整了状态,然后说道。

    “后胜大人!初次来府上!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随后高茅一挥手,令人把几个箱子打开了,一瞬间金银珠宝的光芒,几乎闪的高茅睁不开眼睛,而后胜也是双眼微眯。

    突然后胜瞳孔猛地一缩,心跳都漏了一拍,因为眼前出现了一件东西,让后胜很是心动。

    一副纯白色,没有一根杂色的狼王的皮毛,看起来还没有裁剪制作过,这东西倒不是说多值钱,而是物以稀为贵,这东西整个齐国只有君太后有一副一根杂色都没有的白狐皮裘。

    君太后对那幅白狐皮裘看的比什么都重要,都舍不得穿,自己这个当弟弟的也没见过几次。

    而一旁的高茅此时却有点懵了,在高茅看来,白狼王的皮虽然珍贵,不容易得到,但是燕国比邻东胡,这东西胡人手里虽然不多,但是也不算少。

    (白狼就是北美洲白狼,这算是一个伏笔吧!文中设定东胡人的放牧范围,最北端大概到达了贝加尔湖畔和外兴安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