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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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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玩意呢?因为这箱子是柯摩斯给我装的,因此我也不知道里边到底装了什么,还有,我记得自己好像没有这么个文件袋呀?

    迫于好奇心的驱使,我暂时不打算洗澡睡觉了,而是顺手将文件袋取出来,拉开线封之后,朝里面瞟了一眼,一下整个人就呆住了。

    没曾想,文件袋中竟然整齐地码着一沓沓的百元大钞,直接将整个文件袋的空间塞得满满当当。

    我有些发懵,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是柯摩斯偷偷塞进去的吗?他发神经了吗?这袋中的钱,起码有十来万,他给我这么多钱做什么?

    没有想太多,我就将文件袋倒转来,把里边的钱全倒在床上数起来,总共是十沓现钞,每沓都是一万块,即是说,这个文件袋里,总共有十万。

    这个数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了。普通的工薪阶层,辛辛苦苦忙活一年,到头来也挣不了这么多。并且,对我这个一月才四千薪资的人来说,无疑是笔巨款。

    难道是柯摩斯这家伙良心发现,给了我一大笔遣散费吗?!

    就在呆呆地盯着被我齐整地码放在桌上的一堆钱,出了会儿神后,我忽然看见,里面的一沓纸钞里,夹有一张折好的纸,便忍不住把它抽离出来。

    而应我看见纸条上的首行字的时候,我的身体就不自禁地颤栗起来,好容易平复的情绪,再度掀起惊涛骇浪。甚至于,到最后眼里的泪水再也无法忍住,顺着脸颊流下来。

    (小原,很抱歉,让你受委屈了。但若不那么做,就无法钓出这个狡诈的职业杀手。我明白,说这些都没用,因此,等这事解决后,我会当面向你赔礼道歉。只是,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引蛇出洞。

    往下,你可以装出遭我耻笑的缘故,心中愤愤不平,于是去酒吧买醉,并流露出想雇人杀我的意图。我想,我也看见文件袋中的钱了,你到了酒吧里面,要尽可能表现得豪气些。终归,杀手可不会搭理小气的人。

    如果你跟他搭上了线,你就见机行事,只是有个宗旨:不要心痛那些钱。

    结尾,我再度就我的行为向你致歉,抱歉了,小原。)

    纸上的内容很简短,并且字迹也很凌乱,甚至许多地方都有改动的痕迹,可想而知,在写这些字时,柯摩斯的内心也很挣扎。

    虽然是热泪盈眶,但我此时的心情,不是悲伤,而是兴奋与激动。

    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此时的情绪来得格外汹涌澎湃,而我的自制力也由于酒精的原因,降至最低点。所以在得知这一切,原来真是柯摩斯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后,我登时破涕而笑。

    而先前那些郁闷与委屈,早已在看见柯摩斯那“抱歉”两字的时候,就被抛至九霄云外了。

    过了好半晌,我的情绪平静下来后,为了配合柯摩斯的表演,以免在偶然中,被那个杀手发现这张纸,从而使计划前功尽弃,因此,尽管有些不舍,但我还是拿出火机将其烧作灰烬。

    伴随着火焰渐渐熄灭,我的情绪也开始向好,再看向码放在桌上的那堆钞票,我恶作剧般笑了笑:好啊,既然那家伙叫我随便花,那我还客气什么呢?

    这么想着,我就拿了上面的两沓,装入兜里,并将其余的塞回文件袋中,再压到箱子的底部,用衣物将它们包裹地严严实实。

    做足准备后,我就洗了洗脸,看看时间也不晚,便慢悠悠地逛街去了。说真的,这还是我这辈子头一回带这么多钱上街,心中别提多爽了。

    重要的是,这并不是我自己的钱,用起来不心痛,而柯摩斯那家伙会不会心痛,就不关我的事了,嘻嘻!

    身上有钱,真是倍儿爽。现在回想,柯摩斯先前嘲笑我的话里,估计有一句可能被他说中了,是的,我就是势利,怎么滴?

    我就不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不爱钱的人?若真有人说自个儿不爱钱,那这人要么清高,要么发疯了。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鬼就来推你了。

    不过,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该讲的原则还得讲。不能钻进钱眼里,为了这东西什么都做。比如这回的对手,那个杀手,用别人的生命来赚钱,这就很不可取。终归,做人得有底线。

    我边步态轻盈地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边不断思索。

    但是,我也明白,事宜早,不宜迟,因为随着时间推移,难说会出什么幺蛾子。那柯摩斯与我辛苦演的这出戏,估计效果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是完全无效。终归,面地如此厉害的对手,必须要做万全的准备。

    因此,尽管先前心情郁闷时,喝了点酒,但我还是准备今天就去引蛇出洞。我首先去一家较大的品牌卖场换了一身高档的行头,之后看了看时间,估摸着差不多,就叫了个出租车,驶向了酒吧街。

    当我抵达这条颇有名气的酒吧街时,时间已接近半夜。但看着着仍然喧嚣的街道,跟停满街道两边的各种汽车,不禁使人感慨,这儿真是个不夜之地啊。

    尽管我不是头一回来酒吧,终归先前查案时,柯摩斯就带我来过一次。但那可是大型的正规的酒吧,跟这儿的情形,迥然不同。这儿则是以各种风情的小酒吧而声名远播。

    随意挑了家装修风格较符合我胃口的小酒吧,打开门走进去,发现里边尽管面积不算大,但装修得也别具一格。

    昏黄的灯光下,劲爆的音乐弥漫了整个的空间,这对喜静的我来说,不免有些吵闹,但也没有引起我的反感,甚至还带给我一丝新鲜感。

    并且,酒吧中的顾客,也不像我印象里的那种脏不拉叽,也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景象。最多是在喧闹的dj声中,起起哄罢了。

    见此情景,我不禁想到:看来我是被电影给骗了,总以为像这种小酒吧,都是社会青年聚集之地,怪不得当时提到酒吧,我会被柯摩斯讥笑,我真是太孤陋寡闻了。

    我边观察着酒吧里的环境,边挤开人群,到了吧台的前面,在已经拥挤不堪的吧台的一隅,找个位子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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