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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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力量就越强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了奠定后面社会基础的统治者,后学会思考的人,只能在这群统治者制定的规则下,成为执行者,而最后一批被剥夺了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成为被奴役者。
孤竹国的社会秩序是原始的,一切都是由王诩结合后世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最终选出来的一种暂时适合孤竹国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孤竹国的领土上,无限蔓延传承,直到,被另外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取缔。
而王诩想要塑造的价值观中心,可以称之为,让所有人有仪式感的活着。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归田录卷二:“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后世法矣。”
仪式是一种从礼法形成中,产生的一种形式。
或者说,仪式是一种统治者为了凝聚人群的集体行为,而造就一种形式。
但是仪式感,确实在这种集体行为中,只有个人才能感受到的一种感觉。
西方谚语常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是对于个人审美需求的尊重,仪式感也是这样的。
仪式的目的是构筑一个想象共同体的过程,人们通过参与同一个活动,为一个目的而执行,从此在执行过程中寻找精神上的同伴,抵御孤独和恐惧。
只有达到了这样一种想象共同体一群人才能够形成一个集体。
华夏人为什么会以华夏人自称?
并不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而是华夏的祖先们用血汗仪式构成了这种想象共同体,在华夏这片宽广的土地上,你不会认识所有的省份,城镇,县村,更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人华夏人,但是你依旧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个华夏人。
这就是仪式的作用,因为它的存在,让你认同华夏,从而来视线你与所有华夏人的认可和甄别。
当一个拥有仪式的文化,就会从弱小的个体,凝聚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而仪式感,则是建立在集体仪式基础中,寻找一种个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是会上升到哲学的最高程度。
我是谁活着是为了什么。
而且通常这种仪式感,很难被其他人了解和认可,又被称之为,一个人的狂欢。
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然后转头来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意义,这种自我审视的过程中,会让人类空虚的精神得到一种满足。
是一种人活着的真实感。
在王诩塑造的孤竹仪式中。
第一个觉醒仪式感的,就是屠檀。
因为屠檀是已经受到过大秦仪式熏陶的大秦人,在大秦仪式和孤竹仪式的冲突下,他觉醒了个人仪式感。
大秦仪式的霸道王权是建立在上古几千年甚至金万年的价值观基础上的,后来又与法家思想集合,像是一柄悬在所有人脖颈的铡刀,让大秦人夜不能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黔首黎民,身居何处,都会在午夜梦回中惊醒,因为恐惧死亡,而惊醒。
所以大秦人,从不期待朝阳,甚至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来,宁可永远沉浸在黑暗中。
因为大秦仪式,是逼着所有人,没有选择的活着。
但是孤竹仪式,是一种柔和的引导,像是父母的手,牵着婴孩一步步长大,虽然孤竹的日子苦,早期用茹毛饮血形容并不过分,但是每个人都在期盼着太阳早点升起来,迎接新的一天。
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让屠檀心中的矛盾,他在为秦王执行任务的时候和在为王诩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下意识的比较中渐渐化作了仪式感。
屠檀知道自己可以为了秦王而死,是感谢秦王的恩遇,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为了秦王而活了。
屠檀同样愿意为王诩而死,这是再塑之恩,心甘情愿,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也愿意为孤竹而活,这是希望和人生。
在没有得知荆轲身份之前,屠檀还在幻想着,自己为秦王尽忠后,在孤竹的生活。
他很喜欢碣石道的一处浅湾,想要以后再那里建一座房子,与浪声为伴,与海鸟为邻,左依深山,右连朝歌,然后他准备娶一个老婆,一个不需要知书达理,只需要善解人意的女子,然后生一堆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大帝所用,然后坐在碣石道的仙台顶,看着孤竹昌盛万年。
他不想做屠睢,不想做以后可能会为秦王开疆辟土统领万军,名垂青史的国尉。
他只想做王诩麾下一个跑腿的司士,足矣。
但是当发现自己相交近十年的好友荆轲,也是秦王卫尉后,所有的希冀都幻灭了,屠檀想起了王诩曾经在私宴上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梦想之所以高贵,那是因为求而不得的美丽。
屠檀从小钻习法家典籍,对道家老黄之术向来嗤之以鼻,尤其是梦想,理想,大义这些东西,在他眼中都是上位者蒙蔽大众的手段而已。
但是在孤竹国,屠檀却愿意相信这些曾经被自己鄙夷的东西。
美梦有多美,在现实面前就有多狰狞。
所以屠檀此去,真的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完成他生命中,最闪耀的仪式感。
他从来没从王诩口中说过,真的想要些什么。
似乎人世间的一切,在王诩这种羡门人物眼中都无足轻重,以至于屠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在替王诩工作中获得荣誉感。
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工人,在面对自己喜爱的工作时,却得不到荣誉感是很失落的一种事情。
但是这次北援大秦,屠檀是真切的听到了王诩说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讲塞人留在燕地,将塞人首领活捉。
这个任务对于孤竹国目前的军事实力来说,并不难,尤其是有秦军的配合。
但是单枪匹马,数十万兵戈之中活捉敌酋,这是属于屠檀一个人的仪式感,一个告别孤竹,告别大帝的仪式感。
这种行为在外人眼中很莫名其妙,至少在秦军很多将领眼中都有些莫名其妙,毕竟能够体会这种个人仪式感的人,永远都是少数。
荆轲可以理解,却不认同。
在李左车眼中,屠檀的行为属于个人英雄主义,而且是有目的性的。
而在道家王怀眼中,这是一种不智的,失了智的行为。
在李信眼中,这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将军素养。
而翟仇能够体会到屠檀的这种仪式感,但是却不能理解。
但是不管谁,都不希望屠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
因为这不只是大秦的损失,也是孤竹的损失,于情于理都不会让屠檀有什么意外。
所以在发现屠檀单枪匹马杀入战团,直指塞人敌酋丘翕侯的时候,东边山林指挥着大秦精骑兵李信就已经重新制定了突击路线,本来他要等匈奴的骑兵再往前一些再围截,但是为了援助屠檀,不得不放弃包抄的机会。
因为屠檀冲的太猛了,几乎都已经冲进后方匈奴部队的战圈中了,就算他能力敌千军,终究会被这数万马蹄踩成肉泥。
西面山林中埋伏的翟仇也调整了作战方案,在屠檀杀出去的同时,就领着孤竹大军紧跟其后。
犴鸢铁骑为箭簇,沚戛军为羽翼,王室军为箭杆,破虏军为箭尾,一支强悍无比的神箭,为屠檀护航。
就在屠檀被塞人亲卫用自爆战术击飞后,犴鸢铁骑的骑枪就化作一面钢铁护盾,将那些试图将屠檀踩碎在马蹄下的塞人骑兵尽数搅碎。
翟仇的长枪连续洞穿两名塞人亲卫的尸体,坐下驼鹿一跃而起踩在之前屠檀斩杀的半人高的尸体山堆前,持剑从鹿背上跳下,跪在身体泡在血泥中昏死的屠檀,掀开面甲探了探他的鼻息,紧绷从唇终于微微松懈半分。
起身高举沚戛军,赤红着双眼,咆哮声和几乎压过了身旁两侧不足三尺,飞驰而过的孤竹大军“沚戛军,屠尽。”
然后吹响了沚戛军特制的那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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